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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 大的要來了!

2024-11-06 21:27:45 作者: 酒劍仙人
  第419章 大的要來了!

  就這個案子,老唐從頭到尾都沒有想過發到網上讓大家一起起訴!

  根本沒那個必要,明明有更好的辦法,為什麼還要用那些舊辦法呢。

  就算他是唐方鏡,憑藉他的號召力想讓所有的投資者一起起訴,那也不可能。

  賀浩宇猜的也差不多,股票市場的投資者太多也太散了,可能有的人就是買個幾千塊,虧了也就虧了。

  再加上這幾年過去,有的人甚至都已經忘了自己當初買過這個股票-—----沒辦法,這幾年虧得太多了。

  只虧了一次的時候,那會記得很清楚。

  但如果一直虧-——-就不用想了,大a那地方,真不是普通人能玩的。

  也因此,就算老唐的號召力很強,但真的願意做登記的人不一定會特別多。

  只不過,老唐釜底抽薪,直接要做「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第一案。

  這就是專門為證券行業維權準備的,知道那些投資者很多都懶得維權,所以就給你規定,除非聲明退出,否則默認參與。

  雖然因為種種原因,現在的法律對於這個制度的規定比較模糊,但再怎麼模糊,有了就能拿來用!

  這制度的好處太多了,可以直接集合所有人的力量來訴訟,就算很多投資者的標的額小,但是架不住人多啊!

  前世那個案子,涉及到了投資者五萬五千多人,最後的賠償金額為二十四億,想像一下那有多恐怖!

  而老唐這次聯繫的房總,就是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一個對接工作的一個副總。

  這種特別代表人不是什麼機構都能擔任的,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投資者保護機構才可以。

  老唐很早之前就找到了這個公司,對方在知道他的想法後同樣表示特別感興趣。

  投資者保護公司是妥妥的大國企,事實上有資格發起這類型訴訟的,要麼是大國企,要麼是證監會直接管理的機構,要麼是證券交易所等設立的機構。

  總之都是有「國資背景」的,不是說隨便拉一個公司出來都能起訴,畢竟你普通的公司,根本沒有權利查到投資者的信息。

  對方為什麼感興趣,因為這是「第一案」啊!

  不管什麼樣的事,但凡是牽扯到「第一」什麼什麼的,都會特別吸引人。

  外加上有這位唐律師的參與和幫忙,已經把前期的準備工作都已經就緒了,

  相當於路都已經走通了。

  後面只需要按照程序,把五十名以上投資者的相應材料整理之後,就可以直接嵌入「普通集體訴訟」。

  總之一句話,鑫達公司已經被盯上了!

  這方面的程序比較複雜,就是說要想發起特別代表人訴訟,先得提出普通的集體訴訟,然後在這個過程中,由五十名以上投資者向投資者保護機構登記。

  然後,之前的普通集體訴訟就可以轉變程序,轉為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

  具體規定是2020年最高法發布的《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

  這就是為什麼老唐要先提出代表人訴訟。

  和房總聊了幾句之後,老唐便準備買機票去帝都了。


  雖然說現在已經把路走通了,但畢竟是「第一案」,牽扯實在是太過於重大,投資者保護公司那邊的工作同樣特別多。

  要通過專門的程序來查閱這個案子的投資者數量,並且計算出這些投資者們應得的賠償金額。

  這些東西都不是他唐方鏡一個人就能完成的。

  而這個公司是在帝都,所以老唐還要再去帝都一趟和對方再好好研究研究訴訟的問題。

  而在另一邊,呂曉婉還是上訴了,雖然希望很渺茫,但上訴肯定要做。

  時間很快到了晚上,鑫達公司董事長辦公室,賀浩宇已經知道了一審判決結果。

  他的臉色很差,手機都已經被砸了。

  別說什麼領導都是心胸寬廣,根本不在意這些事,仔細想想就知道,那領導也是活生生的人。

  坐在椅子上生了一會悶氣後,秘書開口道:「賀總,我剛剛看了半天,那個唐方鏡只是提出了集體訴訟,但是他沒有在網上發布任何的動態。」

  啊?賀浩宇聞言一愜:「真的嗎?」

  「真的賀總,你看,距離對方提起集體訴訟已經過去有八個小時了,在這期間,唐方鏡真的沒有發布任何一起起訴的動態。」

  賀浩宇接過秘書的手機看了看,臉上同樣疑惑了起來。

  按照他們對唐方鏡視頻的研究,對方是肯定會發布這個動態的,不然那些投資者根本不可能知道這件事。

  法院的公告—說實話這玩意平時有幾個人會注意看的。

  但人家就是有法律意義,你錯過了就錯過了,不可能搭上便車。

  賀浩宇仔細想了想,決定還是先不輕舉妄動。

  畢竟是上市公司,轉移財產之後他就只有一個出路,那就是跑路到國外。

  但現在看起來還仍然有點希望,只要唐方鏡不搞那麼大,說實話,就算起訴的原告數量上千,鑫達也依舊能應付。

  「繼續盯著,看看後面會怎麼發展!」

  時間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從床上爬起來洗漱,昨天他到了帝都已經是下午了,也沒亂跑,就在房間中待了一下午。

  今天就要去公司那邊和他們好好談談訴訟的問題了。

  一路打車到了地方,果然是搞證券類型的公司,看著就闊氣,這辦公樓那叫一個豪氣!

  在外面撥通了房總電話,很快一個聲音響起。

  「喂,唐律師是吧,你到了?好的好的,我讓人下去接你!」

  掛了電話,老唐一臉淡定地在門口等,這類型國企的副總,級別不用想也知道很高。

  不過說句老實話,前段時間這種高級別的國企大佬,他好像送進去不少來著·————咳咳。

  這腦子怎麼就想那裡去了,他唐方鏡這次來是談合作的!

  正想著呢,一個年輕人走了出來,老唐很快上前交談,隨後便跟著對方上樓。

  坐電梯出來,年輕人帶著進了一個辦公室。

  「唐律師,又見面了!」房總穿著行政夾克,看到老唐進來臉上掛著笑容道老唐同樣伸出手:「是啊房總,我可是又來麻煩你們了。」


  「,這怎麼能是你麻煩我們呢,其實應該是我們麻煩你,這個案子,是我們必須要做的。」

  房總笑著回了一句,隨即招呼道:「唐律師隨便坐,那個小李,你去給唐律師倒杯茶。」

  兩人坐下來開始聊,房總這邊主要是談一談目前的準備進度。

  「我們公司的郭總對這個案子是大力支持的,只是你也知道,這方面的內容多,所以進度比較慢。」

  「目前統計到的相應投資者已經有六萬多了。」

  老唐聽到這裡開口道:「那賠償金額呢?

  D

  房總聞言笑道:「唐律師,這個金額你肯定想不到,估計你做的案子裡也是這個案子的金額最大了,到目前為止,賠償金額已經超過了二十個億!」

  多少?老唐聞言頓時愣了一下:「這麼多嗎?」

  「所以我們現在也是發現,這裡面絕對不止之前調查出來的那點問題,裡面的問題很大!」

  「這家公司在那幾年收割的錢很多,百億都不止!』

  老唐頓時往後坐了坐,他之前還覺得自己讀心讀到的內容比較震撼呢,現在看來人家的膽子比他想像的還要大!

  金融行業就是這麼誇張,有很多經濟學家都舉例過,金融行業現在已經成為了食物鏈的頂端!

  所有行業到最後都會回歸到金融,同樣在金融領域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割韭菜。

  如果大家都按規矩來也就罷了,但如果有那些掌握內幕信息的人不按規矩來,那就是真正意義上的贏家通吃!

  就別說普通的小散戶了,各種意義上的投資者都是被割的對象。

  仔細查那些金融領域的案件就會發現,尼瑪那涉及的金額一個比一個大!

  我們普通人賺一萬工資,那就已經很不錯了,但是放在金融市場,感覺錢都已經不是錢一樣.····

  「不過我們這邊也是一樣的想法,先把案子做了,然後由法院來移交公安機關。」

  說到這裡房總笑的很開心。

  老唐沉吟一番後開口道:「所以現在要考慮最後一個問題,那就是執行問題了。」

  官司不用想,肯定能贏。

  但是贏了能不能執行這是很重要的問題,如果所謂的「第一案」搞到最後搞成了一地雞毛,面子上看著很牛逼,結果錢到不了手中,那就尷尬了。

  房總聽到這裡點點頭:「是呢唐律師,我們這邊的法務團隊同樣也說過這個事,這個案子不單單要贏,而且還要保證執行到位!」

  「唐律師你是這方面的專家,你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老唐笑了笑,隨即道:「我的建議是,要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董事,獨立董事,財務方面的高管,以及會計師事務所,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什麼?房總聞言道:「唐律師,你這是想一網打盡?」

  老唐點點頭:「對,如果單純是起訴鑫達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那這段時間裡對方有很大的可能會轉移財產。」

  「而且,就算對方不轉移財產,房總不知道您有沒有看過鑫達公司的半年財報,他們已經連續虧損而且要有債務到期了。」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賠償是有很大可能執行不到位的。」

  這是老唐早就想到的問題,對方可能會被逼的狗急跳牆轉移財產來跑路。

  不過跑路是跑不掉的,投資者保護公司起訴後,就可以申請將對方的實際控股股東這些納入邊控。

  轉移財產是個隱患,所以老唐要把這些凡是可能有牽連的都納入被告名單。

  鑫達公司作為上市公司,直接申請保全不太容易,法院也怕影響到公司的正常經營。

  但是個人真的是隨便拿捏,

  「可是唐律師,法院那邊會同意嗎?」

  老唐開口道:「我們這樣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最高法關於審理證券行業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里都列的很清楚。

  第十四條里明確規定過了,很長,大概意思就是說,公司的董事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證明自己勤勉盡責,僅僅說自己不懂,相信其他人等等的話,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就說明這些人同樣要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也說了,證據是什麼,就是這些人如果在重要信息披露的時候投了贊成票,那就會被認定為存在過錯。

  以及第二十條·—·

  前世那個案子就是這樣,從控股的股東,再到財務主管等等,沒一個跑掉,

  全部都得承擔責任。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他們就得以他們自己的財產來承擔責任了。

  別說什麼公司是獨立法人,當初的虛假陳述是公司做的----那如果不是你們這些股東和高管亂搞,公司這麼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法人,怎麼可能會自己虛假陳述呢?

  所以,這些人一個都跑不掉!

  財務就是這麼坑,凡是涉及到錢的,財務必須簽字,簽了字,那就等著吧,

  都是問題。

  「房總,我這也只是建議,具體的工作需要你們公司的法務部門進行專門的細化。」

  房總點點頭:「行,這案子可是弄得越來越大了,不過第一案,肯定要大一點才有意思。」

  「唐律師,咱們隨時聯繫,這周應該就能起訴!』

  老唐聞言笑了:「房總,那我在京州等你們。」

  如果到時候真的起訴,那就肯定不是中院來管轄了,至少也得省高院。

  老周—--沒辦法啊,實在是我的層級越來越高了,你在基層法院,咱們之間不對等。

  老唐回了京州,開始安心做準備。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倒是賀浩宇這邊已經有點懵逼了。

  奇怪,這都第五天了,怎麼唐方鏡依舊不發任何的動態啊,他是不準備起訴了嗎?

  就在賀總這邊一籌莫展之際,呂曉婉來提醒了。

  畢竟是專業的證券法律大佬,呂曉婉同樣想到了關鍵所在。

  「呂主任,你是說對方可能提這個———這個特別代表人訴訟?」」

  「對,特別代表人訴訟,新證券法的規定,以前還沒有人做過,我曾經打算做來著,但是很難—」


  「依你的說法,唐方鏡如果要做普通的代表人訴訟,那現在法院應該已經發了公告,但事實上現在法院沒有任何動靜。」

  「唐方鏡同樣沒有動靜。」

  「那就說明他這只是虛晃一槍,真正的目的是特別代表人訴訟———」

  聽了呂曉婉的講述,知道了這個制度下「明示退出」後,賀浩宇真的慌了。

  「不是,這什麼意思,只要他們那邊起訴,所有人都是默認參加?這,這還講不講法律了!」

  「意思是那些人躺在家裡就能天上掉錢?」

  呂曉婉聞言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還真的是這樣,對於那些人,真的就是躺在天上掉錢。」

  五十個以上的投資者就可以撬動,保護機構全程主導訴訟,不需要投資者們出一分錢,全部搭便車。

  甚至對於保護機構來說也不用出太多錢,要找律師的出律師費就行,不找律師他們公司自己的法務團隊也能做,

  至於天價訴訟費,抱歉,特別代表人制度不需要預交訴訟費·

  這就是新證券法對於普通投資者的保護,真的是從頭到尾都弄的明明白白。

  聽著呂曉婉的解釋,賀浩宇再次開始想跑路的事了,這太恐怖了,默示參與,踏馬的這是純粹不把公司當人看!

  然而賀浩宇並不知道,此時此刻,一個臉色煞白的靚仔已經帶著投資者基金保護公司的工作人員來到了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

  雖然這個案子肯定要高院管轄,但因為之前的集體訴訟在這立的案,所以要先來這轉程序,然後再由中院提請高院管轄。

  看著面前被那材料給震驚到無以復加的工作人員,老唐笑了起來,大的終於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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