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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達爾馬旺夏的調整

2024-08-24 20:13:26 作者: 王任叔
  人們知道繼馬庫達旺夏即位的是達爾馬旺夏(Dharmawa-ngsa)。他是991年即位的。那麼,從巴厘女王執政是983年這點看來,東爪哇征服巴厘應該是在馬庫達旺夏王在位時期了。據加爾各答碑銘稱:艾爾朗加是在他十六歲的時候從巴厘被召到爪哇來參加婚禮的。他同達爾馬旺夏王有親屬關係。人們不知道達爾馬旺夏的出身,為此推斷,達爾馬旺夏可能是同馬亨達臘達塔的姊姊結婚而取得伊散納王朝的王位的。不能說沒有這一可能:因為自辛陀建國以來,女系繼承權始終在王國的政治事務中發生很大的作用,而這種繼承權無疑是在部落的古老氏族公社的傳統上發展下來的。

  達爾馬旺夏王據加爾各答碑銘是被稱為普爾納爪哇迪帕(Purnajawadhipa)的。有人說,「普爾納」作「東方」或「從前」解。但「普爾納」在印度尼西亞語中則是「完全」之意。看來,他是自稱為「全爪哇」之王的。這說明在他的時代里,中爪哇已歸屬於東爪哇了。只是西爪哇的情況如何不得而知。西爪哇自多羅磨王國以來一直沉潛在歷史的堆積里。人們只是在茂物發現五世紀多羅磨王國的碑刻地方,發現一塊大約是932年的石碑。但碑銘的內容卻無法解說。我們也曾提到過,中國史書中的墮婆登可能即是指這裡的。

  在達爾馬旺夏時期,東爪哇經濟有相當發展,村社農民不再是村社的有機體的一部分,已經有了個體的財產了,這就促進了他們生產的積極性;手工業無疑也有相當發展,這就在客觀上促使王國向外伸張勢力。在983年以前,大概巴厘已成為伊散納王朝的屬地。在達爾馬旺夏時期,又復向西伸張。這就發生了989年到992年之間的戰爭。據中國的《宋史》卷四八九三佛齊傳記載:三佛齊於「端拱元年(988年)遣使蒲押陀黎貢方物。淳化三年(992年)冬,廣州上言:蒲押陀黎前年自京迥,聞本國為閽婆所侵,住南海凡一年,今春乘船至占城,偶風信不利,復還,乞降詔諭本國。從之。」足見入侵戰事發生於990年,但至992年,戰事並未結束。《宋史》還載三佛齊於1003年遣使至中國,為建造佛寺請賜名及鍾。這表明三佛齊並未遭到多大打擊,還大有餘力從事建築。而爪哇卻也在992年,即達爾馬旺夏王時期與中國修好。.《宋史》卷四八九閣婆傳云:「淳化三年(992年)十二月其王穆羅茶(Maraja,即「摩訶羅閣」之簡稱,義言大王)遣使陀湛,副使蒲亞里,判官李隨那假澄等來朝貢」,其所進之物,計有「象牙、真珠、繡花銷金及繡絲絞、雜色絲絞、吉貝織雜色絞布、檀香、玳瑁檳榔盤、犀裝劍、金銀裝劍、藤織花算、白鸚鵡、七寶飾檀香亭子,其使別貢玳瑁、龍腦、丁香、藤織花算」。在進獻物十七個品種中,計有手工藝品十一種,以紡織品和鐵器製品最為突出。這是室利佛逝、三佛齊和訶陵的進獻品中沒有看到過的。即從這一進獻品中,已可以概見伊散納王朝時代爪哇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而這正是從奴隸制進入於封建制社會初期的現象。

  達爾馬旺夏對三佛齊的入侵大概沒有成功。但他可能侵入過位於加里曼丹西北部的浮泥國。洋泥是在宋太平興國二年(977年)由國王向打第一次派使節施駑、副使蒲亞里、判官哥心到中國通好的。在當時,看來並沒有爪哇的於涉。之後,於元豐五年 (1082年)其王錫理麻喏又派使至中國,嗣後,即不見派使節去中國,直到1370年為止。自1082年到1370年間,淳泥肯定於屬於爪哇的。但十世紀末為止,看淳泥的居民的服飾、武器、婚喪習俗,以及對佛教的不甚盛大的信仰,只覺得它披著印度文化一層薄薄的面紗。有人指出這一影響可能是爪哇傳播過去的。

  但在達爾馬旺夏時期,爪哇給予巴厘的影響日益顯著了。據巴厘證件考察,989年到1001年時期,巴厘肯定是女王室利·古納普里達爾馬帕提和她的丈夫烏達雅納共同執政的。在官方文件上,女王的名字照例列在丈夫之前。但到1011年至1022年卻是鳥達雅納自己執政了。大概女王已經逝世。自從夫婦執政以來,也帶來了文化的影響,古爪哇文代替了古巴厘文,成為官方語言。艾爾朗加就是於991年在巴厘出生的。

  達爾馬旺夏除了對外實行擴張之外,還積極修訂法律和提倡文學。在991年的碑銘上講到過用古爪哇文寫的一部《希瓦夏薩納》的法律書。有人認為是從《普爾瓦迪加馬》一書中摘下來的。但自辛陀實行改革以來,這個王國需要把這些改革用法律給它固定下來,那是很自然的。看來,他是參考了印度法律理論,斟酌著當地各種習慣和新的措施而予以擬訂的。在這本書中,他還是自稱為墨棠王朝的國王,全名是室利·達爾馬旺夏·德古·安南塔威克臘莫吞加提婆(Sri Dharmawangsa Teguh Ana-ntawi Kramottunggadewa)。

  除上述法律書外,還有用國王名義以古瓜哇文譯成的《摩訶婆羅多》三個部分,即阿迪帕爾瓦、威股塔帕爾瓦和比希馬帕爾瓦這些譯本是印度原著的節譯本,中間還插入梵文詩及譯文。據說阿迪帕爾瓦的譯文幾乎是一句句按照韻律來譯的,而且譯得很正確。它是以北方的《摩訶婆羅多》的敘事詩本為依據而譯出來的。有人認為那譯文不甚高明。但應該指出,這是爪哇第一次有了印度文學的譯本。儘管在這以前,已有些佛經翻譯過來,刻在銅片上;但對文學的提倡卻是首創的。


  達爾馬旺夏統治的終結是悲劇性的。加爾各答石碑的梵文碑銘講到國王的女幾結婚不久,首都發生了災難,長時期來如此繁華的因陀羅神的王國馬上被分裂了,首都被焚成灰燼。石碑上古爪哇文的主文非常之長,但沒有明確說明事變是怎樣發生的。主文只說到爪哇島於1006年陷落了。有幾句意義不明。接著,它寫道:「伍臘威王從路阿蘭第三次出來:整個爪哇這時就象大海一樣,許多大人物於國王死後也各自死去了。國王給葬在伍臘坦墓地上,時在1007年制咀羅月(按為正月十六日至二月十五日這一月中)。」

  人們對這一記載的解釋,大半傾句於三佛齊的入侵。但不是三佛齊直接入侵的,而是假手於馬來半島的沃臘瓦里部落.這一沃臘瓦里的地名在柔佛境內,十四世紀時曾為遙羅所征服,而在十一世紀初,幾乎整個馬來半島是屬於三佛齊的。這是一。其次,992年以前達爾馬旺夏曾經侵犯過三佛齊,這是有中國史書可資證明的。三佛齊的進攻,便為報復這一次的侵犯。再次,艾爾朗加的復國鬥爭的勝利,也是戰敗了占領者沃臘瓦里王而取得的。記載中的路阿蘭可能是為沃臘瓦里王所首先占領的一個地方,但也有可能是沿海一帶的登陸橋頭堡而稱之為路阿蘭的,即「外港」或「外地」之意。

  儘管馬塔蘭聯合王國為時不久,前後僅三十年左右,而自辛陀以來的伊散納王朝也只七十八年,但在這一不長的年代裡卻是印度尼西亞歷史自奴隸制過渡到封建制的重要時期。我們可以這樣說,辛陀和洛卡帕拉改革政策的特點是採取小農制和自由手工業的政策的。但由於爪哇社會農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的長期保存,這就束縛了上述政策的廣泛發展;各個農村公社還必須保持農業和手工業的密切結合。據稱,在達爾馬旺夏制訂的法律書中,還採用了不少習慣法。那就是說,把上述的改革政策給予以一定的限制。這就轉而鞏固了農村公社之上的部落的封建勢力。我們在麻喏巴歇時期看到:有不少的封建主各有自己的領地。這些封建主大都由於王族公主下嫁到部落首腦家族,或者由於以一個部落首腦人物身分同王族公主結婚後得到公主的封地和采邑而形成的。但這些領主沒有自己直接管理領地的權利,而是由中央政府派帕提直接管理的,領主只能住在王城之內,獲得領地的一份貢賦。

  象這樣的獨特的封建制的結構,可能在達爾馬旺夏的法律書中已啟其端倪了。

  第五節辛陀王朝的災難

  (原稿遺失)(作者燒掉了此章。)

  第二章三佛齊的衰落和東爪哇的復興

  —十一、十二世紀的印度尼西亞

  第一節注輦入侵和占領三佛齊

  第二節十三世紀初葉以前的三佛齊與伊散納

  (原稿遺失)(作者燒掉了此章,作者晚年被下放回老家後不久精神失常,燒掉了本書中的部分稿件。)

  第三節艾爾朗加的復國戰爭艾爾朗加的統治

  艾爾朗加(Airlaugga)的復國鬥爭前後幾乎有三十年之久,這決不是偶然的。應該了解沃臘瓦里人的入侵,不過是促使達爾馬旺夏國家滅亡的一個因素,而主要原因在於這個國家的本身結構。這個國家基本上還是以農村公社為基礎的各個部落聯合而成的。東爪哇雖然是王國的直屬領地,但中爪哇對王國的關係不過是一些貢納的關係,各部落都是各自為政的,如果中央政府一有變故,它們也就自然而然地獨立出去了。而在直屬領地內各部落或地區,由於辛陀以來的登錄戶口,實行社會再編組,也不能不引起傳統的部落勢力(主要是過去部落頭人)的不滿。同時,還由於辛陀基本上是採取小農制和自由手工業政策,使社會經濟一時頗為繁榮,又使傳統部落勢力感到眼羨。由於國家直接徵稅使他們拿不到「中間剝削」的利益,部落的地方勢力也對王國形成了尖銳的矛盾。在這樣的客觀矛盾中,一有敵人侵犯,各部落和地方勢力也就各奔前程,自立門戶了。艾爾朗加就須要經過三十多年的鬥爭才把國家在形式上得以統一起來,但距離建立一個中央集權的政府還相當遠呢。

  印度尼西亞十世紀以後歷史的特點:就是長期以來處在地方部落封建勢力和中央集權封建勢力的斗每之中。這在爪哇特別表現得明顯。這種鬥爭是有起有伏的,時斷時續的,直到麻喏巴歇時代達於高峰。但十五世紀以來,伊斯蘭數商人勢力卻又把這封建王朝的中央集權的統一局面破壞了。而印度尼西亞的封建王朝的中央集權的統一局面之所以不能鞏固,就在於農村公社的土地沒有從集體所有制中解放出來而成為個人所有制,因之也不能形成統一的國內市場。並且還由於港口城市的向外性質,即主要是依賴於對外貿易,使它不能作為國內市場的槓桿,促進農村生產的商品化。它成為單純地吸收農村部分生產品(而且是經過封建剝削的渠道,即王公貴族的貢納品的多餘部分)投入市場,沒有起到轉過來促進生產的作用。印度尼西亞土地制度長期以來保持著集體所有制(即村有制),其原因也在於此。而歷史上,印度尼西亞部落封建勢力的頑強性,則在於有以農村公社的生產形態作為它的支柱。


  艾爾朗加在王城陷落的時候,據說還只有十六歲,自然還沒有受過古代封建貴族所要求的嚴格的戰爭訓練。他為使自己安全,同一些官吏和侍從逃到山林地帶去隱蔽起來。他的隱蔽地是禾諾吉里的一角。如果我們還記起洛卡帕拉的家族是發跡於南山山脈一帶的,那麼,我們就可以肯定他是以他的曾祖父家族的一個部落為他的隱蔽地的。在他的隨從人員中,有一個納羅塔馬 (Narottama)的,大概是他最得力.的助手(之後曾擔任過首相)。據說,當時他被迫穿樹皮衣服,吃著同僧侶和修道者一樣的食物。其用意怕也在子「臥薪嘗膽」以激勵奮發復國之志。

  據稱:三年之後,即1010年來了一些著名的姿羅門和一些人民代表,要他回故土統治自己的國家。對於象在達爾馬旺夏時期那樣繁榮的祖國的突然滅亡,人民是不能不寄予痛感和懷念的。大概他們認為唯有艾爾朗加是賦有合法繼承王國的權利的。我們說過,他是為參加國王公主的婚禮,而從巴厘被召到爪哇來的。辛陀建國以來,大都是以女系繼承權為準則的。加爾各答碑銘所謂「參加婚禮」,是指他同國王的公主結婚。因之,他事實上已被承認為嗣王了的。他在1010年從中爪哇回到東爪哇,並沒有馬上宣布登上國王的寶座,只是到了1019年,他才由僧侶們祝福,舉行就位典禮,並拜祭埋葬於伊散納巴日臘的先王墳墓,宣替即位。即位後,上尊號為:臘凱·哈路·室利·洛卡濕瓦臘·達爾馬旺夏·艾爾朗加·安納塔威克臘馬吞加提婆(Rakai HaluSri Lokaswara Dharmawangsa Airlangga Anatawikra-mattunggadewa)。這個尊號是把辛陀的臘凱哈路的稱號,洛卡帕拉和達爾馬旺夏的別號和名字都包括在內了。其用意即在表示自己的正統性和合法性。看來,在封建時代,這種正統性和合法性就是一種號召力量。

  儘管艾爾朗加正式宣布即位,但他的統治領域是極端有限的,他確定的領地是在伊散納巴日臘。這一地名我們可以在現在的巴蘇魯安市的南部找到。從這個國王一塊最早的銅牌(1023年的)看,他還保有蘇臘巴亞河(泗水河)下游地區。他只占有自泗水到巴蘇魯安內陸的一段不太長的沿岸地區。他大概一時之間還只滿足於這一小塊領土,為未來復國作準備。但也必須指出,就是這一地方也是很容易同巴厘發生聯繫的。巴厘儘管由於東爪哇王國的滅亡,卻沒有發生什麼變故。自1011年起到1022年間依然由他的父親烏達雅納統治著。而自1022年以後,有證件證明,還是由達爾馬旺夏家族的成員統治著。國王達爾馬旺夏達納並沒有用摩訶羅閣的稱號,表明依然保持同爪哇的從屬關係。艾爾朗加的戰爭行動,一定是得到巴厘的支持和協助的。只是到了1023年後,巴厘才由一個名為古盧的人統治著。古盧事實上不是一個人的名字,而是法師的稱號。但在那時,艾爾朗加在爪哇的根據地也在逐漸擴大了。

  艾爾朗加的領土擴大運動,有一件1028年的敕令證明。在敕令中,他獎勵了當他困難時候幫助過他的人,他給他們各項贈賜。這個敕令和他所有敕令一樣(只有他統治末年的敕令不同),都在國王名字的後面,有副王的簽署。這就是有落佶連·馬哈門特里·伊·希諾稱號的女王室利·散格臘馬威查亞·達爾馬普臘沙多吞加黛維。這位被立為「希諾」即副王的女王,其名字竟和室利佛逝被注輦王所俘虜的國王名字完全相同。這位女王有人認為是艾爾朗加的公主,有人認為是艾爾朗加的王后,而且在有一個敕令中也是被稱為「室利·帕臘梅斯瓦里」的,即王后。看來這樣一種說法是可信的:當1007年王城失陷之後,達爾馬旺夏的公主,即他的妻子,也死於難了。而當1030年坦焦爾碑銘上所說的侵略室利佛近,虜掠室利佛逝王散格臘馬威查亞的事,可能發生於這前幾年,例如1025年或1028年。因為印度的別的碑銘集中的年分被訂定在1025年。而中國歷史記載,室利佛逝在被注輦占領前的最後一次派遣使節則在1028年。由於室利佛逝遭到如此巨大的災難,其王室的家族逃亡至爪哇是有可能的。封建時代的王族通婚歷來是擴大政治勢力的一種手段。這個室利佛逝國的公主也就作為艾爾朗加的妻子,並且賦予崇高的副王地位,以資號召。

  蘇門答臘和馬來半島上的室利佛逝(或三佛齊)王國的覆滅,注輦人的入侵和占領,不但緩和了兩大王國之間的矛盾,而且加強了他們之間的關係,同時削弱了室利佛逝的代理人象沃臘瓦里人的占領地位,也間接地削弱了爪哇各部落利用自己的港口與室利佛逝這個商業封建帝國相勾結的機會。這一切都為艾爾朗加光復祖國提供了大好條件。印度尼西亞群島上各個地區歷史脈搏的跳動總是這樣緊密聯繫著的。從加爾各答的碑銘看,艾爾朗加的復國戰爭就是開始於1028年。而基本上結束於1035年的。其間,1032年是個轉變關鍵,在這一年以前,艾爾朗加幾乎每年要同各方面敵人作戰。到了這一年,敵人只有一個了,那就是溫克爾的威查亞(Wijaya)王。溫克爾(Wengker)即在今日萊莉蘇以南的波諾羅戈。


  戰爭大致是分兩個階段進行的。他的第一個敵人是用梵文取名的比希馬普臘巴瓦王。之後,於1029年開始,在一個平原上同一位名叫伍臘坦的展開戰鬥。同時,他還抽出手來同溫克爾王作戰。那些被打敗的人逃到加路和巴臘特。艾爾朗加在1031年,又向這兩地進攻,並且予以征服。巴臘特在茉莉芬之北。加路大概也是在東爪哇境內。到了1032年,艾爾朗加又發動一次遠征,即向南方進討。可是在第一次交鋒中,他的軍隊為一個特別有力的女王所擊敗。碑鉻在敘述到這裡有些模糊不清了,但又出現了沃臘瓦里王。看來,這次遠征是討伐沃臘瓦里王的,但不知其中的關係怎樣,而所謂南方,又不知指哪些地方。以當時義爾朗加的根據地來說,所謂南方,可能是在辛加沙里和瑪琅一帶。而從辛陀的一塊主要的明托石碑的發現地來看,那就是瑪琅附近。那裡就是伊散納王朝的政治中心。艾爾朗加對南方發動戰爭,或者就是要奪回為沃臘瓦黑人所占領的故都。因為碑銘的斷爛,不知道這一戰爭的結果如何,看來也還是取得勝利了。自1032年起,戰爭便進入第二階段,軍隊的主力就向溫克爾進攻了。

  溫克爾是在榮莉芬境內的波諾羅戈。在那裡有一個村子西塔臘,發現有一座老溫克爾王的墓地,還有一些古代的遺蹟,年代確定為880年到1031年。真到1032年溫克爾陷落了。溫克爾顯然是只有幾個縣份聯合起來的一個國家。這也證明我們在前面的分析,自十世紀開始,是本地部落勢力抬頭的時期,馬塔蘭聯合王國於929年不能不中止它的聯合性質,而把政治中心搬到東壓畦,就因為當時奴隸主的叛亂,而叛亂則導致部落的分離、小王國的出現。

  艾爾湖加對於1032年再次發動的溫克爾的進攻,據說不再親自參加了。他住在王城裡,不僅指導成爭,而且還要鞏固既得的勝利。對溫克爾戰爭最後勝利是在1035年。溫克爾王威查亞於戰局已到了無法挽回的時候就拋下了家屬、財產和一切,自行逃亡了。在他逃到卡龐地方時,他還擁有一部分思於他的軍隊。據記載,這個國王就在那裡為他手下名沙臘沙(Sarasa)的所逮捕。這一速捕可能是由艾爾朗加軍隊方面採取一種買通的政策。直到1027年各種事變才完全停止。

  在這男間,艾爾朗加還曾向莫訶信國發動過進攻。有一塊1034年的石碑講到艾爾朗加王給巴魯一封救書,上面有金施鳥的鳥頭印記,讓村民持有這份敕書:這個村子成為自由地區。因為他在打敗莫調信國時得到這村居民的幫助。這,我們在考察英詞信國時曾經談到。而這個莫信國有人考證是在中爪哇和西爪哇的邊境地方,核之於義淨關於南海十洲的序次也似乎可以肯定在這一帶的。這就是說,艾爾朗加的國家領土,包括了全部東爪哇和中爪畦,真到帕馬利河為界。但艾爾朗加國家的直屬領地是遠沒這麼大的。他的直屬領地大概包括整個泗水區球、西部巴蘇魯安、諫義里,以及它南面部分,還有以辛加沙里為中心的瑪琅以北地區,和更西的某莉芬區域;較之前朝辛陀王國時期是要擴大得多了。但在瑪琅以西的中爪哇地區,卻以屬國的關係與這個國家相聯繫的。關於這點,我們在後面將要淡到。由於王國領土的擴大,王城也搬動了。1031年前,王城是伍阿坦·馬斯(WuatanMas),之後則在卡胡里潘。卡胡里潘在今天什麼地方,不能肯定,大概在布蘭塔斯河下游地帶,可能即在卡利馬斯(KaliMas)河相近之處。艾爾朗加復國鬥爭是勝利了。正如那碑銘上所說:「勝利使自己在寶座上的寶石珠子燦爛發光,雙腳踏在所有敵人的頭上。」到了1041年他在本南貢甘山上,楚立了一座普江甘修道院。加爾各答的碎銘就從這裡搬去的。

  艾爾朗加的統一爪哇事業卻並沒有包括西爪哇在內。西爪哇這時有一個獨立的王國。人們在那裡的芝巴達附近,發現一個類型的若一石碑,刻著1030年作的銘文,是室利·查亞布帽提(Sri Jayabhupati)王建立的。這個國王有一大串尊號和名字。證件中講到惹查卡基,(意即腳跡)的聖殿。恰恰在離芝巴達不遠的芝朱魯格的西北,一塊石頭上刻著腳跡。聖地大概就在那裡。在這裡,這個國王的稱號和艾爾朗加相同。看來,這個國家還保存著印度文化傳統。但不能說,這個巽他王國已屬於艾爾朗加的。從文件的文字來看,卻也採用古爪哇文,大概這個王國同中、東爪哇已有一定的聯繫了。

  在艾爾朗加復興時期,正是三佛齊為注輦人所蹂躪和占領的時期,王國分裂了,各個部落各自為政,巾央政權似乎沒有被建立起來,直到1077年,三佛齊才有一個大首領地華加羅到中國通好。可是這時以前,艾爾朗加也沒有把自己勢力向西部群島發展,就是到了1077年三佛齊復興後,幾乎有兩個世紀,爪哇的勢力總是向東發展。只有洋泥大概自十二世紀(或在十一世紀末)是屬於爪哇的。而三佛齊恢復了故土以後,艾爾朗加向西伸入到西爪哇——新拖。兩大國之間,大體上好象有勢力範圍劃定似的。這也許由於艾爾朗加娶了室利佛逝公主的緣故,兩國相互友好,各自向不同的方面發展。在艾爾朗加的碑銘上,還說到他不僅在王國境內爪哇島上是為人民所尊敬的,而且在敵人們的其他島上,以及被征服的地區上,也是赫赫有名的。

  在艾爾朗加時期,商業有廣泛的發展。國內大城市裡有各民族居住著。其中有達羅毗茶人、僧伽羅(即今日的斯里蘭卡)人、羯陵伽人、占婆人、緬甸的白古人、柬埔寨人。他們大概由於三佛齊的被占領,有的避難到這裡來的,有的是做生意的。在1037年,艾爾朗加完成了一個重要的工程,從瓦林引沙普諾附近到卡馬拉延沿布蘭塔斯河修築了一道堤壩,因為在那裡河堤決裂,曾發生巨大災害。這一堤壩的建築對於內河港口的貿易也大有好處。擁有「帛琉烏」(小船)的人,可以把貨物運載到烏戎加路。它並且使烏戎加路成為布蘭塔斯河邊的大港口了。人們又可以從這港口用小船把貨物搬運到內地去。

  如果這烏戎加路在這時擔負著對外貿易的歷史任務,那麼之後,又為革兒昔所代替了。更以後,又為泗水所代替。那個革兒昔港口,在艾爾朗加時代第一次給它以特別權利,使它成為一個自由地區,名為坎班在提,大概包括杜板和革兒昔兩地在內。那塊給予這一地區以自由區權利的石碑,是在杜板城中央發現的。看來。

  艾爾朗加之所以這麼作,是注意了沿海地帶的海外貿易。

  在艾爾朗加時期有一件特別重要的事,是對宗教實行國家管理。本來在馬塔蘭聯合王國時期,土洛棟王已設有管理宗教事務的官員會議,便有把政權置之於神權之上的企圖。之後,由於馬塔蘭聯合王國的分裂,辛陀和洛卡帕拉就有利用宗教擴大自己對中爪哇的影響之舉。而另一方面則給予僧侶奴隸主莊園以各種限制和打市。在艾爾朗加時期再也沒有僧侶們接受土地的贈賜,以加強教團的事出現了。有一塊克拉根石碑,規定各種賦稅的稅則和某些生產品必須交納給國王.這塊碑銘還講到各種各樣的寺院,其中有三個正統教派,即濕婆教、佛教和婆羅門苦行僧派。濕婆教和佛教各有一個高級宮吏負責指導,有一個名叫穆利亞萬·馬哈南達(Muliawan Mahananda)的入作為所有僧侶集團的首腦。這樣,所謂神權政治便在封建時期逐漸消失了,轉過來,神和宗教必須為世俗政權服務了。我們知道,到了十四世紀中葉,麻喏巴歇的哈延·武魯王統治時期,所有各地的寺院和僧侶就成為同國王直接發生聯繫匯報各地民情並監視人民行動的特務機構和特務了。

  國家制度,大體上還是一仍舊慣。國家的最高官吏是落估連·坎努魯漢(Rakyran Kanuruhan),相當於後來的孟庫布米,即首相。副王一職,即由前述的女王擔任,稱號是馬哈門特里·伊·希諾。到了1037年,這一職務曾經一度予以取消。而到了1041年,副王一職又恢復,但由一個男子擔任,其地位是最接近國王的。在普江甘碑銘巾就不見這個女王的名字,只是根據傳說,在普江甘修道院裡有一位基利·蘇濟,是卡胡里潘國王家族來此修道的,或者就是號稱「希諾」的那位女王。

  艾爾朗加也和達爾馬旺夏一樣很注意文學事業。有些達爾馬旺夏時期的作品實際上是艾爾朗加時期予以最後完成的。爪哇古代劍作中最有名的史詩《阿爾朱那·威瓦哈》,事實上是借印度的神話來反映艾爾朗加的復國鬥爭的。這一作品的作名是宮廷詩人坎瓦。人們認為這一詩章的藝術技巧可以稱為印度尼西亞詩藝的典範。作者本人據說也就是參加艾爾朗加的復困鬥爭的。他在艾爾朗加示意下進行創作。同時,當時的皮影劇也已達到了今天所具有的形式。從藝術的風格及其各方面的創造看,在義爾朗加時期則已結束了印度化的進程,形成了象今天那樣的印度尼西亞民族藝術的特色。

  據說,艾爾朗加由於女王死去,十分悲傷,就在1042年進修道院修道,名為金塔尤大仙。但這一傳說是否可信,不得而知。他在1042年還以國王名義發布命令稱為「統治世界的高貴大王陛下」,也詐他一面修道,一面繼續執政。

  艾爾朗加是1049年逝世的。在他逝世之前,做了一件在後世著來是極其愚癜的事。他竟將王國直屬領地一分為二,人們很難探索其中的理由。有一塊十三世紀末的石碑,說艾爾朗加之所以這麼做,「因為有兩個國王,互相為敵,都要繼承王位。」但十四世紀出現的《納加臘克爾塔加馬》(或譯《爪哇史頌》)卻說:

  「由於國王義爾朗加疼愛兩個王子,所以都給他們升為國王。」因而把國土一分為二。著來十三世紀末的那塊石碑的說法,更近於事實。王國的領土的廣大和經濟一時的繁榮,促進了官廷內權力的爭奪。女王擔任副三之職,已於1037年取消,到了1041年這一制度又恢復,而由一個男子擔任。這之間已透露了宮延內爭權的消息,並且又改變了辛陀以親的女系世襲傳統。大概艾爾朗加為了事先消除國家爭嗣之戰,便索性將王國一分為二了。

  《爪哇史頌》中關於分割王國的傳說,近於神話,是不可信的。但是我們得以知道兩個王國戎牙路和潘查路(Panjalu,通常以諫義里出名)的分界線,大概以卡威山南邊築著的一條大石牆為起點(那石牆至今尚有殘跡,人們把它叫做「羅剎的邊緣」)。就在那石牆附近有一條小河叫做羅刺河。這小河大概也作了分界線之一。這樣沿著卡威山西面向西北伸張,大概是沿康托河,經過岸唐的西面,而到了帕占牙羅沃至布蘭塔斯河。布蘭塔斯河以西,大廄是以肯登山脈的南面一線為界了。岸唐這一地方在以後年月里曾成為諫義里對辛加沙里的爭戰之中心。看來戎牙路承襲了王國的舊都,包括有泗水、巴蘇魯安和瑪琅等地;而諫義里則據有諫義里、岸唐,卡威山以西的布蘭塔斯河流域,以及肯登山以南的菜莉芬區域。這樣,戎牙路便占有了出海港口,而諫義里則成為內陸王國了。

  中國的歷史家們知道這個國家的分裂。據《宋史》卷四八九閣婆傳稱:於1129年(建炎三年)給閣婆國王以一個很長的封號。並且還說:「闊婆國王食邑二千四百戶,實封一千戶」。其後又說:「悉里地茶蘭固野可特授檢校司空,加食邑實封。」到了1132年(紹興二年),對悉里地王「復加食邑五百戶,實封二百戶」。「悉里地」無疑就是諫義里(Kediri),而茶蘭固野王則必為查亞巴亞王。但按印度尼西亞歷史年代記載,1129年諫義里王為卡梅希瓦臘(Kameswara)一世時期(1115至1130年),面1132年燕亞巴業王尚未即位(查亞巴亞王在位時期為1135至1157年),或者已經即位,而印度尼西亞史籍則未予著錄。但由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即在1132年以前,戎牙路並未合併於諫義里,儘管艾爾朗加死後,這一王國的歷史事實上已成為諫義組王國的歷史了。

  據稱在艾爾陰加把三國一分為二之前也曾想把巴厘的屬地給自已的勢一全王子,但沒有成功。因為有個名庫土蘭的聖者要把巴厘繼承給自己的子孫;根據巴厘碑銘,自1049到1077年在位的,自稱是烏達雅納的後裔。大概巴理王國的政權已落在他年青的兄弟之手了。而一塊1098年的石碑上國王名字則還同伊散納祖先的名字和艾爾朗加的母親的名字聯在一起的。這可見巴厘即在艾爾朗加時期已開始趨向於獨立,到了一百年後還同爪哇發生了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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