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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

2024-08-07 15:53:26 作者: 觀魚的星河
  作為秦牧的粉絲。【,無錯章節閱讀】

  他們十分清楚秦牧擅長的地方是什麼。

  而這個抽籤······

  跟秦牧所擅長的刑事八竿子打不著。

  「不過話說回來,這個案件里的張三是我見過的所有張三里最有錢的。」

  「動不動就能借給別人一個億,已經是張三界裡的天花板了吧?」

  「這個欠款表格到底是咋回事?論壇里有大佬能看懂嗎?」

  「求科普一下,這個案子目前哪邊占據優勢?」

  「跟著up學了這麼久的刑法,結果······我發現我看不懂這個案子了。」

  「」

  論壇里。

  許多網友都是懵逼狀態,完全看不懂這個案子。

  前兩輪案子······

  他們還能根據所了解的法律知識分析一二,至少看得懂局勢。

  而這個案子他們根本看不懂。

  連誰優誰劣都沒搞清楚。

  好在論壇里······

  似乎潛藏了許多大佬,臥虎藏龍。

  沒多久就有人主動冒泡,發帖解釋這個案子的局勢。

  「張三給李四借了錢,但屬於口頭約定,沒有借據,沒有欠條,沒有蓋章簽字,更沒有匯款憑證,原本李四是完全可以不承認的。」

  在這個案件里。

  張三和李四是肝膽相照的至交好友。

  在喝醉酒之後。

  張三給李四出借了5億元,全口頭協議。

  沒有任何證據。

  在法律上。

  這是作不了數的,法院也不會承認存在5億元的債務關係。

  更別說······

  這些錢並未轉帳到李四的私人帳戶中,連轉款憑證都沒有。

  但······

  在李四代為經營5億元,藉此來炒股的時候。

  卻出現了虧損。

  張三和李四協商後,李四在虧損欠款中簽了字,表示願意三個月內歸還所欠下的5000萬元。

  這就出現了問題。

  因為他簽字了,就代表承認這份債務關係。

  加上前述事實……

  法院大概率會認為張三和李四之間存在這種債務關係。

  而秦牧身為李四的辯護律師。

  這場官司將非常難打!

  「不是吧?又是天崩開局?up最近手氣這麼臭的嗎?什麼時候能打打順風局?」

  「好傢夥,那豈不是說這個案子必輸了?」

  「輸倒不一定,只要表現出色,取得了高的表現分,同樣可以晉級。」

  「問題是up擅長的是刑事辯護啊,他懂這些債務糾紛嗎?」

  「這還不是一般的債務糾紛,還涉及到了炒股金融領域,別的不談,光是案件描述里的欠債表格我就看不懂。


  「」

  網友們欷歔不已。

  在明白了當前局勢之後,都不禁悲觀了起來。

  如果是刑事官司。

  他們能做到盲目相信秦牧。

  可這個官司······

  跟刑事扯不上任何關係。

  張三控訴李四,證據充足,債務關係明確,基本上很難翻盤了。

  ······

  魔都。

  某會場。

  第四模擬法庭中。

  「咚--」

  清脆莊嚴的法槌

  聲在法庭中響起。

  審判長鄭重的望著雙方律師團,沉聲宣布了一句:「現在開庭!」

  「請原告方的代理律師念誦起訴狀,陳述案件緣由。

  」原告席上。

  趙百親瞥了眼側方不遠處的秦牧,冷笑了一聲。

  隨後將目光看向了他的兩名隊友。

  他們都來自於乾州,且都是頂級律師。

  彼此之間知根知底。

  他十分清楚自己這兩名隊友在債務糾紛上的訴訟能力,絕對可以將秦牧打的臉面盡失!

  讓他後悔沒有事先棄權。

  緊接著。

  他的兩名隊友得到了他的示意,點了點頭。

  往前走了一步。

  沉聲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方當事人張三指控李四欠債不還,逾期數月之久,請求對方連本帶息償還欠款,請法院准許。」

  「事情是這樣的,我方當事人張三和李四是多年至交好友。」

  「在某次喝酒之後,我方當事人口頭承諾借給對方5億元,因為過於相信對方,所以沒有寫下欠條借據。」

  「隨後我方當事人將5億元轉入了不同的信託帳戶,由李四全權操作。」

  「結果李四操作不當,虧損驚人,我方不得已執行了清帳活動,查實虧損5000萬元,並與李四確認,李四知情且表示願意在三個月內償還虧損。

  」「但時間過去了這麼久,李四······」

  在陳述事實的這個階段。

  來自乾州的兩名律師闡述的條理清楚,邏輯有序,並未有絲毫漏洞。

  聽其一面之言······

  仿佛全都是李四欠錢不還,故意拖欠。

  「因此,根據《民法典》關於債權債務的相關規定,我方主張,要求對方連本帶息償還5400萬元,請法院准許!」

  最後。

  這兩名律師提出了他們的起訴主張,希望法院判處對方歸還5400萬的連本帶利。

  「好穩的律師!」被告席旁邊。

  張瑋看著兩人的表現,神情再次凝重起來。

  乍一看。

  剛才這兩人的發揮中規中矩,並未有過於亮眼之色。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許多時候,打官司並不需要多驚艷的操作。

  更多的是重劍無鋒,大巧不工。

  穩紮穩打的發揮,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驗基本功。

  而對方兩人······

  無論是控訴技巧還是控場,都運用的十分熟練。

  再加上民法典的相關法條的使用,很容易取得庭審法官的好感,贏得法官的傾向。

  要知道。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截然不同,採取的是兩種審理方式。

  法官的權力相當大。

  而他們這邊······

  連民法典都不怎麼熟悉,等下的法庭調查環節估計要被碾壓了。

  想到這裡。

  張瑋滿臉苦澀地看向了旁邊的秦牧,心緒複雜。

  「咚-」

  正在此時。

  審判長在聽完了乾州兩名律師的起訴狀後,轉而看向了他們:「請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進行答辯。」

  張瑋縮了縮脖子。

  便聽到秦牧穩如泰山的聲音:「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方當事人李四並不承認這段債務關係存在。」

  「首先,我方認為,對方所說的借款5億元,並不存在,口

  頭借款不足為憑,更沒有轉帳記錄。」

  「唯一的轉帳憑證,還是張三將錢轉向了不同的信託帳戶,也並非是李四實際所有。」

  「第二,我方當事人李四表示,對方讓他操作資金量為5億的行為,屬於代客理財,他並不具備該5億元的實際持有權,所造成的虧損也應當屬於代客理財所容忍的範圍內。」

  「第三,我方當事人認為,他簽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對方哄騙的情況下簽署的,只以為是······」

  當著法庭眾人的面。

  秦牧侃侃而談,並沒有因為這個案子的性質不同而怯場。

  反而是······

  和對方針鋒相對,毫不相讓。

  「根據《民法典》的出借條款,以及最高院發布的民間資金出借要求的解釋中規定,出借後資金非自有的情況下,不認為構成借貸關係。

  「根據······」緊接著。

  秦牧接連說出了七八個法條,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關司法解釋中的內容。

  講的幾乎全是借貸關係的構成。

  「這······這這······」

  原告席的旁邊,來自乾州的幾個律師滿臉震驚的看著這一幕。

  被秦牧這一番答辯·徹底給弄蒙了。剛才。

  秦牧口中提出的七八條法律條文,全是跟借貸行業相關的,具備法律效力。

  即使是他們。

  也不能完全將這些法律條文背的這麼透徹。

  「我咋感覺這些法律條文······這麼熟悉?他不會背的是真的吧?」


  乾州的兩個律師對視了一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們背後的趙百親·····

  臉上原本的喜色瞬間消失,死死盯著秦牧。

  露出了不敢置信之色。

  隊友的反應已經說明了一切。

  秦牧······

  似乎對民法典以及相關借貸行業的司法解釋極為了解。

  甚至都可以做到倒背如流的地步!

  「秦······秦牧你·····」

  被告人的代理律師席上。

  張瑋直接倒吸了一口涼氣,茫然看著秦牧。

  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向·······

  他們似乎又要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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