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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母系氏族社會生活及其生產形態

2024-08-24 20:11:55 作者: 王任叔
  在中石器時期,印度尼西亞群島上就有上述各具特色的三種文化。這就是蘇門答臘的礫石文化,爪哇的散潘骨器文化和西南蘇拉威西的托阿拉石葉——石片文化。這三種文化各不相同,但彼此之間有著傳統的聯繫。這些文化的不同,主要決定於他們生產和生產方式的不同,也同他們勞動工具的技術傳統有一定的關係。古蘇北人主要居住於蘇北省東北海岸一帶,以打撈採集水產類為主,打獵為副,這就出現了礫石文化,但它不能說同所謂遠東大劈石器的巴藝丹的礫石文化的技術傳統沒有關係。古東爪哇人的散潘骨器文化無疑是以打獵的生產為主而輔之以採集或漁撈,但不能說同岸棟的骨器文化沒有技術的傳統關係,西南蘇拉威西的托阿拉人的石葉——石片文化看來是漁撈與打獵並重,但向植物界索取生活資料已成為生活中的主要的四素,但它不能說同賈本蓋的石片文化沒有技術傳統關係。賈本蓋石片文化的發現地就在瓦拉奈河流域的中游地帶和托阿拉人的洞穴是相去不遠的。如果從這種文化技術的傳統關係來看,那麼,我們還可以指出,西爪哇萬隆高原發現的一萬件以上的石片文化同更新世晚期在中爪哇桑吉蘭的石片文化也不是沒有關係的。

  我們在這裡提出的一種假說,也還有待學術界的探索的。雖然這三種文化同屬於中石器文化,但按其文化的原始和進步性質來看,似乎可分做三個層次,即

  一、北蘇門答臘的礫石文化。

  二、托阿拉人的石葉-—石片文化(不包括新石器一部分)。三、散潘的骨器文化。

  可是就這三種文化的年代來說,那麼石葉——石片文化是經歷了更長更久的年代的,不僅因為它的下限可以推延到紀元前三百年到一百年,而其上限怕也可以推前到更新世的第四冰河期。幽靈洞發掘的動物遺骨,就不是屬於冰後期的。而石葉——石片文化分布之廣,也遠非其他兩者所能比擬,幾乎遍及於印度尼西亞境內所有重要島嶼。只有加里曼丹因為交通不便,大部分地區尚未開發,也沒有經過科學的考察,還不知道其實際情況。但加里曼丹的西北部沙撈越境內也有過零星的石葉——石片文化發現的報導,可以想見,加里曼丹也一樣散布著石葉——石片文化的主人的。

  托阿拉的石葉——石片文化是一種複合結構,它不僅包括中石器文化,也還有新石器文化,其原始形態還有人稱為前托阿拉文化的。就整個的托阿拉文化來說,是以石葉為主的石葉——石片文化,而其原始形態則以石片為主的。萬隆高原的石片文化就有它的原始代表性質。從這一意義上說,萬隆高原的石片文化較之北蘇門答臘的礫石文化可能是更原始的,年代也許是更古的。

  石葉——石片文化發現地所發掘的入類遺骨,大都為矮小身材的人種,即大都是屬於尼格里多——維達種族的。這一點使人有深刻的印象。而在印度支那洞海縣鴨琴的新石器時代發現地的人類遺骨也有尼格里多種族出現。這似乎使我們可以得到一種結論:在印度尼西亞各地最初散布著的種族是尼格里多人,而在新石器時代則有遷移到印度支那去的。這一種族可能還散布到中國的西南和東南區域,又從中國的西南散布到緬甸、印度的東南沿海一帶以至於湯蘭島(今斯里蘭卡),而出現了維達人即尼格里多種族。就今天印度尼西亞和印度支那所發現的尼格里多人類遺骨的時代先後來說,我們似乎可以得出上述那樣的遷移路線的徵象。

  北冰門答臘的礫石文化的主人和馬來亞的礫石文化的主人,顯然是同一種族,即美拉尼西亞人。在印度支那的稻平北山遺址發掘中,除美拉尼西亞人外,還有尼格里多人、印度尼西亞人和蒙古人。種族混居情況極為複雜。而在爪哇散潘的拉瓦渴中發現的人類遺骨則是近於澳大利亞和伊里安一—美拉尼西亞人。這可能是瓦查克人的遺裔。這樣,在中石器時期,印度尼西亞就有兩個種族系統,即尼格里多·維達種族系和澳大利亞——美拉尼西亞種族系。他們之間也有相互混合的,勿蘇基州索棟洞就出現了矮小人種。而澳大利亞——美拉尼西亞種族可能是以爪哇為發祥地分兩支遷移的。一支向北,到達印度支那,另一支向東和東

  南,一直移遷到伊里安——美拉尼西亞群島和澳大利亞。

  這同樣也是我們從考古發掘的時代先後而設想的假說,須待專家們探索的。

  不斷的遷移是遠古時代漁獵部落生活中的正常現象。當時的生產水平低下,需要有廣大的土地才能養活石器時代的獵人,漁人和採集者。地處熱帶的印度尼西亞,是有利於人口增長的地區。

  而人口的增長不可避免地要使人們去尋找新土地,遷移到新地方去。這種遷移是有一定的規律性的。它首先是在對於獲得生活資料特別有利,和部落的繁衍需要有新土地的客觀情況下進行的。

  在還不是單一的打獵的大部落的時候,這種遷移一般也不是大規模的。他們是隨著時間的流逝,一年復一年地、逐步地、從近到遠地、一塊地方一塊地方地亡移的。因之,他們也可能碰到其他的部落集團,或者混合了,或者爭奪起土地來。他們也可能遷出去之後,經過一段時間再遷移回來。這種遷移大都是間歇性的、曲折而複雜的。但由於冰後期,印度尼西亞群島分離開來,使他們的遷移有了一定的限制。這就使他們不能不在一定的地方比較長期地定居下來。這一切就是在印度尼西亞群島上產生了種族的複雜性和文化的獨特性。特別由於島嶼的分散,山脈的縱橫,海域的廣闊和河流的阻隔,造成了相互間接觸的不便,各地居民的生活和文化的不平衡的發展也更顯著地表現出來了。


  首先從石葉——石片文化散布之廣和蘇門答臘石器文化同馬來亞和印度支那的和平北山文化的近似來看,當時古印度尼西亞人無疑已經有了海上交通二具。這種海上交通工具無疑是極端原始的,或者是獨木船,或者是木筏,或者是樹皮船。

  據民族學者調查:安達曼群島上的尼格里多人,知道製造獨木船。他們是先用火來燒焦圓木的中心,然後再用貝斧(鐵器輸入後用鐵斧,但他們不知道用石斧)來挖空圓木的。長而中空的圓木就成為獨木船。但為防止傾側顛覆,在船舷上又裝上浮木,以資平衡。其中有波欽奇切族能製造15至40人乘坐的可以航海的大獨木船。這種大獨木船自然是鐵器輸入以後的事了。

  在澳大利亞,西南部的土著全然不知道造船。西北部居民知道使用船。船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樹皮船,是航行於內河的。樹皮船上大都是用一張樹皮製成的,但也偶然有用二、三張樹皮製成的。在緣邊用竹絲給縫了起來。汲水用大形的貝殼,船槳是栲樹做成的,一端粗大,便於划水。獨木船有二種,一種是有平衡木的,另一種沒有。前者見之於北部及東南澳大利亞,後者主要見之於約克半島。據民族學者調查得悉,樹皮船和獨木船是澳大利亞原有的,而船上的平衡浮木則是從北方——伊里安傳來的。

  此外,澳大利亞原住民還有用栲樹縛起來的木筏,浮力大。

  蘇門答臘石器中有橢圓形的、盤形的、單面加工的粗糙石斧,也有雙面的石斧。這種橢圓形石斧和盤形石斧,有橫口刃的,也有直口刃的。這一類礫石工具在澳大利亞稱之為上拉石斧,據稱是人類從東南亞去澳大利亞時候帶去的。這種礫石工具給裝在木權上,就象一把近代型的斧頭。它可以用來砍樹校,削樹皮,在地里掘洞和打碎貝殼,看來也同樣可以用來砍空圓木,作製造獨木船的工具。帶平衡木的獨木船的出現,這對印度尼西亞群島上的古代居民是一件極為偉大的事件。獨木船有了平衡木就可作海上遠途航行。這無異於擴大了他們生活的天地,把分散的島嶼連接起來,同樣還促進了他們在海岸邊,在江河上漁撈的生產。鑑於這種有平衡木的創造者是小黑人種,即尼格里多,而石葉——石片文化又同他們有密切聯繫,這就說明這一文化散布之廣決不是偶然的了。

  中石器時代的印度尼西亞居民的打獵工具大概是投矛器,散潘骨器中有扁平的矛頭。其他石器遺址中,有各種尖狀器,還有長而狹的三角尖狀器——這被後來人們稱為皮里尖狀器的。這些大都作為投矛器的尖頭用的。他們使用這種投矛器來射擊野獸,他們能夠投到幾十米之遠。但在東爪哇各岩洞裡和在西南蘇拉威西的托阿拉人洞穴里還發現了很多石鏃,還有屬於新石器時代的有翼帶刺石鏃。這些石鏃已經不僅僅是作為投矛器的尖頭之用了,更電要的是作為弓箭上的箭頭之用了。弓箭的發明和推廣,

  大多數部落是在中石器時期,印度尼西亞古代居民怕也不會例外。同時,在我們沒有發現石鏃之類的古蘇北人那裡,卻有一種被認為用來扳直矛杆和箭杆的高背石核刮削器。它的背面的刃端常有凹痕和缺口,這也是間接證明當時弓矢的出現。

  據民族學者的調查:安達曼群島的尼格里多人在打獵和戰爭中廣泛地使用馬箭。弓大都是木頭作成的。弓弦是用藤條或樹皮筋塗上樹脂作成的。有的弓是半圓形的,有的則彎曲成S形,中央部成為細細的平盤大弓。箭杆有太作的,有細竹作的,古時還有用魚骨作的。箭頭有貝殼作的,最近則用鐵鏃。打獵野豬時有用有組雅頭箭。這能頭用線組結住,插在箭杆上,射出後,箭頭就留在野獸身上,紐線就被拖長,以防止獵獲物遁走。

  馬來亞的西芒族原來是用長及2米的長弓,近年來多使用吹矢,弓箭的使用衰退了。吹矢是西諾伊族的武器,西芒族也大部分使用。

  澳大利亞人打獵和戰爭多用投槍。輕槍用於打獵,重槍用於戰爭。槍尖是石制或木製的。投矛器有多種形式,依照槓桿作用的原理增加手腕的投力,他們能投出50米甚至70米之遠,但在那裡未發現弓矢。伊里安的東部有藤弦竹製的弓,也有用椰子樹做的弓。箭頭有竹做的,骨做的,有的有倒鉤,射魚多用有倒鉤的箭。伊里安查亞有捕魚用的小形的弓。

  這一切弓矢的形式都保留著極為原始的形態。也許正是他們散布在印度尼西亞群島時的遺留物或承傳物。

  恩格斯認為弓矢的出現,是在人類蒙昧時代的高級階段。

  由於有了弓箭,獵物便成了日常的食物,而打獵也成了普通的勞動部門之一。弓、弦、箭已經是很複雜的工具,發明這些工具需要有長期積累的經驗和較發達的智力,因而也要同時熟悉其他許多發明。如果把已經知道弓箭,但還不知道制陶犬(摩爾根認為向野蠻時代過渡就是從制陶術開始)的各民族,彼此對照一下,我們的確就可以看到,已經有定居而成村落的菜些萌芽,以及對生活資料生產的某種程度的掌握,如:木製的容器和用具,月本質纖維作成的手工織物(沒有織機),用樹皮或蘆葦編成的籃子,以及磨製的 (新石器時代的)石器。火和石斧通常已經使人能夠製造獨木舟,有的地方已經使人能夠用木材和木板來建築房屋了。


  ……弓箭對於蒙昧時代,正如鐵劍對於野蠻時代和火器對於文明時代一樣,乃是決定性的武器。

  而我們則在當時印度尼西亞群島上的居民生活中確實看到如上所描述的一切徵跡。

  首先,在發現物中發現不少的骨針和所謂穆杜克型的兩頭尖的一面平一面凸的尖狀器。這些和中石器時代的古印度尼西亞人的編織業是顯然有關的,不僅在托阿拉人的洞穴中發現了一隻燒焦了的編織的盛物袋,是直接的江明,就是穆杜克型尖狀器,有人認為作魚叉的倒鉤用的,但它一面平一面凸以及兩頭尖的形狀是更便利於草葉或其他植物纖維的穿插和編織的。石鑽的存在不僅僅在於取火,也是便於製造木器挖孔之用的,或者為了把石斧之類插在木柄上穿孔之用的。在澳大利亞人的石斧中有用樹脂把石斧粘在有短權的木柄上的,但也有把木柄穿孔而插上石斧或貝斧的。象古蘇北人,看來不是居住在潤穴里的,那麼他們已有一定形式的住屋。這種住屋或者象安達曼人那樣是一種在柱上結個圓頂的家量或者竟是樹上家屋,或者還象庫布人似的,四柱落地沒有壁而有頂蓋的高棚家屋。如果情況是這樣,這種骨錐和石鑽也同樣可以用來編織樹葉的屋頂和穿透木頭的孔,再用藤條穿孔把木頭極互綁紮起來。久居在貝家上的古蘇北入為避風雨和陽光的炎熱,是不可沒有這種簡陋約家屋的。

  在三種不同性質的文化中,蘇門答臘的石器以刮削器為最多,這和他們的以貝類和獵物為主食有關,但刮削器和他們採掘水芋和野芋的生活也有關係。野芋和水芋常常生長在沼澤地帶。民大威群島的巴古島人不知種植稻穀,但擁有學田;他們把芋種植在水用上,到時用船去採掘,這是屬子女人的工作。看來這是古代採掘水芋陽野學生活的遺留。古亦北人不是僅僅靠採集貝類或打獵而能長住在一個國定區域,還必須句植物界取得生活的資料。散潘文化中的凹形的刮刀看來不可能是剝製獸皮之用的,而是刮削植物的塊根和塊莖之用的。托阿拉人的有監石葉——石片以及一端巨大的尖狀器,怕同樣也是挖掘和刮削植物的塊根和塊莖的。但最值得注意的是在托阿拉的石器中,很多有鋸鑿的石器,還出現了石鋸和打錘樹皮的石錘。這使我們不能不聯想到當時的印度尼西亞居民已經知道製造樹皮布用來遮蔽身體,並且從他們長時期向植物界採集生活資料的經驗積累中知道了從一種沿海和沼澤地植物西米樹中磨取、濾洗澱粉作為永久的糧食。石鋸多半是磨製這種西米樹的工具。印度尼西亞地處熱帶而又是火山地帶,上地肥沃,各種野生植物的生長非常迅速,從動物界獲取生活資料的古印度尼西亞人看來在這時已在更廣闊范圖內向植物界獲取生活資料了。而這正也是使他們有長期過著比較定居生活的可能,

  據民族學者調查:在印度尼西亞周圍的荒僻小島上的居民直到最近還以樹皮布為主要衣服的:他們大多數是用樹皮布圍住腰臂部,此外則是全裸的。蘇門答臘西海岸的恩加諾島上居民在

  1770年還是使用石斧的。據云:男人常裸,或穿黃色樹皮上農,但此種上衣全為打獵而穿。女人常服只有一條樹皮布,手掌大小,用繩圍縛在腰間,田及打獵時女人穿著小片香燕葉精細編成的衣服。宴會時,女人穿樹皮下衣,與男人相同。出門時,男人常戴樹皮頭巾或鮮葉以遮太陽。

  印度尼西亞各地,特別是馬魯古、卡伊群島、蘇拉威西和加里曼丹多生長著西米樹。在西南島東部,居民把西米樹割斷後,即用打有缺齒的燧石石片鋸出細屑,放在柳葉編就的槽中用水過濾,濾出了粥狀物,使之沉澱,而成為澱粉,用來燒制餅狀的食物。這就證明托阿拉人遺址的石鋸多半是鋸磨西米樹的,西南島東部居民的西米製造法,多半是古老傳統的遺留。

  定居生活是氏族社會出現的前提,也是勞動分工的條件,是生產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在生產方面,對於古東爪哇人和托阿拉人來說,打獵還是十分重要的,他們主要的獵物是:野牛、野水牛、鹿、豚鹿、野豬、豪豬、水獺、象、犀牛各種野貓和各類鼠。但這種獵物的種類,在東爪哇,特別是散潘地區,比西南蘇拉威西要多得多,托阿拉入的獵物以鼠類為多,此外就是野豬、野牛和豚鹿。古蘇北人的獵物品種更少了,只有象、鹿和熊。除此以外,古東爪哇人和托阿拉人大概還吃猴子的。大概這些打獵工作大都是青壯年男子做的。其次就是漁撈,古蘇北人主要是貝冢文化,貝類的生產自然是主要的。他們不同於印度支那的和平人,主要是吃淡水貝類的;也不同於古馬來人,多半吃陸蝸牛;他們大都採集海貝類,除文蛤外,有單性蠣、扁窗貝、灰蚶、螺、還有辮腮類軟體動物、腹足動物、蝸牛等。自然還有魚、蟹和龜。托阿拉人也采撈大量軟體動物,例如紫蠣、仙女蜆以及各種游螺。自然還有魚類,象輔魚。古東爪哇人的漁撈情況不明。但除散潘的拉瓦洞在南山山脈外,杜板的洞穴和新埠頭的洞穴,大都是在東爪哇北海岸沿石灰岩山脈一帶,勿蘇基州的洞穴,或在北海岸,或在南海岸,想來他們一定也有漁撈生產。而散潘洞中還發現魚鉤,殉葬品中有貝殼項鍊,漁撈伯也是他們的生產之一。這些漁撈生產不一定全是男子的工作,特別是采貝之類,大部分可能還是婦女們的工作。但象抓捕大海龜,或用魚叉叉魚等等,可能是男子的工作。而婦女的主要工作是各種植物塊根和塊莖的採集,剝製樹皮布,編織盛物袋之類。此外也許還有珠母、貝殼等穿孔,各種飾物的製造工作。婦女是農業生產的創造者,由於她們分工負擔採集,這就積累了經驗,知道那些植物的瓜果、塊根塊莖是可吃的。也知道了它們生長和成熟的季節,這就為農業的出現準備了必要知識。古蘇北人、古東爪哇人和托阿拉人就其生產工具形式和性能來看,後兩者對於採集經濟似乎占很重要的地位。古東爪哇人的某些骨制刮刀和某些尖狀石器的增多,骨針的出現,這都是同刮削某些塊根塊莖,掘土和編織草葉及植物纖維有關。石鐮(新月形石片)可能是割編織用的草類的工具。最初鑽取西米樹漿濾成澱粉,可能是婦女所發現的,之後,砍倒西米樹、鋸屑、濾水、沉澱成粉這工作,就由男子擔任了。


  在勞動分工中,婦女地位日見量要,她們終於成為氏族的主持者和領導者。她們的活動成為維繫氏族的槓桿。

  血緣家庭關係是維繫氏族的紐帶,是氏族社會的基礎。古印度尼西亞人的氏族內的婚姻關係,我們不很清楚,但考慮到當時散居在印度尼西亞的是尼格望多維達族和澳大利亞·美拉尼西亞族,那麼民族學就提供了我們必要的材料。

  已經講到在梭羅人的營地上已經出現了氏族制的萌芽。梭羅人已經不是一個經常流動的原始人群,而有一定的居住地,這就出現了分工,以婦女為營地管理者和主持者。鹿角的「權杖」似的東西的出現,被擊份的孩子腦殼的癒合,這都直接間接證明有氏族社會的萌芽,但還不能看作是真正氏族制的成立。這時的婚姻關係怕還是血緣家庭的,即婚姻是按照輩行來區別的。

  而氏族制度,絕大多數場合,是從「普那路亞」家族中直接發生的。但恩格斯認為澳大利亞人的等級制度,也可以作為氏族的出發點。看來,古印度尼西亞人的婚姻關係是和澳大利亞人的等級制有共同之處的。

  澳大利亞人的等級婚姻制,恩格斯曾作過這樣的描述:「在這裡,整個部落分為兩個級別:克洛基和庫米德。每個級別內部嚴格禁止性交關係;反之,一級別的每個男子生來就是另一級別.的每個女子的丈夫,而後者生來也是前者的妻子。不是單個人,而是整個集團相互結婚姻,即級別和級別結婚。」這種級別婚姻,恩格斯認為是從血緣家庭中發展出來的。恩格斯還指出:在新南威爾斯境內達令河流域的卡米拉羅依部落中間「在那裡,兩個最初的級別分成四個,而這四個級別之中每一級別全體又都跟其他某一個一定的級別結婚。最初的兩個級別生來就互為夫妻;根據母親屬於第一或第二級別,她的子女就屬於第三或第四級別;這後兩個同樣互相結婚的級別,其子女又加入第一和第二級別。……根據這一制度,兄弟姐妹的子女(母方的)不得為夫妻,但是兄弟姐妹的孫子孫女卻可以為夫妻。」

  摩爾根指出:「卡米拉羅依部落分為6個氏族,這6個氏族根:據其婚姻權而分為二部:(一)1.鬣蜥2,袋鼠3.負鼠(二)4.鸝鵡5.袋鼠6.黑蛇

  原來,頭3個氏族之問是不許通婚的,因為他們都是原來由一個氏族分出來的;但是他們可與此外任何一個氏族通婚,同樣其他氏族也可與這3個氏族中的任何一個氏族通婚。」

  在這裡事實上已出現胞族的萌芽。

  看來,當時古蘇門答臘人,古東爪哇人和托阿拉人的氏旋制,也象澳大利亞人一樣實行母系級別群婚制的。

  據民族學者的調查:級別群婚制,也出現於東伊里安巴布亞 (伊里安)人的文化層。德國民族學者格拉內爾把它命名為母權二等級制文化。它除散布於東伊里安外,還散布於新不列顫、新愛爾蘭、索羅門群島、新赫布里底群島。而在伊里安西部,格拉內爾則命名為圖騰文化,它散布於澳大利亞北部到美拉尼西亞的全部。這一文化被認為是美拉尼西亞人所固有的。據稱:同一種族內分為幾個圖騰性群(實即是氏族),這種群是實行族外婚的。同一群內或同一氏族內禁止結婚,男子只許與異氏族女子結婚,不能與同氏族內女子結婚,孩子是屬於父親的,繼承權屬於男系。每族與一定種類的動物或植物有聯繫,並把它作為圖騰的名稱。他們認為自己和這一定的動植物有共同的祖先,因而禁止吃食或殺死。顯然,這裡所謂「圖騰文化」,實即是以圖騰為氏族名稱的一種氏族組織。

  從古蘇北人、古東爪哇人和托阿拉人散居的地區範圍和洞穴的接近看來,當時他們的氏族制社會可能已相當發展了。古蘇北人的貝家都在東北海岸一百多里內的地區,有些貝冢是相互鄰接的,很少單獨地存在。這裡似乎可劃分為3個區域,即司魯威區、民禮區、棉蘭區。君來,它們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繫,如果以每一貝家為一個氏族,那麼在各區中可能已發展為胞族並結成為部落了。西南蘇拉威西的托阿拉人的洞穴的布局也很值得人玩昧,在瓦拉奈河上游區,一共有6個洞穴相互鄰接,在馬羅斯及其附近小脈,一共有8個洞穴。只有其中一個距離較遠,此外也都是鄰接的,在南海岸有兩個洞穴,在瓦坦坡尼境內有3個,其中一個距離較遠。這一切,似乎也不是偶然的,很可能每一個洞穴成為一個氏族單位,而相互間也分別建立了胞族關係,並且建立了部落。古東爪哇人的洞穴,只有散潘的拉瓦洞是孤立的,但這個洞穴相當的大,文化層的厚度竟達3米多,文化層中發現的器物有屬於好幾種文化層的,洞穴的主人是世代居住著的。在新埠頭附近石灰岩山脈中有3個洞穴,而在杜板附近由西南伸至東北的同一座山嶺中有9個洞穴。勿蘇基州南北兩海岸相距並不太遠,共有3個洞穴。各種洞穴和貝冢總是相互鄰接,並不離得太遠的情況,使我們可以推想它們之問的相互關係,由一個洞穴作為一個氏族單位而分支出去成立了另一個洞穴或另一個氏族,於是在它們相互之問構成胞族關係,並建立了部落;這樣的倩況並不是不可能的。

  勞動的簡單分工和氏族制的成立自然也反映到他們的精神生活方面。在中石器時期古印度尼西亞人最令人注意的觀念,是對於手的崇拜。在托阿拉人的洞穴里,有3個洞都畫有手覆在岩壁上,再用赤鐵礦石研成的粉末所調出來的紅色塗抹在手指的周圍,成為陰紋的手印圖。它們有些畫在岩龕上,有的畫在不可幾及的岩壁高處,有的畫在洞穴的最深一層,有的是成組地畫著的,似乎都帶有崇敬的神秘的意義。在西蘭島的西勒曼灣的臨海岩壁上,也畫著很多的手印圖,有紅色的和白色的;並且有一處畫著一個兩手向上舉的人像。有人認為他是看守魚兒們的神靈,但我們認為人像也是伸張著兩手,這和乎印畫不是沒有聯繫的。這些壁畫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卡伊群島的一個島上的壁畫。它在右下角與左上角上各有一陰紋手印。其中畫著船、魚、假面具、跳舞的人、持盾的人、花、流星、星、樹、貝類動物、魚籬(或獸檻)。右上角有個獸形,左上角是個戴假面的人。手印圖看來是最突出的。這反映他們漁獵採集生活的畫圖,在畫者的心目中依然脫離不了對於的崇拜的觀念。有人認為這些壁畫的風格和在伊里安和澳大利亞為人們所熟悉的壁畫相類似。但對手印圖的普遍這一事實,卻充分表明了古印度尼西亞人對於雙手征服自然力量的信心和崇拜。這種觀念的出現也正表明了勞動創造了人,人以雙手征服了白然,作了自然主人的崇高感覺,儘管他們還是一種不十分有意識的表現。

  除上述壁畫外,在壁畫洞中也有小的新月形圖形,用五根線條代衣於的圖形,和一隻在奔躍的野豬的圖形,野豬是以赤褐色線條勾畫出來的。背脊和頸上簇生著五六撮鬃毛,頭上又有兩根角一樣的東西,大概是兩根堅硬的鬃毛。從它臃腫的軀體和細瘦的腿看來,頗象豚鹿,但這一動物實際上是沒有鬃毛的。野豬的心臟部分畫有一個物件,大概是一個矛頭。這表示畫者告訴人們:這裡是野豬最容易致命的部位,好叫打獵時注意。這無疑是勞動經驗的如實反映。

  和對手的崇拜觀念相聯繫的是托阿拉人和他們的同族——尼格里多.維達種族對死者的處理方式。托阿拉人實際上無所謂安葬,但是有再次葬的習俗。他們總是把死者拋在洞穴以外,或者給擱在樹上,所謂樹葬。到了一定時期以後,他們再把死者遺骨搜集起來雜亂地埋葬掉,或者把一部分分發給死者的親屬,作為裝飾品或紀念品佩戴。在今天安達曼群島上的尼格里多人、美拉尼西亞人和某些澳大利亞部落的安葬方式仍然如此。澳大利亞東南部庫奈入就有一種習慣:把死者的下顎骨佩掛在胸前。安達曼的尼格里多人時常將遺骨掘出,把頭骨和顎骨穿成項鍊,佩掛在胸前或頸項後面。在伊里安這種頭蓋骨上還往往塗上顏色,幾乎象作為一件藝術品來處理的。

  在這種作法的後面,似乎可以看出他們的靈魂觀念並沒有明顯地產生。這些飾物是否是「護身符」,象我們在上畝發掘情況報導中所報導的,是道得懷疑的,但也有人認為這種作法是對死者的紀念。這也許是更可信的。我們曾介紹過伏爾茲對庫布人的談話。他為一定要引出庫布人的靈魂觀念,曾提問庫布人為什麼當一個親人死去以後,一定要離開原住地的原因的時候,庫布人答道:「要是不離開死者的住所是會常常想起死者的。」這一回答,似可證明托阿拉人對遺骨的處理並不包合靈魂觀念。這同對手的崇拜一樣,是一種極為原始的樸素唯物主義的表現。

  在散潘人和托阿拉入洞中,有用動物牙齒做成的項鍊,貝殼製成的飾物,貝殼、珠母、石英岩做成耳環,耳環有菱形的,也有魚形的。在托阿拉人洞中,這些工藝品是和穿孔的頭蓋骨同時存在的。這不僅表明散潘人和托阿拉人藝術感的發展,而且也是同工匠技木的發展有聯繫的。散潘人的骨器的精緻,形式的勻稱和托阿拉人石器中鋸齒刃口的石器和帶刺的石鏃,都具有有規則的形式。凡此一切,都表明他們生產技術上的精進。

  但古東爪哇人和古蘇北入較之託阿拉人似乎已有了靈魂觀念,或者在散潘人中還出現了萬物有靈的原始信仰,而有圖騰制的存在。在蘇北省的貝家裡不但發現了赤鐵礦石,並且發現了磨研這赤鐵礦石的石研。這是把赤鐵礦石研成粉,用水滲和變成紅色,用來塗在死者的身上的,或者在舉行某種儀式時塗在身上的。據有些民族學家的記載,有些原始的氏族部落是把紅色代表鮮血的;而鮮血則認為是生命力的來源和靈魂的寄宿處。這表明靈魂的觀念和原始的宗教觀念已經出現了。

  民族學材料報導:澳大利亞人有所謂靈石和靈木(或譯為珠靈加)。他們往往塗上顏色,很象歐洲阿齊爾文化中所發現的畫礫石。他們總是用圓形或橢圓形的扁平礫石,在上面塗上直線或曲線的紋樣,也有用木製的而雕刻出花紋來。據溴大利亞阿龍塔人的觀念,珠靈加是親屬靈現的寄宿處。每個阿龍塔入,男的和女的部有自己的珠靈加,這表明在其中住著由已故親屬遺留下來的自己的靈魂。因之,它具有重大的意義,總是仔細保存起來,免得落入敵人之乎。

  中石器時代的古印度尼西亞人的墓葬形式也表明靈魂觀念的存在。在散潘洞和勿蘇基的某些洞中,堆積合葬的屍骨上都壓有一些石頭,據稱是防止死者靈魂走失的。有的則是單獨安葬的。葬法或側臥或仰臥,雙腿盤曲,雙手交叉擱置在臉上,象散潘洞及其他洞中還發現殉葬品,如穿孔的貝殼,動物牙齒做的項鍊及所調護身符。這一切也都表明對靈魂的崇拜和氏族崇拜(之後發展為祖先崇拜)的信仰。原始宗教信仰就由此而產生了。

  宗教信仰是由於人類在自然面前的軟弱無力的表現,是由於社會及其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下而產生的。恩格斯說:「單是正確地反映自然界就已經極端困難,這是長期的經驗歷史的產物。在原始人看來,自然力是某種異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東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經歷的一定階段上,他們用人格化的方法來同化自然力。正是這種人格化的欲望,到處創造了許多神;……」C這就可見所謂原始宗教信仰,所謂神是原始人用人格化的方法來同化自然力的產物,而且同化過程中即潛伏著「征服」的願望。中石器時代的古印度尼西亞人對手的崇拜和對靈魂的崇拜,以至原始的宗教信仰的出現,正是他們用人格化的方法來同化自然力的表現,又是他們企圖征服自然力的反映。但它們都是現實生活在原始人意識中虛幻的歪曲的反映,是他們無法有效地制服自然界時在精神世界中的幻覺。而另一方面,它們也反映了氏族制的發展和意識活動範圍的擴大,想像和抽象思維活動的萌芽——這種思維活動是導致人類能對事物從現象看出本質來的活動——正是人類精神活動方面一個必定要經過的階段。

  中石器時代的印度尼西亞群島上的托阿拉人、古蘇北人和古東爪哇人的原始母系氏族公社的情況,我們所能報導和推測的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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