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印度尼西亞古代史> 第三節氏族部落經濟的發展

第三節氏族部落經濟的發展

2024-08-24 20:12:10 作者: 王任叔
  銅鐵器的出現促進了生產的發展,氏族部落也隨之擴大和鞏固,有了部落聯盟的出現,這就為未來的國家的成立創造了條件。奴隸制社會的胚珠也正在父權氏族公社的胞胎中孕育成長,並且準備脫胎而出了。這就是公元前三世紀前後印度尼西亞的社會情況。

  首先是鎘器的出現,接著又有鐵器的出現。

  在東南亞一般是很少銅礦的。據報導:只有中國的南方,特別是雲南,是盛產銅礦地區。在印度尼西亞,銅是稀少的貴金屬,大部分有賴於輸入。從而,象銅器和飾物這種豪華品所有者不能不是部落中的特權階層或其他有重要地位的人物。而青銅器應用於生產方面,也不能不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相當的地區內,在某些氏族部落中還不能不依然使用著石器,或木頭和竹子製成的工具,象下種的尖木棒,射鳥的竹箭頭。還因為這種銅器的原料的缺乏,老舊的和破碎的青銅器,就常常會被熔掉,而用新的范模再鑄起來。這樣,不僅傳來了再生產的技術,使印度尼西亞的青銅器有它自己適用於需要的形制,而且也發展了自己的藝術風格和特色:它們不僅具有東山文化的藝術因素,並且還加上了美拉尼西亞人的藝術風格和中國青銅器對它們的影響。

  在印度尼西亞,鐵器的出現幾乎是緊接著青銅器的。在有些石棺中,青銅器是和鐵器並存的,而由于氏族部落的特權階層的出現,裝飾品的需要增加了。因之,許多銅斧生產的主要工具之———就有被熔去而鑄成各種裝飾品的可能,鐵器就代替銅器成了主要生產工具:這可以從銅斧的大小不同來推定。在雅加達博物館中,有一種大斧,長299毫米,闊143毫米,厚31毫米而另外一種則是長45毫米,闊37毫米,厚10毫米。他們把窄葉的長斧改鑄為闊葉的短斧了。

  在印度尼西亞,作為生產工具用,同樣有些也可作為武器用的銅器的品種並不多,只有銅斧和銅鍬兩種。此外,便是作為氏族部落社會標誌的銅鉞和銅鼓,作為氏族部落特權階層出現的標誌的各種鋼飾物和青銅器(例如銅壺之類)。

  銅斧在爪哇發現的地方是:雅加達周圍、萬丹、茂物、北加浪岸、E惹、梭羅、新埠頭、茉莉芬、泗水、南旺、葛都、瑪琅和文多禾梭。這就表明是遍及於爪哇全島的。爪哇以外地方,蘇門答臘只在南部巨港有所發現。巴厘、蘇拉威西、沙拉亞。布敦、班達、佛羅勒斯,還有馬都拉也有發現。其中馬都拉的銅斧,其形制和印度支那發現的相同,刀口是歪斜的,一邊長另一邊短,有點象靴形的。而其他地方銅斧的形制,則更接近於中國雲南和廣西出土的。這種銅斧的斧口是扇形的,斧身或軸部是細腰形的。

  蒸口,即軸口有的是燕尾眼形的,有的是平口的。在雲南出土的銅斧,斧口有靴形的,但不多;有扇形的;也有平口的,象一支闊口的鑿。但印度尼西亞則以扇形的為多。在接置木柄的斧軸上,在雲南的,有在直軸上接鑄一個橫軸以便插入木柄,而在印度尼西亞則沒有橫軸。看來要使用時,不能不加上丁字形的木柄。

  大多數銅斧是沒有紋飾的。只有少數品種,紋飾著假面紋,跟紋或共他幾何紋。

  在印度尼西亞幾乎沒有平口的銅斧,這不能不使人想到它同造船業有關,這正和圓石斧便利於軟削深叫獨木船的道理一樣。銅斧在生產上,大概以應用於採伐業和木工為多。

  銅斧以外便是銅餓,這主要是從巴厘我到的。巴厘的銅鍬,除軸柄與銅斧相同外,其鍬身有的是顯心形的,非常象中國北方的鍬,有的呈半圓形的,有的呈翼形。蘇拉威西也發現銅鍛,完全象有肩石斧,短軸,長身,平口。正是這一區域,出現過有肩石斧。爪哇諫義里的銅鍬,長軸,短身,呈扁鑿形。這些飼器看來多半應用於農業上:起土築溝、除草、掘古等等。

  在巴厘發現的銅鍬有的是由石棺墓中得到的,其中還育一種小型的,形狀奇特的銅鍬,大概是專門鑄造作隨葬品用的。

  在蘇拉威西望加錫市上得到的一把銅斧,非常之大,長705毫米,闊450毫米,厚83毫米。比平常的銅斧要大六倍。其形制除扇形的斧口中間有一鑿子似的割口外,大體與一般銅斧相同,但有更多的紋飾,軸口附近有為線紋劃成的闊紋帶,中間是波紋間葉紋。接著為一幅假面紋,再有一闊紋帶,其中為螺旋紋,於是有兩條魚骨紋的紋帶分岔到斧口的兩端。這一巨大的銅斧,顯然不是用於木工的,而是用於鑿削厚重的石頭的,也許正是製造溶鑄大型銅器的石范的工具,或者是用之於巨石文化的巨石建築的。

  從一切徵象香,當時印度尼西亞的鑄銅技術是相當發達的。這不僅表現在所有銅器的形制已脫卻那種原始形態,而趨於整勻對稱,並出現自己的獨特的風格,而且還表現於鑄銅器的范模,除有泥范外還有石范。據報導:在巴厘南部近德吉拉朗地方的,即馬努阿比村,有人發現了三塊鑄造柏任式銅敷的石范。這三塊石范分屬於底部、腹部和頭部,就其尺寸的估計要比現存的柏任鋼鼓來得小,但其上面所刻鏤的紋飾則和和任鋼鼓相同。可以肯定它們是模鑄柏任式銅鼓的石范。用石范模製銅器的技術,必然是用泥范模製鋼器的發展。同樣,在印度尼西亞也存在著用泥范模製銅器的技術。據報導,在萬隆高原有人發現了一大批銅斧、銅矛頭和銅鐲的鑄模,而在蘇拉威西的米那哈沙直到十七世紀末葉,有人還看到婦女和孩子身上掛著大量的銅飾物,其重量足以使人沉入水裡不會再浮起來。同時,還有少數鑄造廠,是用泥范模製銅器的。鑄造技術是由父傳子的,決不外傳。托·佩索哈人被稱為金屬治鑄技術的祖師,由托·佩索哈人傳給納普人、巴塔人、藍比人。而這些地方正是巨石文化最發達的地方。這怕不是偶然的,他們是千百年來保留著鑄銅技術的傳統的。


  據有人從緬甸境內考察銅鼓鑄法後報導說:首先要做成一個熔銅鼓的泥土圓休,並在泥土陽體上敷上一層蠟,於是人們在蠟上小心刻出適當的形式和各種花紋,這就成為蠟模了。於是人們又用火泥和水列印在蠟模上,用力壓緊,把火泥緊緊地壓入於刻鏤的花紋和限孔里,又把泥土打製得薄薄的,勻勻的。再在外層加上泥士,使之硬化,並用火把泥范燒成火紅色。夾層中的蠟就融化掉了。同耐就把金屬液汁灌注到夾層中去,等金屬液冷卻凝結後,就小心地敲去泥上,刻鏤有花紋的銅鼓的銅胚也就這樣鑄成了。

  人們也看到過印度尼西亞人用泥范熔制銅器的古代傳統。他們把銅幣、銅破片、碎鍋盆放在一個有噴出口的坩堝里,還把木炭放在那上面,坩堝就推進到灶壇里去,等到裡面的銅熔化後,就倒在上蠟的泥模里。模型的周圍是厚層的泥土,有兩個溝凹,一條溝是把熔化了的金屬液灌入里去,另一條是讓那熔化的蠟流了出來。於是將模型放在火上,泥土被燒乾,再讓它冷卻,小心地敲去土塊,銅器就鑄成了。銅斧、銅矛頭、手鐲、銅環和銅像及銅牛,就是這樣鑄出來的。銅牛被看作是有魔力的東西。它能保護飼草,使之半饒。

  這種鑄銅技術的古代傳統直到帝國主義勢力深入以後才被消滅了。而這種在蠟上刻鏤花紋來鑄成銅鼓的科學方法和原理,後來也發展為蠟染工業,即(Batik)工業。這也是可以推想而得的論斷。

  冶鐵業也出現了,大概在某些重要島嶼上已有重要發展。印度尼西亞人知道鐵決不是在印度人殖民之後,他們大都是從印度支那半島傳來的。據報導:加里曼丹的卡延人和肯雅克人是熔鐵和製造刀槍的能手,卡延人還特別注意用純鐵來製造刀槍。他們的溶鐵爐是附有兩個風箱的。這種熔爐廣泛地流行於加里曼丹的伊班人之間。伊班人移居於加里曼丹是在卡延人和肯雅克人之後。伊班人成稱為海上達雅克人,大概由於伊班人的到來,卡延人退居於內地。而卡延人和肯雅克人則是把鐵器輸入到加里曼丹的。這也證明印度尼西亞人知道冶鐵技術早在印度人殖民勢力以前。據菜佛士著《爪哇史》引一位希臘人著作,指出早在公元頭幾世紀,有許多爪哇商人來到敘利亞的蘇爾市場,「他們販賣人口和銅器……他們往返貿易,占據定期市場,帶來白鐵、肉桂和蘆席……。」這更足以證明印度尼西亞曾經有一個冶鐵業發達時期。

  直到帝國主義勢力深入以前,在印度尼西亞冶鐵業的原始傳統,還相當普遍地可以看到。人們用兩個相聯的竹筒或木簡,兩筒之間用一小竹管聯接著,直豎在地上。筒中各有一個用手抽送的活塞,活塞的四周有厚厚的鑲著羽毛的寬鬆填料,抽送起來很是輕便。一個竹簡的活塞上升,另一個竹筒內的活塞便同時下降。這樣就把筒內的空氣從吹風口吹出去,吹旺放在一旁的熔爐中的火,使在木炭下面的鐵得以燒紅,以便煅煉。在加里受丹人們還看到過有12支竹簡相聯的吹風筒。他們銀冶工具有的用石砧和石棰,有的用鐵砧和鐵錘。此外還有一把老虎鉗。

  他們製造各種工具和武器。他們的斧頭有的象有段石鋒似的給縛在一節出頭的木柄上(加里曼丹的達雅克人和南蘇拉威西人),有的則象銅斧那樣,用一曲頭的木柄插在斧軸里。(寮國人有這種斧,巴厘人也有差不多相同的形式)。而另有一種則是將斧或鋤的尾端插入在一根木柄上。今天每個印度尼西亞農民出門時總要帶著把「帕郎」刀——它是一種長葉短柄的,葉身略向後彎的長刀;大概在那時也已出現了。這是既可削草、砍樹又可作為防身武器的工具。

  銅器和鐵器的出現同樣也促進了造船業。船隻對於當時的印度尼西亞人移植到印度尼西亞群島上來和同印度支那等地保持聯繫,促進文化交流,商品交換,是具有頭等重要意義的。據一般學者考定:在非洲東海岸外的馬達加斯加島上居民的語言是同印度尼西亞語言有許多相同的;而在爪哇極東角石棺墓中發現的燒珠,有一種極似羅馬的珠子。爪哇商人在公元頭幾世紀裡達到敘利亞的蘇爾地方,這一切都表明當時的印度尼西亞人不僅僅利用獨木船來航行了,巨大的海上航行的船隻已經被製造出來了。特別值得指出的:在銅鼓的畫面上,那出海船的形式也不是獨木船的形式,而是鳥頭形的船頭和鳥尾形的船尾,或者是船頭船尾都是鳥頭形的,它們都是新月形的兩頭向上翹起的。在中國也有這種出海的船是叫做「元寶船」的。中國《漢書·地理志》中講到自武帝(公元前140年至公元前87年)時和東南亞及印度的交通時說,中國人去海外的,是「所至國皆稟食為耦,蠻夷賈船,轉送致之」。足見當時印度尼西亞一帶的船舶,已足以擔負起遠洋航行的任務。

  據《太平御寬》卷七六九引用康泰(約在226-—231年間)《吳時外國傳》文中,知道遠洋航行,當時除天竺舶和波斯舶外,又有扶南舶。而扶南舶又有人名為崑崙舶的。文云:「扶南國伐木為舡,長者十二尋,廣肘六尺,頭尾似魚,皆以鐵鑷露裝。大者載百人,人有長短橈及篇各一,從頭至尾約有五十人作或四十餘人,隨船大小,立則用長橈,坐則用短橈,水淺乃用篇,皆撐上應聲如一。」《太平御覽》卷七六九又引萬震《南州異物志》有關南海船舶文云:「外域人名船曰舶,大者長二十餘丈,高去水三二丈,望之如閣道,載六七百人,物出萬斛。」《太平御覽》卷七七一又云:「外微人隨舟大小或作四帆,前後沓載之。有盧頭木,葉如牖,形長丈余,織以為帆。其四帆不正前向,皆使邪移相聚,以取風吹。風后者激而相射,亦並得風力。若急則隨宜增減之,邪張相取風氣,而無高危之慮。故行不避迅風激波,所以能疾。」這裡所指的「舶」,大致可以肯定是指印度尼西亞當時的船船的。


  印度尼西亞原來也以「柏勞烏」——中國所謂「舶」的——統稱船隻的,後來便改成專指一些小板船,而以泰米爾人的「卡帕爾」來指稱大船。這也許是印度人勢力的深入,印度名稱的通用以及印度人在政治上奴役了印度尼西亞人,操縱了航運業和造船業之所致。但印度尼西亞人當時的造船技術的傳統,一直還在偏僻的小島上保存著。

  1849年,英國生物學家華萊士漫遊馬來群島時,在伊里安查亞鄰近的卡伊島上看到當地居民造船的技巧,為之驚嘆不止。卡伊島也正是在我們論述的這個歷史時期發現銅鼓的地方。華萊士是這樣描寫的:「卡伊島的森林,出產宏大的木材,長、直而耐久,且具有各種不同的性質,據說有些比印度的上等麻栗樹還要好些。造那些較大的船隻所用的每一對木板須用整株的樹剖成。這種樹往往從遠海處砍下,砍成相當的長度,再剖成相等的兩片。每一片用斧削成三四時厚的木板,當初每一頭留下一厚塊,以免裂開。在木板的中央一段,留著一條一條的橫凸縫,各有三四時高,三四時闊,一職長;這些凸縫在造船時大有用處。削好足數的木板以後,即由三四個男人將木板逐一拖出森林,拖到海濱上造船的地方,一條中央廣闊而兩頭高聳的基礎木板,首先擺在船台上面,用支柱適當的撐持起來。這木板的邊緣先用手斧削成光滑合用,再將鸞曲適度而兩頭漸次尖削的木板拼合上去,在這木板上標出一條邊線,以便削成恰好可以拼合的邊緣。於是沿著兩木板相對的邊緣穿出許多相對的螺鑽孔,各有手指的大小,用硬木榫釘入,使兩木板緊湊的拼合一起。完全用手工要把木板的邊緣做出互相拼合的曲線,又要把螺鑽孔穿在相互湊合的位置和方向,似乎是一種難做的工程,可是這種工程卻做得十分精巧,即使歐洲的上等造船匠也不能做出這更加緊湊的板縫。這樣一條一條的木板,依次拼合上去,就成功一隻船。這隻船的船殼全用硬木榫結合木板的邊緣而成,堅固而有彈性.但除這些木榫的粘合以外,並無何種結合船板的東西。船殼做好以後,小的船隻配上座位,大些的配上橫樑。這些座位和橫樑都在淺斫的口上嵌牢,再用藤索縛到底下的凸縫上。然後選用堅韌的木料來做肋骨,斫出淺淺的凹縫,配合到船板的凹縫上去,再用藤穿過凸縫基部的洞來縛牢,船板的兩頭各白縮合一起,抵在船頭或船尾的直柱上,再用木榫及藤來釘牢縛牢,就成功了一隻船。從此再配上舵、桅與篷,就可以乘風破浪去航海了。我把這種結構原理加以一番考慮以後,深信這些船隻的確比那普通用釘釘成的船隻更為堅固而安全。」

  造船業的發展促進了航運業和貿易,同時,也會促進邵落的階級分化,氏族部落的財富逐漸集中於部落的首領及其同夥手中,而成為特權階層了。石棺墓中發掘出來的燒珠及銅飾就證明這一點.但當時,在印度尼西亞看來還沒有當作貨幣用的通貨:作為古代通貨用的貝,沒有在石棺墓中發掘,也沒有出現象雲南晉寧出土的銅器那樣,把銅鼓倒置過來當作貯貝器的現象。從印度支那直到今天還保存下來的一些原始公社的部落情況來看,印度尼西亞當時計算財富的標準,怕還是以水牛的多寡和銅器的多寡。但部落和部落之間,也許還有以燒珠當作通貨用的。這一傳統在有些島上的落後地區,直到帝國主義勢力深入後也還一直保存著。據報導;在加里曼丹、蘇拉威西、帝汶、松巴、佛羅鞅斯和伊里安查亞的某些地方,人們常把燒珠縫在袋上或衣服上,當作通貨之用。但在村外貿易上,還是以貨易貨的。中國的出海商人為了「市明珠、璧琉離、奇石.異物」是「資黃金雜繒而往」的,黃金也只作為一種商品,與雜繒同。基木上是以貨易貨的。諸薄則以金作錢。

  但這一切都是在當時印度尼西亞的農業和畜牧業發達的基礎上進行的。

  當時的印度尼西亞的生產,大致可以分做這樣的三類地區:一類是在爪哇和巴厘等地,農業是更進一步發展了,畜牧業除個別區域外不占怎麼重要的地位。不論在銅器上和巨石文化中,很少看到有反映畜牧業的刻鏤和畫像。相反,作為春稻子的石白,到處可以發現。另一類,在蘇門答臘南部,即在帕西馬高原及其鄰近區域,則是農業和畜牧業並重的。這不僅在那裡的石像上,充分地看到水牛和象的放牧場面,而且可以看到有幾個孔眼相連的春米石臼。在蘇拉威西中部和南部也是畜牧業和農業並重的。這在巨石文化中也到處發現石臼,在托拉查的民問傳說中,是把水牛當作神聖的事物的。銅製的水牛被看作有魔力的,能夠保護豐饒的水草。沙拉亞的銅鼓上看到白象在緩緩前進的畫面,但應該指出,當時蘇拉威西是沒有象的,看來象是從他處引進的。還有一類,在巴厘以東的小巽他群島和馬魯古群島等地,怕還是以狩獵和採集為主要生產的,稻子的種植,農業的出現怕還只是在某些個別地區。正如魯昂島上有關銅鼓的傳說:銅鼓的傳入也從西方傳來了稻子的種植知識。但大多數居民還是以採伐西米樹淘取西米粉作為他們的主食品的。因為這種主食品的獲得不須多大勞力,而稻子的培植是須很多勞力的,因之以植稻為主的農業,在印度尼西亞東部始終不甚發展。


  十九世紀中葉,華萊士在馬魯古群島看到當地居民還以西米為主要食品。當地居民以西米粉烘烤成餅,如同麵包。但當時西米樹已為私人所占有,不如古時候乃係野生植物,大家可以取用的。

  爪哇農業在新石器時代已有了發展,大概到這時灌溉農業已經在一定地區發展了。爪哇居民可能有相當部分在梭羅河、布蘭塔斯河和多隆河等河谷和兩岸定居下來,他們利用河水來灌溉土地,囚之,他們有時必須捌溝、築堤。銅鍬之類的生產工具大慨是供起上深溝之用的。

  有人認為印度尼西亞的灌溉農業是印度人傳授的,這是沒有根據的猜測之詞。印度尼西亞人從印度支那移植來的時候,實已具備了灌溉農業的知識,特別是在後期移植的部落之聞如此。《史記》一一三卷索隱,姚氏案引廣州記云:「交趾有駱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為『駱人』。有駱王、駱侯。諸縣自名為『駱將」,銅印青綬,即今之令長也。」則在青銅器時期已實行灌溉農業。所謂「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並非引海水灌地,因海水不能有助於農作物,而是海水漲則引河水入田,海水退則阻河水外流,如同今日伊洛瓦底江流域的緬甸人的作法。當對來印度尼西亞的部落也已具備這一知識。「下哇」一名的由來,至今尚無定淪,我們已有所論述。其中一說,認為其地產「Jawa Wut」,麗印度人因之名其地為「Jawa dwipa」,即「大麥之島」。但Jawa Wut並非「大麥」,而是黍稷一類的穀類,據稱爪哇現時尚有此物,類似高梁,即黍是也。「Jawadvipa」一名見之於公元前三世紀前後的印度典籍上。據傳公元前幾世紀,印度同中國通航,常停泊其地,添置穀類以備航程之需,故有此名。但其所指,並不限於今日的爪哇島。中國《宋書》首先稱「闊婆婆達」,高僧傳稱「闊婆」,似系取之於印度人的稱呼。但不論如何印度尼西亞在銅鐵時代已有稻穀類種植,是可以肯定的。

  在高原地帶一般是有利於放牧,足以發展畜牧業的。但在爪哇,一方面新來的印度尼西亞人從印度支那帶來漉溉農業的知識,另一方面,原住在印度尼西亞的印變尼西亞人則又在鋤耕農業的經驗基礎上發展了梯田農業耕作。在鋤耕農業中總是將樹木砍倒,用火燒去,當作肥料,然後開上播種。這一農業在熱帶區成可以按季節進行,即一年分做雨季、旱季兩季。雨季不需要灌溉,也可種殖穀類。即名為「陸稻」或「旱稻」的。這種鋤耕農業在高原的斜坡上,往往為防水土流失,有用砍倒的樹木給以分段阻攬起來。爪哇人在這一時期由此而知道梯田耕作。將高原的斜坡分段壘石作成梯口。或者這種梯田耕作方式,在新石器時代早已由原始馬來人帶來了,也未可知。

  在東南亞的梯田耕作中心地,直至今天見之於各地比較落後的民族地區,如阿薩姻的那加族居住區,呂宋島北部的伊夫高人和伊果羅人居住區,各階段用石或土砌成地砌。上段的田向下段的困灌水成用溝成用竹筒。水的分配有土地規約。有人認為這一耕作方法是後來才出現的,但它卻是高原地帶鋤耕農業中以砍倒的樹木防止水土流失這一經驗基礎上發展的。

  在印度尼西亞巨石文化時代,已經知道怎樣壘石鑿石來構築石地壇、石棺墓和其它石紀念物,自然也能夠壘石築砌來開闢梯田了。

  華萊士在爪哇的茂物地方看到這種梯田耕作制度十分吃驚。他寫道:「這制度在此地極為流行,大約世界上是罕有其匹的。各溪谷的斜坡,一概墾成土台,達到山腰的高處。這許多級的土台環抱山玻的凹陷處,儼然成為魁偉的圓形剛場。這些上台占有好幾百方哩的地面,我們可以想見居民的勤勉同文明的來歷。土台的範圍隨著人口增加而逐年推廣,都由各村居民在各頭目指揮之下協力開墾而成;他們所以能夠實現這種大規模的墾種,也就是借著全村共同經營的制度。這項制度大約是婆羅門教徒從印度方面傳入的,因為他們的遺蹟絕無存在的地方,對於這項制度絕無所知。」

  華菜士認為梯田耕作制度是「借著這項全村共同經營制度」而興起的,即是借著氏族公社或農村公社的共同勞動制度而興起的。但氏族公社和農村公社卻並非是婆羅門教的產物。恰恰相反,象日宋北部伊夫高人和伊果羅人並未深受婆羅門教的影響,而是原始民族。據人類學考察,還都是屬於原始馬來人的。

  在這一時期,農業的發展是普及於西部印度尼西亞的。接近爪畦的巴厘和龍目是這樣的,在那裡的溪谷地區,也有梯田耕作制度。在蘇拉威西的中南部也是這樣。在蘇門答臘的帕西馬高原及其附近和巴東高原河谷地區,巴塔族居住地區,蘇門答臘北部的亞齊人居住地區,以及加里員丹西北部和西南部都發展了農業。蘇門答臘的米南加保部落,就是自古以來的最好的農業部族,他們的農業主要負擔者是婦女,這就是使他們母系氏族公社一直保持至今的基本原因。在加里曼丹除了普南人和烏基特人以外,所有部落都是農業部落。


  十九世紀末英國人類學家哈頓考察了加里曼丹的西北部,總結地說:「除了普南人和鳥基特人以外,所有部落都是農業部落。他們清除了位於大河支流兩旁的那些低阜的從林,但是常常留著幾株零散的樹木在那裡,僅有開拉必特人作灌溉的嘗試,因為稻子同任何別的穀類一樣種植於干地,水稻也種植於低地之中。他們在他們的圍地內種植薯類、南瓜、甘蔗、香蕉,有時還種植椰子和別的產品。」

  但一般說來,灌溉農業除爪哇外,其他地方還是不很發達的。蘇門答臘的米南加保人地區或者也已經出現了灌溉農業。在灌溉農業地區可能已出現了牛耕。米南加保的名稱,無論怎樣解釋是和水牛有關的,如果它是「牛的勝利」的意思,更證明這一部落是以牛耕和飼牛而興盛起來的。而表現在銅鼓文化和巨石文化中也可以看出農業的發展,水牛飼養的興盛。部落之間,有以水牛作為通貨而交換產品的,有以水牛作為計算財產的標準的,有以水牛作為陪嫁之資的,這一切,都說明這些農業部落中,水牛所占的重要地位。但農耕是否採用了金屬的犁鏵,在銅鐵器中卻沒有發現這一類器物。而木犁則在蘇門答臘就有所發現。

  農業以外的是畜牧業,家禽家畜的飼養已相當普遍,而牛的飼養和放牧更為重要,象的飼養或放牧也已開始了。馬的飼養,有人說是在印度殖民勢力侵入以後的事。但印度人勢力並不怎麼深入的地區,象松巴哇、佛羅勒斯歷來是以產馬聞名的。而在卡伊群島發現的銅鼓的畫面上,有用勒索套鹿的狩獵法,佛羅勒斯人也有以勒索套馬的馴馬法。看來馬的飼養也在銅鐵器時代開始了。牛的飼養和放牧大概是蘇門答臘的巴塔族和蘇拉威西的托拉查族為最早,這不僅因為象托拉查人的民間傳說中有不少與水牛等有關的故事,而且還可以從他們建築的形式上看出來。這兩族人的建築屋子的屋頂都是馬鞍型的,但有兩個牛角似的挑角,其實是象徵牛頭的。在他們屋子的柱樑都有種種雕刻。雕刻的花紋和銅鼓上的花紋是同一類型的,並且還有銅鼓的雕刻出現,這看來是反映他們的祖先飼牛習俗的古代傳統的。

  東部印度尼西亞除了部分地區有了農業或穀類種植外,漁狩還是他們重要的經濟生活,採集經濟也同樣重要,例如蜂蜜的採集。在採集經濟中他們開始發現香料作物,之後,又發展為香料作物的種植。被稱為香料之島的馬魯古群島,看來不是外來傳入的.香料在公元初期就通過印度而輸送到西方去。正如西米的製造:它也不是從外來傳入的,是居住於印度尼西亞群島上居民在他們採集經濟發展中所發現的。後者連最落後的民族,尼格里多——維達人也都知道製造西米,而美拉尼西亞人則更為熟習。印度尼西亞人正是從原住:於印度尼西亞群島的居民中接受這個傳統的。

  西部印度尼西亞居民這時期的狩獵已普遍使用弓箭,儘管箭頭不可能是銅的·因為銅是貴金屬,箭頭又容易遺尖——也不一定用鐵簇;大部分還是骨制的或竹製的。而弓箭的出現和應用,一般大概不再採取圍獵法了,或者少用圍獵法了,而是採取把野獸趕到一定的地方,由躲在一定地方的弓箭手來射擊,或者還用網捕法,他們張起了網,把野獸趕到網裡來刺死它。但還有另一種狩獵方法,那就是用勒索來套住象鹿之類的動物。這在銅鼓上我們已看到這一畫面,而在佛羅勒斯島和蘇拉威西島上,人們至今還看到這一種套馬法的古代傳統。

  漁撈無疑還是印度尼西亞古代居民的重要經濟生活。島嶼的環境促使他們發展了造船業,也同樣使他們的漁撈業成為重要的生活資源。被稱為原始馬來人的海上人至今還是以漁撈為唯一謀生之資的。漁撈業是遍及於印度尼西亞各島的,在公元前後,印度尼西亞人以向印度輸出海龜殼即玳瑁而聞名。這時已一般知道用網捕魚的方法了。

  手工業也有長足的發展,我們已講到過造船業的興盛,建築業也隨之而發展,巨石文化中的石建築構造的雄偉,也可以想見木建築的一般。但這時,印度尼西亞的算些地區,手工業中最重要的紡織匯業,大概已經出現了,或者相當發展了。印度尼西亞人的紡織工業中最聞名的是「吉貝」布的出現。據稱「吉貝」布是用木棉製造的。這一傳統有人認為是印度傳入的;但我們認為它是印度尼西亞人還住在印度支那時就已經知道了的。

  馮承釣《請蕃志校注》,關於古員條有譯註云:言貝指草棉,原出辛頭(Sindh),梵文名Karpasa。中國載籍初名白疊或白艇,察合台突厥語,名棉EPakhta,疑為其對音。《後漢書》卷一一六哀牢傳有帛疊,注引外國傳只「諸薄國女子織作白疊花布」。《梁書》卷五四《高昌傳》云:「草實如蛋,蟹中絲如細紡,名曰白疊子,國人多取織以為布,布甚軟白。交市用焉」。法顯《佛國記》作白艇,至六世紀時,又名草棉口古貝或吉貝,蓋從馬來語之Kapas之對音。……按Kapas為梵語Karpasa而轉為馬來語的。吉貝之對音不是Karas,而是Kapuk。在南亞語族中,一般稱「棉花」為Fay(撣族),Fay(寮國),Phai(雜),Pu(蜜)。南亞語往往於語根前有前置詞Ka。故稱棉為Kapah(占婆),Kapé(猛族),或Kúp a(們偶族);而印度尼西亞人則稱Kapuk,實同出一源。吉貝或古兵,即為上述各族相互近似的Kapuk或Kúpá、Kapé之對音。可見並非來自印度,而實產於中國之西南。


  其實「吉貝」之為物,並非草棉,而是木棉。我國很古時候就知道吉貝是南方的產物。《尚書·禹貢》有云:「島夷卉服,厥第織貝」。蔡傳云:「今南夷木棉之精好者亦為之吉貝。」鄭玄則注云:「貝錦名。詩云『萎兮斐兮,成是貝錦』。凡為織者先染其絲,乃織之則文成矣。」據稱《禹貢》為戰國時作品,則我國在公元前四世紀已知西南各族已能織染花色棉布,

  有人認為「木棉」絲短不能織為布。但《華陽國志》南中志雲,哀牢國「其梧桐木,其花柔如絲,民績以為布,幅廣五尺以還,社白不受污,俗名曰桐華布。」木棉確似梧桐木。據此則古代有以木棉績布,不如今日只作墊枕或蒲團之用。由此也可證明術棉自亦有織成毛布的。《後漢書》哀牢傳云:衰牢人「知染采文,繡廁巍啟疊、蘭干細布,織成文章如綾錦。」哀牢立國據本傳推算,約在公元前三、四世紀,也在戰國時期,所以當時中國也知道「卉服」(花衣服)和織貝了。鄭玄的注,實與哀牢傳所說有共同處。杜佑《通典》卷一八八哀牢條,雲「其圈西通大秦、南通交趾」。《華陽國志》哀牢條指出,哀牢國除哀牢人外有:穿鼻、黛耳、閩越、濮、鳩獠(或即焦僥)、傈、越、課濮、身海(印度)各族居民。哀牢人有人認為是今日之寮國族或撣泰族。印度尼西亞的巨石文化也有人認為是從寮國傳播過去的。因而他們不僅帶去巨石文化,還同時帶去棉織和染色等手工業也是可以理解的。

  棉織業的出現必須有軋棉機和織布機。這在造船業這樣發達的民族中,製造軋棉機和織布機,想來是並不困難的。民族學者指出原始的木棉去子機是在腳墊橫木之上,豎立兩直木。於其上端橫潘三條贊木,上下兩條周定於直木上,中間的橫木有柄,可以搖動。哺入棉花於橫木間,搖動後即軋去棉子。其織布機亦鹽原始,僅用兩條豎木插一橫木,掛其絲於其上,穿梭而織。這種原始的統織法,在呂宋和加里曼丹尚有遺留,看來是最古的傳統。

  大約在同一時期,今日爪哇著名的印花布工業,即所謂batik工業也已有了發展。batik似系三世紀康泰在《外國傳》中所說「諸薄國女子作白疊華布」之白疊的對音。估計白疊染布工業是在兩種技術發展中出現的。其一,即所謂「掩隔」(Ikat)染色法:在末織布之前,先染其絲。預擬其絲不使染色的部分,用椰子纖維或蠟縛住或封住,然後將絲束侵入色缸中,染成一定顏色。如須多種色彩,就以變換其所縛部分,浸入其他色缸。這種「掩隔」染色法同鄭玄所說「先染其絲乃織之」完全一致,足見在中國兩南和印度支那時,印度尼西亞人早已知道這種染色法了。「掩隔」的染色法,在大陸方面,自馬來半島到泰國和柬浦寨,頗為盛行,在群島方面則印度尼西亞的蘇門答臘、加里曼丹、松巴和菲律賓的棉蘭老各地,顏為盛行。上述染色法,無疑是十分古老的傳統,大約是在公元前三、四世紀即已出現了的。但這種染色法在爪哇卻很少。爪哇是銅鼓發現最多的地方;並且發現了鑄銅的泥范,在鑄造銅鼓及銅器中,蠟刻法是最重要的;它能賦予銅器以各種花紋。由此而發展而為蠟染法看來也是十分自然的。「白疊」印花布業是在白概布的兩面塗上溶蠟的畫面而將它侵入於染色缸中而成的。它用一種有溶蠟和排泄管的注蠟器在布上描出花紋,即蠟繪,然後,將它侵入染色缸中。凡有蠟繪處皆不上色。染後取出使干,再在熱水中融去所繪之蠟。如需二色或三色的,可重複泡製。看來白疊花布工業在公元三世紀以前,或者還更早,印度尼西亞人已能染織了。

  但有人認為白疊印花布工藝多半是印度半島之南部東岸傳播而來,現在科羅曼德爾海岸南部還盛行此法。這怕是由於入們把印度尼西亞在印度人勢力未侵入前的文化看得太低了的緣故。其實在印度人勢力未侵入前,印度尼西亞人表現在巨石文化和青銅器文化上,其文化程度是相當高的。但由於三、四世紀以後,異族勢力侵入,原來的民族文化不僅沒有發展,反而衰退了。三世紀時康泰在諸薄所見的「白疊花布」應該就是batik花布。而這時,印度人的勢力還沒有在印度尼西亞站定腳眼。白疊有人即與吉貝相混,且以察合台突厥語之Pakhta為對音,說就是棉花之意。但「白疊」不就等於棉花也不是指棉布,在《嶺外代答》卷六吉貝條中有雲「南詔所織尤精好。白色者朝霞也。國王服白舞,王妻服朝霞。唐史所謂白概吉貝,朝霞吉貝是也。」足見「白氈」是有印花的或染色的「吉貝」(即印花布)。

  但這種蠟染法有兩種,batik是以蠟繪畫以後始行浸染。在緬甸則流行蠟印染色法。即以溶蠟塗於印模上,捺印於布上,然後浸染。這或者就是哀牢國的所謂「帛疊」。《華陽國志》南中誌哀牢條有云:「有蘭干細布,蘭干、獠言紂也,織成文,如綾錦。又有圓旄、帛疊。」與《後漢書》哀牢傳:「知染采文」云云相一致。哀牢國的「帛疊」可能是「蠟印」或「先染其絲而織之」的所謂「吉貝」布。

  用蠟繪法染色成為花布,很可能是印度尼西亞人到了爪哇以後才發展的,所以這一傳統一直保存到現代;而在爪哇以外地區,儘管印度人勢力侵入來的更早,但只流行「掩隔」染織法。


  自然,當時印度尼西亞的紡織業雖然有一定的發展,但並不是群島上普遍出現的現象。島嶼與島嶼之間的隔離,部落與部落之間的矛盾和衝突常常會增加這一不平衡規律的加強。很多地方可能還穿用樹皮布、火烷布和植物纖維編織物,而有的地方則已有了木棉布了。

  在上述這種生產發展基礎之上,氏族部落就擴大了它的組織,氏族公社的成員也大大增多了。大概從這時起,各個部落已經有自己一定的區域,就象現在散布在印度尼西亞群島上各族居民的居住地一樣。但這種象現在各族居住地的布局不是相互間協商規定的,而是在部落和部落之間經過激烈的鬥爭後形成的。

  首先是東部印度尼西亞各島嶼,馬魯古群島,巴厘、龍目以東的小巽他群島,在印度尼西亞人集團各部落移植來的時候,還是美拉尼西亞人集團各部落占強大優勢,印度尼西亞人集團並不能把他們完全驅逐出去,相反,卻融合在美拉尼西亞人集團部落里,但因為印度尼西亞人集團的文化要比美拉尼西亞入集團來的高,就在某些方面同化了他們,而自己也受到他們的同化,並且相互混血了。巴厘發現的柏任銅鼓上的獨特紋飾和羅蒂島上發現的「法輪」似的銅鉞的紋飾都以人形假面為標誌,這就吸收了美拉尼西亞人的藝術的特色。

  在大巽他群島上當時已在各地分布了原始馬來人,這時先後又移來了次生馬來人或開化馬來人。在有些地方,他們之間相互混合了(例如尼格里多人與原始馬來人融合),或者部分混合了,而在有些地方次生馬來人則將原住的原始馬來人部落擠壓到島的邊緣地方或山區高地里去。作為這一事實的特徵的便是帕西馬高原部落。他們就居住在蘇門答臘的西南邊緣的山地里。次生馬來人將美拉尼西亞人或庫布人壓迫到森林或高原,而又從高原趕到薩穆小島、西爾島和尼亞斯島。以文多禾梭為中心的巨石文化部落,就是在爪哇的極東角,而巨石文化的遺址的分布也偏於這地區的中東部分。以托拉查部落為中心的巨石文化部落,則深入於蘇拉威西的中部高地。看來,巨石文化較之青銅器文化是更早進入於印度尼西亞的。凡是直到近代還保持著巨石文化的遺址和對巨石崇拜的部落,幾乎部是被認為是原始馬來人的部落。尼亞斯人、巴塔人和托拉查人所居住的地區都有巨石文化的遺址和傳統,便是證明。

  儘管在人類學上,印度尼西亞人可以分為原始馬來人和次生馬來人兩個種族系統,但正如我們在前面介紹的英國人類學家哈頓對達雅克人的層次的區分那樣,他們是以地區性的劃分來建立部落和集團的。而當每一新的部落或集團移植進來的時候,舊的部落和集團就往內陸遷移和深入。作為生產上的分界線是卡延人和肯雅克人已知道熔鐵和製造純鋼的刀槍,不同於所有加里曼丹人的各部落。後於卡延人和肯雅克人到來的伊班人,被稱為海上達雅克人的,不僅知熔鐵和鑄造刀槍,而且還在低田平原種植水稻和善於海上航行。同時,他們又易於同最後來的近代馬來人相互合作。這一情況,我們認為是最能說明在印度尼西亞群島上那些原始馬來人的各部落和次生馬來人各部落先後進入、遷移、鬥爭和融合的情況的。

  但部落的遷移、融合和最後定居下來,或在一定區域內放牧等等,總是經過劇烈的鬥爭的。帶著巨石文化去玻里尼西亞的各部落,其遷移行動很可能出現於公元以前,而且多半是從這個島嶼又到那個島嶼轉移的,又是一個部落集團接著一個部落集團,分別轉移的。如果認為象傳說所說,他們是從哈爾馬赫拉(馬魯古)作為他們離開印度尼西亞群島最後一個地點的話是可信的,那麼,在那裡的阿爾弗臘人部落,未必不是他們所留下的一部分。他們也許就是同阿爾弗臘人同屬於原始馬來種族。

  巨石文化和青銅器文化時代,部落制度已成為當時印度尼西亞人的生活的準則,由血緣而結成的氏族公社關係已逐漸讓位於以地區為基礎的農村公社或比鄰公社。父系氏族制度成為主導的組織形態。因之,部落之間的鬥爭也必然更刷烈化了。我們現在來看原始馬來種族和次生馬來種族所分布的地區,就可以想像當年他們之間鬥爭和衝突的情況.在今天,原始馬來人大都居住於孤立的小島,高地和僻隅地區,而次生馬來人則大都居住於沿海和平原地區,這就表明是他們鬥爭和衝突的結果。

  在蘇門答臘北部為亞齊人的居住地,而加約人和阿拉斯入則居住於山區。後者即為原始馬來種族。蘇門答臘東部沿海為馬來人居住地區,這是近代才居住進去的;而巴塔高原則為巴塔人居住地區,後者即為原始馬來種族。東部沿岸以外的小島上,象廖內群島就有被稱雅頁人或百奴亞人,也是屬於原始馬來族的。在西海岸外,尼亞斯人基本上是原始馬來人,據稱是巴塔人分支出去的;而民大威人則又被認為一個混血種族,即所謂巴魯斯人。占碑人、巨港人和南榜人、明古連人、米南加保人,都被認為是次生馬來種族,而米南加保人則住在巴東高原上,它也許是次生馬來種族最早進入於蘇門答臘島上的。所以也有人把「米南加保」這辭解釋為「發祥之地」,但這也許同他們當初進大蘇門答臘時還是個畜牧業兼鋤耕農業的生產有關。巴東高原是更有利於他們生產的。但從帕西馬高原的巨石文化遺址來看,那裡大概是居住過屬於原始馬來種族的巨石文化各部落的,他們還同尼格里多種族混了血,而之後,怕又有次生馬來種族部落侵入和滲入了。石地壇與石像(雕刻著尼格里多肖像的)大概屬於前者,而長方形石棺墓大概是屬於後者的;後者成為前者的統治部落了。


  在爪哇,部落間的鬥爭和衝突大概是非常激烈的,正如人類學所考察的:爪哇以東的小巽他群島,大都是原始馬來種族,只有巴厘人除外,但巴厘的原住民沙沙克人也是屬於原始馬來種族的。這些島上的原始馬來種族很可能是從爪哇轉移過去的。在爪哇本島,在今天只有一些原始馬來種族的殘餘集團:這就是西爪哇萬丹內地的貝杜伊人,定居於肯達爾、克拉旺和淡目的一些鄉村中的卡朗人和東爪哇極東部達薩爾山脈高原上的登格爾人。如果中國史書中八世紀起出現的訶陵國,確是卡朗人的國家,那麼,卡朗人那時還普遍地分布在中爪畦。伏爾茲認為巴塔人在形態學上和中爪哇人相同。現代中爪哇人可能是卡朗人(即原始馬來人)和其他族混血了的遺裔。值得注意的是,青銅器(特別是銅鼓)和巨石文化遺址的散布適得其反。爪哇的銅鼓,除萬丹的一隻屬於中國型的第四類型外,都是屬於第一類型的。它的散布地自西爪畦起,止於中爪哇的三寶壠。過了三寶壠就沒有發現了。

  其發現地,有茂物的芝巴達,井裡汶,勃良安的展玉,北加浪岸,巴紐馬斯,葛都和德芒貢(Temanggung)。相反,巨石文化遺址以東爪哇極東部為最發達,向西則在布蘭塔斯河流域,南旺相近的拉森高原,織布等地,而在以西地區則不很多。這種兩者相反的散布情況,似乎可以用來考定原始馬來人部落和次生馬來人部落的鬥爭和融合的情況。而在極東部以外,巴厘和龍目又是巨石文化相當發達地區。這似乎也可以說明:巨石文化部落為青銅器文化部落所壓迫和排擠的事實。

  關於卡朗人、登格爾人和貝杜伊人的生活和風習還保持著很古的傳統。據萊佛士報導;卡朗人是爪哇最古的居民,原是散居在爪哇各地的。傳說他們是由狗變形的頭領同門當卡穆蘭國的公主的不白然結合後生下來的後裔。他們自稱是在這島上最古老的後商。他們崇拜「紅狗」。當一個青年男子和青年女子結婚時要各自證明自己的世系。結婚的禮物,有穀子和各種織物,男方只要由自己氏族的老人或老如把禮物帶到女方家族去而為女方的老人所接受,訂婚就決定了。結婚之日,用一隻水牛的頭,灑滿紅的、白的米粉,放在新娘睡的地方。老年人和親戚就集合起來,一對對跳舞。在這時候新郎由他的許多朋友帶到新娘的父親家去,至少還得帶去一張犁,一張耙,一把鋤頭,一輛手車和一束稻子。為了舉行婚禮,新郎和新娘要在身上擦上「紅狗」骨灰,日落時雙雙在葉子上抓飯吃。到晚上,就在睡覺地方取出牛頭,各得一份。到第三天,他們一同到新郎的父親家去,儘可能繞村子走一遍,由人們抬著一張床、一些餐具、紡車和織機。

  卡朗人死的時候,屍體被抬進親人的住所,進行祭奠。然後抬到埋葬地。他們在屍體下葬之前,要繞屍走三匝,然後入土。接著婦人就哀號起來。一顆青椰子給剖成兩半。椰水給澆在墳土上,椰殼的一半給放在死者頭上,另一半給放在死者腳邊。

  不知什麼原因,他們常移遷居住地。他們用車子載運一切用具。這是有兩個輪的帶軸的牛車,常常用二頭或更多的水牛拖拉的。他們找到合適地方後,就構築茅屋居住下來。據稱這一生活方式,是很久很久傳下來的。這一風習同中國雲南境內的傣族和印度支那某些山地民族很相似。水牛的重視則又同巨石文化部落有共同處。

  在爪哇極東部達薩爾高原上,有登格爾人。據稱也是原始馬來人。他們的居屋建築在開闊的台階上,石階一級級上去,每進屋子都有台階,有長達30到70英尺的。似乎保存著巨石建築的傳統。他們的習俗還保留印度教一些傳統,但更多的卻帶有原始宗教的習俗。他們反對姦淫、偷盜等罪行,但他們根本不知道有犯這種罪行的。有人犯了錯誤。由頭人予以申斥,是最大的責罰了。

  在萬丹內地有貝杜伊人,據稱也是原始馬來人。他們居住在自己山村里,不與人往來。他們都有一定的規定:一天砍樹,一天打掃乾淨,一天播種,一天除草,一天收割,一天縛稻束,一天帶到屋裡來。如果收割上來的東西,不能在一天中運回屋就丟著不管。田頭工作就吉蘭波洪(村長名稱)開始,許多山民跟著他來看他們收割。

  上述這些情況,既可以探索出次生馬來人移住爪哇是從西爪哇、中爪哇登陸,怎樣把那些先來的原始馬來人壓迫和遷移或避居到西部和東部山地里去的徵跡,還可以看出當時的居民一些生活情況。

  同樣,在蘇拉威西,由於望加錫人、武吉斯人、坡尼人的移來,使托拉查人退入於中部地帶,使原住民阿勒人更加深入於森林區域與外界更為隔絕,並逼使蘇拉威西的毛利人(紐西蘭的毛利人可能是從蘇拉威西遷去的)退到中部東海岸山地上。但也有部分的部落遷居到玻里尼西亞去了。如果蘇拉威西南部也曾發現過石地壇古蹟的報導是確實的,那就證明托拉查人或中部的巨石文化部族原先在南部居住過,而後向北遷移的。沙拉亞島可能是次生馬來人的最先定居地。沙拉亞人可能是望加錫人的祖先。而托拉查人及其他巨石文化部落沒有向更北的蘇拉威西發展,很有可能是米那哈沙人已從菲律賓群島的棉蘭老島移到萬鴉老而發展開來了。這裡本來也是中石器文化和新石器文化傳入的一條路線。

  自然,在新石器時代,主要靠漁獵、鋤耕農業(伐林—地荒農業)和畜牧業的部落是需要常常移動的,居住區域是不很穩定的,有些部落不一定由於其他新來部落的壓迫而深入高原和河谷地帶,這樣的事實也是存在的。但到銅鐵器時代,各部落之間的定居性就加強了,這如前所述,會更劇烈地引起新來部落與原住部落之間的衝突和戰爭。最後也終於形成了象今天印度尼西亞各族所分布的那種情況。至於印度尼西亞東部群島那些沿海岸居住的馬來人部落,這是隨著時代的變易在以後的歷史時期遷移而去的,特別是十四世紀後麻喏巴歇王朝占領了今天所有印度尼西亞群島地區的時候形成的。

  隨著生產的發展和氏族部落的定居更加固定,以及父系氏族公社的發展,氏族部落內的分工不再僅僅以男女來加以區別了。在一般男女分工的基礎上(比如說,木工、銅鐵工、造船、建築以及農業一般以男子為主,而編織業、樹皮布的製造、家禽、家畜的飼養以及家務勞動則由婦女擔任)卻還有氏族之間和家族之間的分工。在父系氏族公社發展時期,家族公社成為氏族部落中的主要基層單位。這時候,氏族部落的土地還是部落中各氏族公社的公共財產。但在各氏族公社中卻劃分了一定的地界。墾熟了的土地分配給各家族公社耕種,在各家族公社中還是共同勞動,共同享受勞動的成果,是完全共產主義的。而山林、荒地、河道、池塘和公共墓地,則為一定的氏族公社所共同使用。但在部落中首先建村的氏族,往往成為統治氏族。這一統治氏族保持著在部落中選舉領袖的權利。這就使他們在幾年一度的土地分配上操了一定的特權,儘管在重新分配土地時是舉行氏族長老會議和氏族部落成員大會的,但統治氏族的首領往往有更多機會以自己的意志而支配別人,並且還有可能為了公事的目的而徵用其他氏族的勞動力。在巨石文化和青銅器文化出現時,怕已有了專職的工匠。這種專職的工匠,大都是由氏族公社中的個別成員擔任的,但也有以某一氏族公社和家族公社全體人員擔任的。據報導:蘇拉威西的銅器製造業是把中蘇拉威西的托·佩索卡人看作為祖師的。出托·佩索卡人傳給納普人、帕達人和蘭比人。鑄造技術一般是保密的,只能由父傳子。這一報導就反映了過去時代這一銅器鑄造業是由一個特定的氏族或家族擔任的。在帕西馬高原的巨石文化中,最突出的是武士像。他們火都是尼格里多人,但他們都是武士,並且在平時看來是從事畜牧業,主要是水牛的放牧。這也表明尼格里多人成為氏族部落的平等的成員時,也有他們的氏族公社,但他們肯定是作為保衛氏族部落的安全的武士,即所謂「扈從隊」,並為氏族部落飼養水牛的專職而參加帕西馬高原的部落的。在這樣專職分工的範圍內,他們還不是處於被剝削和被剝奪的地位。銅斧和銅鼓的鑄造是應於一個氏族部落中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需要的。銅鼓不僅是作戰時號召群眾、鼓舞群眾的工具,而且也是部落中一切重要集會、慶祝和追吊所必需的;銅斧作為武器使用時,其意義也一樣。巨石文化中的石桌、立石、石地壇以及石像,也是氏族公社和氏族部落的公共場所、祭壇及集會的公共建築。在為公共事業服務這一意義上,作石工的家族或氏族並不算是被剝削和被壓迫的。他們生活所需,同樣也可得到部落中其他氏族的供應。同時,這些負擔銅工的、石工的和木工的氏族和家族,也不完全是脫離農業生產的。其中有專門技術的成員,也象部落中或氏族公社中負擔領導工作的祭司和其他公共事務人員一樣,可以取得一定的生活資料。這一切,大概有類於馬克思所描寫的印度的古代公社。

  但由於部落領袖的特權地位和統治氏族的傳統權力,最初作為祭祀用最重要的公社內或部落內的公共財富——水牛,是在他們的管理之下的,並且象帕西馬高原那樣以尼格里多族來專職飼養的。於是在飼養業發展過程中,除公共使用以外有了多餘,使他們有可能將公共財富逐漸轉而為他們私人的財富。同時,專職飼養水牛的尼格距多人也因之逐漸成為部落首領和統治氏族的「放牧者」,而他們保護部落的武士職務也轉變成為專門保衛部落領袖和統治氏族的「衛士」。這樣,他們的肖像——作為殉葬的象徵物·也就出現於部落首領的墳墓之中了。

  同樣,在銅器方面,於作為武器和生產工具的銅斧、銅鍬之外,而有所謂銅鉞的出現,它不僅僅是在一切祭儀上使用的事物,而且還是部落首領的權力的標誌;作為農業部落團結、慶祝和戰鬥的號召的銅鼓,不僅逐漸變為部落領袖的權力的標誌,而且終於成為部落領袖的財富的標誌了。隨著而來的還有各種各樣銅修飾品成為部落特權階層的所有物了。而作為專業的鋼工的氏族或部落中的成員,也就從為部落服務的地位轉變為部落首領和特級階層服務的「奴隸地位」了。

  石工和本工也是一樣,他們不是為市場的需要而工作,他們是為部落或氏族所需要而工作。石工在為部落所需要的名義下為部落領袖製造石槽、石棺;木工為部落或氏族所需要製造大型船隻,所謂「舶」和獨木船,即所謂「卡奴」。大概「舶」是部落領袖用來作對外貿易和海上航行的,「卡奴」是用在內河和沿海航行和捕魚的。前者是部落的財產,後者是氏族公社的財產,但部落和氏族的首領往往掌握它們的使用權。

  而這種以氏族或家族為單位的專職分工(或在一氏族內個別成員的專職分工)的出現,沒有迅速地使他們完全淪於奴隸的地位,其原因是土地公有制起著很大的束縛作用。而上地私有制終於沒有出現,自然有各種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則由於商品經濟,特別是貨幣經濟還沒有出現的緣故。

  據民族學調查:東南亞有些山地部族,貨幣經濟一向是不發達的。在印度支那大陸上常常有以銅鑼作為貨幣通用的,它們也使用於贖罪和陪嫁方面。印度支那中部及西部的部族,尤其是克倫族,他們是以銅鼓當作貨幣用的。養牛的部落則又以牛作為價格單位。印度尼西亞也有用牛為價格單位的(卡伊島和加里曼丹的達雅克族),又有以青鈮製品(加里曼丹)、上釉的瓷器及陶器(菲律賓和加里曼丹)、中國陶瓷器(棉蘭老、馬魯古、西蘭)、象牙(佛羅勒斯、帝汶、卡伊)為價格單位的,而用貝作為通貨的則只有阿薩姆的那加族、緬甸族、泰族、寮國族。在印度尼西亞用貝作為通貨的很少。此外,鐵鋤、小形鐵棒、鐵針、小刀、菸草、寶石首飾以及稻穗都有作為價格單位的。其實,這樣幾乎可以把一切東西當作價格單位的情況,還是處於以貨易貨的階段,表明商品經濟是極不發達的。

  但無論如何,當時印度尼西亞部落社會中階級分化現象正在發展,氏族公社瀕於解體,部落奴隸制已經出現,只是不久就遭到印度殖民勢力的侵入,使氏族部落內部階級分化趨於緩和而放慢了步驟。而氏族公社的體制則以農村公社的形式保留它殘餘的勢力,使印度尼西亞社會發展進程應有的速度減弱。

  在當時階級分化的進程中,沒有文獻可以證明是否發生過階級鬥爭,因為當時的印度尼西亞人還沒有文字。但據我們所得到的一、二傳說故事中,是反映這一鬥爭的實質的。其中之一,便是流傳於南蘇門答臘的聖者西隆丁的故事。按照這故事的說法,西隆丁具有無比的魔力,能使入、禽獸及其他動物都變成為石頭。他看來是石工,即石像雕刻者。只要他口中念念有詞,要什麼東西變為石頭,也就一下子變成了。於是人們又給他取了一個綽號叫做利達帕夷,也就是說,「可怕的舌頭」。人們指出,在蓋臘麥一個牡牛的石像,便是利達帕夷叫變的;丹絨阿臘村有兩個桌石,其上的蓋石是有些多少淺淺的孔的,是利達帕夷用一個鍋子叫變的。人們還傳說這樣一個故事:有一次利達帕夷出去碰到了公主,他問公主去哪裡,但這公主太驕傲了,不回答他,他便把公主變成為一個「公主石」——這個石像就在丁宜哈利。在這石像旁邊有一塊長方形的石頭,就是公主的花籃。但利達帕夷的最後命運終於到來了。有一天,他碰到了一個名叫馬塔恩帕(Mata Empat,意為「四隻眼」)的人,他那四隻眼睛,兩隻在前,兩隻在後。馬塔恩帕成功地騙得利達帕夷同他打賭:讓各人輪流覆臥在一株大樹的下面,由另一個人爬上樹去,用樹枝來打那覆臥的人,打中的便認輸。這樣首先由馬塔恩帕覆臥在地上,因為他背後也有兩隻眼睛,當利達帕夷扔下樹枝來時,他就轉在一邊,沒有給扔中。第二次輪到利達帕夷覆臥時,就被馬塔恩帕打中,並且致於死命了。馬塔願帕很想知道利達帕夷的舌頭為什麼這樣厲害,用手指去碰一下他的舌頭,又把手指來嘗味一下,其結果,馬塔恩帕也因之死去了。這故事可以看作是石工氏族反抗特權階層的一個縮影。這個虛構的傳說,一方面表明利達帕夷是個精巧的石工,刻什麼象什麼,簡直就象原來的人、動物等等變過來似的。另一方面表明,他對驕傲的公主這類人十分嫌惡和憎恨,而終於在同那些狡黠之徒——具有四隻限的人們的鬥爭中喪命了。我們認為這故事至少是部份地反映出階級矛盾和鬥爭的出現的。而利達帕夷這個石匠,也許就是巨石文化部族的象徵;但被一個具有四隻眼睛的狡猾的統治氏族或部落的首腦以欺騙的方法所征服了。在那個時候,部族間的鬥爭也已成為階級鬥爭的一種表現了。奴隸制的國家也將在這基礎上出現了。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