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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麻喏巴歇的屬國及其對外政策02

2024-08-27 15:42:09 作者: 王任叔
  總計庶喏巴歇擁有馬來半島屬地和屬國,為時似不甚久,即以1331年卡查·馬達擔任首相定下擴張計劃之日算起,到了馬六甲王國由拜單違蘇刺(1396.1414年,亦稱伊斯坎達爾·沙)建立為北,亦只六、七十年。而自1495年以後不久,遙固與羅斛合併為迎羅之後,其勢又向馬來半島南下,擁有六坤、北大年、吉打,並過及於馬六甲。馬歡《瀛涯勝覽》滿刺加國條雲「此處舊不稱國,因海有五嶼之名,遂名臼五嶼。無國工,止有頭目掌管。此地屬涅羅所轄,歲輸金四十兩,否則差人征伐。永樂七年(1409),上命正使太監鄭和等,紡齎詔勃,賜頭目雙台銀印冠帶袍服,建碑封城,遂名滿刺加國,是後,避羅笑敢侵擾。為C實則是永樂元年(1403)十月遣中官西慶使其地,賜以織金文綺銷金帳幔諸物,始建滿刺加國。(《明史》)〕於此可見,暹羅在1408年以前,已將麻喏巴歇在馬來半島之屬地幾乎大多掠奪而去了。

  (四)蘇門答臘地區但麻喏巴歇對蘇門答臘屬國的統治似乎比在馬來半島的要鞏固,也更為深入一些。《爪哇史頌》著錄的末羅游這一大區的屬國和屬地共計有25處,諸如彭加、勿里洞這些附近小島都不在其內。在這25個的屬地和屬國中,深入於內地和高原上的國家,據可核實的也有8個,大擺是在巴里散山脈附近,其中有6個國家是在巴東高原及其附近的平原,兩個是在巴塔高原。此外,16個國家大多是沿馬六甲海峽的海岸一帶,而尤以偏於東北沿海為多,只有南榜和巴魯斯除外。如果我們把它同1349年以前汪大淵所經歷而著錄下來的國家和1408年前後費信和馬歡他們所著錄的國家相互核對一下,那麼,《爪哇史頌》所著錄的就要多得多了。這同馬來半島的情形相反。在《島夷志略》中,三佛齊(大約是指占碑)和舊港(即淳淋邦)是並見著錄的,但在費信和馬歡時代,則只著錄舊港而沒有三佛齊了。這可以肯定《陰史》所傳的三佛齊,事實上是只限於巨港的,而不再是原來的三佛齊了。而《爪畦史頌》卻著錄了占碑。大概十五世紀初開始,占碑已不為外國商旅所重視,費信、馬歡等未嘗蒞至其地。另一方面,《爪匡史須》也只以末羅游來指稱全個蘇門答臘,作為古國的末羅游的名稱卻消失了。而作為古國末羅游的合法繼承者,即阿迪賈瓦爾曼所建立的王國,在《爪哇史頌》里被命名為米南加保王國。這個王國的名稱,還和達爾馬希臘查(Dharmasiraja)王國並列(即故末羅游國的護法城)於《爪哇史頌》里;可見當時,那裡實際上已分為兩個小國了。

  這個米市加保王國雖然是個獨立王國,但看來還是承認爪哇的主權的。從碑銘上看來,阿迪賈瓦爾曼自稱是庫利夏達臘旺夏(Kulisadarawangsa)所生,是因陀羅的後商,還自稱為蘇門答臘王。我們知道,當時有一個須文答刺國,也被稱為蘇門答刺國的,那是在這個島的北部帕西河附近一個小國。當時一切航渡到印度和阿拉伯、東非去的船隻都以此為出港口。也許因此之故,過去被稱為閣婆格這個大島的名稱,現在已被阿拉伯、印度商旅統稱為蘇門答刺,或須文答刺了。因之,阿迪賈瓦爾曼也以此自稱為蘇門答臘王。這個王國無疑有深刻的爪哇影響。紀念碑上所用的文字通常是爪哇文字,只有特別幾個少數文字除外。有一座河渠的崖上卻還鑿著南印度的格蘭塔的文字。這證明這個山地王國也還有南印度人居住著,可見它並不是與外面世界完全隔絕的。何況那時,蘇門答臘的西海岸也是一條通往西方的航路,巴魯斯又一向是西海岸的一個重要港口。這個國家當時使用的語言一般是以馬來語的詞彙和文法構成的,但摻入了各種各樣的爪哇詞彙和梵文詞彙。官方和宮延使用的語言一部分是梵文,另一部分是以本地語為基礎的詞彙,這種詞彙廣泛地用之於一座座的所謂聖殿上。現在留下來的聖殿是以1375年為最後的。這座聖殿講到血祭的儀式。這是國王崇拜婆羅瓦時所率行的。這無疑同佛教密宗信率神咒和魔鬼說有關。這種情況在帕當拉瓦斯的寺廟中有充分表現。帕當拉瓦斯的佛教寺院的殘跡,經考古學者的考察,是從六世紀開始建立的,中經十一、十二世紀最為發達,一直延續到十四世紀。它是在班宜河流域一帶。它們是崇拜赫魯卡(即「無常」)的,常常秘密地實行血祭。這一教派據稱同西藏喇嘛教有共同之處。它是農奴主的思想意識的反映。在蘇門答臘的這些地區的這種崇拜活動是付之於實際行動的。因此有人認為:爪眩儘管也是有這種密宗的理論,但很少發現有付之於實際行動的。可是我們在《島夷志略》的記載中卻在八節那澗條中也說到「民戶采生以祭鬼」而「酬願」,也未必不是這種農奴主教義深入於民間的行動。上述的米南加保國也和拉瓦斯國,並列地著錄於《爪哇史頌》內。

  在中國史籍記載中,蘇門答臘的三佛齊國依然為一個重要國家。但正如前述,它所報導的已是僅限於巨港(即濤淋邦)這一地區,而不包括占碑了。巨港和占碑在《爪哇史頌》中都被認為是麻喏巴歇的屬國。《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齊傳,我們且引引錄於後來考察一下:


  洪武三年(1370年),太祖遣行人趙述詔諭其國。明年(1371年),其王馬哈剌扎八刺卜遣使奉金葉表,隨入貢黑熊、火雞、孔雀、五色鸚鵡、諸香、芯布、兜羅被諸物。詔賜大統歷及錦綺有差。戶部言其貨舶至泉州,宜徵稅,命勿征。七年(1374)王麻那哈寶林邦遣使來貢。八年(1375)正月復貢。九月,王僧伽烈宇蘭遣使,隨詔諭拂蒜國朝使入貢。九年.(1376),恆麻沙那阿者卒,子麻那者巫里嗣。明年(1377)遣使貢犀牛、黑熊、火雞、白猴、紅綠鸚鵡、龜簡及丁香、米腦諸物。使者言:嗣子不敢擅立,請命於朝。天子嘉其義,命使臣資印,敕封為三佛齊匡王。時爪哇強,已威服三佛齊而役屬之,聞天朝封為國王與已埒,則大怒,遣人誘朝使邀殺之。天子亦不能問罪,其國益衰,貢使遂絕。

  在這一段紀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6次通好,七年中,國王之名五易,似乖乎常例。但細察之,所謂馬哈剌扎八刺卜並非人名,而是國王的稱號。所謂麻那哈寶林邦,依然不是人名,但知其為巨港的國王而已。只是這個麻那哈寶林邦正月入貢之後,九月又有僧伽烈宇蘭王進貢,則後者決非與前者為同一國王。而「僧伽烈」或「僧伽烈宇」很可能是Singaraja(意即獅王)之對音。蘭即為Ram,是國土之意。或即為「獅王之國」。則同當時業已

  建立於單馬錫的「獅城之國」或有聯繫。繼此而來入貢的為但麻沙·那阿者,更有可能是單馬錫王。而其子麻那者·嘔里,其對音雖可為Maharaja Wuli,但也可能為Maharaja Vira。我們在單馬錫的獅城王朝世系中知道其二世王為Sri Vikrama Vira.如果這樣,後面三個國王是建國於新加坡的。他們從巨港被逐出後仍然堅持對巨港即所謂三佛齊國的主權。他們企圖借中國明朝勢力來恢復其主權,於是有請冊封為三佛齊王的提議。但巨港當時實際上已為爪哇所委任或遴選的馬哈刺扎八刺卜或麻那哈寶林邦所統治,因而引起了對爪哇的衝突,並且誘殺了中國的使節,斷絕了同中國的往來。看來,事情可能就是這樣的。證之於後來屬於獅城王朝系統的馬六甲國要求巨港的主權的事實,我們這一假定似乎更可信了。

  但爪哇對這些屬國,儘管在鼎盛時期也未必盡能控制的。據《明史》載:在洪武初年,爪哇、大琉球、三佛齊、薦泥、彭亨、百花、須文答那等西洋三十國與明朝通好。上列諸國中除大硫球外,都是爪哇屬國。它們也未必以爪哇為上國而不敢同中國往來的。而二佛齊本國(指巨港),據《明史》稱:「時(1380)爪哇已破三佛齊,據其國,改其名曰舊港,三佛齊遂亡。」但在此以後,「國中大亂,爪哇亦不能盡有其地,華人流寓者往往起而據之」了。

  在這之前,即1349年之前,據《島夷志略》作者汪大淵報導:三佛齊是「自龍牙門去,五晝夜至其國」的。這顯然是在占碑一帶。據他所述:「其地人煙稠密,田土沃美,氣候暖,春夏常雨。俗淳。男女椎髻,穿青綿布短衫,系東沖布。喜潔淨,故於水上架屋。采蚌蛤為鯡,煮海為鹽,釀秫為酒。有酋長。地產梅花片腦,中等降真香、檳榔、木綿布、細花木。」而故室利佛逝首都巨港,則被他著錄為舊港。是從「淡港入彭家門」而至其地的。據稱其地「民以竹代舟。道多磚塔」。「田利倍於他壤」。「氣候稍熱。男女椎髻,以白布為捎。煮海為鹽,釀椰漿為酒。有酋長。地產黃熟香頭、金顏香、木綿花冠請蕃,黃蠟、粗降真、絕高鶴頂、中等沉速。」

  這些報導,儘管很少涉及其國政,但兩地皆為外國商旅常至之地是肯定的。可是一到十四世紀末和十五世紀初,占碑的三佛齊已不再為中國的商旅所蒞止。馬歡、費信的著作中就只有舊港而沒有三弗齊了。而口港——為《明史》列入三佛齊傳中的幾乎已成為中國流寓者的「獨立王國」了。《明史》是這樣記載著的:「有梁道明者,廣州南海縣人,久居其國。閩、粵軍民泛海從之者數千家,推道明為首,雄視一方。」「永樂三年(1405),成祖以行人譚勝受與道明同邑,命偕干戶楊信等齎敕招之。道明及其黨鄭伯可隨入朝,貢方物,受賜而還。四年(1406)舊港頭目陳祖義造子士良,道明遣從子觀政並來朝。祖義,亦廣東人,雖朝貢,而為盜海上,貢使往來者苦之。五年(1407),鄭和自西洋還,遣人詔諭之。祖義詐降,潛謀邀劫。有施進卿者,告於和。祖義來襲被擒,獻於朝,伏誅。時進卿適遣婿丘彥誠朝貢,命設舊港宣慰司,以進卿為使,錫誥印及冠帶。自是,屢入貢。然進卿雖受朝命,猶服屬爪哇,其地狹小,非故時三佛齊比也。二十二年(1424),進卿子濟孫告父訃,乞嗣職,許之。洪熙元年(1425)遣使入貢,訴舊印為火毀,帝命重給。其後,期貢漸稀。」據《瀛涯勝覽》載:進卿「本人死,不傳子,是其女施二姐為王。」而據爪哇史籍記載;大約也在這以後不久,業已衰弱的麻喏巴歇王朝的布臘威查亞(第十-世王,1468——1478)則派遣其子阿爾佐·達馬爾帶回國王的妃子(一個中國婦人)去巨港,重振了瓜哇對巨港的主權。


  《島夷志略》,還著錄日麗(今日的蘇東日裡),《爪畦史頌》未見著錄。《島夷志略》稱:日麗「介兩山之間,立一關之市」。但「種植常違其時,故歲少稔,仰食於他國。」「風俗尚節義」,「男喪女不嫁」,「有酋長。」想係為一小國。或者是後日阿嚕國之先聲。又著錄急水灣,即《爪哇史頌》之Perlak,《鄭和航海圖》中之「巴祿頭」。又有嘯噴,在古陀、監毗之東。監毗,在冷沙附近,而非甘巴或《諸蕃志》之監篦(Kampé)。因之嘯噴或為今日之瓜拉新邦(Kuala Simpang)。

  監毗和廿巴《爪哇史頌》並有著錄,而嘯噴則未之見。汪大淵於此未提及有酋長,或僅系一停泊之地。《爪哇史頌》之淡洋,其地「港口通官場,百有餘里」。《星槎勝覽》亦並著錄。《星槎勝覽》並著錄啞魯,即《爪哇史頌》的阿嚕。謂淡洋「與阿魯山相連」。在1249年間,淡洋似已為一重要港口,以其「內有大溪之水,源二千餘里,奔流沖合於海。其海面一流之水清淡,舶人經過,往往乏水,則必由此汲之,故名日淡洋。」其地「有酋長」,「嶺窩有田,常熟」,產米,顆粒小,「炊飯則香」。啞嚕,《瀛涯勝覽》記其地「有港名淡水港一條,入港到國,南是大山,北是大海,西連須文答刺國界,東有平地,堪種旱稻,米粒細小,糧食頻有。民以耕漁為業。風俗淳樸。國內婚喪等事,皆與爪哇、滿刺加國相同。」「米谷牛羊雞鴨甚廣,乳酪多有賣者,其國王國人皆是回回人(即伊斯蘭教徒)。」看來所謂淡洋亦即為後來之啞嚕國,並且通行伊斯蘭教,而日麗則已不為人所知了。

  《島夷志略》、《星槎勝覽》與《瀛涯勝覽》,均著錄有須文答剌國,即《爪哇史頌》之須文答刺。今柏西河左岸距海口約三英里處尚有須文答刺村,為這個國家的遺蹟。《島夷志略》稱其地「峻岭掩抱,地勢臨海,田曉谷少。」又稱「其酋長人物修長,一日之間,必三變色,或青或黑或赤。每歲必殺十餘人,取自然血浴之,則四時不生疾病,故民皆畏服焉。」所記與《梁書》之毗騫國長頸王的傳說相同。或其地即為三世紀毗騫國故地,民間尚流行此類傳說,而並非確有其事也。其地「男女椎髻,系紅布。土產腦子、粗降真、香味短、鶴頂、斗錫。種茄樹,高丈有餘,經三四年不萎,生茄子以梯摘之,如西瓜大,重-十餘斤。貿易之貨,用西洋絲布、樟腦、薔薇水、黃油傘、背布、五色緞之屬。」看來在1349年前,已成為一個重要的通商港口。其中薔薇水之類,肯定是來自阿拉伯的。故《瀛涯勝覽》云:「蘇門答刺國,即古須文達那國是也。其處乃西洋之總路」。又雲「寶船自滿刺加因向西南,好風五晝夜,先到濱海一村,名答魯蠻,系冊,往東南十餘里訶到。其國無城廓。」「南去有數百里之遠,是大深山:北是大海;東亦是大山,至阿嚕國界。」「其山連小國二處,先至那孤兒王界,又至黎代王界。」又述及蘇門答刺國與那孤兒國之爭戰。其國王先為那孤兒花面王所侵掠,中毒箭死。子小無以復仇。王妻暫眾有能報王仇者願妻之。因得一漁翁領兵殺敗花面王。於是王妻不負前盟與漁翁結合。「稱為老王,家室地賦之類悉聽老王裁製。」1412年,鄭和等至其國。「其先王之子長成,陰與部領合謀弒義父漁翁,奪其位,管其國。漁翁有嫡子名蘇干刺,領眾挈家逃去鄰山,白立一寨,不時率眾侵復父優。」1415年,鄭和等復至其地,「發兵擒獲蘇干刺,赴闕明正其罪」。這樣看來,蘇門答刺雖為麻喏巴砍屬國,但並未有任何關係,或者僅偶有貢賦關係和貿易往來而已。而根據須文答刺和帕西的歷史資料看來,須文答剌於十四世紀中葉,已信仰伊斯蘭教,曾於1345年前後,接待過印度德里素丹之特使伊本·巴圖塔。有一座國王家族的墓碑,是用石頭造的。當時素丹為艾哈邁德,錢幣上仍用馬力克·阿爾·塔希爾名字。墓石是自印度胡茶辣的孟買搬來的。而至今流傳之《怕西諸王志》一書又記載麻喏巴歇的屬國極詳。馬歡所記或系未明其國的歷史背景。看來那孤幾與蘇門答刺之爭,可能是巴塔族和馬來族之間的部族之爭,但還包含有自印度傳來的伊斯蘭教與當地原有印度教信仰之爭的意義。所謂「漁翁」之子名蘇干刺,顯系伊斯蘭教教徒的名字。

  《灝涯勝覽》著錄那孤兒與黎代二小國,前者也不廣,「人民只有千餘家」,「止是一大山村」。後者「北臨大海,西連南浮里為國界,國人三千家,自推一人為王,以主其事。」兩國皆不見《爪哇史頌》著錄。

  《島夷志略》另志有曼陀郎國,稱「國界西北隅與波寧接壤。」兩國似系《爪哇史頌》中之Madahiling與Pané即系今日之阿沙漢與班宜地區。又稱「酋長七尺有餘。二國勢均,不事侵伐,故累世結姻,頗有朱陳村之俗焉。」其地「產犀角、木綿,摘四斗花,可重一斤。西瓜五十斤重有餘。石榴大如斗。」「男女挽髻,以白布包頭,皂布為服。以木樨花釀酒。」

  《爪哇史頌》尚著錄藍無里,即今日之大亞齊,在亞齊的三角洲上。《島夷志路》謂其地「俗尚劫掠,亞於單馬錫也。」《瀛涯勝覽》稱「其國邊海人民止有千家余。皆是回回人,甚是樸實」,「國王亦是回回人,王居屋處,用大木高四丈,如樓起造,樓下俱無裝飾:縱放牛羊牲畜在下。樓下四邊以板折落,甚沽,坐臥食處皆在其上,民居之屋與蘇門答剌國同。其處黃牛、水牛、山羊、雞、鴨、蔬菜皆少,魚蝦甚賤,米谷少,使用銅錢,山產降真香,此處至好,名蓮花降;並有犀牛。」國王居屋下雜放牛羊牲畜,則王家似尚未完全脫離生產。這個國王不過是一部落的頭人。《瀛涯勝覽》又談到西北海上的帽山,恐即今日之書島或沙璜。「帽山腳下,亦有居民二三十家。各白稱為王,若問其姓名,則曰阿孤喇楂,我便是王以答。或問其次,則日阿孤喇楂,我亦是王,甚可笑也。其國屬南淳里國所轄。」據此,可見當時南津里及帽山尚未完全脫卻氏族社會的遺習。在氏族社會中凡為王的氏族所有人都皆稱王。而為王的氏族,大抵是最先形成的氏族,以後氏族分支繁衍,形成部落。其始祖氏族成為部落首腦氏族。其氏族成員都皆稱王。或者帽山腳下居民竟是同藍無里王為同一氏族的。


  麻喏巴歇在蘇門答臘的屬國和屬地除沿海港口外已深入內陸,但也僅限於巴東高原-帶。大概由於內陸的發展,所以在對這一帶的港口小國的征服也成為必要。當時蘇門答臘的東南部港口小國,就有孛林邦、占碑、錫亞克、羅坎和甘巴以及可能也在這一帶的班坦(在帕坎巴魯境內),而麻喏巴歇的統治力量可能也以在這一帶為最強的。

  (五)東部群島各地麻喏巴歇在東部群島的屬地和屬國極多,計屬於小巽地區的有11,蘇拉威西區的有9,馬魯古區的有4,伊里安查亞區的有2。後兩區看來只占有較好的和便利於航行的小島及港口。它在東部群島既未征服較大的島嶼象哈爾馬赫拉島,也未深入於內地,象伊里安查亞。這或者由於居住在那些地方的居民,主要為美拉尼西亞人之故。但因此卻又發生了黑奴的掠奪和販賣。據《明史》卷三二四《爪哇傳》,它首在1381年「貢黑奴三百人及其他方物」;又於1382年「貢黑奴男女百人,大珠八顆,胡椒七萬五千斤。」在所謂貢物中有黑奴,而且數目如此之多,則黑奴販賣亦必盛行於一時。因為當時中國和印度尼西亞貿易的特點,已不僅限於官方,民問貿易已十分興盛,爪畦、巨港以及呂宋等地,中國人渡海經商並且居住於群島上的常以干百家計。

  《島夷志略》也略涉及於群島東部地區。鄭和航海船隻向東一般以止於爪哇為多,但向西則直達波斯與東非沿岸。故《星槎勝覽》和《瀛涯勝覽》米見著錄東部群島。《島夷志略》亦僅著錄東淡邈(可能是松巴哇的東波?);文老古(即Maluku命名之由來,實則只限哈爾馬赫拉大島西南海上小島德那第);《爪哇史頌》著錄為文誕。古里地悶,即今日的帝汶,《爪哇史頌》是把它包括在小巽他群島區內的。

  東淡邈如果是東波,則其地為一稻穀豐產區域。所謂「田沃稻登,百姓充給。」「俗重耕牛,每於二月春米為餅以飼之,名為報耕種之本。」其所產之胡椒」,僅「亞於閣婆」,已如前述。《爪哇史頌》特著錄卡查·馬達對東波之用兵,或以其地之富手與重要有關。

  文誕,則「渤山高環,溪水若淡,田地瘠。民半食沙糊、椰子。」「俗淫。男女椎髻,露體,系青皮布捎。日間畏熱,不事布種,日夕耕鋤。漁獵、採薪、取水。山無蛇虎之患,家無盜城之虞。煮海為鹽,釀椰漿為酒,婦織木綿為業。有酋長。地產肉豆蔻,黑小廝、豆蔻花、小丁皮、貨用水綾絲布、花印布、烏瓶、鼓瑟、青磁器之屬。」黑小廝即黑奴亦列為「地產」之一,則當時黑奴貿易之盛可知。

  文老古則「益溪通津,地勢卑窄,山林茂密,田瘠稻侄,俗薄。男女椎髻,系花竹布為捎。以象齒樹之內室,為供養之具。民煮海為鹽,取沙糊為食。地產丁香,其樹滿山,然多不常生,三年中間或二年熟。有酋長。地每歲望唐舶版其地。往往以五梅雞雛出,必唐船一隻來;二雞雛出,必有二隻,以此占之,如響斯應。貿易之貨,用銀、鐵、水綾、絲布、巫侖八節那澗布,士印布、象齒、燒珠、青磁器,坭器之屬」。

  占里地悶(又作吉里地悶),「山無異木,唯檀樹為最盛。以銀、鐵、碗、西洋絲布、色絹之屬為之貿易也。地謂之馬頭,凡有十二所。有酋長」。亦即有十二個酋長的小國或部落。「田宜谷、粟。風俗淫濫。男女斷髮,穿術綿短衫,系占城布。」又稱「昔泉之吳宅,發舶稍眾百餘人,到彼貿易」,足見中國民間貿易已遠涉於此東面島上。

  看來當時麻喏巴歇對東部群島的征服主要為掠奪土特產,對當地的政治、文化的影響除巴厘、松巴哇等鄰近地區外是並不太大的。

  (六)對外關係和貿易麻喏巴歇的對外關係,據《爪哇史頌》指出有8個友好國家。這就是一暹卡即遙羅;馬塔班即緬甸;

  占婆;束埔寨;查瓦那即越南;臘查布臘即印度的羯陵伽。此外還有達爾馬納加臘和辛加納加里,大概也是在印度和斯里蘭卡的。斯里蘭卡即辛加納加尾。

  在十四世紀中卟印度支那已有許多改變,緬旬據稱由一位起義者頻耶守攻陷了直通的塔加羅之後把主都從馬爾塔班搬到東溫。到1369年,又搬到白古(今勃固)。在占婆是第十三正朝的末王,也就是第三國王制蓬我。越南則為裕宗皇帝所統治,曾大舉攻占婆(1353年),不利還師。而退羅的上地上,速古泰王國逐漸強大,於1350年建都於阿瑜陀耶(大城)合併了羅斛,由達磨羅闔二世統治著。束埔寨,即真臘,以暹國與羅斛興起,國力已衰,或遭分裂。1371年有所謂巴山王勿爾那。1379年國王參答甘武者持達志被稱為正式國王。在印度,德里素丹的勢力幾及於全印度,並且於1345年派特使伊本·巴圖塔到中國,途經蘇門答臘,而中國則正發生反元蒙統治的廣泛人民起義,到1368年朱元璋於南京宣告明朝的建立。因此,在十四世紀中葉,正當麻喏巴歇鼎盛時期,印度的伊斯蘭教的勢力已滲入蘇門答臘的北部,並且於十五世紀初成立的馬六甲王國,再進入到巨港和爪哇。伊斯蘭教徒的商人資本日益起著對麻喏巴歇帝國的瓦解作用;而中國自建立大明王朝以後也積極推行海外開拓政策,於十五世紀初葉七次派遣鄭和到群島及印度、波斯、阿拉伯,東非各地進行貿易和訪問。而在群島地區的中國僑民至此亦日益增多,這是由於元蒙的掠奪和剝削,反元蒙戰爭的展開,有不少中國沿海各省的居民避難而來落居的。爪哇的新村(錦石)、蘇魯馬益(泗水)、巨港以及單馬錫等地,都有成千家或幾百家中國人居住著。上述所有這一切情況,特別是商品經濟的發展是對麻喏巴歇封建帝國起了一定分解的作用。

  麻喏巴歇自1293年開國以來,即與當時元蒙帝國遣使通好,擴大貿易往來,自1297年起,至1363年止,先後遣使達8次之多。

  到1369年,又遣使至中國,但當時元蒙業已滅亡,明朝特遣使送還。自1370年起,至1389年臘加沙·納加臘逝世止,兩國交往先後共8次(《明史》)。此後,中國則派鄭和出國訪問,也好幾次到過爪哇。《明史》卷三二四在上述一段時期內有如下的記述:「(洪武三年)九月(1370)其王昔里八達剌蒲遣使奉金葉表來朝,貢方物,宴資如禮。五年(1372)又遣使隨朝使常克敬來頁,上元所授宣敕三道。八年(1375)叉貢。十年,(1377)王八達那巴那務遣使朝貢。其國又有東、西二王,東蕃王勿院勞網結,西蓄王勿勞波務,各遣使期貢。天子以共禮意不誠,詔留其使,已而釋還之。十二年,(1379)王八達那巴那務遣使朝貢。明年(1380)又貢。時遣使賜三佛齊王印綬,爪哇誘而殺之。天予怒,留其使月余,將加罪,已造還,賜敕責之。十四年(1381)遣使貢黑奴三百人及他方物。明年(1382)又貢黑奴男女百人,大珠八顆、胡椒七萬五千斤。」這是在臘加沙納加臘執政時的兩國交往。1377年遣使來中國,所謂「天子以其禮意不誠」,或者因有所謂東,西「二暮王」各遣使朝貢,不知誰為「正統」之故。《明史》以西為東,以東為西,這於以後的敘述中可以看到。所語東蕃王勿院勞網結,西蕃王勿勞波務,不過以封地領主而代替圍王;勿院勞網結所謂網結,很象是國王的岳父溫克爾(Wengker),即Prabhu Wengker之對音。而勿勞波務則似後來國王分封於東部的威臘布米。這種爭相造使來中國的情況,很可以看出當時麻喏巴歇對外貿易之發展。而後兩年之貢黑奴(掠奪自東部群島的)和大珠(大約來自蘇祿的)和胡椒(竟達七萬五下斤,多半來自巽他的),更可以看出當時麻喏巴歇擁有物資之富庶和占地之廣。

  儘管麻喏巴歇對各屬國和屬地的控制力量是並不強大的,也並不鞏固的,儘管中國當時的明朝不斷擴大它在群島上各屬國的影響,儘管印度的伊斯蘭教徒勢力已經深入到蘇門答臘北部並且成為北部有些小國的統治者,但麻者巴歇當時的經濟是繁榮的,物產是富庶的,就其海岸港口來說,杜板、革兒昔和重迦羅這些港口是早已開港了的。由於麻喏巴歇對中爪哇的注意,帕章已包括在王國領土之內。查帕拉這個訶陵國時代業已開港的港口無疑也是當時港口之一。根據1178年的《嶺外代答》記載「閣婆一名莆家龍」,這個莆家龍,即今日的北加浪岸,無疑也早在十二世紀時開港了。而麻喏巴歇當時,還有一個內地重要港口章孤,扼布蘭塔斯河的要口,凡是那條河流域兩岸的出產品都匯集到這裡,再運到海岸港口去。那些沿海岸港口的鄰近地區有廣大的產米田地。麻喏巴歇就是掌握了當時大米貿易,用來交換遠近的商品。各個港口上,充滿著各地的商人,中國人、柬埔寨人、占姿人、印度人和阿拉伯人。自然,所有屬地和屬國還必須每年用他們所有特產進獻,作為貢賦的一部分,如果不履行這義務,就舉兵討伐。因之各地的土特產也都集中到麻喏巴歇來了。麻喏巴歇對外貿易就擁有十分充足的物資。這些物資,象從西爪哇巽他區來的胡椒,馬都拉來的鹽,巴藍班甘的椰子油,小巽他群島的白檀(尤其是古里地悶最為著名),松巴哇和巴重的棉織品(自然還要包括中爪哇巫倉布,極「耐色」的所謂「閣婆布」,八節那澗布。這些布是當時群島上的重要商品。)東加里曼丹的古戴區域出產的金剛石,文郎馬辰的魚乾,都集中到麻喏巴歇的港口城「市來。此外還有古里地悶和浮淋邦來的蜂蜜和蜜蠟,須文答剌來的犀角和象牙和附近地區的硫黃,馬來半島六坤(還有吉打和霹房)來的錫。巴魯斯和浮泥的片腦,和據稱是來自加里曼丹西南部及西北部的鐵。自然,還得加上蘇祿來的名貴的大珠和馬魯古掠奪而來的「黑奴」。麻喏巴歇就是擁有這些物資來同來自中國滴人的磁器、絲絹、綢緞、銅鐵器皿相交換和同乘阿拉伯船來的伊斯蘭商人、土耳其商人、波斯商人帶來的各種寶石和燒珠相交換。但當時,麻喏巴歇的貨幣是不充分的,它用鋼、鑭、銀、錫雜鑄成螺甲大的銀錢,通用在市場上,所以也允許中國來的銅錢在市場上使用,並且在兩者之間訂定一定的等價。這些貨幣怕只是限在國內市場上流通的,大宗的對外貿易(包括對其屬領和屬地的貿易)麻喏巴歇王國是以主要生產物大米,以及其著名的生產品印花布作為交換的媒介物的。所以大米,對麻喏巴歇說來既是商品,又是等價「貨幣」。而賣方也不至於因貨幣缺少或不充分,擔心貨價的下跌。故外國和外領商人來爪哇的頗呈活躍之勢。

  物資的豐富和貨幣的缺乏這一矛盾現象的存在,是麻喏巴歇的中央集權的統治和以農村公社為基礎的地方自治體系的矛盾的反映。由於中央集權各地區的物資廣泛被徵集到王國的倉庫內,由於農村公社的自治體系(特別是土地村有的關係)使各地方的經濟頑強地保持著自給自足的形態,貨幣經濟不易深入農村。除港口市場外,內陸地區貨幣的需要是並不十分迫切的。再說,王國完全實行著實物稅和某些部分的采邑制,也割斷了貨幣與農村的直接聯繫。貨幣經濟始終沖不破這堵王國修築起來的牆壁,這堵王族和貴族壟斷著物資的牆壁。王國只自鑄螺甲樣大小銀錢用來「權」中國來的銅錢,這就可見貨幣只有國內市場和小販小商中在使用了。

  但麻喏巴歌時代的爪哇商人幾乎遍及各屬地和領地,十六世紀初葡萄牙人來群島的時候,對爪哇商人有十分深刻的印象。可以這樣說,那時爪畦商人的勢力正是麻喏巴歇鼎盛期開驟拓七,建立宗主權為他們打開門路的。不僅是商人,還有爪哇的船員、旅客和移民,也是遍於群島的,其中還包括馬來半島和菲律賓群

  島。

  和這種商業上的發展同時,麻喏巴歇的手工業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我們知道,在十世紀辛陀國王和洛卡帕拉國王以來,曾經企圖以建立自由職業公社的方式來發展手工業。但發展到麻喏巴歇王朝時候,…切於工業者、建築師、泥瓦匠、鐵匠、銀細工匠和火工木匠等等,都置之於國王「庇護」之下,實則成為王國的二奴,居住於特定的村落上,並且與土地生產給合起來。這樣,傳統的工業技術是被保護下來了,但工業產品卻不能自由投入市場,而成為王家和貴族領主所有物,並且為了鞏固王權,崇奉佛教和濕婆教的神祇,大興土木,這些手工業者又被利用於非生產性的土木工程上,使各項手工業不能按其本身規律發展。這種特定手工業生產者的居住村落,事實上已成為王家和領主的官營工廠。從當時群島上爪哇商人遍布各地和巫侖布、闊婆布〔幾乎同占城布、甘理布(印度)一樣]充斥群島各地來看,則當時爪哇的造船業和自疊(印花布)工業是十分發達的。而且還由於手工業幾乎都在正國「庇護」之下,和其他物資大都壟斷在王族和貴族手巾。爪哇的航運和貿易也必然操在他們手中,因之出現了貴族商人階級。這些貴族商人很可能還會促進一些農村的某些手工業的發展。他們利用權力,除徵收貢納品外,也還可能收購各村落的農家所生產的副業品、布匹及其他物品等。

  在爪哇的手工業中,鐵器的製造是十分突出的。鐵器的製造不僅用於耕作,而更重要的是用於武器,是加強軍事控制的重要工業之一。據中國史籍報導:「男子腰插不刺頭一把,三歲小兒至百歲老人皆有此刀,皆是兔毫雪花上等候鐵為之,其柄用金或犀角、象牙、雕刻人形鬼面之狀,制極細巧。」一般平民尚且如此,

  則軍隊的武器必更精銳無疑。所以在以後年月里,他們在帆船上或商船上還備有自鑄的大炮。銀細工也是當時最發展的工業之一。金銀寶飾之類不僅王家和貴族佩帶,即平民之家於新婚之時也「打佩金珠聯絡之飾,腕帶金銀寶裝之鐲。」由於貨幣經濟不甚發展,貴族王家以及富商就以這種可以作為「貨幣財產」的金銀首飾之類,集中於他們的手中成為「財產的特殊形態」了。

  這樣,封閉的自給自足的農村社會同開放的有廣泛的對外貿易的港口誠市社會之間的矛盾,有高度技術發展的、依附於王國的「庇護」之下並與上地生產相結合的手工業同港口城市的需要及對外貿易的需要之間的矛盾,就從內部來削弱了麻喏巴歇的統治力量;而中國明朝對海外市場的擴展,印度的伊斯蘭教徒商業勢力的深入,又形成了對麻喏巴歇對屬地貿易發展的矛盾,並且轉而影響到它對屬地的政治控制力量。一到十五世紀開始,馬六甲王國興起,這個王國一開始就以群島最大商業港口而聞名,吸引了中外商人的雲集:麻喏巴歇王國在西部諸島的勢力不斷被削弱,只能以東部群島為它的後備力量之一而進行掙扎了。十五世紀開始也就是麻喏巴歇從頂峰向下坡路走去的時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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