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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辛加沙里王朝時代 —十三世紀的印度尼西亞

2024-08-24 20:13:33 作者: 王任叔
  第一節辛加沙里王朝的建立

  在印度尼西亞歷史上,爪哇的辛加沙里王朝的建立仿佛充滿了神奇的浪漫的色彩:一個農家的棄兒,長大了成為城市的流浪者,以破壞一切的精神擾亂著所謂「社會秩序」和「道德」,又用各種「陰謀詭計」奪得了地方政權,並進而推翻了諫義里王朝,這一切番來仿佛是不可思議的。但我們如果概括地來考察一下諫義里王國的封建社會制度,那就可以理解那樣人物之奪得政權是有它歷史的必然因素的。這些因素是:

  一、在散查亞和山帝王朝時代,主要矛盾是在大興建築過程中從事奴隸勞動的奴隸同以王室為中心的奴隸主的矛盾,而這個矛盾又表現為僧侶、貴族奴隸主的自由地區(實際即是莊園)同.以公社為基礎的部落的矛盾。就在這些矛盾尖銳化的形勢之下,發生了832年的帕塔潘的奴隸起義,之後又發生了898年以巴利通為首的奴隸、公社農民和部族首腦聯合一起的推翻中興後的散查亞王朝,並建立了以190個村社或28個部落為基礎的聯盟式的墨棠王國。但到929年,因為中爪畦的奴隸主勢力也未必完全消滅,中爪哇和東爪哇兩個大地區之間的矛盾加深了。中爪哇部落聯合勢力,對東爪哩的中央政治的統治者進行了這抗。於是辛陀就把王國中心移到東爪哇,實行以限制「自由地區」、登記居民和以工農業各有所側重為中心來建立公社的社會大編組。但到達爾瑪旺反王時,他採取了印度的《摩奴法典》的精神以適應印度尼西亞本土的習慣法,於是建立起了以村社土地公有為基礎的和國家對村社成員徵收什一稅,部落和村社首腦成為國家徵稅員以外有充分自治權的封建社會。這一種封建社會的形態,大致上一直繼續到諫義里王國的鼎盛時代。但因當時生產的發展,爪哇成為印度尼西亞東部各島商品的集中地和國外貿易的中心港。商品經濟和貨幣經濟的發展,促進了農村公社的階級分化,村社的首腦和部落首腦同村社的農民發生了尖銳的矛盾,公社的基礎發生動搖,貧苦的農家人員被迫流遷到城市,成為城市的流浪者。而某些沿海的公社受到商品經濟的衝擊,趨於瓦解狀態,這就產生了海上掠奪和所謂「賊國」的現象。

  二、自辛陀改革和達爾瑪旺夏調整以來,部落的封建勢力隨著王國領土的擴大日益加強了,到了諫義里的鼎盛時期,王國包括了全部的中爪圭和東爪哇;中爪哇以伯馬利河為界同西爪哇相隔離。諫義里王國除擁有諫義里到茉莉芬為自己的直屬領地外,僅在爪哇還有不少諸侯國家。這些侯國有的在沿海一帶,有的在離王畿較遠的地區。按照《諸蕃志》所謂渴婆的「展國」來看,僅在爪哇就有六、七個,但顯然不止這些,因為這些屬國都是在沿北海岸…帶的,而在中、東爪哇的南海岸一帶和王國的西部邊境及東部邊境還是有不少小國的。這種小國的「諸侯」在古爪哇文中是叫做阿克伍的。這些侯國同:工國的關係是:(一)按灶戶繳納什一稅;(二)統一貨幣,即所謂「閣婆金」,但相互之問兌換帝有所不同;(三)統一度量衡制度;(四)統一語言文字。但王國還有自記掌握的對外港口。艾爾朗加王時代把泗水劃為「自由港」,這並不是象今天所稱那種自由港,而是從其藩屬的領地劃分出來不屬藩屬管理的港口的意思。這一種由王領地和侯領地聯合起的封建王國,不僅有侯國同王國的矛盾,還有侯國相互之間的矛後;而農民和貧苦人民對封建階層的矛盾,一般總是在某些侯國的薄弱環節上突破的。

  三、自從巴利通建立了印度尼西亞本土民族人民的政權以來,以宗教教義為中心的印度文化勢力的影響日趨削弱。中爪哇時代,在宗教方面主要是佛教和濕婆教的矛盾,大體上說來,當時的佛教是上地貴族奴隸主的指導思想,而濕婆教是商業貴族奴隸主的指導思想,相互鬥爭的結果,以濕婆教的勝利而結束了佛教的山帝王朝。濕婆教勢力曾一時遍及於中、東爪哇。但墨棠王朝是建立在28個部落190個村社的聯合基礎之上的,它不能不反映印度尼西亞部落勢力的要求,在土洛棟王時代曾企圖以迪延高原的濕婆教聖地為起點,把宗教事務控制在國家政權下。這引起了神權奴隸主們的反抗,迫使墨棠王朝的瓦瓦王不得不把政治中心一度移至東爪哇。但由於辛陀的改革,逐漸在東爪哇確立了封建制度,同時,調和了濕婆教和佛教的矛盾,使兩者都為封建統治者服務。這一切就不能不影響中爪哇,隨著時日的推移,鬥爭的起伏,中爪畦的部落封建制也逐漸完成了。在達爾瑪旺夏時代,一方面把宗教逐漸置之於國家政權之下,存在著佛教、濕婆教和婆羅摩苦行僧派;另一方面從事於印度文學的介紹:印度的二大史詩《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衍那》逐漸為人們所熟悉,從而引導了印度尼西亞的本民族的創作的出現,以至於將印度尼西亞的民間傳說作為王族的宮廷文學的題材的現象也出現了。到了諫義里王國鼎盛時代,由於領土的擴大,侯國的增多,本土的古老的習慣不斷上升;各侯國就以過去部落的圖騰主義,即將動物等等命名部落的習俗,用來標誌各部族的區別,於是有所謂「幡旗」制度。「幡旗」不僅是表現在浪漫的傳說上,而且是標誌著各部落的區別的。在國王的隨從中就有紮成牛頭、馬頭等等帽扎並插上小旗的各部族派來的隨從武官,以表示國王是各旗盟之最高權力。這充分表示了民族文化和民族宗教的上升,因而不能不同印度傳來的濕婆教和佛教發生矛盾;而當國王再度要加強政權對宗教的控制的時候,這些宗教徒就利用農民對封建階級的矛盾,起來反對封建勢力了。


  辛加沙里王朝就是在上述三種矛盾爆發中建立起來的。建立這個王朝的人物,就是一個農家的棄兒,所謂大盜的養子,為婆羅門徒所神聖化了的吡濕奴化身的肯·昂羅。一個農民的兒子,城市的流浪者出身的人物,於建立王朝後卻使封建主義向更高階段發展,並且為麻喏巴歇的封建帝國奠定了基礎。這種現象在世界各國歷史上都出現過。

  具有民間傳說性質、富有浪漫色彩的《爪哇諸王志》(又譯《爪哇世系》),較之由宮廷詩人專為國王歌功頌德的所謂《爪哇史頌》,我們認為是更真實可靠的。據《爪哇諸王志》的記載,肯·昂羅是杜馬板侯國的一個農婦的兒子,母親生下他後,把他棄置在一個墳墓旁邊,希望會有人見到他,把他領去撫養。有一位名叫林彭的盜賊,據說在晚上看到那地方發出光輝,走近一看,發現是一個棄兒,就把他收留和撫養下來。到他長大的時候,他花盡了這個盜賊義父的所有財產;之後,在村長家放牛時,他賣掉了村長的牛逃走了。因之,他的義父林彭和他的妻子就被村長拘押起來,做了「人質」。而他又投靠一個賭徒班果·散帕蘭為生,並且認他作義父,但又和這賭徒發生了爭吵而出走。之後,他終於同一個名叫土安·提塔的人成了莫逆之交。不久,他去當牧牛奴,但他總不錯過機會地坊奪行人。以致案積如山,使諫義里國王方面也知道了,下令杜馬板侯國的阿克伍 (藩侯)來逮捕他。肯·昂羅又逃跑了,過著到處漂流的生活,從事偷盜和剽掠,還時常侵犯婦女,成為一個道地的流氓。

  大概一些婆羅門僧侶因此看上這個敢於反抗一切的人物了。他在藩候追捕下曾逃到了一個村長的家裡,但因為追捕的人接踵而至,他又逃到勒查爾(Lejar)山地。他就在那裡同婆羅門僧侶有了接觸。於是造作謊言說:在勒查爾山上,眾神在開會。最高的神祇婆多羅·俱盧說:肯·昂羅是他的兒子,他在日後將使爪哇強大起來。於是有個名叫洛加威的婆羅門僧侶從印度來找尋肯·昂羅。說他是得到毗濕奴神的指示:這一毗濕奴神已在爪哇降生,化身為肯·昂羅。他找到了肯·昂羅,也收他為養子,把他推薦到杜馬板侯國的藩侯吞古爾·阿梅通(Tunggul Ametung)那裡,做了家臣。由於神的作法,吞古爾·阿梅通並不知道他正面對著一位著名的大盜。

  據說,當時在杜馬板有個非常妖艷的美人。她從腰部起就發散著金色的光輝。藩侯就把她搶來充作後官。她的父親是個佛教徒,對藩侯這一行動非常憒怒。詛咒著吞古爾·阿梅通,祈求暗殺者能用劍把這藩侯刺死。有一天,肯·昂羅在路中遇見了藩侯的妻子肯·德德斯(Ken Dedes)。他為她的美麗所誘惑,跟蹤著她,並且看到她從藤頭髮出火花來。他熱戀著她,而肯·德德斯也投答了他這種戀情。雖然這件事還沒有被周圍的人發現,但肯·昂羅從他義父洛加威那裡得到指示。洛加威說:做這個女人的丈夫雖然是困難的,但得到了她,那日後一定將成為世界的征服者。這一暗示,自然煽動了肯·昂羅的野心,激起了他胸中潛藏著的密謀:刺殺這個吞古爾·阿梅通,把肯·德德斯奪過來。洛加威沒有認可這陰謀,但也不阻止他。他於是到他從前的養父班果·散帕蘭那裡去商議,這位賭棍同意了他,勸他到有名的鐵匠恩蒲·甘達臨(Empu Gandring)那裡定鑄一把曲劍。他對背·昂羅說:甘達臨是鑄劍的名匠,他的曲劍舉世無雙,受其裝擊者無不喪命。肯昂羅依從了這個勸告,到了鑄劍匠甘達臨那裡,要求他在五個月內鑄成一把劍。到期,他去取劍,但甘達臨卻說還沒有鑄進完成,要鑄造完成必須一年。這激起了迫不及待的背·昂羅的怒火,他就奪過劍來刺殺了這個鐵匠。臨死時的鐵近發出了詛咒說,肯·昂羅和他子孫七代都將殞命於這劍鋒上。事後,肯·吊羅非常悔恨自己的行動。當他奪得了杜馬板的改權後,成了贖買殺戮之罪,曾給予甘達臨的子孫以優厚的撫恤,並且希望脫卻鐵匠的詛咒的效力。

  定鑄的劍雖說沒有完工,但已經是非常鋒利了。肯·昂羅帶回到杜馬板的時候,正好碰見了他的同僚之一的克博·希佐 (Kebo Hijo)。克博·希佐看到這把劍,表示非常美慕。這使肯·昂羅心生一計,把劍送給了他。喜出望外的克博·希住佩著這把劍,到處炫示於人。等到機會成熟時,肯·昂羅偷盜了這把劍,刺殺了杜馬板的藩侯吞古爾·阿梅通,並把劍棄置於死者身邊。誰都知道這把劍是克博·希佐的,於是斷定藩侯是他刺死的。克博·希佐因此被誅戮了。

  根據《爪哇諸王志》的記述:「現在諸神祇必須使肯·昂羅同育·德德斯公開結婚了。這固然是他們兩人久久期待的事。所有杜馬板的居民也沒有一個人非議肯·昂羅這一行為,連香古爾·阿梅通的家族也保持沉默……」這樣,肯·吊羅就同肯·德德斯正式結合了。

  肯·德德斯是知道她丈夫被殺害的真情的。結婚不久,生下一個前夫的遺腹子,取名阿努沙帕提(Anusapati)。阿努沙帕提作為肯·昂羅的孩子,一直到他長大也不知道肯·昂羅不是他的親生父。肯·德德斯和肯·昂羅生了四個兒子。之後,肯·昂羅又娶了肯·烏芒(Ken Umang)作第二個妻子,又養了好幾個孩子,其中之一是托查亞(Tohjaya)。

  同肯·德德斯結合使肯·昂羅飛黃騰達。在這個保存著母系繼承權的殘餘的國家裡,使肯·昂羅於1220年繼吞古爾·阿梅通之後而成為當然的阿克伍——即藩侯,具有任何人不得反抗的權力。他擴大了舊日的重迦羅圖土的一部分,又征服了其他一些小國的土地。這樣,他在卡威(Kawi)山以東的區域鞏固了他的勢力。

  久而久之,他同諫義里的王國政權發生了衝突。當時的諫義里國王是克爾塔查亞,他在《爪哇諸王志》里被稱為噹噹·肯迪斯(Dang-dang Kendis)。據稱:克爾塔查亞國王要婆羅門僧侶對他行最高的敬禮(兩手合十至頂、兩拇指觸鼻的禮節)。當時僧侶們予以拒絕,並且說「王上啊,聖徒們是從來沒有要向國王行這種大禮的」。國王卻對他們說:「縱使從前是沒有過的,但我卻要這麼辦。」國王還試圖讓僧侶們承認他是濕婆神的化身。

  他們斷然拒絕了這個要求,但又恐觸國王之怒而遭到懲罰,於是就投奔到肯·昂羅那裡,請求保護。

  這自然是《爪哇諸王志》根據民間傳說的通俗說法。事實上這是克爾塔查亞國王要加強對宗教控制的反響。我們知道,自從艾爾朗加王以來,國家已經設置了宗教事務部,他把三個宗教派別(婆羅門苦行僧派、佛教教派和濕婆教派)組成為一個僧侶集團,設置了一個最高的神職官吏。這不僅要使教徒們直接為王國政府服務,而且限制了各教派的自由活動,這也必然損害了他們的既得利益。只是在艾爾朗加王時代,王國政權力量相當強大,諫義里時代又力足以併吞重迦羅,國家正日趨繁榮,所以沒有反抗;但隨之而來的又是部落封建勢力抬頭,本土的民族文化的興起,同印度的宗教教義發生直接的衝突。僧侶們看到這種雙方夾攻的形勢,印度的教義有被撲滅的危險,早就想利用一種社會勢力來挽回這一趨勢。他們在肯·昂羅身上所捏造的一切神話,早就為自己反抗王國政權布下暗阱。等到肯·昂羅在卡威山以東鞏固了政權以後,這就以國王強迫他們行最高的敬禮和迫使他們承認國王是濕婆的化身為藉口而舉行反叛了。而肯·昂羅有這一批僧侶們的歸附,也得以憑藉他們的勢力來施展他推翻諫義里王國的宏圖了。

  據稱,在肯·昂羅統治杜馬板時期,確實很得民心。他對未歸附的僧呂們給以很好的待遇。大概也在這時候,僧侶們也為肯·吊羅製造了更多的神話。他又免除了鐵匠甘這臨的後裔的租稅。國內呈現一片繁榮景象,人們也非常顏從他。這個從民間出身的農民兒子,可能對人民採取了些減輕負擔的措施,以至說,人民確實沒有一個是反抗他的。而僧侶們也為肯·昂羅的未來作出了報答。在他還沒有征服諫義里以前,就為他舉行登極典禮,上王號為臘查沙(Rajasa,看來是Raja jasa的簡稱,意即為「有功勳的國王」)。以後還給他上聖號為「桑·阿穆爾瓦布米」(Sang Amurwabhumi),並旦把首都杜馬板改稱為「庫塔脂查」(Kt:taraja),即王城。這樣就脫卻了藩屬的侯國的地位,儼然以大國的國王自居了。大概,肯·昂羅還同樣利用了過去重迦羅王國的聲名,要求歸還過去重迦羅王國的主權。這樣,他同諫義里的衝突就成為不可避免的了。

  根據《爪哇諸王志》還有一段描話。克爾塔查亞聽到肯·昂羅這些措置後,倡言:只有婆羅多俱盧(上帝—一人類的法王)能夠征服他。僧侶們給予臘查沙的允諾,不過是假借上帝之名而已。這樣兩國展開了戰爭,用武力來解決問題。這位新立的國王在甘特爾(Gantar)同諫義里展開了鏖戰,流了許多血,終於使諫義里的一位大將馬希夏·瓦隆安(Mahisa Walungan)和一位大臣陣亡:了,諫義里軍隊乃狼狽而逃。杜馬板的軍隊乘勝追擊,克爾塔查亞逃到一所精舍里和他的隨從的大臣們一起自縊身死了。於是肯·昂羅就來接收諫義里王國的政權,他並沒有遭遇更多的困難。諫義里的藩屬和侯國,看看王朝已經崩落,也都承認了臘查沙的最高主權。而臘查沙也按照法典的規定,選擇前王的氏族的一員名查亞沙巴(Jayashabha)的,封為一塊領地上的藩侯,正如住諫義里併吞了重迦羅後還使它的子孫留有一塊領地一樣。後來查亞沙巴為夏斯特臘查亞(Shastrajaya)所代替,到了1271年,查亞卡旺繼任為「納塔」,即所謂「領主」(即《元史》中的葛朗主)。

  這樣,諫義里王國就於1222年滅亡了。以杜馬板為王都的辛加沙里王朝(Singasari)建立起來了。在臘查沙時代杜馬板已改稱為庫諧臘查,即王城。之後,又改名為辛加沙里,歷史家即以辛加沙里來概稱這個王國。和舊時不同,從這時起,卡威山以東地區(即今日的巴蘇魯安一帶)成為政治經濟的中心了。

  臘查沙的執政時期,在《爪哇史頸》里說是自1222到1227年止。而《爪哇諸王志》則說是自1222到1247年。人們都相信前者,而忽視後者。但我們認為阿努沙帕提以弒父而得位不可能統治21年之久(即一般認為他的執政年代是自1227年到1248年)。而臘查沙在統一了諫義里之後勢力正盛,社會秩序也建立起來,還說人民都是愛戴他的,弒君者也不能不有所等待。再說,肯·昂羅於1218年奪取了肯·德德斯,阿努沙帕提於此後出生,至1227年也僅止十三、四歲,是不可能執行這樣的暗殺之事的。看來《爪哇諸王志》的年份有更可靠的性質。

  在《爪哇史頌》中也談到臘查沙政府的事。在他在位的日子裡,主權和統治地區日益擴展,國內的治安得到了保障,一時呈昇平現象。記載中更值得注意的是,常常提到灶戶和所謂「專任村長」。但因為被詩體的表述所限制,沒有予以詳細說明。我們認為,所謂「灶戶」,無疑是同戶口調查分不開的,而戶口調查則又同農業稅不可分的。所謂「專任村長」,那是在農村公社的按習慣法而推選出來的村長以外,又有由王國政府特派下去的村長,他是負有監督稅收、核實戶口,甚至還有偵察環人、壞分子破壞政府的特殊任務的。在爪哇戶口的調查始於辛陀時代,繼之於重迦羅和諫義里時代,《宋史》所謂封邑多少戶、實受多少戶云云,就是證明。肯·昂羅出身於農村社會必深知其巾的弊端,所以在立國以後進行一次戶口的調查,並派專任村長任其事,是完全有其必要的。但這兩件事為後來麻喏巴歇王朝更詳備的它口登記和卡查馬達在農村公社「自治體制」之上加強政府監怒的光治辦法開了先導。因之,這兩者不能不說是臘查沙的重要措施。

  據《爪畦諸王志》稱:臘查沙是為他義子——即肯·德德斯和吞古爾·阿梅通所生之子——阿努沙帕提暗殺而死的。阿努沙帕提深深地感到臘查沙對待他,連對待庶母所出的(即肯·烏芒所生的)孩子都不如,因之向肯·德德斯詢問原因。肯·德德斯於是告訴他,他的親生父是吞古爾·阿梅通,原來的杜馬板的藩侯,是為他義父肯·昂羅所殺死的。阿努沙帕提知道這內情後,於是懷恨在心,向肯·德德斯索取這把曲劍。一天,在日幕時候,宮中已舉了燈,臘查沙正在就食,為阿努沙帕提的一個從僕所刺死,證是用的原來的這把曲劍。而阿努沙帕提為了滅口,又親自刻死了那個「刺客」——自己的從僕,這樣他就得以登上王位。

  有人懷疑《爪哇諸王志》所描述的行刺的經過:肯·德德斯竟也參與其事。認為這些細節是未必真實的。但按照爪哇王國的舊日王位繼承的習慣,在國王執政時,總有提擢王子為副王以資訓練政務的。臘查沙被刺如果是在他年老時候,即在1247年時,那麼,在他於自己親生子與義子之間尚未作出決定:誰將立為儲君之際,因而發生這一弒君事件,看來是有更大的可能的。

  臘查沙葬於卡根南甘(Kagenangan)的陵南里,伴著他的卷屬的以濕婆神形式出現的雕像也建立在那裡。據考古學者指出:這地方可能在瑪琅附近西面的根南甘山上。那組有一尊般若婆羅密多菩薩像(為荷蘭人盜運去其本國),人們傳說是體現臘圖德德斯的容姿的。這也說明臘查沙也還是以女王名義而代行執政的,是母系氏族制殘餘的反碘,這個雕像藝術的精英,摺說是無與倫比的。這也可見辛加沙里時代印度尼西亞雕塑藝術所達到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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