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法官:關門!拘人!
書.記.員快速的播放羅凱提交的第2份證據!
辦案人員違法進行私底下調解,但是卻錄了音錄了像!
在這一段影像當中。
女方娘倆以及婚介所以及那個律師都在圓桌一旁,他們分別說的話簡直是讓人聽著氣的腦袋都要爆炸:
丈母娘:「……親家母親家公,你們就認了吧,這個孩子還年輕,才20多歲就進去坐牢,完全不值呀,大不了賠點事情就當是給人生買個教訓了,我現在好言相勸讓你們給錢,要是真要到法庭之上派人進去坐牢的時候可不是那麼好說話了……」
好傢夥,威脅的意味,那叫一個明晃晃的。
婚介所派出來的律師(被告人4號):「就是就是,本來挺好的一件事情,一下子整成了這一副模樣,要把你家兒子拿去坐牢,你們2老心裏面過得去,趕緊給點錢了事兒吧,趁現在還在談……」
婚介所拍出來的女律師,這一個更是重量級!
知法犯法!
明知道刑事案件不能夠調和,但是並不妨礙她在這個環境進行敲詐。
助紂為虐,狼狽為奸。
所以她成了被告人4號完全沒有任何冤枉之處。
女方:「我一個女孩子家家的,怎麼會用自己的清白來平白無故冤枉你一個人,我才20多歲啊,我啥都不知道啊,就遭遇到了這樣的傷害,不行,婆婆你們想賠錢絕對不行,我一定要讓你們的兒子去坐牢……」
好傢夥,還有唱紅臉唱白臉的,這就離譜了好嗎?
緊接著播放的是第3段證據。
羅凱強烈要求在上個案子審判快結束的時候丈母娘在法庭之上的囂張放話:
「必須給老娘賠錢,不賠錢的話,我管你是誰,一定要把你搞得傾家蕩產,告的坐牢……」
第4份證據……
被羅凱設法先撈出來的男方通過電話以及聊天工具等方式進行催還結婚的彩禮以及三金各種結婚所需要的費用。
但是卻遭到了女方娘倆的拒絕,以及婚介所的拒絕,有文字,有語音,有錄音……
這份證據可以證明婚介所是共犯……
這幾份證據,包括錄音錄像都在空曠的審判大禮堂裡面播放著。
所有人都聽到了丈母娘的話。
那濃濃威脅的味道,那趾高氣昂的語氣,那以為能夠拿捏一切的姿態。
好氣呀,血壓高了。
作為旁觀者都覺得拳頭不由自主的握緊了。
那些個記者們怒視丈母娘。
在場的有些人但凡是結過婚的,或多或少都會經歷過丈母娘刁難這個過程。
於是不由自主的都特別的同情男方。
淦!
同一個天底下同一個丈母娘。
同一個預期。
同一份彩禮。
同一份套話。
天下苦彩禮久矣!
天下苦丈母娘久矣!
坐在羅凱旁邊的原告人男方,以及坐在旁觀席上的男方的父母。
看著這一份證據被拿了出來之後。
眼睛都紅了。
同時也感覺到自己的身上的冤屈得以洗刷。
原告男方就算你是一個不怎麼了解法律的人,也知道經過了律師的爭取以及辯論之後……
之前的詐騙罪的辯論基本上已經來到了結尾。
算是畫上了一個句號。
敲詐勒索罪就簡單得多了!
經過雙方的拉扯以及廝殺之後,案情基本上都已經明了。
證據指明了一個事實:婚介所以及女方己方人馬合夥起來設了一個局,做了一個仙人跳,詐騙!
騙了男方以及男方的父母幾十萬的錢。
涉及到的金額已經達到了百萬。
在之後寫判決書的過程當中,是按照涉及金額(上百萬)來進行判刑的。
就算是沒按照上百萬這樣的金額來進行判刑50多萬,已經達到了超大金額的標準。
10年以上死刑以下直接給他安排的妥妥的。
是的!
好多人可能對於詐騙罪的上限沒有一個具體的概念。
以為一個騙子可能判個幾年就算是高的了。
但是一旦符合法律規定的幾個標準之後。
最高上限可以判無期。
是的,被判無期!
僅僅只是在死刑(死緩也是死刑)之下!
接下來即將雙方開闢廝殺的戰場……則是關於敲詐勒索罪的辯論。
羅凱知道這一分鐘所有人都在等著自己。
對於剛才的交手當中的表現。
羅凱並沒有過多驕傲的地方。
畢竟被告方幾組人馬的心思,以及後續的各種表現各種出牌套路之類的……他在模擬法庭的時候就已經預測到了。
全部都預測到。
甚至還做了不下10種的假設。
這種方法過於喪心病狂。
使用的方法相當的簡單,但是卻很有用:我把所有的可能都列出來,窮盡所有可能,預測完畢。
這樣一來,對方手中的牌就已經成為明面上的牌。
針對對方出牌的套路,提前預設幾十種應對的方式。
環環相扣的同時,甚至還可以臨時進行轉換。
這種方法,在高一的數學教材上有叫做窮舉法……
(該死的高中知識,又要攻擊我的大腦了)
咳咳咳!
……
法庭之上,法官輕輕地敲敲手中的木錘。
聲音很清脆。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卻蘊含著濃濃的怒氣。
法官把所有的證據看完之後。
也覺得自己的血壓高。
如果要不是有著法官這一層身份的話,法官從一個樸素人的視角都想說一句,趕緊抓人。
拘人!
這些犯罪分子!所作所為簡直是喪心病狂!
這些詐騙分子敲詐犯罪分子,一個都不想跑!
拿人!
拘人!
直接判。
法官眼神之中蘊含著雷霆之怒,聲音很平靜!
蘊含著暴風雨來臨之前的平靜。
誰也不知道暴風雨究竟有多狂暴。
「原告代理律師羅律師已經舉證完畢,現在有請被告方進行質證!進行異議!進行辯論!」
按照法律流程原告說完被告說。
到被告方對於羅律師提交的證據進行質疑。
首先是代理被告人1號以及被告人2號這娘兩的律師!
這一個被聘請的網紅律師,在剛才和羅凱之間的PK當中失敗!
被狠狠的打臉,被狠狠的怒斥!
但是臉皮厚到極致的她,很快的恢復了過來。
甚至還用手勉強的補了補妝。
這就離譜了好嗎?
萬眾矚目之下。
只見這個網紅女律師說:「首先,我方對於原告代理律師當庭拿出來的錄音證據存疑,這一份證據存在著剪輯的痕跡根據,以證據的排除規則,此份證據應當屬於非法證據!不予使用!」
好傢夥,直接現學現用是吧?
羅凱對此並沒有任何的意外,甚至還帶著鼓勵的微笑。
你丫的繼續給我說。
我這裡還有幾個坑,你要不要再來跳一下?
網紅女律師看到羅凱的眼神之後心中一咯噔,但是還是繼續說:「對於原告律師當庭舉的第2份證據,這份證據發生的場所為不合法的程序,因此我方主張進行排除!」
調解程序存在著瑕疵。
就不能夠使用?
就能夠叫做不合法?
而且調解程序以及發生的威脅情況之間,並不存在著因果聯繫啊。
調解是官方辦案人員提供一個場所,雙方之間進行拉扯!
至於在這個過程當中,其中有一方開口進行規協進行脅迫對於這樣的證據認定……
這與官方的程序是否合法存在瑕疵,有著必然的聯繫嗎?
搞笑呢。
顛倒是非是吧?
網紅女律師繼續說的:「至於緊接著的一份證據,這是男方打電話來進行要求返還彩禮,以及各種結婚失敗之後的費用,我方被告人1號以及2號並沒有任何的威脅之言,反而是商量。
更何況錢並不在被告人1號以及2號女方娘兩手都拿著,而是在婚介所手中拿著,要求返還金錢的對象就已經存在錯誤,並且在這個過程當中雙方之間存在著對話而已,並沒有任何的威脅之言……」
網紅女律師越說越覺得自己有理,甚至還挺起了脖子,給出了個結論:
「針對原告方異議列舉的證據,我方進行了一一的反駁,原告方拿出的證據要麼是無效的證據,要麼是屬於排除證據的範圍,因此並不能夠證明我方當事人也就是被告人1號以及2號敲詐勒索的情況!」
和女律師說完之後,就直接簡短的閉嘴了。
羅凱的目光看了她一眼之後。
看向了旁邊的一旁婚介所的老闆以法務以及被告人4號xx律師。
這裡還有兩方人馬呢!
還有的共犯呢!
和剛才的網紅女律師越說越有理,一副囂張的模樣不同!
婚介所的法務硬著頭皮進行辯解:「我方當事人被告人3號也就是婚介所,在這個過程當中按照合同辦事,依然堅持中立的地位……」
被告人4號,也就是在上個案子和羅律師當庭PK的女律師,從被告律師的身份追加成為被告。
這個人開口說道:「我在調解的過程當中,只不過是出於一個旁觀者進行勸解罷了,並沒有任何威脅的意思,至於說我是共犯,這簡直是不可能,這簡直是沒有道理的指控我方給予堅決的反駁……」
「……」
被告席上的幾方人馬都已經說完。
他們口口聲聲說自己沒有犯罪,不是觸犯了敲詐勒索罪,並沒有成為此罪的共犯。
各種甩鍋,各種推脫。
嘴裡面說的天花亂墜。
但是就是沒有拿出確切的證據。
聽完雙方的辯論之後,主審本案的三個法官,眉頭越皺越深。
其中一個主審法官覺得這個案件是時候到即將結束的時候。
他看向原告席上的羅凱:「原告律師,請對以上的辯論和反駁進行反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