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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同性戀騙婚案(1)

2024-08-25 11:13:35 作者: 霏傾
  寧稚在機場和郭凌分開。

  郭凌帶著案卷材料回北京,她則從香州直接飛往承德。

  方蘭起訴離婚的案子已經立案了,開庭時間定在下下周的周一。

  寧稚今天特地來承德一趟,主要從方蘭這裡取得證據,帶回北京做訴訟策略。

  她在方蘭住處附近的咖啡廳見到方蘭,才知道方蘭前些天,帶著照片大鬧了男方的單位。

  「他現在辦了停薪留職,就是想等孩子藏好了後,又回來上班,他很重視這份工作,我知道,所以我故意去鬧,看他出不出來!」

  寧稚平靜地看著方蘭,問:「你在哪裡發現這些照片的?」

  這是方蘭知道男方是同性戀後,倆人第一次交談。

  方蘭氣道:「在他的網盤裡。打開看到那些照片,我整個人都傻眼了。」

  「網盤如果是找黑客侵入的,那麼這些照片就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方蘭解釋道:「不是不是,我哪有錢請黑客啊。我用他那個房子的門牌號,和他父母房子的門牌號組合成密碼登入進去的。」

  寧稚說:「這還是涉及非法入侵獲得證據,大概率會被法庭排除。」

  方蘭急道:「那怎麼辦啊?好不容易找到這些照片,又用不了,那我怎麼證明他是同性戀?」

  寧稚攪著杯子裡的拿鐵:「你好好想想,除了網盤,還有什麼渠道能獲得照片?」

  方蘭也是個聰明人,一下就明白過來寧稚的暗示:「拍照的人寄給我。」

  「那你得儘量想辦法聯繫拍照的人,如果能說服他出庭作證就更好了。」寧稚喝一口拿鐵,又問,「看到那些照片之後,你狀態怎麼樣?」

  方蘭搖頭:「又生氣又噁心,也很不甘心。明明沒做錯什麼,卻被這樣對待。」

  寧稚放下咖啡杯:「如果覺得精神受到衝擊、影響到睡眠或者健康,去看醫生,然後取得就醫記錄,這能證明男方騙婚給你造成的痛苦和身體傷害,一審判離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

  方蘭怔怔點頭:「還有嗎?」

  寧稚:「能讓法庭判離,無非就看兩點:一、夫妻二人感情已完全破裂,這從男方擅自離家長時間未歸、和同性保持性關係可證明。二、一方的背叛給另一方造成嚴重的打擊和創傷,所以你要去看醫生,要取得相關的就醫記錄。」

  「我明白了,我明天一早就上醫院。」

  寧稚提醒道:「婦科方面也可以做個檢查。」

  方蘭滿臉通紅,委屈地癟了癟嘴。

  寧稚問:「孩子還是沒有消息嗎?」

  方蘭搖頭:「沒有,不知道被那個人渣藏哪裡去了。」

  寧稚打開手機,進入微信對話框,點開方蘭前些日子發給自己的照片,忍著噁心,一張一張地划過去。

  有張照片的背景出現了鏡子,寧稚放大照片,看到鏡子裡隱約露出半張臉。

  寧稚把手機遞給方蘭:「鏡子裡這個男的,你認識嗎?」

  方蘭仔細看了會兒,說:「有點像他一個朋友……但仔細一看,又不是很像……照片太模糊了,我也不敢確定。」

  「是什麼類型的朋友?」


  「說是戶外騎行認識的,每天晚上都一起出去騎行。」

  「你知道這個人的單位在哪裡麼?」

  「知道,是他單位附近一個培訓機構的美術老師。」

  寧稚看一眼時間,站起身:「走。去會會這個人。」

  夕陽沉入雲層中,日夜交替前的天空,灰得厚重,背著樂器的孩子們三三兩兩地走進一間藝術培訓學校的大門。

  寧稚和方蘭走進大門,保安立刻走了過來:「你們找誰?」

  方蘭說:「我們想給孩子報課,先過來看看。」

  保安放行:「右轉二樓辦公室。」

  寧稚和方蘭上二樓,牆上貼有教師介紹和照片,寧稚眯眼辨認著,指著上頭一個瘦長臉的男人照片問方蘭:「翁超,是不是這個人?」

  方蘭點頭:「是。」

  「走。」

  倆人走進辦公室,有幾位女老師在聊天。

  方蘭敲門:「請問翁超老師在嗎?」

  有一位女老師聞聲看過來:「翁老師休假了,你們找他有什麼事兒嗎?」

  寧稚問:「我們有事兒想問他,能把他的電話給我們嗎?」

  女老師起身走來:「我是他老婆,你們找他有什麼事兒嗎?」

  寧稚挑眉:「能不能借一步說話?」

  女老師盯著她看了看,臉色肉眼可見地變白。

  她指了指對面一間沒有學生的個訓室:「這裡說。」

  三個人走進個訓室,女老師把門關上,用一種看小三的眼神看著寧稚,口氣不好:「你們有什麼事兒嗎?」

  寧稚穿一件藍白豎條紋襯衫,下擺扎進白色的高腰西褲里,深棕色的長捲髮隨性地搭在頸間一側。本就有165公分的身高,再搭配細高跟尖頭皮鞋,美得太有攻擊性。

  寧稚指著方蘭說:「你先生是不是經常在晚上出去騎行?和一個叫陳毅的男人。」

  女老師點點頭:「我老公是經常出去騎行,但我不知道他跟誰一起去騎行。」

  寧稚:「陳毅,也就是這位女士的先生,目前失蹤了,我們想說你丈夫和他關係好,所以找你打聽。」

  小三警告撤銷,女老師鬆一口氣,說道:「我老公休年假,和朋友一起去東北玩兒了。」

  方蘭急道:「瀋陽哪兒你知道嗎?」

  女老師搖頭:「我不清楚。」

  方蘭哭道:「你能幫我打聽打聽嗎?但別讓他們知道是我問……因為陳毅他把孩子也帶走了,我現在懷疑他把孩子帶去瀋陽了……」

  女老師同情地看著她,點點頭:「好,我幫你問,你先別急啊。」

  她拿著手機去外頭,帶上了門。

  方蘭滿懷希望地看著寧稚,寧稚安撫地拍拍她的肩膀。

  過了一會兒,女老師回來,遞了手機過來,上頭有坐標。

  「他們去這個洗浴中心玩了,就住裡頭的酒店,我只能問到這麼多了。」

  寧稚拿手機拍下上頭的坐標:「謝謝。」

  她招呼方蘭離開。


  女老師開口:「誒等等!」

  方蘭轉身。

  女老師問:「你們是吵架了嗎?不然好好的對方怎麼把孩子帶走了?」

  方蘭強忍著沒說出翁超可能是同性戀或者雙性戀,只是紅著眼睛點了點頭。

  ……

  寧稚和方蘭連夜去了警局,跟辦案警官說明情況。

  警官立即給當地警局打了電話,讓他們在寧稚和方蘭明天抵達之時,給予支持。

  寧稚原本打算晚上就回北京,不得已只好在承德過一夜,翌日和方蘭搭乘最早的高鐵前往瀋陽。

  方蘭邀請她住自己家,但她擔心自己忍不住和方蘭聊案子影響了睡眠,一個人去住了酒店,但睡前還是忍不住復盤方蘭的案子。

  之前忙許小屏的案子,方蘭發來陳毅的不雅照時,她一時沒想到不雅照是方蘭從對方的網盤黑出來的,所以那些照片全部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說服不雅照里的另一個男人,主動給出照片,甚至出庭作證……

  翌日,寧稚和方蘭十點出了高鐵站,立刻去了洗浴中心所屬轄區的警局。

  兩名警察帶他們去了洗浴中心樓上酒店的某個房間。

  敲門。

  門開,一個圓臉、留著絡腮鬍、戴著黑框眼鏡的男人開了門:「你們找誰?」

  警察出示證件:「我們是轄區派出所的,陳毅是不是也住這屋?」

  男人臉色稍變,轉身喊道:「陳毅,警察找你。」

  方蘭握住寧稚的手,手心冒汗。

  見到陳毅,意味著可能找回兒子,也可能是一場惡鬥。

  陳毅邊往身上套T恤邊走過來。

  方蘭看到他的一瞬間,失控喊道:「陳毅!把兒子還給我!」

  陳毅怔在原地,邁不開步子。

  警察走進去,說:「你雖然是孩子的父親,但你不能把孩子藏起來,不讓孩子跟母親見面!」

  方蘭哭道:「警官,孩子有白血病,本來我已經帶孩子上醫院了,他趁機把孩子偷走,又不帶孩子治,這是要謀殺孩子呀!」

  警察嚴肅地看著陳毅:「孩子在哪裡?快把孩子交出來!」

  陳毅支支吾吾道:「孩子在隆化。」

  警察:「在隆化什麼地方?」

  陳毅說出了一個地址。

  警察:「為什麼把孩子帶去隆化?」

  陳毅:「我爹媽老家在隆化,老人想孩子了,就把孩子帶過去跟他們住幾日。」

  方蘭撲上去撕打他:「孩子病得那麼重,我要帶孩子去看病,你偷走了孩子,把孩子丟給老人,自己跑這兒逍遙快活!你根本就不想要那個孩子,那你把孩子還給我啊!」

  翁超和警察上前拉開倆人。

  眾人拉扯之時,寧稚走進屋內,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

  警察對陳毅說:「把褲子穿上,跟我們走一趟!」

  陳毅和方蘭被帶去警局,寧稚站在門外看著翁超,問:「有時間麼?一起喝杯咖啡?」


  翁超問:「你是?」

  寧稚說:「知道我們為什麼能找上這兒麼?」

  翁超搖頭。

  寧稚說:「我們去了你學校,是你太太給的坐標。她昨晚是不是打電話問你在哪裡?」

  翁超錯愕:「你們找了我太太?」

  寧稚拿出手機,點開一張他和陳毅的不雅照,往他眼前晃了下:「我暫時還沒給你太太看這些照片。」

  翁超大駭:「你怎麼會有那些照片?」

  寧稚笑了下:「我在一樓的星巴克等你。」

  翁超很快在星巴克一處不起眼的卡座找到寧稚。

  寧稚打開錄音筆,冷冷看著他:「你和陳毅是同性戀人?」

  翁超想都沒想,直接否認:「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寧稚不想跟他囉嗦,拿出手機,點開相冊,點出幾張照片,在他面前一一滑過:「普通朋友,在酒店開大床房、用潤滑油、灌腸設備?」

  她又點開那張拍到翁超半張臉的不雅照:「普通朋友,陳毅舔你下面?」

  翁超臉漲得通紅,放在桌上的十指緊緊絞著。

  寧稚收起手機,後背往椅背靠去:「我還沒有告訴你太太你的性取向。如果你不想我告訴她,你得幫方蘭做三個事情。」

  她猜測翁超是雙,陳毅是0。

  陳毅更為陰柔,而翁超強壯、男性化特徵十足。

  再結合方蘭提過的,陳毅很難完成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必須藉助情色片才能成功,所以陳毅大概率是0。

  作為雙的翁超,作為還願意瞞著妻子的翁超,顯然希望這種平衡一直維持下去。

  寧稚相信翁超願意幫方蘭,因為那也是在幫他自己。

  翁超問:「哪三件事?」

  「一、把你們拍的那些親密照發給我;二、出庭作證,證明你和陳毅是同性戀人;三、想辦法把方蘭和陳毅生的孩子還給方蘭。」

  「如果我拒絕呢?」

  「那麼你太太就會知道這一切。」

  「你在威脅我?」

  寧稚笑了下:「我沒有威脅你。如果你不願意出庭作證,那麼我會向法庭申請傳喚你出庭作證。且今天陳毅被警察帶走,你和他住同一個房間,這些轄區派出所都有記錄。我拍到的不應該出現在房間裡的東西,比如這個灌腸的設備、情趣用品等等,到時候也會一起作為證據提交給法庭。也就是說,這個案子,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必須出庭作證,你和陳毅的關係,都會在審理的過程中曝光。但如果你願意幫方蘭要回孩子,那麼我會申請這個案子非公開審理,那時候,處理了你、我、陳毅和方蘭,還有陳毅的律師,沒有人會知道你和陳毅之間的關係。」

  翁超咬了咬牙:「好!我答應你!」

  寧稚亮出手機的二維碼:「來,加我微信,先把照片發給我。」

  ……

  寧稚和翁超談妥後,去派出所接方蘭。

  方蘭邊抹淚邊說:「陳毅答應警察,會儘快把孩子送到承德給我,但我覺得他不會的,他是同性戀,他很難再有孩子,他一定不會把這個孩子給我的。」

  寧稚拍拍她的肩膀:「走,先回去再說。」

  倆人在附近的餐廳吃午餐,寧稚把自己和翁超談妥的事情告訴方蘭。

  方蘭驚喜道:「真的嗎?翁超真的願意幫我把孩子要回來?」

  寧稚笑:「真的。我和他約好最遲明天晚上,得把孩子給你,否則他老婆就會知道他是同性戀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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