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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父系氏族制的發展及其特徵02

2024-08-24 20:12:08 作者: 王任叔
  二、巨石文化的結構和氏族部落聯盟

  巨石文化是一種對石器崇拜的發展和反映,它是適應社會發』展而產生的。正和圖騰主義是一種對自然崇拜的表現,而圖騰主義又是和氏族制度的原始階段相適應的。由于氏族發展為胞族,由胞族而結成為部落,或者由氏族結成為部落,由部落結成部落聯盟,這樣對自然崇拜的觀念,也就從個別的以動植物為氏族名稱的圖騰主義而發展為對那些能體現各種力量的、具有綜合意義的某一特定東西的崇拜,巨石文化一般出現在新石器時代,無疑與新石器的發展是有關的。但在印度尼西亞則出現於侗鐵器時代,或者稍早於銅鐵器時代,即金石並用時代。但它也一樣同新石器的發展以及同新石器時代的生產發展是有關的。我們知道,在新石器時代,在社會生活中,已經出現了以蛇紋岩等次等寶石製作的石錛、石斧,作為崇拜對象,而在氏族部落的祭儀上應用。由此前進一步:銅鐵器的依次出現,生產力和生產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原始氏族公社的擴大與部落的發展,祖先崇拜觀念的確立和原始宗教信仰的發展,以至於部落中特權階層的出現,這就有必要以團結和鞏固氏族部落為目的的、同時也用來表彰氏族中有功勳的人物和表現部落領袖的權威的一種文化。我以為印度尼西亞的巨石文化,就是在上述這些因素的輻湊下產生的。

  正如考古學者所類分的那樣:印度尼西亞的古典的巨石文化,可分為古老的和年肯的,或者也可分為前期和後期。前期的巨石文化是桌石、立石、石座、石地壇;後期的巨石文化主要是石墓葬、石棺、石槽和石像。後者是前者發展的結果。如果說前者表現為氏族部落的團結和鞏固,那麼,後者就表現為氏族部落的分化和特權階層的出現。而在印度尼西亞,這兩者是相互交織的。共下限年代,據稱大約在二、三世紀,個別地方一直保存到九世紀,象爪畦極東部以文多禾梭為中心的巨石遺蹟就是如此。

  巨石文化遺址不同於銅器文化的遺物,後者是更多移動性的,除非它是從地下發掘的,而印度尼西亞的青銅器文化又很少是從地下發掘的,這就難以探索出那些地方是曾經出現過氏族部落或部落聯盟的。巨石文化的遺址,卻可以從中探索當時當地的氏族部落或部落聯盟的約略面貌及固定地點。

  大概可以這樣設定:凡是存在有桌石、立石、石座和石地壇的地方,那裡一定存在過氏族部落或部落聯盟,而石地壇則是這些巨石文化的中心。

  在玻里尼西亞群島上也存在著不少巨石文化的遺址,大都以石地壇為中心的所謂「神社」或「神壇」。當地語叫做「馬萊」(Malai)或「馬里」(Mari)。但這一個詞兒不完全是「神社」的意義,它還有開放地、集合所、公共場地、庭院、草原、綠野等等意義,更正確的意義是集合所或議事場。有一種用石壁.砌成兒重牆院的聖地也叫做「馬菜」。那是作為神和靈降臨之所,用來舉行祭祀的地方,但也是評議部落重要事項的集會地方。玻里尼西亞的Malai或Mari,可以肯定是印度尼西亞語的Balai的音轉。印度尼西亞直至今天,總是在鄉村的一個廣場上建有一所長方式的廳屋,作為集會之所,就叫做Balai。這無疑是占代習俗的遺留。

  移住到太平洋的玻里尼西亞人,從印度尼西亞就帶來這一習俗,設置「馬萊」作為集會的議事場地和祭祀之所。現在這種「神社」已經退化,不再在玻里尼西亞人生活中起什麼影響,只存在於野草從生的荒原之中而已。但這種神社的遺蹟很多,有的以石造地壇為中心,於其上配置十來個石頭,這是部落領袖、祭司或其他特殊人物的坐席。地壇通例離地畫要高許多,以石牆砌成方形,中填以二。在地壇上還放置石會,在古時是被看作為神與靈的憩息之所的。有的島上地壇極大,其下埋骨,看作是古時的墓地。馬克薩斯群島中的努庫希瓦島,地壇長百來,闊20米。塔希提的地壇,是以十段石階構成,形如截頭金字塔。社會群島、湯加及斐濟群島的地壇,上下都有好幾層,越上越小,也如截頭金字潛。復活節島上的「地壇」被稱為「阿夫」,最大的高5—6米到8—9米,長競達100一200百米。夏威夷的卡納卡哇拉島的「馬萊」,於牆垣內沒一祭壇,其上鋪若圓石子,安置供品。

  這是一種樣式,此外又有地壇的變形的構築。以幾塊岩石疊成屋形,置之於「馬萊」場地的中央。有的於兩個直立石柱上橫架一條長石。有人稱為「特里列東」(Trilithon),即所謂三石塔的。而這種「特里列東」也有在一石柱上藏上仰盂形的石頭的,如同中國石建築中的華表。這種石建築都被看作是神與靈的「殿舍」。總之「馬萊」的構築的主要結構由如下三要素構成,即一、相當闊的場地;二、其周圍有石砌的牆;三、石地壇上設有桌石及石座等。它們都是祭神地方,也是集會議事的地方。

  石地壇是祭祀之所,也是集會議事之所,這是最為重要的一點。其中桌石有被用作墓壙的。這可能是以後發展的形式。而它本來意義是設想為神與靈憩息之所,並用來安置祭品的。據稱這種石地壇,一般設在部落首領居住的附近。


  在爪哇,口石文化遺蹟是遍及於全爪哇的,但以極東部勿蘇基州為最發達。共分布情況,大致如下:

  一、西爪哇萬丹的南部有一座石地壇,和一些祖先像。石地壇是截頭金宇塔形的,非常象塔希提的「馬萊」的構造。

  二、井裡汶的斯朗里穆地方,有一個石地壇構成的聖地,其上有粗石板的平面桌石。稍遠一點地方,另有一個石地壇。石地壇上有粗石做成的祖先像。據另一報導,在井裡汶區還發現一座石棺墓。石棺是東西向,已由居民打開過,墳內有三把石斧和一些陶瓶。(這也證明巨石文化是在金石並用時期出現的)。

  三、在中爪哇織布,據報導:有一座石棺墓,但未經發掘。在那高地的岩腳下,有石頭堆成的圓堆,周圍圍繞著一條深溝,可能也是屬於地壇一類的建築。但也可能是氏族公社的住址。在印度尼西亞某些閉塞的農村公社,往往用圍牆圍了起來,周圍則掘有深溝,有如堡壘似的。

  四、在中爪哇南部山脈禾諾沙里附近發現了石棺墳,被認為是屬於同一時期的。石棺墓有在禾諾沙里的北邊和南邊的,都埋在地下。在卡扎爾的一個石棺墓,是南北向安置著的。底下是一塊很大的平面石板,兩塊直垂石板構成長的邊牆。頭腳兩端是較小的直垂石板,用不大的石柱填住這石棺。墳長1.90米,闊63厘米,深80厘米。石棺里填滿不下於35副人骨。骨骸除頂上一個外大都潰爛,頂上一個是覆置的。兩手放在盤骨上。另外骸體,兩手伸直在兩邊。頂上的屍體是頭向南北的。有許多隨葬品:有鐵的工具,象斧頭和鐮刀之類;小的銅環,大都也成碎片;有幾百個玻璃珠子,是被稱為Mutisalah的一類的明珠;有藍的、海綠色的、黃的、藍地白紋的,還有三個斷面六角形的紅玉髓寶石;有一個象半個椰黨似的土缽,一些鐵器碎片。一個屍體左手有一把鐵劍。這墳的鄰近一個已被破壞,但也有一些紀念像和20·個紀念品。在布列貝蘭還有個沒有被破壞的石棺墓,有蓋,內有三副骸骨。覆臥,頭向北,頭頂上放著三把鐵器;一個屍體胸前有一些黃銅的環,一把鐵刀,一些珠子。

  這些石棺墓肯定是部落領袖的家族墓地,這些家族大概是屬於部落中的統治氏族的。

  五、在東爪哇莫佐克托(惹班)到帕澤特的公路上的錫里村附近,有5座石築的地壇,第三個地壇上有一個大桌石和一個石白,石白無疑是春米用的。這也見之於桑格安的刻鏤上:在有石階的樁上家屋前的場地上,有兩人相對在石白上舂米。

  據報導:越南芒族人舉行招魂儀式,要打擊成排掛著的銅鑼,銅鑼大小不同,發出各種音節,巫師則邊舞邊施法術;一對男女春米,或者是真的在春米,或者是以杵擊白以助其他人吹樂:時的打拍。

  在一個廣場上建築著5個石地壇。這可能已是部落聯盟的共同祭壇和集會議事場地。而其中一個地壇有一大桌石,也許就是部落聯盟的總祭壇,或聯盟中的最高領袖舉行祭祀的。

  六、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中爪哇三寶城區的拉森山脈的高原上那澤爾詹村莊上成圈的石靈座。石靈座一共有20個,其中有一塊極厚的水平的石頭,有一塊70厘米高的直垂石墊住它。石頭的周矚直徑是25厘米,有如桌石。石靈座中間是一群樹木,有8個粗打的獸類和怪物的頭。可借報導不甚詳細,沒有作進一步探查。依據印度尼西亞人舊日的信仰,認為神與祖先的靈魂是寄住於高山之上的,石地壇的建築就是模擬高原之意。而這一群石靈座,建在高原上,可能即以高原為祭壇的。可能這裡是各部落聯合祭神的地方,同時也是部落聯盟的首領集合聚會議事的地方。

  七、還有值得注意的是,爪哇中部克尼曼地方發現一所被稱為聖座的墳殿。在這裡面有一座石地壇,上面有一座南北向的石墳,由兩條直豎的石頭指明頭和腳的方向。這一石墳的旁邊有一座小石墳。傳說這大墳是沙里查氏族某一領袖的,小墳是他的弟弟的,小石墳頂上放著一個小型的桌石:用三根豎石支持著一塊水平面的石板。這無疑是靈座。另有一石地壇建築在這墳場的入口處。這一墓地,當地管它叫做Punden Dempok,意即聖地,

  為當地居民所敬崇。結合這一傳說和這一石地壇的結構來看,它可能是部落首領或部落聯盟首領的墓地。

  除了極東部勿蘇基州外,爪哇這種石地壇、石靈座、石棺墓和墳殿分布的布局,可以看出爪哇的西部和中部,包括瑪琅以西的東部,可能當時在上述地點上已經存在著氏族部落和部落聯盟。但巨石文化最發達地區卻還是在以文多禾梭為中心的極東部,在那裡大概已有一個強大的部落聯盟了。

  在勿蘇基州以文多禾梭為中心的巨石文化遺址,主要散布在如下這樣一些地方:

  一、自卡利薩到巴紐萬吉(外南夢)的鐵路旁,發現一桌石似的石墓,一塊2米長1米闊的蓋石,用不大的直垂石支持它,安葬著一付人骨。所有石塊都未經雕鑿,是粗糙的大塊獨石。連同人骨有72顆燒珠。桌石旁邊放著一塊凹孔的石頭,石頭尖底陷下,巴孔直徑和深度各15厘米。這或者是春米的石白。


  二、在格臘漢和摩臘旺的公路旁,大約距巴剎阿拉斯3公里地方,發現一個桌石改成的墳。桌石是向東西方向的,墳前有用長方的卵石築成一個圍圩。在桌石前面約離1米半地方,旁邊放著平面石。所有石塊和蓋石,底部都是水平的,蓋石疊成一種緊密的拱頂形。其印有不少人的牙齒表明至少是屬於3個屍體的,還有74顆各種大小燒珠,有蛋形的、圓柱形的,還有一個小小的金環。

  三、在這極東部北面的大山山脈南面斜坡上,一個叫做克雷提村里,發現一個石棺慕。前面有浮雕像。是四腳的翹尾巴的動物和舉起若爪子的猛禽及3個小人像。另有一個石棺墓,前面刻有卵形的、十字形的紋飾。

  此外,也是在大山山腳南面斜坡上,在克蒙寧根村發現四塊石棺的石片。一塊石上刻著一對人形,微有鬍子,大而圓的眼睛,眉間略現愁容。在吞古蘭貢付,也找到4塊石棺的石片,刻有東山文化型的幾何花紋:連圈、半圓圈、等邊三角形等。

  四、在文多禾梭附近主要公路旁,有個曼卡思地方,發現好幾個石椋。其一,石蓋前而有個窗口,形如二等達斜方形,石棺安放著一副女人的骸骨。另一個是勿蘇基州最大的石棺,也是最美麗的,方位是東西向的,頭對著東方。蓋石長245厘米,棺內則為195厘米。蓋石下有一個等邊形窗口,上下邊長各42厘米和52厘米。另外兩個窗口是各40匝米。對著窗,可以看出內部的結構,窗口用鎖板遮住。石蓋頂端突起。石棺與石蓋都用簡單劈成的石片築成。

  五、在文多禾梭的東南,臘翁火山的西北,有帕基散和德拉格沙里兩個村子。在兩村附近發現一些用桌石改造成的石棺慕。京石的石蓋劈成為石棺的蓋,其中有一個如半椰殼形。蓋石上浮雕著女入像。面部有大的嘴、厚的唇、闊的鼻子、細長的穿孔的耳朵。兩臂向上伸,兩腿撤開。這樣的肖像畫,在其他地方的石棺墓上也多有發現。

  六、在從任抹到文多禾梭的公路旁,有個帕卡烏曼地方是一個巨石古蹟最為豐富的地方。在那裡有桌石、石棺墓和兩者相混合的桌石墓。此外又有大石象,大概與祖先崇拜習俗有關。還有一批壘疊起來圓柱形石建築,高1米半,頂上覆著兩個半圓形突起物,居民管它叫銅鑼石的。這種銅鑼石常擺成長方形,有人認為是供建築屋子或塔等用的。

  在這裡保留下來的巨石遺蹟一共有49個,其中有兩個桌石改變的石墓,曾經予以發掘。墳墓之下有四方形石板地和用大石壘成的牆。蓋石是極大的獨石,形如笠帽。東邊有入口,有一條過道,兩旁用卵石築成兩道牆,一直達到內部石板地。這是一個墓壙,用來留置人骨的;發現物有少數人的牙齒套,有角類家畜牙齒,一大批陶片,大部分是繩紋陶,玻璃珠子和土燒珠子。葬外我到一把鐵的鑿子。在鄰近地方又發現大批鑭鑼石,其中還有一把鐵鐲子,5個樹皮捶打器。沒有發現青銅器,但有鐵器。這墓壙可能是使用很久的,還找到一些九世紀的中國陶片。

  也發現一座石像,有1.60米高,是一種腫脹的厚重的雕像,臉部不很清楚。有好些地方有這種石像,性別不易辨明,但有兩個卻可以看出是屬於女性的。

  考古學者對此曾作過如下的判斷:依據這方面現在所達到的知識,大概曾經有一個時期(估計為公元頭幾個世紀裡),巨石文化在這爪哇極東部有過全盛的時代,許多巨石遺址分布在東部的整個地區,從南海岸一直到北海岸。在南海岸發現的是沒有石地板的簡單的桌石,在北部則為石棺墓,在桌石與石棺之間,兩者都有各種變化的石地壇,用石板鋪起來的。

  最後,還值得特別指出的,是在阿爾格普臘火山附近那揚山山脈上有10個石地壇,它是用低的石牆國了起來的。有石階穿過這圍牆。石地壇有兩層,第二層象祭壇似地高起,有很大粗石築成的立石。這一石地壇也是建築在高山上,象拉森高原的石靈座那樣,這是值得我們思索的。很可能在爪哇這一極東部分,自南海岸到北海岸都出現過一些氏族部落,那些桌石墓和石棺墓顯然是氏族部落領袖的墓地,而揚山山脈上的石地壇——它在文多禾梭的正西面——則是部落聯盟的祭壇和集會議事之所。把這種祭壇和集會議事之所,建築在高原或高山之上,恐怕是基於當時人們禱告天神並且以他們的決議表示是代表天意的這一種用意的。據報導:玻里尼西亞的塔希提島上十階的石地壇,是象徵十層天的;而湯加群島上的石地壇,是叫做「拉尼」的。「拉尼」也就是天的意思。玻里尼西亞人的這種以「地運」為「天國」的觀念,不可能不是從他們的故鄉印度尼西亞帶去的。但這一觀念,則正是初具國家形態的部落聯盟的出現在部落特權階層中意識上的反映。

  就目前所知,極東部巨石文化以任抹以東區城為多,但據報導:在帕納魯坎附近林吉特山脈斜坡上還發現許多破壞的石棺,足見還有些巨石古蹟沒有被保存下來。爪哇極東部巨石遺蹟,在個別地方下限約在九世紀,但其上限不晚於公元前二世紀。因為在中國歷史記載里,已指明漢武帝時(公元前140年至87年)就有派人「入海市明珠、碧琉璃、奇石、異物」的報導。而巨石古蹟的遺物中也獨多各種奇石和燒珠。它們不僅已成為部落特權人物的所有物,並且也有以此作為商品交換了。


  爪哇的巨石文化也同樣發展到巴厘和松巴哇,由此向東就沒有聽到古典的巨石文化遺址的報導。只有越過美拉尼西亞區域進入於玻里尼西亞境內,巨石文化的古蹟又出現了。後者的巨石文化,無疑是從東部印度尼西亞傳入的,而西部印度尼西亞,發現了銅鼓和銅鉞,卻很少有古典的巨石文化,這只能證明在那些地區,社會發展比較落後,還沒有達到象爪哇所表現的那樣水平。

  作為部落集會和祭壇標誌的,也在巴厘有所發現,而在松巴哇卻還沒有發現。巴厘的氏族部落看來是以克隆孔為中心。在克隆孔附近發現了一系列石座。它們更多安置在大樹蔭下,排列成行,而其中巨大的水平面石頭據稱是當作神座的。這些石座現已不被人重視,為居民工作後休憩之所,但據說女人不能在這上坐地。這可能是近代的重男輕女觀點的反映,但也不能斷定:它不是古代父權氏族公社傳統的遺留。這裡可能也是巴厘氏族部落舉行祭儀和集會之所。

  巴厘發現的巨石文化,主要是一些石棺。其發現地一般是在中南部。有個小型的石棺發現於邦利-登加拉朗附近,有兩個大型石棺發現於馬努阿比村附近。馬努阿比是人們發現製造柏任銅鼓的石范地方。以設想:這裡存在過比較發達的氏族部落。有個小型石棺發現於布列林到塔巴南北面的公路窮。在登巴剎(巴塘)附近柏坦公路旁有一古代的墓地,發現四具石棺。在巴厘北海岸布列林公路上也發現一個小型的石棺。在布臘坦湖畔的沙灘和環山的斜坡上,發現一些石槽。此外還有在農根東面的柏坦地方發現一個石棺。

  上述這些石棺,小型的大都是屈葬的,大型的大都是伸葬,並且是葬著一個以上的人。石棺形制唯一不同的是在蓋石上有突出點,象是「把手」。隨葬品可以布列林的石棺為例:有項鍊,三、四十個青銅螺旋和青銅環。還有一些紅玉髓的珠子、淡藍色的珠子。而在柏坦的石棺里卻找到些青銅器,直徑有12厘米的腳鐲,項鍊的碎片,珠子。還找到鐵的矛頭、石斧、青銅鋤等等這些生產工具。陶器大都為粗製的球型的缽,這在今天達雅克人地區,還用它來作為葬儀用的。

  銅鐵的工具和武器,同石斧一併存在,這一事實不僅表明在印度尼西亞金境內,即在銅鐵器時代,還有相當地區使用著石器,而且表明巴厘的石棺主人——應該是屬於部落的領袖一類人物——卻並未究全脫離生產勞動,部落的階級分化還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

  在松巴哇的巴土特林村附近發現4個大石棺,囚被盜竊一空,不知道有僕麼隨葬品。石棺都刻有男人和女人肖像,部分是浮雕,部分是雕刻,其中有一個肖像就是雙臂上舉的女人像。如果這些石像是祖先的紀念像,那麼,這裡還處於母系氏族公社過渡到父系氏族公社時期。

  在蘇門答臘巨石文化主要是在南蘇門答臘帕西馬高原上。

  即以在柏西馬和上列馬坦之間為最豐富;而在烏魯科梅林地方也有所發現。巨石建築的形式要比爪哇極東部來的多,也來的完整。它有立石、桌石、石槽、石地壇、長方形石棺墳、石像,而尤以石像為特色。

  立石一般都是粗石築成,略經斧削;豎立它,據說是用來表示對活著的或死了的有特殊功勳者的尊敬。立石有單條的或壘成四方形和圓形的。也有長方形的。有14處發現這種立石。有的地方是單個的,有的地方是兩個的。在南榜的一所種植園裡,那種植園主人競將別處得到的立石集中起來,共計42個。

  桌石通常為一塊平面的大石,放置在直立的石頭上。直立石有單個和多個的。它主要是用來作祭壇用的。但在爪哇極東部已改造成為墓地。而在玻里尼西亞則又被看作是神與靈的憩息之所的。我們認為這種桌石可能是氏族公社作為祭壇或集會之所的標誌,所以它的地理分布較之石像的分布為更廣。在帕西馬高原計有十一處存在著桌石遺址,而有一遺址則存在於廖州境內。

  石地壇有人管它叫石壇墓。這並不適當。石地壇主要是供集會和祭祀之用,固然也有埋葬重要人物的屍體的,但這不是原來的意義。這種地壇有單層的,也有兩層以上的,壇基四邊砌成垂直的牆,大都用鵝卵石砌成,中填以土,沒有周定的方向。石地壇的作用,征之於玻里尼西亞人的習俗,肯定是部落首領祭祀和集會之所。在帕西馬高原僅發現4個石地壇。

  據報導:玻里尼西亞人在「馬萊」舉行集會和祭典時,居民都參加會,但在地壇的特定地點內,只限於特權階層人物入內,而一般居民不能進去。故有些「馬萊」里有特設的坐席。在拉羅湯加島上,「馬萊」中設有稱為「科烏特石頭」,是部落聯盟中大領袖的坐席。這類石地壇也有和墓地相結合的,一般是埋葬部落領袖遺體的。但不能以此而認它為墓地或靈廟。與墓地相結合的馬萊,僅限於以塔希提為中心的東部地方。西部諸島,馬菜主要為集會場所,與墓地有區別。這正也是石地壇的原始意義,它是部落的議事地。


  長方形石棺墓這種墓用薄石板構成,也用薄石板鈾成地面,它們往往是東西向放著的。有許多長方形石棺墓埋在丹絨阿臘特別是埋在德古旺吉為多,那有5座之多。另外在查旺也發現兩座。這些長方形石棺墓充分表明了部落中特權階層的出現。

  石槽和石白石槽為裝載特出人物的屍體的。石臼無疑與農業有關,用以春米的。石槽有5個地方發現,石白有7個地方發現。

  石像這是帕西馬高原最特出的巨石文化。它們大都在石墓地、石地壇、桌石和立石附近找到。或者是單個的,或者是成對的,常常是更多的。石像大都很大,雕刻十分生動有力。看來,這種石像首先由右工選擇石塊,其形狀須適合他所設計的形象。選定後,用浮雕作為構圖,再進行雕鑿。因之,岩石的原形就給石工以一定的限制。帕西馬石像之值得珍貴,在於它相當地反映了當對人們的生活。石像主要表現為戴胄的武士:大而圓的突出的眼晴、深鼻樑、短而扇平的鼻子、厚唇、闊咀,強勁而闊大的下顎稍呈突出。這是尼格羅或尼格里多的形象。有的武士背著第一類型的銅鼓。他們大都繫著腰帶,帶著一支隅鋒的短劍。這是一種雙鋒劍。身著馬甲,腳上套滿一排排銅環,一直到腳踝。他們還有掛著項鍊的,大都是圓而大的串珠項鍊。他們有兩個或三個成群地刻著的,有的或騎在象背上,或騎在水牛背上。有時他們還帶著孩子,仿佛訓練孩子熟習於這一項專門職業似的。也有表現為人與象搏鬥,也有表現為一、二個人和一條牛同兩隻虎搏鬥的。而有的則表現為在象和水牛群之中插繪上一個人,帶著一隻狗。這一切都充分反映了當時帕西馬高原部落畜牧業的發達。而類黑人種的武士不可能不是部落的一個平等的成員,或者竟是部落領袖的衛士隊。

  似乎毋庸懷疑,石地壇應是帕西馬高原的部落的中心。4座石地壇,可能在那裡當時存在過4個部落。其分布地是:

  一、卡朗達蘭有一座不大的地壇,用平面石鋪成。石上育很多小孔。地壇上豎立著一個粗製單條立石,有1.60米高,也許是一個不大的氏族部落的集會地。

  二、明吉有一座雙層的地壇。牆腳用鵝卵石砌成。但金部則用泥土壘成。下層高1.50米,面積長闊為7.50米和8.50米。上曇有6米到7米高,面積長闊為4米和3米半。上層有一座鵝卵石堆成的四方形石堆。可能是作為神座或供祭品之用。石堆兩邊,有兩條立石。在這雙層地壇附近,有一列5個石柱(或立石),僅40厘米高。

  三、佩朗克尼台是一座四方形的石壇,用泥土築成,一邊有鵝卵石砌成的牆,另一邊為竹叢所遮住。面積長闊為7、50米和6米。頂上有四方形石堆,占2.25平方米,高僅75厘米。地壇面前有一個濠塹。

  四、克本阿貢原有兩個用雙層石頭壘成的立石,長方形,一邊為6.30米,另一邊為4.50米。同時也有一地壇。但地壇已改為墓壇。看來是在較晚的時候改造的。有4塊墓行,雕著各種花紋。其中一塊雕著帶有原始風味的成圈的人像。其中一人稍微舉起了腿,頭上纏著頭市,腰佩短劍。另外是5個較小的人像,站著,於上拿著短劍和長矛,或者是表現墓中人(部落領袖)及其侍衛的生活的。

  如果每一座地壇,表現為一個部落的中心,那麼,當時帕西馬高原可能已存在著4個部落,並且也許已結成為部落聯盟了的。在中國《太平寰宇記》中曾提起過的「多郎婆皇」古國,有人認為可能是在南榜一帶.如果這是可靠的,那麼這個「多郎婆皇」古國未必不是帕西馬高原巨石文化部落所發展的。

  可以作為氏族公社存在的標誌的就是桌石。桌石在玻里尼西亞是作為神與靈的休憩之所,也是作為獻祭時的祭桌的。在爪哇的極東部則又有改為墓葬的。帕西馬高原的桌石的分布如後:

  一、帕馬坦有一個已經倒壞了的桌石,蓋石有1.70米長,用小的石柱支持著,靠近有一群石像。第一個石像是一個人騎在水牛上,帶著個孩子。有1.50米高。第二個石像是一個人和孩子一同騎在水牛上,孩子抓住水牛的尾巴。第二個石像是戴胄的武士,騎在水牛上。有一串珠子項鍊,戴著鐲子,扣著腰帶,腿上套著銅環,1.93米高。第四個石像,是一個穿馬甲的武上,扣著腰帶,腿上裹著銅環,臂腕上也裹著銅環,帶著個孩子。第五個已損壞。第六個有兩個人像,雕塑在一起。

  在這裡,可能是一個相當發達的氏族公社,或者是部落中的統治氏族的公社也未可知。

  二、南定有個較大的桌石。但已倒壞。另外有二個更小的桌石,同時還有個男性的石像,用兩手舉著一個孩子。

  三、帕馬坦邦吉有一個很好的桌石,蓋石有1.40米長,放在4個直立石的上面,方向是南北向的。這裡還有單條的立石。立石上雕著圖像:一個人坐著想把咬著他前額的蛇趕走,另一個人直立若,想使自己在為蛇的糾纏中脫身而出。


  立石,一般是為紀念公社中有功勳的人的,立石上這樣的圖像自然有它的用意,但不知其用意何在。

  四、丹絨阿臘有個很大的桌石,蓋石有1.95來,周圍大約有10米。安置在4個直立石上。近旁還有幾個倒塌的桌石形跡。曾經有個石像,被搬到帕吉阿蘭去。石像是一個蹲著的人像,很大,有1.30米高,穿著馬甲,,一個孩子站在他背後。還有一個石白,分3個部分,有3個孔。值得注意的是在那裡有一個方形石棺墓,有人估計在這鄰近還有其他石棺墓。

  五、帕雅布朗有一個桌石,安放在3個墊石上,靠近還有一個桌石。有4個石臼,其中一個白面分做4部分。邊緣雕得象蛇似的,一條糾纏著另一條。另有一個是單孔。其他兩個有3個部分,3個孔。所有的孔直徑與深度各為15厘米。

  六、普勞班貴是個極大的桌石,蓋石周圍有12.70米,在外面可以看到的墊石有3條。離這桌石3米外有一個石像,表現為一個男子和兩個孩子騎在象上。男子戴胄、穿馬甲,臂上絡著鐲子。象的頭部,軀幹和眼睛刻得極好,1.45米高。另有一個損壞了的武士的頭像,15厘米高。此外還有一個石槽。

  七、巴都賈旺桌石極大,長闊各3米,厚0.70米,安放在4個粗石柱上。

  八、德古旺吉這裡有3個桌石。但柱石都已陷入地里。有一-個桌石,有4個柱石。打開它的蓋石,並沒有人骨和隨葬品。但發現還有一個短矮的桌石。這證明桌石的原始用途是靈座,也是祭壇,而不是墓坑。在德古旺吉最值得注意的是集中了方形石棺墓和石像。石棺墓,我們將在後面談到。石像共有4個,各有1.35米、1.35米、1.50米和1.60米高,據稱過去是並列地安置在一個

  峽谷里的。雕像都表現為武士騎在象的背上。

  九、丹絨沙提有一個桌石和幾個已經倒塌了的桌石。

  十、帕吉德瓦有一個桌石,蓋石長3米,闊2.3米。用三條石柱支住。

  除以上的桌石外,據報導在廖州內的巴土佩脂地方發現一個大的桌石,蓋石長1.70米,另一個較小的桌石,長1.20米。又有一個桌石,蓋石極為平滑。長2.44米,闊2.38米,用6個柱石墊住。其旁有立石。在這裡,據傳說是舉行盛大祭典的中心。每年在這裡舉行祭典時,要殺一個少女來獻祭。但在這裡沒有帕西馬型的石像發現。

  桌石的出現是較石地壇為更早的,由桌石發展為石地壇,一般可以看作是由氏族公社發展為氏族部落或由氏族部落發展為部落聯盟的標誌的。

  同樣,立石的出現怕也是較之石像為更早的。這不僅因為立石有單條石和雙層鵝卵石壘成的,是一種比較粗糙的石建築,而且因為立石是紀念氏族或部落中有功勳的成員的。而石像則把這意義予以發展了:主要表現為武上形象。如果我們同一個方形石棺墓中發現的壁畫結合起來看,這些帶有尼格羅或尼格里多形象的武士,雖然也是部落中的平等成員,但已成為部落特權階層的衛士或專職於畜牧業的人物。我們在丹絨阿臘的石棺墓中發現了壁畫看來是象徵尼格羅或尼格里多武士和水牛的幽靈,來表示隨葬的意義。從這一些情況看,也顯示了帕西馬高原部落,已經出現了階級分化現象。部落的首領及其周圍人物已成為特權階級了,而石棺墓的墓葬情況及其隨葬品,更證明了這一點。

  長方形石棺墓不少石棺墓埋在丹絨阿臘、德古旺占。在鳥戊麥斯只發現一個石棺墓,棺上有畫像。墓內發現一個長方形的青銅盤,長20.6厘米,闊13厘米。石墓已被破壞,石頭移作別用。賈旺只發現兩個,一個長2米,隔1.30米,邊牆高1.20米。另一個石棺殘跡在村子中央,長2米,闊0.55米。

  丹絨阿臘的石棺墓是雙層的。墓內有平行的兩個房間,用一堵普通的牆壁隔開。所有牆壁上畫滿了很有藝術價值的畫圖。畫圖約150平方厘米。顏色是白、黑、紅、黃、灰相間的。曾經有人複製了兩幅。畫上形象十分奇特,看來是人和獸的肖像,但十分圖案化了。人的手是三個指頭的。其中一幅看來象是帶角的水年頭。另一個圓圈象突出的牛眼。畫面的結構極象抽象畫派。但壁畫者的用意是顯然的,他是用它們來表現在幽識世界中的形象,而有別於現實世界的形象的。

  在德古旺古,一共發現五座石棺墓,大都用石板構成。以第三號石棺為例,其構造是這樣的:它是5個中最大的一個,埋在。地面下約25厘米,有3個蓋石。最大的蓋石為2.50米長,在蓋石與益石之間,嵌著小的石頭。棺內長2.35米,闊1.37米,高1.30米。長的邊牆是兩塊石板結成的。東頭為一塊大石板、一塊小石板結成;西頭為一塊大石板。東頭的石板可以移動,大概是當作門戶用的。棺內用一塊約一米高的石板與兩長邊相接,隔成一個小空間。地面鋪著3塊石板。整個石棺的構築表明有極高的技術。棺內鋪滿泥沙,約在20厘米以下發現不少隨葬品,但找不到人的骸骨,有人認為骸骨已為濕土所腐化。隨葬品有4個圓柱形紅寶石珠子,38個平圓面的紅寶石珠子,一個無鋒圓頭金指甲套,一個象兩個金字塔形連腳狀的綠色透明珠子。一個平底黃灰色蛋形珠子,一個者銅碎片。此外還有63個圓柱形的、圓的、平圓的紅寶石珠子,放在一堆。其中最小的不超過1毫米。牆壁的東頭有紅寶石的畫幅塗上黑色和黃色的兩圖,但大半損壞,有一部分完全看不出了。看來是一個鼓睿的武士,騎在水牛上,或者是同水牛搏鬥。


  另一第四號石棺,大體與第三號同樣。但竟有29顆大珠子,1,370顆小珠子。一個青銅盤碎片及其他詐多帶把的青銅片,8件陶片。

  這一切說明什麼呢?這些長方形石棺墓很可能是部落聯盟領袖人物的墳墓。隨葬品沒有發現生產工具,只發現大量的珠子和日用器具。墓中的主人已完全脫離了生產,成為部落中的純粹的統治階級,占有大量的私有財產。雖然沒有發現奴隸殉葬的現象,但壁畫卻也象徵著死者還是隨帶著衛士和水牛到幽瞑的世界上去的。這已表明奴隸制的萌芽了。

  在加里曼丹,據現在所知,巨石文化並不十分發展,但加里受丹東部卡揚河支流朗秦吉河右面的達塔金諾揚地方發現一些桌石,而在朗達農和朗克雅南河的河灘上發現過石棺墓。在這些石棺墓中找到一些首飾,發現刻有離咀子的人的肖像。看來,在那裡也是存在著不甚發達的氏族部落的。

  在蘇拉威西,自中石器時代以來就居住著維達種族的居民,但也僅限於西南部一帶。石器的文化特點一般更多同菲律賓相似。但在銅鐵器時期,即在公元前三、四世紀左右以來,這裡發現的巨石文化,卻更多同寮國發現的巨石文化相似。

  據稱;在蘇拉威西南部,曾經有人看到過好幾個石地壇,可是沒有詳細的報導。也許那些考古學者並不重視石地壇的社會意義,把它們忽略過去了。而我們則知道,在望加錫(今烏戎潘當)曾經發現過一把巨大的青銅斧鑿。其形制一般同印變尼西亞的銅斧和司,但在它圓斧口那裡有一個突出部分,象鑿子似的,看來是作石釺之用,或與劈崖岩石有關。

  但蘇拉威西的巨石遺址卻在中部區域。它的東北面是多米尼灣,南面是坡尼灣,西北面是帕魯河谷。它們集小於納巴、佩索哈、帕達區內,也分散於馬哈比、坎德伍、京普等地。這些巨石結構和爪哇蘇門答臘的有些不同。它們主要是石槽(石桶)和石像及紀念像。

  石槽無疑是當作墓葬用的,有的直徑在2米以上,上面有缽形的蓋石。當地居民管槽身叫「卡蘭巴」(Kalamba),管蓋石叫「端林納」(Tuanlina)。在納普發現有12個長的蛋形石槽。有些刻有深紋的人面肖像,人物兩手向上伸。有些刻有動物像,象蜥蜴之類。在佩索哈發現了不下於45個石槽;有些石槽鄰近有石像和石白。石白有堆在一起的,有散在的。有個石槽,上面浮雕著一列8個人面,又深刻著4個同樣的人面。一個蓋石刻著一列猴子。還有在石蓋上刻著8個心形的形象,並用四葉花圍繞著,交織著鉤形雙線紋。這個石蓋有15到30厘米厚。可惜這些石槽都已盜竊一空,沒法知道其中的隨葬品。

  在巴達地方也一樣發現這類石槽。值得注意的,在同一區域有一個慕葬場,可能是部落的公共墓地。

  巨大的石像往往總是同石槽在一起的。石像的雕刻從各方面看沒有明顯的一定規則。它們有的只有前臉部,有的是圓柱形的。在所有發現的石像中,男性要比女性多三倍。肖像的性別很清楚,並且是著重地表現出來的;男性和女性的肖像是用胸部乳房來加以區別的。這一點告訴我們:當地的氏族公社正是從母系過渡到父系了。

  石像的頭部一般是方頭、大腦,兩旁各有一個「節」來表示耳朵,鼻端呈方形,鼻樑直伸至陽間,咀部(下巴)不很明確,眼睛是圓的、突出的,或斜傾的。石像往往比活人要大。腳部插入地中約20到30厘米。這種石像被認為是祖先崇拜的象徵。

  此外還有石白,較之石槽和石像分布更廣。在佩索哈、巴達有石白,而在庫拉威、塔瓦利、帕納等地也有發現。這表示當時的氏族部落已經知道了種植稻穀農業。

  以石槽為代表的巨石文化,我們在寮國的琅勃拉邦東南的鎮寧高原上早有發現。那裡存在著高及1米乃至3米的巨大的獨石製成的石槽群。其旁往往有一枚大石作成的蓋石。石槽最多的地方是萬安(Ban Ang),計有250個。石槽群中有個用作火葬的洞穴。火葬後,將一部分骨骸及牙齒放入石槽中。不槽下部發現有磨製石環碎片,壺形陶器,作為耳飾用的陶片,玻璃珠子,青銅螺旋瓔珞、鈴片,鐵製有柄小刀。萬安西南臘森(Lat Sen)地方,發現過3個石斧,是有肩石斧。其北芒綏除石槽外,還有許多青色砂石和石灰質砂岩做成的墓石,其中也有用瓦瓮埋葬的人骨,隨葬品與石槽的相同。和幕石並存的有立石,刻有象貓似的動物。

  看來,中蘇拉威西的巨石文化和寮國有共同之處、不僅石槽的形制非常類似,而且墓葬的結構也相同,即除石槽墓非外還有爸葬。在氏族部落中有些人用石棺,有些人用瓦瓮,這已顯出部落內的不平等關係。而瓮葬,在印度尼西亞卻又往往表現為集中於公共蒸地的,也就是說是屬于氏族的一般成員的。

  在蘇拉威西米那哈沙區的巨石墓有完全不同的風格,它們是立方體的,有屋頂似的蓋石。居民管它叫「瓦魯加」(Waruga)。


  在過去時代,每一家族中有成就的成員死了,總是曲葬在最顯著的頂上地方,為此每次要移動蓋石和屍體。蓋石放上後,用泥土封住。這種石慕大都很闊大,最大的有2米高。蓋石通常有雕刻,以人像為多,也是兩手向上伸,兩腿扯向外的形象。看來,、這也還保留著古代的習俗。

  巨石文化的傳統在沙當·托拉查族地區中還可明顯找到。他們仍日用成行的或成圈的立石,豎立在一定的場地上。在那裡,他們舉行各科祭典,即在今天也還在這些立石場地上來舉行屠宰水牛的儀式的。

  立石所在地也是部落氏族一個舉行一定典禮的地方,凡有立石存在的地方,總存在過氏族公社的。這種以立石場地舉行祭典的風習在蘇拉威西南部當然也盛行過的。在森康那裡,有的立石竟達3米高。

  蘇拉威西中部巨石古蹟,一般是在托拉查人和毛利人居住區內。在托拉查有一種石像,用大塊石頭堆成一個祖先像,有如塔·希提海濱石像一般。但更少雕家,大體是用自然石疊成腳部、胸部、頭部和帽子的。這無疑也是巨石文化的遺蹟。依據托拉查人的傳說,他們的祖先是用8隻船從Pongko島上移來的,他們從南向北航行到南蘇拉威西,進入於中部高原。Pulau Pongko據稱是「堆積的土地」或「豐富的土地」(Timbunan Tanah)。我們不知道它在印度尼西亞的何處。只是有一點值得注意,在巴塔地區發現的巨石文化,有與托拉查地區相同,同洋出現石槽,人們也把它看作同寮國巨石文化有聯繫。而巴塔人和托拉查人,在人類學上又同屬於原始馬來人。這樣,似乎可以看出他們遷移的路徑了。

  三、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和階級分化的發展

  印度尼西亞社會發展不平衡規律是依地區而出現的,就一般情況而言,西部印度尼西亞一直要比東部印度尼西亞社會的發展來的早,這不僅在青銅器分布的情況而論是這樣的,而且在巨石文化的分布來看也差不多如此。但兩者之間分布還有一點不同。青銅器中的銅鼓、銅鉞在東部極小的島上還有存在,象魯昂、勒地、庫爾這些小島上也有銅鼓。這種情況的產生,可能大半由於部落戰爭逼使一些部落航行到東部各小島去。而由於小島的分離.和孤立,加強了社會的閉塞性,使發展日益停滯下來。

  同時,儘管在一個島內,仍存在不同的部落,其發展也不是平衡的,這種不平衡也往往由於部落之間的戰爭,部落內部的階級分化而加強。在巨石文化分布的地方,往往出現了公葬文化。瓮葬文化差不多總是以一種共同墓地的形式出現。這一顯明的對照,不僅表明部落間的統治氏族和一般氏族的不同,而且也表明了特權階層與部落中一般成員的階級上的差別。這在蘇門答臘、蘇拉威西和爪哇的臣石文化地區就可以發現。

  在西部爪哇萬丹的北面一個鄉村里,即在亞熱·羅爾地方(約離海岸100米)發現一個瓮葬地。這裡雖然沒有巨石文化遺蹟,但在萬丹南部發現過石地壇,並里汶則有過長方形石棺墓和石地壇。這裡卻還發現過第四類型的銅鼓。經過幾次發掘,得悉這些瓮葬遺址是直接埋在地下面,並沒有墓冢建築。他們用的是普通的瓦瓮,屍體簡單地放在瓮內,大都是曲葬。最好的殉葬品是上釉的陶器,沒有裝飾品也沒有武器,偶有一些紅玉髓做成的珠子。而這樣的葬法,一般還被認為是公社或共同體內的優秀人物。而一般共同體的成員只埋在硬土裡,大都是覆葬的。墓葬的這種貧乏的情況,不能不說是氏族公社發展緩慢的反映。但這裡並不是十分閉塞的地區,不僅發現了屬於中國類型的銅鼓,並且還搜集到中國漢代的陶片。這又使我們不能不想到正是西爪哇,是印度殖民者第一次侵入爪哇的地方,戰爭的破壞和部族的遷移使過去文化古蹟沒有保存下來。

  蘇門答臘的瓮葬地在怕西馬高原附近,發現地是在西南蘇門答臘特賓丁宜,丹瑙河口的勒桑巴都村,這裡也曾發現過石白和石像。每一個瓮墓里總找到一大堆人骨和一個空心的棕紅色的上釉的瓶。瓶的肩上和頸上刻著曲紋和魚骨紋。這種紋飾常見之於東山文化的器物上。這是居民偶然發現的,人們認為在這一區里可能有瓮葬場,即氏族部落的公共墓地。從它只有一個空心瓶沒有隨葬品的情況來看,是同德古吐吉的石棺墓的豪華不能同日而語的。這分明是當時氏族部落財富不勻和階級分化發展的標誌。

  在蘇拉威西南部有一種瓮葬傳統,連坡尼王國的統治者也是採用瓮葬的。瓮大都為中國所製造。但這不同於巨石文化遺址附近的瓮葬。人們發現在帕達靠近巨大石像地方,有一大批小小的土堆蓋滿地面,可能是一個岔葬場,即氏族部落的公共墓地。在帕達地方,發現一個打碎的瓦岔,有110厘米高,周圍為289厘米,瓮壁很薄,只有0.7-1厘米,看來是作為墓葬用的。人們估計那裡也有瓮葬場。在鄰近的金土村,有個大石像。同時有一大批約1米高的小土丘,多少是成列地排列著的。其中還有一個一人高的大土丘。這裡也可能是瓮葬場。

  成為氏族部落的一個特徵的就是部落內有公共墓地。瓮葬場大都是屬於公共墓地性質的。

  有人認為托拉查的巨石文化的種族是和寮國的巨石文化是同一的。但托拉查人使用的青銅器,含有5.9%的錫,而蘇拉威西是不產錫的。因之認為那裡的青銅器可能是在馬來亞製作的。相繼於這一巨石文化的種族到來以後,便有另一使用瓮葬的種族到來。在寮國,巨石文化種族和貧葬文化種族是同一種族,而在托拉查地區則屬於不同的文化層。我們認為:與其認為是不同的種族有這種不同的文化層,毋寧說是由于氏族部落階級分化,部落特權階層的出現才有這種不同的文化層更為妥當。

  最能表現東部印度尼西亞社會的特色的,不是銅鼓和鍋鉞,因為它們大部分是從西部流入的,而是瓮葬場。這一種瓮葬場在松巴島梅羅羅地方曾經過幾次發掘。這地區有一個廣闊的瓮葬場,但也只有一部分經過探察。瓮葬場大約有20米到25米長,大批的瓦瓮都理在2到50厘米的地下。還很難看出它的布局。有時發掘到是單個的,有時是成堆的。瓦瓮極粗劣,圓底,沒有一個是平底的。顏色有紅的、灰的、棕黑色的。它們是圓球形的瓶,直頸,大口,瓶外只有少數紋飾,高低各不相同。大約有20厘米到70厘米的。瓮口用各種方法蓋住,有的用碎片,有的用倒過來的小瓶。瓮內放著人骨,但不是全部分人骨,有的只有半個頭蓋骨,有的還帶些腿骨。表明是第二次葬的。大部分瓮內是一個人的頭蓋骨,但包有二、三個頭蓋骨放在一起的。隨葬品有兩邊穿孔的貝珠,石珠,貝鐲和貝環,方角石錛,還有一個巧妙地刻成豬頭形的貝制裝飾品。還有兩個頗具特色的瓶。一個瓶上的頸端看來刻著人形假面,另一個的頸端,仿佛象戴著武士的背,並且共旁開一個注水的口。這一瓮葬場並未找到獻祭的證跡,只有一些摻灰的貝殼和一個豬的下巴骨。人骨看來是中等長頭形的,是美拉尼西亞人和馬來人的混合種族。這一種族大都散居在印度尼西亞東部。

  這一瓮葬場內沒有發現金屬器具,但其紋飾可以確信是屬於銅鐵器時代。因之,它說明這樣一些事實;即其一,在印度尼西亞重要地區已進入於銅鐵器時期,而有些地區卻還依然使用著石器。其二,由各地墓葬情況作個比較,不僅顯出了發達的氏族部落,階級分化已相當明顯,特權階級占有了一定的財富,而且在地區之間,不平衡發展的社會情況卻顯得十分突出。梅羅羅的瓮葬場,蘇拉威西、勿蘇基和帕西馬等地的長方形石棺墓和石槽菇,其發達程度幾乎要差一個歷史階段。在那裡,仿佛還停留相當原始的氏族公社階段。看來,除個別地區外,東部印度尼西亞詣島是停留在同樣階段的。

  首先,我們可以從勿蘇基州和帕西馬高原的巨石文化的比較中可以看出來。在勿蘇基州的石棺墓中的隨葬品,除各種珠子和裝飾品外,大都有一些青銅的和鐵的生產工具;而在帕西馬的長方形石棺墓中,則只有各種表現擁有財富的裝飾品,日用器具,而沒有生產工具,同時還出現看來是有殉葬意義的牛和人的畫像。這就可以證明前者的部落的首腦人物還沒有完全脫離生產;而後者的部落首腦已經完全脫離了生產,成為部落的統治階級和剝削階級,並且有向奴隸制轉變的跡象了。

  其次,我們還可以從北蘇門答臘托巴湖中沙摩錫爾島上的巨石文化所表現的社會形態來加以探索。

  這是一個在大湖中的孤島。其巨石文化有人認為是遠古時代殘留在這島上的。倒算年月可以上推在一千多年以前,或者還可追溯到公元開始時候。

  島上這令村莊是用高牆圍了起來的,牆上長著密密地編就的刺竹。牆上只有兩個狹狹的入口供村民出入,晚間就關上門。

  這個島上正和其他巨石文化地區一樣,他們種植稻子、飼養水牛,和以水牛作為獻祭,這是他們的文化的特色。他們有石白,雕刻著美麗的豐富的紋飾,在屋前四五成列地擺著。有桌石,平面的蓋石。這些桌石,有時同石槽一起,在普蘇火山南面斜坡上,桌石列成一個圈圈,通常是用來供祭水牛的,也有供部落首領的座席的。又有石棺和石瓮。石棺頭上雕著個怪物的頭,石棺的後面雕著女人像。蓋石上面往往有一個石像是坐著的。石棺和石瓮是放死人骨骸的。死人首先埋在地下,約一年後才移到石棺內,舉行葬禮。一個石棺內要放10個以上的屍骨。只有一個石棺內,找到一男一女的完整的骸骨。這大概是屬於部落的特殊人物及其家屬。而一男一女合葬,顯然表明他們是父系氏族公社人員。母系氏族公社大都是分葬的。這種石棺在巴塔族地區南部也有發現。

  在上述這個村莊裡,據稱,在古代即有三個種姓。第一,即羅閣:是村莊的建立者的後代,他們有大批的水牛。其實,即是部落中最先出現的氏族,而以後在發展過程中成為統治氏族的。第二,自由民和傑出的「政治家」,而同羅閣氏族的女兒結婚的。還有再開闢一個新村而使自己成為羅閣的,其實即分支氏族的領袖。第三,還有一些奴錄。

  所謂種姓,這是印度社會的特殊形式的等級的區分;羅闊(Raja),這是印度人勢力進入印度尼西亞後洽予部落或土邦的首領的稱呼。這一名稱顯然是後來出現的。因之,這種三個種姓的出現多半也是在印度勢力侵入以後也未可知。但在一世紀前後,看來這一階級分化的情況是普遍存在於當時發達的氏族部落社會裡的,帕西馬各部落,爪哇各地的部落,中蘇拉威西各部落,大概也都先後存在過這種階級分劃。這正表明它們都將先後進入於奴隸制社會時期了。但是由於印度殖民勢力的侵入,使印度尼西亞社會的奴隸制以一種複雜的結合方式而出現。關於這,我們將在第二編有所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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