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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義淨所報導的南海諸國及其社會情況

2024-08-24 20:12:52 作者: 王任叔
  在義淨居住於佛逝期問(683—695年),對於南海各國及其社會情況頗有所報導。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注中有云:「從那爛陀東行五百驛,皆名東商,乃至盡窮有大黑山計當土蕃(即西藏)南畔。傳雲,是蜀川西南,行可一月余,便達斯嶺。次此南畔,逼近海涯,有室利察咀羅國;次東南有郎迦戌國;次東有杜和缽底國;次東極至臨邑國;並悉極遵三寶。」這是他所報導的印度支那半島的各國。

  同書卷一記南海諸洲,有云:「從西數之,有婆魯師洲,末羅游洲,即今尸利佛逝國是,莫訶信洲,訶陵洲,咀咀洲,盆盆洲,婆里洲,掘倫洲,佛逝補羅洲,阿善洲,末迦漫洲,又有小洲,不能具錄。」所謂「洲」,就是「島」。這裡同上述有別,是指今日印度尼西亞群島的,也許還包括菲律賓群鳥一部分。接著,他又寫道:「斯乃咸遵佛法,多是小乘,唯末羅游少有大乘耳。諸國周圍,或可百里,或數百里,或可百驛。大海雖難計里,商舶慣者准知。良為掘倫,初至交廣,遂使總喚崑崙國焉。唯此崑崙,頭卷體黑。自余諸國,與神洲不殊,赤腳敢曼,總是其式。」就上所述,義淨或隨商舶,到過這些地方,或者僅由商賈得悉這些「洲」和「國」的。

  那麼這些洲和國又是指今天的那些地方呢?可以肯定的是:它們不包括在印度支那半島上的各國。我們姑且探索於後:

  (一)婆魯師洲,在今日蘇門答臘北部,故婆利國所在地,它是以西海岸巴魯斯(Barus)出口港而聞名的。《新唐書》卷二二二下室利佛逝傳:「室利佛逝,一日尸利佛誓……地東西千里,南北四千里而遠。有城十四,以二國分總。西曰郎婆露斯。多金、汞砂、龍腦。」龍腦亦稱婆律育。「婆律」即「婆露斯」的異澤。

  (二)末羅游洲,既雲「即今尸利佛逝國是」,則它是指整個蘇門答臘南部的,即包括今日的占碑和巨港等地。

  (三)莫訶信洲,看來是指西爪哇。《爪哇大史頌》有地名Mahasin。在爪哇石刻中有記載艾爾朗加王(十一世紀初的東爪.哇國王)駐蹕於巴魯村,希望取得對敵戰爭的勝利云:「俾能統治敵人河信的土地,而統一爪哇。」莫訶信洲是泛指西爪哇,而未必指固定的一國。

  (三)訶陵洲指中爪哇,但它又以訶陵國名義出現。訶陵國在當時是個大國,當時也是佛教徒往訪的國家之一。在八世紀中並且成為佛教聖地之一,即姿羅浮圖這個世界聞名的大佛塔的所在地。

  (四)咀哩洲,未必即為《梁書》的丹丹國,或新舊唐書的

  單單國。它們是在馬來半島的,與所謂「自西數之」不合。我們認為可能是在西南加里曼丹。《爪哇史頌》有Kedandangan國,即Dandang nagara,等於是咀咀國。地在今日勾欄山之對岸大陸上,即肯達旺岸這一帶。

  (五)盆盆洲,亦有以渤盆國而出現的。在加里曼丹馬辰以北的巴里托河大折灣處有地名盆盆。十四世紀《島夷志略》的所謂「蒲奔」以及《元史》爪哇傳中的「蒲奔大海」,均指馬辰地區及其海域。蒲奔、盆盆、渤盆,皆為同名而吳譯。

  (六)婆里洲,即今日的峇里島,但非中國梁、隋等史書中的婆利國。

  (七)掘倫洲,即在馬魯古群島之東南的科隆島。《爪哇史頌》稱Gurun島的有兩個地方。一在巴厘之東南海外的本尼達島,其一即在馬魯古群島的東南的Gorong島。義淨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二十七,《先體病源》有云:「三種豆蔻,皆在杜和羅,兩色丁香,成生掘倫國」。馬魯古群島以產丁香而聞名於世。故所謂掘倫洲者,或泛指馬魯古群島,而掘倫國則指Gorong島。正是在那一帶的人「頭卷體黑」,是美拉尼西亞人的後商。

  大概到此為止,商船向西北航行。如此則——

  (八)佛逝補羅洲即為蘇拉威西。在蘇拉威西西海岸桑巴加(Sampaga),人們曾發現三世紀的阿摩羅跋胝式的大銅佛像。其地或曾一度是佛教盛行之國。所謂佛誓補羅,即「勝利之城」。往往是印度人稱其占領地或居留地的。

  (九)阿善洲,很難探索其所在地。或者在菲律賓的棉蘭老島。在菲律賓有毗含耶族。族名之由來多半得之於印度Odda—Visaya其地,七世紀遭戒口王的侵略。毗舍耶人或有逃來避居於此地而統治其當地人民的,至今在棉蘭老的東海岸,三描(薩馬)、禮智(菜特)、宿務、班乃等島上的沿海居民,大都為毗舍耶族。《諸蕃志》麻逸國(即棉蘭老)條內有云:「有館佛像,散布草野,不知所自」。則該島在宋以前已有佛教傳播了。

  (十)末迦漫洲,或即在古戴王國的故地即穆阿臘卡曼之簡譯。在古戴王國之後期,佛教亦已傳入。康平洞曾發現粗劣之濕婆像與佛陀像,可惜不知其年月。


  這樣,商船就又沿加里曼丹,經爪哇海而東回了。義淨所謂「又有小洲,不能具錄」,「諸國周圍,或可百里,或數百里,或可百驛。」則當時,印度尼西亞除若干大國外,大都還是處在「小國林立」的部落狀態的。

  但從總的方面看來,印度尼西亞自七世紀下半期起是相當繁榮的。這種繁榮景象的出現,首先是由於中國同印度人、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的通商日見其多了。其次,是由於南海各地部族力量的興起,大國的統一運動在展開。再次,還由於那種「屬於最高的整體」的大國的出現。「真正的城市」「在對外貿易特別有利的地點」「與這些村落並列而形成起來」。(馬克思語)而室利佛逝就是這樣一個國家。它是以亞細亞公社為基礎而建立起來的「普遍奴隸制」的國家。

  在上面約略談到這個國家的制度的組成形式。其中一種形式就是僧侶奴隸主莊園。但僧侶奴隸主莊園也有以「村封」形式出現的。其辦法是國王將幾個村子贈賜給和尚,「以充停息」,作為封地,俾使他們從村社中收取租稅以供給養。這對僧侶們說來,也就是僧侶公社;但對村社說來,也就是被剝削的「普遍奴隸」。義淨在《求法高僧傳》卷上提到在印度鹿園寺附近有一支:那寺遺址時有雲「有唐僧二十許人,從蜀川樣軻道而出,向莫訶菩提禮拜。王見敬重,遂施此地以充停息,給大村封二十四所。於後唐僧亡沒,村乃割屬餘人,現有三村入鹿園寺矣。准量支那寺,至今可五百餘年矣。」那就是說,「大村封」在二世紀的印度已出現了。這一「村封」方式,看來在室利佛逝也有出現。義淨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三十六《亡財僧現》,講到僧侶財產所有權及其死亡處理辦法,大致如下:

  一、「田宅、邸店、臥具、氈褥、諸銅鐵器,並不應分.」這就是說,那個和尚所有的這些財產,死後仍應歸於「公」,即歸於僧侶公社。

  但其中象「鐵缽,小缽及小鍋碗、戶鑰、針錐、剃刀、刀子、鐵杓、火爐及斧鑿等,並盛此諸袋,若瓦器、謂缽、小缽、淨船、君持及貯油物並盛水器,此並應分。」即個人日常所用的小雜物,應分給個人。

  二、「其木器、竹器、及皮臥物、剪髮之具、奴婢、飲食谷豆及田宅等,皆入四方僧」,即劃歸來僧侶公社居住的遊方和尚所共有。「若可轉移物,應貯眾庫」(公社倉庫),「令四方僧共用。若田宅、村園、屋宇不可移者,應入四方僧。」「若有所余,一切衣被,無問法衣、俗衣、若染不染及皮、油、瓶、鞋履之屬,並現前應分。」

  三、至於四足動物「若是象、馬、駝、騾、驢乘,當與國王家。牛羊入四方僧,不應分也。」因為僧侶公社,是國王的「村封」而建立的。如僧侶公社大主持死去,故還得歸還國王。

  四、「若甲鎧之類,亦入國王家」。足見僧侶公社還擁有武裝。「雜兵刃等打作針、錐、刀子及錫杖頭,行與現前僧伽」。僧伽者,僧侶公社也。但又注云:僧伽「然不普遍,從大者行。」看來當時室刑佛逝的「僧伽」尚未普遍,但已有大的僧侶公社了。

  五、署網之屬,應用羅窗,若上彩色,又黃、朱、碧、青、綠等物,應入佛堂,擬供像用。白土、赤土及下青色,現前應分。」

  六、「諸有雜藥之屬,應安淨庫,以供病者,隨意通用。」

  七、「請有珍寶珠玉,分為二分。一分入法,一分入僧。法物可書佛經,並料理師子座。入僧者現應分。若寶等所成床榻之屬,應須出實,現前應分。木所成者,入四方僧伽。所有經典章疏,皆不應分,當納經藏,四方僧共讀。」

  八、「所有券契之物,若能早索得者,即可分之,如不能者,券當貯庫。後時索得,充四方僧用。」和尚還做高利貸,借債與人。「若諸金、銀、及成未成器,貝齒諸錢,並分為三分:一佛陀,二達摩(即法),三僧伽。佛物應修理:佛堂及發爪、窣睹波所有破壞。法物寫佛經,料理師子座。眾物現前應分。」

  這樣,僧伽和僧侶,公社和個人的財產所有權的關係,劃得一清二楚。但僧侶對任何財產,只能生前占有。死後,零星小動產可分給僧侶個人占有,而更多的重要的動產和不動產則歸僧伽或國王。可是這僧侶公社卻可以經商(店),放高利貸,擁有土地(田宅)、牲畜及一切生產工具;而又有奴婢(家內奴隸)和建立在「村封」之上的莊園。這不是僧侶奴隸主莊園,又是什麼?或者這種僧侶奴隸主莊園,同王族、貴族奴隸主莊園有所不同,即僧侶來去無常(四方僧),死後財產不能由所謂後嗣繼承,於是又歸之於國家,即國王。

  從義淨所述看來,決不是「依經起義」空作描述的,而是從生活實踐中得到的經驗總結。這同塔朗土沃的碑銘結合來看,室利佛逝王國在七世紀末是存在著僧侶奴隸主莊園的。

  在對公社和奴隸勞動的剝削榨取中,對外貿易也就有一定程度的發展了,這就帶來城市的繁榮。但這正是建立在勞動人民的血汗堆積上的繁榮。義淨在《南海寄歸內法傳》中盛稱當時南海諸洲的富庶。他在《受齋軌則》中講到印度和南海諸洲齋供和尚的不同情況,認為南海是更為豐盛,遠遠超過於印度。

  據他報導:南海齋僧習俗:於前一天便送來「檳榔一顆及片子、香油並米屑少許。」還用金瓶盛水,灑洗於地。第二天,過中午則「出鼓樂,設香華,延請尊儀。棚車輦興,幡旗映日,法僧雲奔,引至家庭」。在家庭中,擺沒極為華麗:「張施帷蓋,金銅尊像,瑩飾皎然,塗以香油。」於是「盛設香燈」,請和尚上座說法。第三天,又請和尚往齋家吃齋,齋供非常豐富。有的用葉器,盛上一斗、兩斗粳米飯。有的用瓦器,至少也有一升、兩升。肴饌至少也有二、三十種。但還說,「此乃貧窶之輩也。若是王家及余富者,並授銅槃銅碗及葉器,大如席許。肴饌飲食,數盈百味。國王乃舍尊貴位,自稱奴僕,與僧授食,虔敬徹到。」據稱食供有餘,還必須有和尚的跟隨拿回住處。這樣,這個國家勞動人民就得如此豐盛地來飼養一群不從事勞動的和尚。而國王也借這一批僧侶(和尚)來鞏固它的統治。據稱,當時在室利佛逝就有一千多遊方和尚。

  義淨上述描寫大概以室利佛逝國為準的,但也不限於室利佛逝。即如骨侖國,據他報導,已有銅釜漏水計時法。他說:「銅釜盛水,穿孔下流,水盡之時,即便打鼓。一盡一打,四椎至中。齊暮還然。夜同斯八,總成十六,亦是國王所施。由斯漏故,縱使重霧暗晝,長無惑午之辰。密雨連霄,終罕疑更之夜。」這種銅釜混水計時法,自然取自印度。義淨在同一篇內,即描寫著印度寺院內的銅漏的構造。這可見當時的骨侖國或者正是印度人建立的,其目的在於攫取丁香,檀香以及掠奪「崑崙奴」出賣。

  經濟的繁榮,自然也帶來文化的發展,這就是印度的宗教文化。義淨於671年11月到佛逝時,「經停六月,漸學聲明」,可見那裡已成為學習梵文文法的一個居留地。這時室利佛逝國尚未建立。義淨在《南海寄歸內法傳》《西方學法》中說:「骨侖速利尚能誦讀梵經,豈況天府神州而不談其本說」,力勸中國人直接閱讀梵文經本。在同一節中,義淨還列舉了佛學界十大法師。在南海佛誓國則有「釋迦雞栗底」。在此之前,有去中國傳教的那提三藏,梵言布如烏伐那,精大乘律論,以採取異藥,得中國皇帝及南海諧王敬禮(《續高僧傳》)。或者他正是一個以春藥媚王公貴族的走方和尚。

  當時,在訶陵國還有多聞僧若那跋陀羅。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所載,公元664年至665年間,會寧律師「杖錫南海,泛舶至訶陵國,停住三載,遂與訶陵國多聞僧若那跋陀羅共譯阿笈摩經內,如來濕槃焚身之事。」此外,至室利佛逝、末羅游和訶陵的中國和尚數以十計。有的還為國王所極端尊崇,象無行禪師:「與智弘為伴,東風泛舶,一月到室利佛逝國。國王厚禮,特異倫常,布金華,散金粟」「四事供養,五對呈心」「後乘王舶,經十五日達米羅瑜洲。又十五日到羯茶國。至冬末轉舶西行。」大概也由於佛教興盛,而貿易又復發達,為了給和尚們有停止息所,這種僧侶公社的僧伽也就逐一建立起來了。

  雖然義淨所報導的諸國及社會情況不甚詳細,而且只限於與佛教有關的一西,但我們於此已可窺見當時的室利佛逝及南海諸國的一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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