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招娣,這個名字土得掉渣,卻承載著沉甸甸的意義。
我不是父母親生的骨肉。他們結婚多年,膝下無子,村里老一輩總愛念叨那些「撿子得福」的故事,仿佛領養一個孩子就能帶來生育的好運。
奶奶更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整天在父母耳邊絮叨,催促他們去抱個孩子回來,期盼能因此迎來自己的孫兒。
可說歸說,真要找個孩子領養,哪有那麼簡單。
沒有孩子的現實,加上奶奶的不斷施壓,讓父母的日常充滿了爭吵。
後來,爸爸決定進城打工,這一走就是六年。當他再次歸來時,身邊多了個五歲的我。
關於我的來歷,爸爸只說是路上撿到的棄兒,大家都信了。
我的到來,讓奶奶樂開了花,媽媽則是喜憂參半。她心裡藏著個解不開的結——爸爸外出六年,帶回一個五歲的孩子,會不會是他在外頭的私生子?
儘管如此,媽媽終究沒把這些話說出口。
從那天起,我隨了爸爸的姓,奶奶還給我起了個特別實在的名字——梁招娣,寓意直白,就是盼著我能給家裡帶來個弟弟。
也不知道是名字真靈驗了,還是父母努力的結果,我到家不到半年,媽媽就懷孕了,成了全家的重點保護對象。
而我的苦日子,也就此拉開序幕。
快七歲時,弟弟出生了,是個男孩,奶奶樂得合不攏嘴,逢人便炫耀她的大胖孫子,儘管弟弟出生時只有六斤二兩。
奶奶早準備好的名字——梁招財,也終於派上了用場,寓意給家裡增添財運。
弟弟的降生,讓我在家裡的地位一落千丈,成了爹不疼娘不愛的孩子。
記憶中,家裡的活兒幾乎全落在我肩上。好在,父母還願意供我上學,學校成了我逃離家務的避風港。
我渴望能在學校待久一點,因為一回家,我就變成了家裡的勞動力。看著同齡人的無憂童年,我滿是羨慕。
後來,家裡的開支日益增大,爸爸又回到了城裡打工。媽媽對我愈發苛刻,動不動就罵我是「小賤種」。
有一次,我記得清清楚楚。放學後我匆忙往家趕,因為媽媽吩咐我回家洗一堆衣服。
我遵照媽媽的命令,一下課就飛奔回家,生怕晚了會挨罰。冬日的寒風刺骨,我的手凍得通紅,但只要能免受責罵,心裡就感到一絲溫暖。
正洗著衣服,屋裡傳來了爭吵聲。
沒錯,爸媽又在電話里吵起來了,媽媽的嗓門大得像潑婦,罵道:「你把這小賤種帶回去吧,你以為我不知道嗎?你出去六年,帶回個五歲的小野種,還想讓我養……」
後面的言語,全是對我和爸爸的謾罵,我無辜躺槍。
或許是因為在電話里吵不過爸爸,媽媽抄起衣架,狠狠地抽在我身上,打得我皮開肉綻,疼痛難忍。奶奶抱著弟弟在一旁,不敢出聲。
這樣的生活,我竟然熬到了十八歲。
十八歲,本該是花季的年齡,我遇到了生命中至關重要的人。在媽媽的影響下,弟弟完美繼承了她的所有,包括那份跋扈。
好東西,只要弟弟想要,我就得退讓,甚至我的東西,只要弟弟看上了,我也得拱手相讓。
高中生活緊張而壓抑,我卻甘之如飴,因為這意味著我可以暫時逃離那個家。
我多麼希望能住校,但家庭條件不允許。
媽媽總說爸爸賺錢不易,能讀書就不錯了,別想住校的事,連班主任上門家訪也沒能說服她。
我知道,如果我住校了,家裡的活兒就沒人幹了,髒衣服堆著也沒人洗。
我告訴自己,再忍耐兩年,等高三畢業,上了大學就能離開這個家,這是我堅持下去的唯一理由。
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樣晚歸,突然,一道身影遮住了我身下的路燈,心中湧起莫名的恐慌。四周無人,我的心砰砰直跳,意識到可能遇上了麻煩。
那人影搖搖晃晃,我緊張地回頭,借著遠處微弱的光,看不清他的臉。
估計他至少有一米七八,時不時摸著自己的頭,渾身散發著濃重的酒氣,對著我咧嘴笑。
我嚇得轉身就跑,可他腿長,我拼盡全力也甩不掉他。恐懼感越來越強烈,我不敢哭出聲,這條路白天都少有人走,更別說夜晚,我只能自救。
跑著跑著,我被什麼絆倒,重重摔在地上。眼看那人就要靠近,我慌忙抓起一根棍子,狠狠朝他揮去,他應聲倒地。
顧不上他生死,我朝著家的方向狂奔。
到家時,媽媽的房間還亮著燈,聽見我回來,她不忘數落:「你這死丫頭,回來這麼晚,怎麼不死外面?快去洗衣服,刷碗!」
「哦,好的,知道了。」媽媽像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不用開門也知道是我。
我已經習慣了,她從不問我為什麼回來晚,因為在她眼裡,我的存在無關緊要,她堅信我是爸爸和別的女人生的。
爸爸每年只回家一兩次,對我還算好,至少不打不罵,還會給我買些東西。那次被跟蹤的經歷讓我心有餘悸,好在一切似乎又恢復了平靜。
學校計劃下個月八號組織野炊,每個學生交五十元,其餘由學校補貼。
這是個不錯的活動,我也想去,但心裡明白,這是奢望。平時媽媽連午餐費都只給我三塊錢,怎麼可能拿出五十元讓我去野炊?
明知不可能,我還是硬著頭皮向媽媽開口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