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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馬六甲王國時代

2024-08-29 09:28:43 作者: 王任叔
  —十五世紀的印度尼西亞

  第一節歷史變革的前夜

  從十王世紀初葉起,印度尼西亞的麻喏巴歇帝國開始削弱,而在馬來半島的馬六甲王國卻又在三佛齊帝國熄滅了的死灰燼中發出火花,一時成為群島上最繁榮富饒的國家。但就整個印度尼西亞歷史來說,以麻喏巴歇帝國的開始削弱為標誌,印度尼西亞已進入於封建社會的晚期。而之後,則由於西方資本主義勢力的深入,又變成為半殖民地。

  印度尼西亞的封建主義既不是達到了高度的中央集權而後走向衰亡的,也不是象西歐那樣「生產手段」和「生產本身」「從個人分散行動的系列,轉成為社會行為的系列」而後走向衰亡的。這是有它自己的內外因素促成的。

  在西歐,在資本主義生產未出現之前,即中世紀封建社會時期到處存在了以生產者私有生產手段為基礎的小生產——在農村中是自由的或農奴的小經營,在城市中是手工業。勞動手段——土地、農業工具、作場、手工器具——只是單獨個人的勞動手段,只備個人應用,所以不得不帶著碎小、粗陋、狹隘的性質.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它們是為生產者自身所有的。把這些分散的碎小的生產手段,集中起來,擴大起來,使之轉為近代生產的強有力的槓桿,這就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及其代表(資產階級)底歷史作用。所以在西歐,自十五世紀起是經過單純協作,手工工場及大工業來完成這個歷史作用的。而資本主義興起之日,也就是封建主義消亡之時。

  但在印度尼西亞的歷史卻不是這樣。

  首先必須指出,直到十五世紀,印度尼西亞農村還保持著士地村有制度。雖然它已經不象奴隸制時期那樣還相當流行著共同耕作的經營方式,而已經由一個家族或一個灶戶來單獨耕種一份從公社分得的上地,國家的賦稅也按灶戶為單位而進行征妝。但從本質意義上說,它沒有上地的私有制度;農民同然沒有土地的所有權,而只有占有權或使用權;同樣,貴族、王公和部落也沒有任意可以利用自己領地、采邑或其他封建特權出租士地給自由農民,或趕走上地上的農民自己來開闢農場和牧場的權利。他們只有徵收領地和采邑上的實物稅的權利。而且在麻喏巴歇時代,這種實物稅的徵收也不是領主們自己真接徵集的,而是由中央政府派出去駐紮在各區域或州縣的行政官吏——布帕提徵集攏來轉交給領主或上繳中央政府,再由各貴族、王公和領主們按他們領地或采邑的灶戶數目取得他們應有的一份的。因之,他們並不是那種按照其本身意義上來理解的地主。所以,這些既是王族、貴族義是領主,大都是住在王城裡來享受他們剝削而來的生活資料的。這樣,農戶的賦稅負擔往往會無限制擴大,從辛陀王朝以來設定的什一稅經過村社首腦、州縣官吏和領主的三重剝削未必能夠照常或正規的履行了。農民們除足以維持自己極低下的生活外,再也不會有多餘的生產品可以自由地投到市場中來了。恰恰相反,這些貴族、王公和領主們都擁有大量的生活資料和物資,可以投到市場裡去,而取得黃金、珠寶及其他貴重品的「貨幣財產」。城市的商品貨幣經濟關係很少有滲入農村來瓦解它自然經濟形態的較大的可能性。

  同樣,在手工業方面,各個農村公社還保持著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生產形態。公社內部各灶戶或家族間有相互的交換關係,各部落和公社之間也有一定的交換關係;但在麻喏巴歇時代,卻在各道路要口、河流渡頭又設立了關卡,徵收通行稅,這又無異抑制了交換的發展。而自辛陀王朝以來所創設的自由職業公社,如鐵匠公社之類,到麻喏巴歇時代成為由王家或政府統制的各種職業村社。鐵匠、木工、泥瓦匠等等都有他們特定的村落進行手工業生產,但它們大都又同土地生產部分地結合起來的。在本質意義上說,它等於是官營的手工業公社。看來只有各個港口城市的手工業,是以生產者私有生產手段為基礎的小生產,而在那裡的小商販和小商店也是廣泛使用著貨幣的。

  這樣的一種經濟結構,自然是有利於封建階級加強對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剝削的。其結果是導致生產不斷衰退,而不是發展。它也必然會引起被壓迫和被剝削的勞動人民的不滿、反抗和起義。雖然僅有的歷史資料沒有留下這方面的記錄,但這種必然的歷史規律,在印度尼西亞不會是例外的。問接的反映,就是麻喏巴歌王朝那種由卡查·馬達苦心經營起來的中央集權的政治結構到了1429年以後是顯然衰弱了。這就是證明。

  我們知道,在爪哇本土,麻喏巴歇以聯姻政策來構成一系列的王族的紐帶;它是以下嫁王族公主給各原來的部族首腦家族,並以公主名義取得封邑、采地和領地權,同時也提升了原有部族首腦子弟成為王公貴族,而置之於王族的系統下,這樣結成了一幅巨大的王族統治的網的。但除他們以王族之…取得的權利外,卻沒有對領地、封邑、采地有實際的統治權,這些統治權又掌握在中央委派的並非是王族的行政官吏——布怕提的手中。而這些行政官吏又要受到國王親自派出去的僧侶們的監督。這些僧侶們擁有一定的村落和土地,用以維持寺院和白給,但必須對國王報告他們的資產和費用,更重要的是報告各地部族和公社居民以及行政官吏的「政治風向」和行動,儼然是個統一的特務機構。這種報告不經任何中央政府的大臣之手,而直接送致國王。所以宗教(佛教、濕婆教等)不僅是王國的精神奴役的手段,而且成為國王偵察民情、監督官吏的重要政治工具。這樣層次複雜的政治結構,其本身就包含許多矛盾。固然當時最最基本的矛盾是勞動人民和封建階級的矛盾,處於農奴和二奴地位的公社成員和處於領主和王族、貴族地位的封建階級之間的矛盾,以及在城鄉關係上城市的商品貨幣經濟同鄉村的自然經濟的矛盾。但在這些矛盾基礎上還產生各種不同類型的矛盾。例如公社一般是以氏族為基礎而形成的,公社之上於是又形成部族,有些部族首腦被置於王族系列了,但部族並沒有陽之而瓦解,它不僅與提升為王族的過去部落首腦的家族發生矛盾,「且與中央政府派下來的行政官吏發生尖銳的矛盾。這種矛盾也表現為地方勢力與中央集權之間的深刻矛盾。在王族系統內,國王家族和領主之間也有矛盾;因為國王家族以中央集權為手段,實際上剝削了領主的直接統治權。在城市經濟發展起來的時候,有些貴族和領主轉而與商品經濟相結合,成為貴族商人。這一部分貴族商人又同只知坐食「王祿」的貴族領主產生直接的矛盾,這--矛盾也同城市與鄉村的矛盾結合起來。這些矛盾一經時機成熟就爆發出來了。伊斯蘭教的傳入就成為這些矛盾爆發的導火線。


  伊斯蘭教首先於1292年從印度古吉拉特(舊譯胡茶辣)傳到蘇門答臘北部的須文答剌,之後於十五世紀中又盛行於馬六甲,到1448年開始在爪哇傳布。但屬於伊斯蘭教的阿拉伯商人則於十五世紀初已定居於爪哇各港口城市。在《瀛涯勝覽》作者馬歡於1412年訪問爪哇時就指出當地有「一等回回人」,皆是西蕃各國為商,流落此地。無疑他們就是阿拉伯的伊斯蘭教商人。但他們看來是並不把布教和商業結合起來的。而自印度古吉拉特來的伊斯蘭教則以布教作為一種手段,不僅用來擴大他們的商業利益,而且用來作為攘奪政權的工具。這間十二世紀前,印度的佛教和濕婆教的傳布,用來護大商業利益和攘奪政權的作法是完全相一致的。被稱為極端崇奉宗教的印度民族的工商階層就是最善於利用宗教來實行擴張政策的。他們傳布伊斯蘭教的辦法,不是爭取個別人信仰伊斯蘭教,而是首先同當地的統治階層發生接觸,甚至同統治階層的女兒結合,並同時爭取統治階層家族信仰伊斯蘭教,然後,這統治者國王就宣布他所治下的子民一律為伊斯蘭教徒,這種作法幾乎也和印度教傳入的當初相同的。一般認為研斯蘭教大約在1448年傳入爪哇,但當時在群島上伊斯蘭教商人勢力已經相當雄厚了。他們在爪哇也首先在港口城市中傳教,並且同爪哇的貴族商人結合起來。原來由麻喏巴歇派駐在港口城市的官吏-—布帕提,也都被爭取過去成為伊斯蘭教徒。這些港口城市的統治者首先脫離了麻喏巴歇王朝的控制,幾乎成為獨立的「港口之王」了。但港口城市是須有內陸的物產支持的,他們進一步越過了以王族為中心的領主貴族所建築起來的城市同鄉村的「障壁」,而同鄉村之上的地方官吏和部族勢力結合起來,使商品經濟的觸角有更大餘地滲入農村公社,這樣釜底抽薪似地來拔除麻喏巴歇王朝用以建立於其上的中央集權的封建主義的基礎。到了十五世紀末卟,麻喏巴歇王朝終於捲縮於東爪哇的巴藍班甘地帶的一角而趨於滅亡了。在這一鬥爭過程中,無疑地伊斯蘭教作為拔除麻喏巴歇王朝在爪哇所布置下的佛教、濕婆教的政治上的「網羅」也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這是麻喏巴歇王朝漸趨於衰落和滅亡的內部原因,也是印度尼西亞歷史上封建社會呈現出動搖的內部原因。

  但麻喏巴歇王朝的衰落和滅亡,還有不少外部因素在通過內部因素發生重大作用。

  首先應該指出,麻喏巴歇王朝自1331年卡查·馬達執政以來,到1389年臘查沙納加臘國王(哈延·武祿)逝世為止,是擁有廣大屬地和屬國的帝國。所有的印度尼西亞群島,包括菲律賓群島一部分和馬來半島在內,都是它的領土。這一領土的特點是海域十分廣闊,島嶼非常分散,要加強對這些屬地和屬國的統治,就(必須有非常強大的海軍力量和必須不斷加以擴充和更新的海上的物質力量(船隻、武器等)和人力。而這不是那時立足於並不十分鞏固的基礎之上的爪哇中央集權政府的力量所能辦到的。而所有外領島嶼上的社會發展又是極端不平衡的,從原始公社社會到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都同時存在著。只有土地的公有制和各自都有一些為過境貿易服務的港口的大小城市,這兩點有共同之處。麻喏巴歇對各島上屬地和屬國的統治,除個別地區例如蘇門答臘以外,只能對各地大小港口城市加以控制,無法深入內地,站穩腳跟。而所有各島上的港口城市有一個自古以來形成的特點,它是為過境貿易服務的,而不是為內部或內地生產服務的。其主要貿易的商品,不外是玳瑁之類的海產品;檀木、藤、香料、胡椒、丁香、豆蔻及片腦之類的林產品,此外還有蘇門答臘、馬來半島的黃金和較後出現的錫,爪哇的大米和巫侖布。但巫侖布只限於群島內部各地流通,看來數量是並不太大的。上述這些林產品和海產品,絕大部分是供群島以外各國需要的。而生產這些物品的儘管是由公社的成員得以用自己剩餘勞動力在自由使用海洋山林的公有地來進行,但他們對公社和部落的首腦,以至地方官吏也必須付出一定數量的貢納品,而所有產品又大都通過他們之手才投入市場上來的。農民們儘管由此而增加了部分的私人財產,但更多剩餘勞動力的報償卻被這些「統治者們」所掠奪商去。這些統治者們和城市貴族商人相互勾結來攫取貿易上的利益。他們利益的大小要看外國貿易商人對某一特定港口停泊和收購土特產的數量的多寡而定。而這種作為物資集散地中心的港口城市,也往往由於外國勢力的消長而有所遷移和變動。從印度尼西亞整個歷史發展來看,這些主要港口城市在爪哇就是從西爪畦而後移到中爪哇,再移到東爪哇的;在馬來半島和蘇門答臘,就是先從克拉地峽(頓遜國)而後移到吉打(羯茶),再移到巨港(室利佛逝)與婆魯師,最後又移至馬六甲(滿刺加王國),十九世紀則又至新加坡。這種外國勢力的消長,對爪哇麻喏巴歇王朝的盛衰也起著重要的作用。

  我們知道,在卡查·馬達時代,印度尼西亞擁有了群島全部領土,並且同暹羅、緬甸、占城、柬埔寨和查瓦那永結同盟之好。但是麻喏巴歇同這些鄰國的關係,並不是象《爪哇史頌》所歌頌的那樣沒有相互之間的矛盾的。


  首先占婆自1307年起閣耶僧伽跋摩四世時期,無異為越國的一個省分。而於1313年間,又遭受過暹羅王的侵掠。暹羅為越南英宗的兵力逐出後,占婆更為越國所控制。及至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於南京,中國的勢力又曾一時伸張到越南。1407年曾將越南一度併入明朝的版圖之內。而同占城(即占婆)建立了屬國的關係。但到1428年越南恢復了獨立,占婆又在越南控制之下。其間占婆本國還數次侵擾真臘。《明史》載:於1414年中國皇帝曾通知占城使者與真臘「罷兵修好」。而占婆王則又以屢次掠奪所得,建立神像,施捨神祠。據說,也在這一時期(1400—1441)之中,占婆王以其妹達臘瓦提(Daravati)嫁給爪哇的麻喏巴歇國王,為伊斯蘭教傳入爪哇的最初的證跡。因為達臘瓦提早就是伊斯蘭教徒了。但當時鄰國強大起來成為麻喏巴歇的威脅的則是暹羅。

  暹羅自泰族興起子1238年,建國都於速古泰以來,向東擴張,攘奪不少柬埔寨的領地,向南則直伸張其勢力於馬來半島。中國史籍記載:成宗元貞元年(1295)曾詔諭暹羅:勿與麻里予兒相仇殺。因為暹羅與麻里予兒都是元蒙當時的友好國家。但自1295年後,遙羅就常常侵略馬來半島的北部並且向南發展了。1349年直達單馬錫掠奪,以聞爪哇使者至而通去。1350年,烏通王建立了阿瑜陀耶城,併吞了速古泰大部分領土。也擁有了馬來半島北部地區,直至那空是貪瑪助(Nakon Srithammarat,即六坤)·地區。正在這時前後,麻喏巴歇的勢力也從南向北發展,直到1364年,《瓜哇史頌》提出麻喏巴歇領上屬地的年份),它已擁有了包括六坤地區以及其南的全部馬來半島屬地。這就不能不同暹羅阿瑜陀耶王朝引起直接衝突和矛盾。到了十四世紀末,暹羅的勢力又長驅南下,侵入單馬錫,占有了彭亨。在十五世紀初,又復向西海岸南下,服屬了吉打和霹需,並且伸入其勢力於馬六甲地區。馬六甲王國的興起和暹羅勢力的南下,使麻喏巴歇的在馬來半島屬地喪失殆盡。這樣,這個麻喏巴歇的封建帝國在西北地區的基礎就完企動搖了。

  同樣,在蘇門答臘北部的麻喏巴歇王朝的屬地,也不斷為從印度而來的古吉拉特的伊斯蘭教徒的勢力所蠶食。印度自十二世紀末和十三世紀初在北部建立了德里素丹王國,當時就有印度的伊斯蘭教徒進入蘇門答臘北部的須文答剌等地。1294年馬可波羅經歷那些地方時,就有二、三個小國的國王及城市人民信奉伊斯蘭教。印度的德里素丹王國一直擴張印度本土的領土,到了1338年,就擁有了除印度極南角以外的全部印度。1345和1346年間一個阿拉伯人伊本·巴圖塔還作為德里素丹的特使出使中國,經過蘇門答臘北部地區。而麻喏巴歇的勢力伸入蘇門答臘的北部地區的各獨立小國是不會早於1331年卡查·馬達成為首相那年以前的。在這一地區里,麻喏巴歇勢力的伸入,不僅會遭到當地各獨立小國的抵禦,而且還會遭到印度來的伊斯蘭教徒同當地聯合起來的勢力的抵禦。到了十四世紀五十年代,印度的德甩素丹王國國界縮至文迪山脈一帶,德干高原興起了巴赫曼王朝的國家和毗閣耶三國;八十年代德黑素丹領地又縮至摩臘婆的一線,古吉拉特區域已不在他統治之下,這之間的掠奪和反抗的鬥爭無疑是十分劇烈的。其後,1398—1399年,德里素丹王國又遭到帖木兒的入侵和掠奪。到1413年,德里素丹王國的領土喪失殆盡,而後來(1526年)莫臥兒王朝又在印度的領土上建立起來了。印度的內部的動亂,往往促使大量印度人向印度尼西亞境內侵入。這時,印度西部的古吉拉特商人,還有南部的所謂吉寧商人,以伊斯蘭教徒的身分大量滲透到蘇門答臘北部,又滲入到馬六甲王國,並且終於使馬六甲王國成為群島中強大的伊斯蘭教王國。而印度商人還以貴族的身分同馬六甲王族聯姻起來,甚至掌握了馬六甲的經濟政治的大權。這樣,到了十五世紀中葉,麻喏巴歇在蘇門答臘北部的屬地和屬國也大半喪失了。

  這一切,無疑對麻喏巴歇封建帝國的削弱和衰亡起了重大的作用。

  另一方面,還有北方來的中國明朝勢力的伸張。它以對各港口城市的商品經濟的促進和在部分地區對內政的干涉而給予麻喏巴歇帝國以影響和打擊。

  我們已經指出,在麻喏巴歇的對外關係中,曾經有一個時期是每年派使節去中國的,其主要目的自然是貿易,而且還進行著民間的私商的貿易。因之,中國政治形勢的變動就不能不對印度尼西亞有所影響。中國人民自1341年揭起反元蒙鬥爭以來,國內戰爭進行了二十多年,直到1368年才由朱元璋建立明朝,戰爭大體上告一段落。這些戰爭大都是在長江以南進行的。而在元蒙統治時代,南方人民是被看作最下等的人,他們所受到的蹂躪和剝削也特別殘酷。這就逼使中國沿海居民成批成群地避難到印度尼西亞各島嶼上來,如在臣港和錦石開闢了獨特的居留地。1341年到1368年間,中國不斷展開反元蒙鬥爭,元蒙王朝無暇對海外擴展它的勢力,這就有利於卡查·馬達實現他統一印度尼西亞的宏圖。可是一到十四世紀末葉,印度尼西亞周圍的政治形勢有了變化:既有印度伊斯蘭教勢力滲入蘇門答臘北部,又有暹羅勢力向馬來半島南下,而中國明朝也恢復它對海外伸展勢力的政策。從1370年起,」洪武就派遣使節到海外各地宜布明朝的成立,要求恢復傳統的友好往來。據稱,一時曾有30國使節來中國,其中就有爪哇、三佛齊(實為巨港)、洋泥、彭亭、蘇門答臘(指蘇門答臘島北部的小國),還有所謂「百花」,很可能是巽他的「帕查查蘭」。但這些國家當時是都屬於麻喏巴歇王朝的。到了明永樂建都於北京以後,於1405年派鄭和及王景弘等,組織包括將士卒二、三萬人的巨大商隊和使節團,往訪南海和印度洋沿海的國家,-直到波斯、阿拉伯和東非。這是在歐洲人所謂「地理大發現」以前在東半球上的宏偉的航行。而且這種航行一直繼續了七次,直到1430年為止。它不能不說是在打通東西方交通上有巨大的國際意義。鄭和的七次「下西洋」,主要意義是擴大國際貿易,其次是相互間建立邦交。雖然有某些地區象對巨港和須文答刺那樣,不免插手於內政的干涉,但也作了有利於當地的安排。而最突出的一點,他並沒有利用當地各國的弱小而占領半片土地,由他來開闢一個所謂「殖民地」,象過去的印度人和十六世紀來自西方的葡萄牙人所作的那樣。鄭和的七次航行,自然也給麻喏巴歇王國帶來影響。首先是促進了物資交流,有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其次是在南海一帶,它是以滿刺加王國為中心而進行貿易的,促進了滿刺加王國的繁榮和強大,因而轉過來也削弱了麻喏巴歇在爪哇以西各島的勢力,阻礙了卡查·馬達的統一事業的發展。但使印度尼西亞於十七世紀中葉淪為半殖民地、封建社會以至於成為殖民地的決定力量卻是十六世紀開始的西方勢力的入侵。

  我們知道,在十五世紀末期,西歐都市之間的交通日益發達,各自在國內形成了統一市場,興起了市民階級,若干種商品的世界貿易已經出現了,貨幣成為交換的普遍手段。當時,無論貴族、城市各階層和農民,沒有貨幣簡直都不行了。農民的實物稅已為貨市稅所代替。這種對貨幣的需要,首先表現為對黃金的追求。

  當時,大蒙古強國已經崩潰,從中國,經過蒙古草原、中亞細亞和小亞細亞到歐洲的商隊貿易,由於奧斯曼帝國的興起,君士坦丁堡之被奪取,阻斷了他們的去路,並且把歐洲和東方的貿易也割斷了。而埃及的伊斯蘭教國的各國王又把經過紅海與東方貿易的鑰匙掌握在自己手裡,使自己作為仲介商而獲得巨額利潤。

  另一方面,由於大蒙古強國地跨歐亞兩洲,在西歐方面,往昔的貿易商隊從中國傳來了火藥、紙張、養蠶等科學知識,還傳來了航行上最為重要的羅盤針。恐怕還有由於馬可波羅首先向歐洲報導了「用石頭作燃料」的煤的使用,使歐洲人知道了煤炭等等,這一切都為歐洲的資本主義的興起提供了物質條件。

  同樣,由於偉大的地理發現,使海上交通的區域日益擴大了。但這個歷來為歐洲人高呼的偉大的地理發現,卻是在傳統的各國之間海陸交通的實踐知識中出現的。在中國漢朝時候就有向西域(中亞細亞和小亞細亞)的陸上通行的經驗和知識,也有從印度支那到南印度的海上交通的經驗和知識。而在八世紀時,中國的地理學又有豐富的積累。賈耽所撰的《十道志》,根據它今日殘留下來的片斷,我們知道當時中國人已經知道自中國到交趾,到緬甸,到南海各島,到印度,以及到縛達(巴格達)和自焉耆到西安,自西安到怛羅斯等等海陸交通路線。阿拉伯人也從八世紀來熟悉於自阿拉伯到印度到閣婆格和到中國的海上航程。而蒙古人的侵略,橫掃歐亞兩大洲,固然給予歐亞兩大洲的人民以無比的損害和破壞,但它也因此豐富了人類的地理知識和交流了科學技術知識。

  在西歐各國中,葡萄牙和西班牙是殖民主義的先驅者。他們從阿拉伯人及義大利人那裡學得了製造戰船和海戰的技木。由於奧斯曼帝國的興起,與東方聯繫的斷絕,一向經過印度、阿拉伯而到歐洲的香料也因而斷絕了。而香料據說是當時歐洲貴族階級不可缺少的必需品,一時在市場上形成香料貴於黃金的趨勢。於是對於通往印度的航路的想望也越來越迫切了。再說,當時無止境的戰爭就需要金錢。金錢的最好保證是黃金。它可以用來滿足從新創建的集權國家的需要,用來給養軍隊和官僚,這又逼使各困政府、貴族和僧侶去尋找到東方的出路。

  十五世紀末葉地理大發現是以這樣行程而開始的:

  1487年,葡萄牙人巴多羅米·迪阿斯到達了非洲南端的尖角,以後它就被名為「好望角」。

  1492年,在義大利船上服務的熱那亞人哥倫布,在尋找印度時向西航行,發現了一個新大陸,以為到達了印度,但以後被證明是錯誤了,於是被命名為西印度群島和阿美利加洲。

  1494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在塔德西利亞斯城簽訂了瓜分地球的狂妄協定:凡位於子午線以西維德角西部群島370湮的一切非基督教國家,被宣布為西班牙的財產;子午線以東的一切國家,被宣布為葡萄牙財產。

  1497年到1499年,葡萄牙的海軍大將瓦斯科·達·伽馬完成子對印度海岸的航行。

  《共產黨宣言》指出:「美洲的發現,繞過非洲的航行,給新興的資產階級開闢了新的活動場所。東印度和中國的市場、美洲的殖民化、對殖民地的貿易、交換手段和一般的商品的增加,使商業、航海業和工業空前高漲,因而使正在崩潰的封建社會內部的革命因素迅速發展。」

  總之,在十五世紀和十六世紀,世界已處於資產階級革命的前夜,資本主義在對殖民地掠奪和奴素販賣的原始積累的血污池中開放了「紅花」。叩度尼西亞群島也被捲入於這一歷史潮流之中。十五世紀末,巨大的麻喏巴歇帝國已消聲匿跡了。十六世紀初,即1511年,葡萄牙首先侵占了馬六甲王國,打開了西歐勢力深入東南亞和中國的第一道大門。十七世紀初,繼著葡萄牙、西班牙而來的荷蘭,把它的魔爪伸入到印度尼西亞的領上;在5613.年興建的馬塔蘭素丹王國,為了保衛自己的封建特權和利益,也為了保衛印度尼西亞的民族尊嚴和權利,作了最後一次的保衛戰,但終於遭到了失敗!歷史把印度尼西亞首先投入到半殖民地封建社會以及後來成為完全的殖民地社會的軌道上。但是,荷蘭三百多年的統治史,卻也是印度尼西亞人民三百多年的反帝鬥爭史。人民總是要作自己的國家和自己的歷史的主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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