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8章 流浪之歌
咿呀。
酒吧後門推開,寒風卷著雪花呼啦啦地撲了進來,溫暖的熱浪撲面而來,手指和腳趾泛起一陣酥麻,匆匆忙忙地把後門關上,世界重新安靜下來。
「晚上好。」
「嘿,安森,晚上好,今天外面的天氣糟糕透了。」
「的確,下午還是晴天,傍晚突然整個世界完全暗下來,令人懷疑天空破洞的程度,也不知道這一場雪會持續到什麼時候。」
「上帝,我痛恨冬天。但看到你也出現在這裡,我心理稍稍平衡了一點。」
「哦,吉姆,我今天的造型是經過精心打理的,好嗎?」
「什麼造型,流浪漢造型嗎?」
「看似沒有打扮實則精心打扮的造型。」
「參考樣本是誰?『小鬼當家2』里的鴿子女士嗎?」
「賓果。正確答案,看來我花費的心思得到了回報。」
一來一往,吐槽夾雜著調侃,氣氛顯得格外熱鬧。
此時此刻,站在前方的是一位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吉姆-科爾比(Jim-Colby),一名酒吧服務生。
留著一頭奇奇怪怪的狗啃髮型,展現出個性的稜角,滿臉不耐煩的表情,正是厭惡世界的年齡。
吉姆粗粗打量一番又細細打量一番,還是不敢相信:
眼前的男人,居然是安森-伍德。
白色T恤、白色無領襯衫、淺灰色格紋無領襯衫迭穿在一起,披著一件深灰色過膝的披風外套。
一頭雜亂無章的短髮堪比鳥巢,每一根髮絲都有自己的想法,倔強地舒展開來;邋遢的鬍子遮擋住半張臉頰,顯得滄桑而疲倦,臉孔淹沒在毛髮里。
一雙髒兮兮的靴子記錄著一路漫長旅程的勳章,肩膀之上背著一個黑色吉他盒,風塵僕僕的模樣。
他就這樣落落大方地站在眼前,沒有其他遮掩。
然而,吉姆還是懷疑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斷。
安森-伍德?
那個大名鼎鼎的安森,居然如此落魄狼狽的模樣?
「呵呵。」
吉姆皮笑肉不笑地露出一個笑容。
「但我能夠理解,你需要隱藏真實身份,否則一不小心被認出來,酒吧估計就被洶湧人潮淹沒了。」
安森卻不相信,「你確定?」
「我相信,你們應該告訴過幾個朋友,傳播一些消息。」
吉姆瞪圓眼睛,「你在懷疑我的人品?」
不等安森開口,旁邊一個扎著馬尾辮的女孩正好進入後廚,隨口插話,「吉姆告訴了他的隔壁鄰居。」
「我也告訴了我的好朋友。」
吉姆:……
愣愣地看著安森,無從辯解,最後無奈地轉頭大喊。
「瑞貝卡!」
瑞貝卡-瓊斯(Rebecca-Jones)對著吉姆擠出一個笑容,「六號桌的布法羅雞翅再不端上去的話,我也不知道自己會說出什麼。」
「還有,安森,你還有五分鐘準備登台。」
不等反應,瑞貝卡已經端著兩個盤子加上四杯啤酒轉身離開後廚,馬不停蹄的腳步拒絕過多停留。
安森看著吉姆閃爍的眼神和心虛的側臉,啞然失笑。
「不用擔心。」
「我的意思是,即使你們把消息散播出去,圍觀人群也沒有能夠把酒吧擠滿。」
「要麼就是沒有人相信,要麼就是我的號召力不夠。」
「又或者是人們前來認認真真尋找一圈,卻沒有找到真人,一個個忿忿不平地轉身離開,認為你們在胡扯。」「我相信愛德華應該也偷偷摸摸在外面散播消息了。」
「可惜,對酒吧生意沒有太多幫助,我也不知道應該為他抱歉,還是為我抱歉。」
「愛德華」,這間酒吧的老闆。
吉姆一下沒有忍住,噗哧地笑出聲。
但隨即,吉姆意識到自己暴露底細,連忙控制住自己。
清清嗓子,吉姆保持嚴肅,「我需要出去幫忙了,否則瑞貝卡真的會爆炸,今晚好運,祝願斷腿。」
一個轉身,吉姆還是沒有控制住,再次爆笑出聲。
終於,安靜了下來——
這裡是紐約曼哈頓下城區,準確來說是東村地界。
繪畫。音樂。寫作。表演。舞蹈。
種種藝術在這裡孕育,自然也包括地下歌手們。
曾經,在六十年代,民謠、鄉村、搖滾等等不同音樂類型在這裡萌芽在這裡發展,並且進入大眾視野。
包括鮑勃-迪倫。包括約翰尼-卡什。
他們都曾經在這裡的小酒館裡表演,踏上巨星生涯。
並且,一直延續到現在。
儘管現在嘻哈、塗鴉、黑膠、戲劇等等藝術愛好者們因為曼哈頓寸土寸金的費用,正在往布魯克林遷徙;但下城區依舊是地下藝術的重要聚集地。
安森從導演伍迪-艾倫身上得到靈感——
伍迪是爵士樂愛好者,忠貞不二的支持者和擁簇者,他一直在紐約下城區的一間酒館裡表演薩克斯風。
堅持十多年。
沒有掩飾、沒有面具、沒有化名,就是以他自己的身份,十年如一日地前往酒館參加爵士樂表演。
當然,一周只有一次,畢竟,這不是他的生計之道。
如果狂熱影迷感興趣的話,任何人都能夠前往酒館觀看現場演出,近距離接觸這位怪異的小老頭。
這給予安森啟發,他也決定前往酒吧進行演出。
這一路走來,安森追尋約翰尼-卡什的足跡在時間和空間裡體驗音樂人的生活,確實受益良多。
然而,他始終是旁觀者,如同局外人,在外面觀看,沒有真正進入那個世界,親身體驗他們的生活。
所以,安森希望自己能夠進入角色,真實經歷一把。
安森前往華納唱片一趟,和專業人士深入了解一番曼哈頓下城區的酒吧表演生態,然後再自己上門探訪,最後確定了這裡,向酒吧老闆毛遂自薦——
每天晚上,他以「勒維恩-戴維斯」的名字在這裡演出三十分鐘。
顯然,安森不準備以自己的名字大肆宣傳推廣,所以演出時間安排在晚上早場,也就是暖場的位置。
轉眼,整整一周過去了,表演沒有能夠激起任何波瀾。
一切,又再次回到八月三十一日樂隊在歐洲街頭巡演的時光;而且這一次,舞台上只有安森一個人。
儘管現場演出沒有激起波瀾,但安森非常喜歡這段時光。
如果說街頭演出是一場流浪一場冒險,那麼酒吧演出則是在熟悉人群里拉近距離,在舞台和觀眾之間建立聯結——
至少,安森和酒吧的服務生以及老闆成為了朋友。
生活,在不安之中搖擺,卻又在混亂之中努力前行,這種感覺讓安森打開一個缺口,窺探約翰尼-卡什的世界。
安森也漸漸沉澱下來,離開名利場的光怪陸離,重新感受雙腳和地面的接觸,抓住生活的重心。
接下來,又是表演時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