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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9章 一盞孤燈

2024-11-13 10:26:16 作者: 七七家d貓貓
  第1169章 一盞孤燈

  呼呼,呼呼,狂風獵獵。

  外面的世界已經完全陷入夜色里,蒸騰的煙霧繚繞氤氳,就連路燈和車燈也無法驅散厚重的夜幕。

  一看時間,不過五點半而已。

  推開門闖入酒吧,奶黃色的光暈和帶著小麥香氣的酒精撲面而來,包裹身體,肌肉一下舒展開來。

  門板咿呀咿呀搖晃著,那些嘈雜轟鳴以及森冷寒潮忽明忽暗,最後在門板完全關閉之際全部被隔絕在外,世界剎那間安靜下來。

  此時,還沒有到晚餐時間,酒吧里的人群並不多。

  並且,晚場演出剛剛開始,曼哈頓和布魯克林受歡迎的重磅地下歌手們還在後面,氣氛還在暖場。

  放眼望去,只有四桌客人,整個空間顯得格外空曠。

  那些客人們正在閒聊正在談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全然沒有注意到舞台的變化。

  酒杯碰撞的聲響、香菸裊裊的氣息、談笑風生的雜音,伴隨著後廚和門外種種瑣碎的噪音翻湧著。

  安森背著吉他踏上舞台。

  輕車熟路地確認話筒、確認音響、確認燈光等等。

  而後搬著板凳上台,輕手輕腳地落座,沐浴在燈光底下,開始調弦。

  沉靜、專注,仿佛這是全世界唯一重要的事情;細心、溫柔,落在吉他琴弦之上的動作流露出熱愛。

  不由自主地,產生一種錯覺,時間似乎在這個空間裡放慢腳步。

  不經意間,視線飄向舞台,落在那個身影之上,忍不住多看兩眼,洶湧的心緒悄無聲息地平復下來。

  卻沒有能夠停留太久,隨後就因為夥伴的呼喚收回視線,繼續交談起來,暫時把舞台身影拋到腦後。

  吧檯里,愛德華-鮑威斯(Edward-Bowes)正在擦拭桌面,抬起頭看著正在調弦的安森,不由嘆氣——

  安森說,他正在探究一個角色,他正在以自己的方式進入角色的世界。

  顯然,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然而,愛德華還是不懂,這些演員腦袋裡到底在想什麼。

  更何況,安森已經應有盡有,呼風喚雨撒豆成兵,繼續做一個花瓶有什麼不好,就好像亞當-桑德勒一樣,心安理得地繼續裝瘋賣傻,在不同電影裡持續不斷地重複自己,輕輕鬆鬆地賺大筆美金,躺在自己的豪宅里,讓那些噴子們見鬼去。

  這,難道不勝過天堂?

  但認真想想,愛德華似乎也沒有辦法譴責安森。

  看看他自己,當其他酒吧都在朝流行、舞曲投降的時候,他依舊堅信「現場演出」帶來的氛圍不同。

  他們需要的不是那些電子合成器製作合成的聲音,在無盡的節奏和鼓點裡迷失自己,短暫快感過後只剩下一片虛無,那些音樂轉身就被丟進垃圾桶里;而是真正的樂器真正的聲音真正的現場演出,在表演者和觀眾之間建立橋樑,感受旋律。

  也許,這就是生活。

  他們總是可以選擇一種簡單的辦法,悄悄地把自己的稜角和色彩隱藏起來,隨波逐流,一直到自己也認不出自己。

  他們還可以選擇一種複雜的辦法,堅持自己尋找自己擁抱自己,坦然面對真實,在真實里探尋生活應該的模樣。


  這也是紐約最為特別的地方,因為依舊還有一群固執的笨蛋堅持後者,每個異類都能夠在這裡找到自己的角落。

  正好安森抬頭,注意到愛德華的目光,展露一個笑容。

  愛德華如同被刺痛一般,惡狠狠地瞪了安森一眼,匆匆忙忙轉移視線,掩飾自己,假裝忙碌起來。顯然,安森沒有讀心術,猜測不出愛德華的想法。

  安森重新低垂視線,指尖在吉他琴弦之上輕輕撥動。

  愛德華再次看向安森,輕嘆一口氣,轉身把周圍的燈光調暗,最後只剩下舞台上方的那一束光。

  橙黃色,金色之中透露出些許暗紅,和煦溫柔地灑落下來,整個舞台籠罩在一片焦糖色的光暈里。

  暴露的磚牆和管道,簡單的舞台和設備,反而化繁為簡,一切的一切淪為背景,專注在歌手身上。

  一盞燈,一把椅子,一個話筒。

  然後,一把吉他。

  這就是全部了。

  沒有開場詞,也沒有自我介紹,安森的指尖在琴弦之上輕輕撥動,清澈悠揚的音符宛若潺潺溪流里滾動碰撞的鵝卵石,在瀰漫薄霧的晨曦里踏上遠方的征程。

  演奏,不響亮、不嘈雜、不突兀,在背景里完美隱形。

  顯然,安森沒有提醒觀眾的意思,只是靜靜演奏,哪怕沒有人關注也沒有人欣賞,那也沒有關係,他只是需要一個角落,靜靜地講述人生的故事。

  這就已經足夠。

  旋律,清澈而明亮,悠揚而婉轉。

  沒有歌詞,安森只是輕聲哼唱旋律,音符在聲帶共振之間鳴響,將靈魂深處的柔軟和細膩灌注進入旋律,通過話筒徐徐飄揚,激起一層層漣漪。

  略顯意外地,不是盡情高歌,也不是肆意揮灑,只是哼著小調,卻讓外面世界的喧囂和嘈雜漸行漸遠,屬於小酒館的熱鬧在空曠的空間裡翻滾。

  不經意間,視線一瞥,心緒已經在意識到之前緩緩墜落沉淪——

  這是什麼?

  非常非常耳熟,卻一時之間想不起來。

  正好,吉姆端著啤酒上桌,客人抓住他詢問道。

  吉姆,「哦,旅行者樂隊,『五百英里』。」

  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在音樂歷史上,披頭士的「昨天(Yesterday)」被譽為是翻唱次數最多的歌曲,而唯一一首能夠相媲美的則是這首「五百英里(500-Miles)」。

  這首歌創作於1961年,由三重唱組合旅行者樂隊(The-Journeyman)收錄在自己的同名專輯裡,四十多年來,全球各地數不勝數的歌手都曾經翻唱過。

  後來,在2013年的電影「醉鄉民謠」里,這首歌再次被翻唱,喚醒無數記憶,成為電影原聲帶里流傳最廣的歌曲之一。

  熟悉的旋律、似曾相識的曲調,腦海里似乎擁有記憶,一時之間卻想不起來,當他人說出答案的時候,剎那間恍然大悟,回憶宛若潮水一般洶湧而來——

  熟悉的,不是音樂,而是當初和自己一起聆聽音樂的那些人以及那些故事那些回憶。

  明明沒有歌詞,哼唱的曲調卻讓腦海深處的記憶翻湧起來,稍稍不注意就已經陷入自己的時空漩渦里。

  注視著前方,視線焦點在虛空里徐徐潰散開來。

  聽,那個人正在淺唱低吟。

  「不知不覺我已經離家五百英里,離開家啊離開家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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