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還有意外收穫?(求月票)
一個看著臉色發白的年輕人靜靜地坐在原告位置上,面前攤著幾張材料,臉色平靜而又溫和。
這就是呂曉婉帶著助理走進法庭後看到的情況。
她作為魔都的知名大狀,對於唐方鏡這個名字那自然是聽了不知道多少次。
只是她只做證券行業相關的案件,以前不以為自己能遇到對方。
也沒有上前打招呼,呂曉婉同樣坐到了被告位置上,對著一邊的助理道:「把材料都拿出來,我再看看。」
助理點點頭,隨即從帶著的包里開始一份一份的拿東西,一邊拿一邊說道:「主任,這個案子咱們這邊勝算不大吧?」
呂曉婉聞言笑了笑道:「不能說勝算不大———-應該說沒有勝算。」
啊?助理頓時愣住了。
呂曉婉也沒解釋,她是證券法律服務行業的老律師了,這個案子拿到手後就和道沒什麼勝算。
或者說僅有的勝算在於對方律師出昏招。
限夕伴州即雲兆語,但兵的玩爬不,川伴州應以異延川有偉州土回取的了。
其他行業的律師犯錯,那有可能是罰款暫停執業等等的處罰,但刑辯領域,
是出問題,那有可能自己都得進去。
所以,呂曉婉很清楚,對方只要穩紮穩打,這個案子她這邊沒有半點勝算。
她今天來的矛頭也不是對準老唐,而是對準帝都那家事務所!
這是沒辦法的辦法,拿了別人這麼多錢,那肯定要做點工作的。
誰說被告都是一條心的,在一些共同被告的案子裡,那被告之間的辯論要激烈很多。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對方現在證據充分,法律依據也沒問題,基本上沒什麼辯駁的口子。
那就只能把坐在身邊的那個往死里揍了·—·
等了沒多久,被告二那裡,來自帝都的律師孫進豪也已經到了。
「呦呂老師,好久不見啊!」孫進豪極其熱情地打招呼道。
這位呂主任在證券行業的赫赫威名當然不是他能比的。
之所以叫呂老師,是因為這位呂主任以前給他上過課。
年紀雖然對方也就大個七八歲,但專業能力這東西,不是說年紀大了就強。
呂曉婉笑著點點頭,雖然她已經想不起來這個叫孫進豪的到底在哪裡見和呂曉婉一起來的是當事人鑫達公司的一個法務副總監,和孫進豪來的就是事務所的潘主任了。
沒錯,潘志遠今天專門從帝都過來,他真的不認為事務所應該承擔責任。
這會兒看著孫進豪和鑫達公司的律師打招呼,同樣也點頭致意。
反正不管從什麼方面來看,兩方被告這邊的氛圍特別好。
倒是對面坐著的老唐看著有點孤獨,他出庭甚至連個助理都不帶。
沒辦法,王青青那種助理怎麼帶,難道指望她開庭了泡個什麼復古茶湯把對方都給毒死?
亦或者是讓她說幾句專業的話把對方律師笑死?
所以老唐還是自己來吧,反正他有技能在,材料什麼的其實都在腦子裡,用下著助理幫忙。
等了一會兒,審判長老張帶著合議庭成員到了,這次是五人組成的合議庭。
還是和其他案件一樣走程序,律師們在這些程序里大部分都和機器人一樣,
兌的最多的就是「無異議」。
開始陳述了,老唐這邊說了幾句,然後上面的老張開口道:「如果都是起訴對面,潘志遠頓時有點激動了,這唐方鏡的話還沒說幾句呢就被審判長打斷7,是不是意味著這審判長不待見他呢!
那這樣的話今天這庭審,他這邊是有可能贏的!
至於說鑫達公司要不要擔責,那和他有什麼關係,反正他不應該擔責。
老張這邊自然不知道他的想法已經被老唐看到了,自顧自地說道:「被告鑫達公司開始答辯。」
呂曉婉同樣開口道:「審判長,大部分內容都是在答辯狀上的,我這裡補充一下。」
「在那幾年裡,我方公司的所有需要審計的材料,都對永達事務所開放。」
「也就是說,永達事務所事實上應該對我方公司的情況是知情的——」
「我方答辯完畢。」
說完,呂曉婉悠悠然地坐下。
一邊的孫進豪還好,畢竟是專業律師,這種情況也不能說完全沒見過。
老唐更是臉色平靜,這案子他這邊基本上穩贏,對方能爭取的無非是賠償份預而已。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位呂曉婉律師確實是很強,一針見血。
該說不說,這種操作方式,怎麼感覺和他自己挺像呢-··
而這邊的潘志遠就有點懵逼了,臥槽剛剛你們在那裡又是「老師」又是什麼勺,說的那麼好。
這一轉頭,庭審才剛剛開始啊,你就開始背刺了?
現在是對方在起訴啊,你為什麼要提這麼一句!
雖然潘志遠不是律師,但他也不是傻子,這意思已經很清楚了,說永達事務斤對虛假陳述的情況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可是,踏馬的當時說好的,他們這邊象徵性審計一下,然後隨便出一個「無呆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就行。
而且,雙方可是有過協議的,如果遇到被罰款的情況,那鑫達公司要進行相立的補償。
所以潘志遠才會著急,因為之前他根本沒想到會有人提起訴訟!
而協議中也沒說如果被起訴的話賠償誰出,所以他才會這麼著急,甚至於親跑來京州參加庭審。
鑫達這邊,這個協議甚至連呂曉婉都不知道,因為這玩意只要被發現,那後果——·就不用想了。
賀浩宇也不可能把這情況告訴律師,在鑫達公司,只有他和財務總監以及其也兩個大股東才知道這事。
所以基本上你看那些經濟類型的單位犯罪,最後陪著老闆進去的,一般都有才務人員,就是這麼的貼心。
如果財務總監不配合,那就算是公司的董事長,也基本上不可能做到這些畐,你可以把對方開了,這是你的權利,但你不能逼著對方做這些事。
為什麼提籃橋出來的財務人員很受歡迎,一方面是進修過有水平,另一方面?人家敢抗事啊!
其他財務不敢打的款,他敢打,其他財務不敢簽的字,他敢簽,你說哪個老反不喜歡啊。
要知道,這個世界上可能存完美犯罪,但不可能存在完美的假帳。
區別無非在於查不查,以及是不是值得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來查。
這些東西算到最後都是經濟帳,基本上都是這樣。
因此,永達事務所之前的罰款,雖然表面上是永達交的,但最後由鑫達公司通過其他方法進行了補貼。
這個事雙方都不可能說出來,所以現在潘志遠被這當頭一棍打的懵逼了。
他忍不住便開口道:「你這是什麼意思,你意思是我們知道情況卻當不知道是吧?你這是誹謗你知道嗎?」
未能「勤勉盡責」沒有發現虛假陳述,和「明知情況但依舊做無保留意見的2
這是一個普通人基本不知道,但會計相關從業人員基本都知道的一個罪名,
提供虛假文件證明罪。
刑法中的規定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是指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
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行為。
按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以上就是情節嚴重了。
所以—···這屎盆子絕對不能接!
潘志遠這句話剛說完,就看到旁邊的孫進豪和呂曉婉,以及對面的唐方鏡都向自己看了過來。
這什麼意思,難道自己說錯話了?
孫進豪人都要傻了,不是我一下子沒注意你就直接說了?
別人當著你的面挖了坑,你就直接往裡跳?
呂曉婉剛剛用的同樣是律師的一種小套路,很簡單,我只是說我們這些情況沒有保密,你們都可以查到。
但並沒有說你們肯定查過這些律師講話一定是「咬文嚼字」的,這個一定要記住。
桓只說這苟話其賣還好,只能說萌可能薦在這個情說,桓也不可能茵為這句話就怎麼樣。
所以呂曉婉很快就轉回頭繼續坐著。
倒是孫進豪趕緊低聲道:「潘主任,你不要說話———」
唯獨老唐,盯著潘志遠看了好一會兒這才收回了目光。
沒想到啊沒想到,這還有意外收穫!
對方說那句話的時候基本上心裡肯定也想著那些方面的事,所以老唐順手開了讀心—·
只能說,這年頭的很多人,那膽子是真的大啊。
怪不得都說財會人員進去的多呢,你看看這膽子!
最起碼法律人員是肯定沒這膽子的,遇到問題了法律人員跑路最快-
老唐雖然依舊在法庭上坐著,但他的心早已經飄到了看守所,飄到了隔壁的刊庭。
該怎麼讓對方把這情況暴露出來呢?
老張開口道:「被告當事人,警告一次,必須經過允許才能發言知道嗎?」
潘志遠趕緊點點頭,雖然不知道怎麼回事,但對面那個唐方鏡的眼神有點太下人了好傷白己的相注都亡丟到列了一樣庭審繼續,還是正常的舉證質證環節,呂曉婉對於老唐提交的證據全部進行列行的「有異議」。
舉證質證結束,就是法庭辯論了。
老唐這邊的主要法律依據就是《最高法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培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根據《規定》第四條,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勺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主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虛假陳述。
事實是依據,法律是準繩。
那麼首先就要按照《規定》來證明鑫達公司當時的行為是虛假陳述,以及該假陳述是否具有重大性。
有相關部門的處理在前,這個很好證明,處罰中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這就是為什麼呂曉婉認為這案子沒勝算的原因。
基本上被處罰了之後再被起訴的,能翻盤基本上都是先推翻了行政處罰。
所以在辯論中她直接開始對會計師事務所展開了攻擊。
反正意思就是說,你們本來應該可以審計出來的,但是你們卻沒做到,所以爾們的責任很大。
竹近家這邊具時定元京,他准苗」燈多力法郵定應對唐力說的,誰能芯劃對方都沒怎麼說話,都是他和呂曉婉在這裡爭。
終於在吵了半天后老張敲了敲法槌。
「好了,你們兩方被告,車軲話不要來回說,有沒有要補充的,沒有的話就要最後陳述了。」
老張話音落下,潘志遠馬上表示自己要陳述。
這一通陳述足足有十分鐘,最後老張都煩了,直接讓他別說了。
庭審結束,老唐收拾東西往外走,他還在想著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剛剛庭審的時候他是有機會用技能的,「勸說」用在這裡恰到好處。
但是-—---如果真的發現問題,那按照先刑後民的原則,到時候就要給刑事讓各了。
這和自己之後的計劃並不符合。
所以先緩緩,讓他們現在外面蹦噠幾天再說吧,先把錢弄到了,然後再說其也的。
其他人也都離開,潘志遠準備去和賀浩宇見個面,如果對方真的撕破臉,那優一起進去!
時間慢慢過去,案子不出意外上了審委會,經過多方討論,又聽取了鑫達公的想送想法屌男院出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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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這份判決,老唐有點意外,不應該啊,那位呂律師那天發揮的很好,正常來說就算不是五五開,那也是六四。
結果現在事務所那邊只需要承擔百分之二十?
不過無所謂了,反正他這邊的錢不會少。
既然這樣那就可以開啟計劃了,拿著判決書,老唐也沒管什麼,徑直拎著手是包再次來到了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
工作人員看到他之後人都要罵了。
「唐律師,你這又是——·
老唐笑得很燦爛:「對,還是那個案子,只不過這次不是單一的了,是代表<訴訟,由我的當事人作為代表人」」
而在這個時候,鑫達公司和事務所的人也都跟著他到了立案庭,見到這一幕後都開始咬牙,果然如此!
這狗東西早就已經準備好了。
不過--大家有點奇怪,唐方鏡都沒有在網上說,那其他人怎麼知道情況呢鑫達公司的法務副總監已經做好了準備,反正只要唐方鏡在網上發消息,就直接搞他!
「喂,房總,我這邊已經提起訴訟了,對,你那邊的人數夠了吧?夠了那就干始吧!」
他這次要做的可不是普通的代表人訴訟,而是新《證券法》專門規定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
這是異於代表人訴訟制度的一種制度!
是由第三方的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為特別代表人提起訴訟的制度,和普通代表人訴訟制度的區別就是,該制度下,是採取「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
普通的代表人訴訟,法院會有一個公告期,在公告期之內參加登記才能算是參與訴訟,也就是說如果你不知道有這回事,那很可能會錯過這個訴訟。
但是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下,你只要不在公告期內專門發聲明說放棄訴訟,
就會默認為你參加了訴訟!
至於怎麼知道你是不是權利人-當下的證券行業,這些說白了都是透明的老唐前世那個經典的「特別代表人制度訴訟第一案」,直接代表了近六萬名設資者提起訴訟!
這一世,他準備直接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