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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強者總是惺惺相惜!

2024-09-19 19:59:14 作者: 登岩的歌
  雷哥不止一次跟我說過,在道上,你站的越高,敵人就會越強大。

  而敵人是誰......這一點也毋庸置疑。

  像覃三江,他的敵人的白毛雞和太子輝嗎?

  不!

  他的敵人並不是同行的道上大哥,而是紅道上的某個大佬!

  別看他現在風光無限,哪天要是站錯隊或者觸及了某位大佬的底線,一道指令下來,頃刻間,他就會灰飛煙滅!

  這樣說一點也不誇張,因為類似的例子簡直不要太多了!

  所以,到了一定高度之後,覃三江才會將精力放到『挑官當公』上面。

  他無比清楚,若想保住他的基業,就必須找一個靠得住的大哥!

  而我和雷哥還沒有到那種高度,這種事自然不用操心。

  但我也很清楚,道上規則,不進則死!

  只要我們不死,早晚有一天也會像覃三江一樣,做一隻藤壺,附身在某條龐然大物身上。

  換句話說,哪怕我們混的再牛逼,擁有再多的錢和名,也不過是某個大佬的寄生蟲罷了。

  『他們』掌握著我們的生死。

  這不是假想,而是鐵一般的事實。

  而現在,曹老頭卻給我一道護身符......

  這哪是一封信啊,這就是一條命!

  我小心翼翼將其放到外套內襯口袋裡,像寶貝一樣守護著。

  以前,縱使辦公室里的現金堆積成山,我都沒想過買一個保險柜。

  現在,我決定了,回港城之前,先通知小六把保險柜買過來!

  .....

  從曹老頭家離開後,我跟著老爸,接著在村里拜年。

  也不每一家都拜,只拜年齡大、且輩分高的老人。

  我的輩分在村里算中等,所以,能讓我們拜年的人家也沒有幾戶,八點鐘之前就拜完了。

  期間我還給二伯二娘拜了年。

  由於堂哥剛去世,他們家裡既沒有貼春聯,也沒有放炮,看上去就有些冷清。

  不過,他們兩口子的心情看上去還不錯,仿佛已經走出了堂哥去世的陰影。

  雖然堂哥沒了,但他們還有兩個女兒,不至於沒有活下去的盼頭。

  就是,睹物思人的時候,可能會黯然神傷。

  中午十點半左右,方強跑到家裡來找我。

  說他們家來了客人,想讓我去陪客。

  自從上次我領著倪濤在他家亮劍之後,方強對我的態度肉眼可見的好轉。

  見著我爸媽都是叔叔嬸嬸的喊,笑容簡直不要太親!

  花花轎子人抬人的道理我是懂的,既然方強示好,那我也沒必要裝高冷。

  加上明年翻蓋房子還需要方慶國幫忙,當下我就沒有拒絕,拎了兩瓶老酒,跟著方強一塊去了他家。

  值得一說的是,方強的姐夫丁全,也就是抓走阿慶和啞巴的那個指導員,就是客人之一。

  有句話怎麼說的?


  弱者才會針鋒相對,強者總是惺惺相惜。

  別看我們有那麼一點不愉快,可再次見面的時候,丁全表現的極為熱情!

  上前就抓住了我的手,笑逐顏開,侃侃而談。

  仿佛我們是多年未見的老朋友一樣。

  我以前很討厭這種假模假樣的人,總覺得虛偽的不行。

  可在道上久了,也學會了曲意逢迎。

  沒辦法,這是成長的必修課。

  沒聊一會就開飯了。

  常年浸淫酒場的人不僅話術了得,酒量也很好。

  丁全就是典型的代表。

  雖然他和另外一個男人是客人,可這傢伙卻頻頻找我喝酒,仿佛我才是遠道而來的客人一般。

  上次倪濤來的時候,方強找我拼酒,結果當場吐了出來。

  這個小仇他還記得呢!

  然後今天借著這個機會,也是頻頻找我攀酒。

  我雖然能喝,但我也不傻。

  一對一我誰都不怕,關鍵你們車輪戰......就不夠意思了。

  最後,方強再次敗北,捂著嘴巴跑到院子裡吐去了。

  我和丁全則坐到了飯局最後。

  經過這場酒,我和方強一家,以及丁全的關係都拉近了一些。

  尤其是丁全,我和他頗有一見如故的味道。

  當然,這都是我刻意為之的。

  有句話叫多多益善,雖然倪濤的關係網很強,但他畢竟在縣城。

  屁大點事都麻煩他的話,我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

  然後,我就想著發展一下丁全這個下線。

  派出所的指導員......這個頭銜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在鎮上這個單位里,只要不是特別重大的事情,他基本上都能解決。

  而丁全也有心和我交好,所以,我們才聊的這麼愉快。

  在港城的時候,我和紅道人物沒少打交道,類似的心得我還是很豐富的。

  我很清楚,僅靠中午的一頓飯不足以維繫我和丁全的關係。

  於是,在傍晚時分,我給他打去了電話,邀請他去縣裡吃火鍋。

  丁全象徵性的客套一番後,然後半推半就的同意了。

  就這樣,我開車載著他,先去了倪濤的一品堂吃了頓唰羊肉,又領著他去足浴城放鬆一下身心。

  完事後,我們又一塊泡了個澡。

  洗澡的時候,丁全看著我渾身的傷疤,驚的張大了嘴巴,打趣我道,「方岩,你在外面到底幹嘛的啊?怎麼搞了這一身傷?」

  我笑而不語,留給丁全無盡的遐想。

  這一套服務下來後,差不多也是深夜十二點了。

  我本想再拉著他梅開二度,不過丁全拒絕了,笑道,「你嫂子管的嚴,適當休閒一下沒問題,要是夜不歸宿,家裡指定要翻天。」

  見狀,我就沒有再勸。

  其實我也沒準備在縣裡留宿,我爸已經提前告訴我了,明天要去舅舅家拜年,也不讓我再縣裡過夜。


  將丁全送到家門口的時候,我從後備箱拿出了兩瓶酒、兩條煙以及一盒名貴的茶葉。

  丁全死活不要。

  不過,在我說完一番話後,丁全就半推半就的接下了。

  我是這麼說的,「丁哥,過兩天我就回港城了,家裡要是有什麼需要你幫忙的,還請你能多多關照。這點心意你要是不收,那有什麼事的話,我可不就跟你說了哦!」

  送東西也是有學問的。

  首先,東西能拿出手。

  其次,你得給人家一個接受的理由。

  要不然,就會弄巧成拙。

  ……

  不出意外,回到家的時候,我被我爸一頓教育。

  罵我整天就知道胡混之類的。

  哪怕我今天做的事都是為了他,但我也沒有為自己解釋半句,只是呵呵的接受了教育。

  怎麼說呢?

  這是我爹,將我呵護到了現在,被他罵幾句又能怎麼樣?

  再說,我打算初四就返回港城,到時想被他罵還沒有機會呢!

  第二天,我起床的時候,我爸已經將走親戚的禮物都塞進車裡了。

  然後沖我沒好氣道,「讓你起床吃飯你也不起,中午一塊吃吧。」

  我自然無所謂,在港城的時候,我很多時候都不吃早飯。

  本來準備讓阿慶和啞巴一塊跟著去的,不過阿慶覺得不合適,任憑爸媽如何勸說,就是死活不去。

  於是,讓他們兩個看家,我們一家四口出發黃莊。

  黃莊就是我舅舅所在的村子,距離我們所在的方家村大概有八公里左右。

  在大城市裡,八公里不算什麼,但在農村,尤其是道路並不發達的年代,這已經算是長途了。

  花了差不多半個多小時,才來到舅舅家門口。

  剛打開車門,我就聽到一道清脆的『嘩啦』聲。

  像是碗碟甩在地上的碎裂聲音。

  接著,我又聽到舅媽尖銳的哭喊聲音,「有本事你都砸了!自己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你拿我撒什麼氣啊!你要是有種,今天就把我打死!」

  我既然聽見了,我爸媽肯定也聽見了。

  只見他們臉色一變,連禮品也顧不得拎了,連忙朝著院子裡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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