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軍正

2024-08-07 16:13:14 作者: 花花家的太歲
  第27章 軍正

  『軍正。』

  『校尉。』

  吳懿沒想到劉璋會開口招攬,被劉璋給出的官位砸的腦袋有些暈暈的,他可是劉瑁的大舅子。

  在劉璋出任益州牧後,他本來都準備在家讀書練武,二十年不出頭,等待益州時機有變的時候。

  突然吳懿眼睛一亮,他想起了剛剛大堂前劉璋和吳莧對視而笑的一幕,心中暗自下了決定,他端正面色,起身走到劉璋正對面,拜服而下。

  口中應道:「蒙使君看重,懿願領命,必當有所作為。」

  這也太順利了,劉璋面露微笑,他還在擔心這位吳懿會推辭他的招攬,沒想到吳懿一口應了下來。

  他對吳懿很是看重,吳懿是兗州陳留人,叔父是吳匡,吳匡在歷史上聲名不顯,但在東漢末年的局勢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東漢光熹元年,漢靈帝死後,十常侍干預朝政,大將軍何進謀誅宦官,但失敗被殺,作為何進部將的吳匡聯合曹操、袁紹等殺盡宦官,攻殺車騎將軍何苗。

  因此吳懿作為吳匡的侄子,在東州人里的威名很重,更何況吳懿作為兗州人,讓他去約束東州人的軍紀,東州人不至於升起逆反的心理,畢竟他們都算外邦人。

  劉璋也想過吳懿和劉瑁之間的姻親關係,但就現在劉瑁的名聲,和剛剛吳懿使用的宵小之徒的稱呼,只怕兩人之間是沒有多少情誼了。

  眼下他幕府里的人才甚少,文不過王商、黃權和董和,武不過甘寧、楊懷和高沛,帳下司馬趙韙和他手下兩個校尉龐樂和李異自然排除在外,坐鎮漢中的督義司馬張魯更是不用說了。

  盤算一下,目前劉璋手下寥寥數人,兩隻手都能數得清,他只能儘量搜羅歷史上現在在益州的名人。

  縱使是如吳懿這種關係上有些隔閡的人,亦當收納到囊中,用其才幹,儘量為他所用。再者如果連這點容人之量都沒有,還談何天下,如何去翻天覆地,實現他胸中的抱負。

  只不過片刻思索,劉璋起身走到吳懿近前,親手將吳懿扶起,雙手相握,開口肯定道:「得子遠為軍正,璋不復憂東州兵軍紀了。」

  兩相對視,開懷大笑。

  「子遠,請。」

  「使君,請。」

  劉璋和吳懿對飲了起來。

  酒當真是個好東西,劉璋想到一樁故事,西漢末年,馬援受到隗囂的指派,前往洛陽面見漢光武帝劉秀,察探劉秀的為人。

  面見完劉秀的馬援回到隴右,對隗囂說:劉秀的才能勇略,不是別人所能匹敵的,且坦白誠懇,無所隱瞞。胸懷闊達而有大節,大概與高帝劉邦相同,而其經學之淵博,處理政事和文章辭辯,在前世無人可比。」

  隗囂不由的問馬援:「劉秀比劉邦怎樣?」

  馬援的回答頗有意思:「劉秀不如劉邦。劉邦無為無不為,而劉秀喜好處理政務,行動符合規矩,又不喜歡飲酒。」

  不喜歡喝酒的劉秀自然是比不上喜歡喝酒罵娘的劉邦。

  東漢也是不如西漢氣勢恢宏、儀態萬千。

  劉璋自然是喜歡飲酒,在這個時代,再陌生的兩個人,多喝幾杯自然就熟絡了。

  在這氣氛融洽,賓主盡歡的時候,站在吳懿身後的少年按捺不住了,他拱手朝著坐在主座的劉璋發出清醇的聲音:「使君,能否與我個武職,我亦想為使君效力。」


  不待劉璋反應,吳懿率先開口責備道:「元雄,莫要胡鬧。」

  隨後吳懿朝劉璋解釋:「這是族弟吳班,字元雄,平素練得一手好武藝,今日得見使君,不免內心有所希冀,以至於出口衝撞,還請使君恕罪。」

  吳懿的話聽起來像是替吳班請罪,實際上是在向劉璋推銷吳班。

  吳班,聽到這個名字,劉璋心裡樂開了花。

  吳班是吳匡的兒子,在吳懿入蜀的時候,被吳懿帶著一起進入了蜀地。

  同樣的吳班在劉璋治下,沒有什麼動靜,在劉備入蜀後擔任領軍,隨劉備參加過伐吳之戰。後來又隨蜀漢丞相諸葛亮參加北伐曹魏的戰爭,並於蜀漢建興九年的北伐中大破司馬懿,獲得魏軍首級三千級,鐵甲五千領,角弩三千一百張,司馬懿這個老賊唯有退回營中,繼續做縮頭烏龜。

  最後吳班在蜀漢官至驃騎將軍,封綿竹侯。

  劉璋不由在想今天是什麼好日子,蜀漢後期的車騎將軍和驃騎將軍都讓他碰上了,而且看樣子有機會盡收囊中。

  吳懿推銷吳班的話,劉璋自然是聽懂了的,他擺了擺手說道:「無妨,少年自當意氣縱橫,心裡有什麼就說什麼,如此方才稱得上是少年。」

  他來了興趣,同吳班開著玩笑話:「即是毛遂自薦,元雄當一顯本領,不然我又怎麼知道給元雄何官何職。」

  聽到劉璋這話的吳班,知道他求官這件事有戲。

  少年喜怒溢於言表,吳班面上掛著微笑,走到大堂中央,拱手朝劉璋道:「稟使君,班雖是年少,但我使得一手好刀盾,拉的一手好弓,七十步內,百發百中。」

  使得一手好刀盾是真的,吳班自小苦練,不懼寒暑,刀盾熟稔,但七十步外,百發百中,卻是有些虛,他這些日子練箭,十發大概七發能中,但為了得劉璋青眼相加,他趕鴨子上架,給自己鼓了口氣。

  「哦。」這話讓劉璋有些吃驚,一手好刀盾沒什麼大問題,但七十步外,百發百中,就吳班這個年紀來說,實屬難得。

  根據《漢書·食貨志》中記載,以六尺為一步。而據考古發現,出土兩漢三國時期的尺,長度大致在二十三、二十四厘米左右。所以漢代一步的長度大概一米四,而七十步的距離,則是九十八米左右。

  在近百米的距離百發百中,對於一少年來說當屬不易。

  他來了興趣:「既如此,那我可要見識見識元雄的箭術。」

  為了更穩妥些,他怕吳班是為了面子說出這些話,到時候射箭時一箭不中,大家臉上不好看,於是劉璋朝吳懿投去徵詢的目光,想聽聽吳懿這位做兄長的怎麼說。

  吳懿自然是不能當場駁了吳班的話,他對劉璋拱手道:「元雄確有此等本領,七十步內可中箭垛紅心。」

  「只是百發百中有些過了,元雄年輕氣盛,說的壯膽的話,如是射不好,還請使君勿怪。」

  知道吳班根底的吳懿,最後加了一句保險的話,說完後朝他這個口出大言的族弟白了一眼,真是一點都不謙遜,連個後路都不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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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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