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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反對西方殖民主義鬥爭的開展

2024-08-29 09:29:31 作者: 王任叔
  第一節十六世紀末和十七世紀初爪哇各國的內外矛盾和鬥爭

  在十六世紀末和十七世紀初,爪哇的最重要的國家是馬塔蘭。它不僅領有中、東爪哇及西爪哇的一部分土地。當馬塔蘭王國首創者森納帕提於1601年逝世的時候,馬斯·佐朗被指定為繼位者。馬斯·佐朗不是森納帕提的長子,這自然引起了所有王子中的不平和不滿。再加上,森納帕提的馬塔蘭王國是從一生的征戰中擴大領土的,王國的基礎也並不鞏固。但這個國王卻有前王首相楚魯馬爾塔尼(Jurumartani)的忠實的輔弼,儘管國內的叛亂頻起,卻還沒有動搖國家的基礎。

  在馬斯·佐朗即位以後,就分封長兄普格爾親王(Panger-an Puger)為淡目的太守,並且擴大他的管轄區,在肯登山脈以北的土地,都屬於淡目領土之內。但他依然不滿足於這種藩屬的地位,想要完全獨立。他還得到以蘇魯馬益為首的東部各個布帕提的支援。事情非常明顯,這些東部的太守們都擁有對外貿易的港口,由於這一期間,馬六甲海峽和馬魯古海域有荷蘭殖民主義者的勢力侵入,發生了激烈的戰鬥。而爪哇海域是較為平靜的,因之它們也同萬丹一樣,港口貿易又在逐漸恢復和興盛起來,對中央政府的離心傾向又一時加強了。為此,馬斯·佐朗不能不對淡目舉行討伐。他率兵前往淡昌,把淡目包圍了起來。但並末收到征服的效果。

  1602年5月9日,淡目曾捕獲了由范·希姆斯克爾克率領的船隊的荷蘭士兵12名。當時,普格爾親王就強迫他們參加了都市的防禦戰。因為淡目擁有一些大炮,但沒有熟稔操縱這些大炮的技能的人;這12名荷蘭士兵就成為重要的炮手了。由於這些大炮的協助,圍攻軍不出二個月便被打敗了。於是馬斯·佐朗只好掠奪附近各地區,撤兵回去。革兒昔本來為了救援淡目,召集了1,500兵士,但援兵尚未首途,而圍軍已經撤退了。

  馬斯·住朗儘管遭到失敗,但決沒有放棄征討淡目的計劃。他積極準備了兩年,於1604年又復進攻淡目。這次終於攻陷了都城,普格爾親王被俘,流放到古突斯去。

  但事情並未因此結束。同是馬斯·佐朗的兄長,分封在波諾羅戈的查亞納加臘也舉兵反叛了。可是為馬斯·佐朗的另一兄長所壓服。接著蘇魯馬益的阿迪帕提也發動叛亂。據稱他是得到當時在宗教上有極大勢力的蘇南·吉里的支持的。而蘇魯馬益的阿迪帕提又是被授予統轄爪哇東部的副王,這樣,屬於他下面的各地特別是革兒昔查臘登自然也捲入了。1810年,馬斯·佐朗實行征討,他首先降服了同蘇魯馬益相鄰接的地區:克爾托索諾、諫義里和威羅索諾(即莫佐阿貢)。這一舉動無疑是為他征服上述兩個港口城市作準備的。1612年,馬斯·佐朗統率大兵打敗了蘇魯馬益。1613年9月,他又破壞了革兒昔——查臘登。當時,查臘登已建立有荷蘭的商館,只有一個條件,不許荷蘭破壞葡萄牙人的貿易。查臘登本來是群島東部香料貿易重要港口之一。它同萬丹的船隻往來是相當頻繁的,經過這次戰爭的破壞,城牆被毀,家屋被燒,居民大批逃亡,這一港口便也從此衰落了。

  這個國家由於連年戰爭,生產大減,水田或者歸於荒蕪,或者休耕。家畜大批倒斃,連同戰爭必然產生的傳染病也爆發了。在馬塔蘭的軍隊中傳染病更為猖獗,兵員數目銳減。因之,馬斯·佐朗不能不退陣下來,連國王自己也感染了病毒,在一個叫做克臘比亞克的村子中病死。死後,人們就把他稱呼為帕南巴漢·賽達·克臘比亞克(Panembahan Scda Krapyak),他也歸葬於巴剎格德。

  在他病時,指定長子馬斯·朗桑(Mas Rangsang)為後繼者。但以另一個幼子(七、八歲)拉登·馬斯·馬爾塔普臘首先即位作為條件。即位後,馬上退位,再由馬斯·朗桑(又名扎克臘庫蘇馬Cakrakusuma)繼其後而登上王位。這一傳位的方式,或者由於馬斯·佐朗本人就是以幼子而繼承王位之故;或者由於在印度尼西亞的古代農村公社中氏族之間往往以幼小的男子作為「馬馬克」,即家族的代表或主人的傳統的繼續。因為,我們知道,森納帕提家族是來自下層的平民階層的,可能保持著這種傳統。

  馬斯·朗桑於1613年即位,上王號為帕南巴漢·阿貢·森納帕提·英·阿洛果·岸布杜臘賈赫曼(Panembahan Agung Se-napati ing Alogo Ngabdurrachaman)。以後,改稱帕南巴漢為素丹。以素丹·阿貢而著名。也就是他,對荷蘭作了兩次最後的封建王國的保衛戰。素丹·阿貢於1628和1629年包圍雅加達的兩次大戰失敗後,印度尼西亞便進入半殖民地封建社會以至於殖民地社會了。

  但當時荷蘭以及其他殖民主義者所重視的,在爪哇則在西爪哇,尤其是萬丹。荷蘭殖民主義者也是在西爪哇擊敗了葡萄牙的勢力,以至後來的英國和法國的勢力,並利用封建王公之間的矛盾,在雅加達建立了殖民地,而終至於發展成為印度尼西亞群島上的殖民帝國。在西爪哇的萬丹和雅加達這兩個國家中展開的鬥爭,對印度尼西亞歷史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在西爪哇地區,除萬丹王國外,還有保持半獨立狀態的雅加達和井裡汶,已如上述。在十六世紀末,雅加達已不是一個重要的地方了,因為香料貿易已經完全集中於萬丹,儘管它的港口要比萬丹好得多。但這裡的椰子出產非常豐富,果子、椰子酒、米酒和家禽都非常便宜,可以隨時調辦得到。1596年,荷蘭殖民主義者的第一支船隊,即由霍特曼率領的船隊,曾經到這個港口寄泊過的。因之荷蘭殖民主義者也認識到這個港口的重要性。

  雅加達本來是萬丹的屬國,但當霍特曼的船隊到來時,雅加達的統治者拉登·巴古斯不管萬丹人對荷蘭人如何抱有惡感,卻依然表示歡迎。他率領了他的王公貴族,親自訪問了霍特曼船隊,抱著極大的興趣,視察了船舶之一。到了1599年,范·內克率領了二、三艘船舶來到這裡訪問時,拉登·巴古斯又予以很好的接待,並且表示:雅加達的國土雖小,但是外國人還是可以購到所需要的物品的。言談之問,自然也希望把雅加達成為一個國際商業港口。這種示意,對後來雅加達的歷史發展無疑是起了極大的啟示作用的。

  同雅加達相反,井膽汶有相當大的發展了。我們講過,開里汶在1590年間,同馬塔蘭的森納帕提結成了聯盟,為此築起了城牆,以防止萬丹勢力的入侵。它因之也成為一個大都市。因為不論萬丹、雅加達和升里汶,這些國家都是由蘇南·古農·查提所建立的,而他又是西爪哇第一個傳入伊斯蘭教的信徙,並且歸隱於井裡汶,作為教長,為世人所涼崇。因之,作為蘇南·古農·查提的衣缽的繼承者,他的曾孫怕南巴漢·臘圖也為鄰近諸國所尊崇。但開里汶的統治者卻沒有象東爪哇的蘇南·吉里那樣的榮譽,他對西爪畦並沒有象蘇南·古里那樣具有精神上的至上權力,即具有伊斯蘭教教長那樣的權力。

  井裡汶不承認萬丹的主權而與馬塔蘭結成聯盟,之後,事實上為馬塔蘭所支配。馬塔蘭在西面的領土,於1595年已擴展到牙律。這就直入於井Ⅲ汶的南部。而井裡汶的政令當時看來只及於勃良安的一部分。

  當時,爪哇的各國間的境界是並不十分明確的。由氏族聯合而成為部落的領土,已因領主制和采邑制的興起而被打亂;而之後又為帕提制(即以太守為地方行政長官的行省制)所代替,但依然為王族及貴族所爭奪和分割。以各個農村公社為單位的領地往往相互交錯而致使境界不清。大概當時勃良安的一部分土地是屬於萬丹的,或者可以說是以巴庫安(即今日的茂物)為界。這就是從芝坎迪河到芝塔隆河,以及從勃良安的臘圖山到達尤路胡爾、帕莫坦連山而擴展開來的。帕查查蘭的全部是在萬丹支配之下的。但看來也只有一些象徵性的主權,因為在那裡全是不易踏破的山地,實際的權力也是不易深入的。而以完全自給自足建立起來的農村公社,對於王國的政治風雲的變遷也是很少有影響的。正如上述,1595年,在馬塔蘭征服牙律的行動中並未遭到萬丹的還擊,即是明證。那裡地方的部落酋長,在某種程度上是保持獨立的。

  據傳,馬塔蘭於1599年曾經征服過屬於萬丹或者屬於井裡汶的勃良安諸部落,這是否確實不得而知。但據島民傳說,勃良安的東南部,連在帕章霸權時代已屬於中爪哇的王國了。根據當時商品經濟的一定程度的發展,封建王國須有更多土產的徵集地,中爪哇王國勢力之向山區發展也是有它的可能性的。當時,馬塔蘭勢力日益擴大,以各部落酋長為它的代理行政官吏是確實的。其中,象雙木丹的酋長還是馬塔蘭的軍隊的將領之一。因為沿南安由到芝馬奴河擴展開來的雙木丹是當時中爪哇沿芝坦杜伊河侵入東南勃良安內地的政治中心。那裡的宮殿常常遭到破壞,酋長便退守到達尤路胡爾山去,但它的城塞卻不曾遭到破壞。大概當時在這樣偏僻而又人口稀少的地方,對馬塔蘭的封建王朝並沒有太大的利益。據有些資料載明,居民對馬塔蘭要付人頭稅,服一定的義務勞役或者交納代役金。首長要每年一次朝覲馬塔蘭國王。關於萬隆,在十七世紀,要為馬塔蘭君王飼養馬匹,酋長每三個月要獻納燕窩,作短劍把用的護身符木和砥石。烏庫爾入要上繳鹿肉和魚類,牙律要進貢花格子布等等。

  西爪哇的萬丹,當時真可稱為東方的國際都市了。儘管它並不具備近代都市的建第。自從1596年荷蘭殖民主義者出現於萬丹時,萬丹立刻就成為西方殖民主義者(當時是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蘭人)的爭奪的市場。由於萬丹處在這種特殊的地位,更加促進萬丹的封建主希望憑藉外力來擴張自己的領土。1596年和1598年,萬丹兩次請求荷蘭船隊協助征討悖淋邦,事雖未成,但客觀上則給殖民主義者以可乘之機。據第二次船隊的船長范·內克和萬丹當局接觸經過的報導,當時國王的保護人首相查亞納加臘是大權在握的。首相、貴族和其他官吏是很少關心人民生活的,賄賂成為行政上的必須的手續,對於一切協定或協議也很少能切實履行。他們禁止居民自由貿易,一切輸出品必須由首相首先收購,然後轉賣與外國商人。其他的人很少能同外國人直接談商業買賣。而另一方面,對外國商品,象荷蘭的貨物,則儘量壓低價格。說是「象當作賊贓品來看待一般」(事實上的確是賊贓品阿1)。對於一度已經商定了的價格胡椒,轉瞬之間就會要求漲價,甚至漲到幾百里阿爾。如果不服從政府的命令,就不許搬上船去。因之,范·內克嘆息道:「要是萬丹沒有孟庫布米和港舶長,商業將會更發展些」。這一切自然帶有殖民主義者的偏見,但在東方式的商業和官辦貿易的傳統下,港口官吏以及首相等的大官僚因此得以壟斷肥私,怕也是事實。


  在范·內克到萬丹時,萬丹的國王還只有3歲。范·內克為呈獻一隻有腳的金杯,得以覲見國王。首先由國王的叔父臘納孟加拉(Ranamangata)引導進官。王宮內有廣大的院子,繞著迴廊。中間一進宮殿,有美麗的廊檐,正中鋪著絨毯。幼王端坐在那上面。四周圍繞著宮女,任何人不得住在這正宮裡。孟庫布米和許多高官在另一邊的屋中。那裡居住著大半是國內重要的貴族。接著由水師提督伴著范·內克在王前奉上金杯,由一官員接下,再跪奉給孟庫布米,然後交給坐在國王后面的老婦人,恐怕就是涅伊·恩班·朗貢。直到國王返回居室,各人都以頭叩地致敬。看來當時這個國土並不廣大的萬丹潛口王國已具有東方封建帝皇的禮儀和尊崇。

  孟庫布米查亞納加臘於1602年死去。由其弟繼任首相,但任期很短,同年11月即行罷黜。因為他沒有盡到國家財務上的責任,他的財產被沒收了。因之,發生對首相職位的爭奪。結果,暫不設保滬人或太傅一職,幼王阿布爾穆法濟爾的保護人又委之於他的母親涅伊·格德·旺基里,出現了女王攝政時期。

  萬丹自從成為國際市場之後,各種香料的價格也就飛漲。在1559年萬丹的胡椒價格已顯著騰貴,到了1600年,益發上漲,以致當時來到萬丹的水師提督范·德爾·哈甘拒絕購買,開闢了開往安汶的航線。但萬丹還是荷蘭人重要貿易港口之一。到了1602年,荷蘭人在萬丹已有4個商館。

  荷蘭人一方面以萬丹為貿易基地之一,另一方面又在馬魯古群島各地設立商館或要塞,直接收購那裡的豆蔻和了香等。這使馬魯古的香料輸入東爪哇的急劇減少,一向以輸入吞料占重要地位的革兒共查脂登的東爪哇商人,感到很大的不利。在那裡經營香料貿易的葡萄牙人也同樣受到打擊。因之,荷蘭人在東爪哇港口很難立足。1602年荷蘭人在查臘登本來有一個常設的商館,這是荷蘭艦隊的提督希姆斯克爾克同當時革兒昔的女太守(原太守的寡婦)取得協議而建立的。但因為條件是不許干擾葡萄牙人的營業,沒有取得多大的利益。

  淡目本來是個傳統的港口,但當時淡目的太守普格爾親王並不歡迎荷蘭人的來航。當希姆斯克爾克船隊的水手上陸時,他逮捕了12名水手。因之,荷蘭人除在航行中途到查帕拉購買當地出產半富的糧食外,大部分商業活動都集中於萬丹了。到1602年,荷蘭各商業公司聯合而紐成為聯合東印度公司後,萬丹就成為荷蘭人展開各方面商業活動的中心,特別是對馬魯占海域同西班牙人展開爭奪戰時,萬丹幾乎成為荷蘭人的「後方基地」了。

  1602年萬丹幼君阿布爾·穆法濟爾直接置於母后涅伊·格德·旺基里監護之下後,廢去太傅職,只任命一名首相,代國王處理政務。這個首相後竟與正太后,即涅伊·格德·旺基里結婚,而贏得了萬丹的大權。他十分專橫,同王室的各親王發生不和。同時,還有一個幼君的叔父孟達里卡,他競用盜劫和放債的辦法來解決財政困難。1604年,他非法地拿捕了從柔佛載來的一腙舡的大米。萬丹生產的大米本來是不充分的,相當大的一部分要仰給外地。這一行動將會使外地米船不敢再來萬丹,足以危害萬丹居民的糧食來源。首相因此命令孟達里卡親王釋放船員和貨物,但親王拒絕這個命令,並且聯合那些進行非法活動的親屬及黨羽,在市內構築堡壘,進行反叛。為此,一時之間,市場不再開放,商業貿易停止。雅加達親王聽到這個消息,為了報復萬丹一些王子們搶奪他的國土和私怨,帶了2,500名士兵來到萬丹,向孟達里卡挑戰。但他們卻不走出防禦陣地以外來。雅加達親王和他的水軍提督乃請求外國人援助。當時在港的有英國人。他們是在1602年末第一次出現於萬丹的,並且馬上得到進行貿易的許可,在當地設立了一個商館。雅加達親王請求英國人協助後一、二日,事件終於獲得解決。孟達里卡親王可以隨帶他同火30人,於6日內退出萬丹領地。因為叛變者認為與其戰鬥,還不如撤退。但更多的隨從者和夥伴卻陷於困境。他們依然留在市區內,成為擾亂治安的分子。

  據當時目擊者說,萬丹的治安十分惡劣。居民五方雜處,英、荷水手時常鬧事起鬨,互相攻打。貴族官吏,橫徵暴斂,無所不為;遊民盜竊,充斥市區。荷蘭人、英國人和中國人商店成為搶劫對象,一切國際都市的腐爛性充分表現出來。在1603年有整整一個月,萬丹陷於南榜「獵頭人」所造成的恐怖之中。他們突然侵入家宅,割掉居民的頭。據說是在南榜區有萬丹人的宿敵,他們的「王」促使南榜人民前來獵頭的。萬丹政府對之也無可如何。

  但取媚外人,坐食民脂民膏的封建主的斂財方法卻是多種多樣的。1605年,阿布爾·穆法濟爾已達10歲,按照伊斯蘭教規實行割禮。於是舉行割禮大典,事先通知萬丹所有各色人等,必須精備禮物,以資慶祝。外國商人竟選精品,藉以取得國王與王公大臣們的歡心,以便於商業的發展。在慶祝典禮中,雅加達親王也來向幼王宣誓忠誠。進獻品須由300名隨從奉呈,和300名士兵槓抬。所獻禮品有金錢、真假禽鳥、外國的獸類。其中有囚在檻內的巨虎,一頭巨大的異獸,一匹怪物(?)。又有一座中央開有魚池的百花燦爛的假園林風景(大盆景)。還有一張備有11條被褥和繡金的枕頭的寢床、床的柱子全部加工雕刻,塗上顏色,頂部鑲著金子。從這些禮品中也可以想見當時萬丹王公貴族們的素華生活的一斑。

  1606年,萬丹又一次派出艦隊征討淳淋邦,藉以報1599年前王陣亡之仇,但並未達到目的。1608年,他們又要求當時荷蘭商館館長,讓最近入港的荷蘭船隊指揮官,協助進攻淳淋邦。事情儘管是雙方談妥了,但計劃總未實現。封建主沉醉在糜爛的豪華生活中,所謂「勵精圖治」的精神已喪失殆盡了。擴大他們的領土,占有孝淋邦這個古代的好港口,儘管是他們所希望的,但已力不從心了。而在淳淋邦方面,也不是沒有戒備的。1626年,淳淋邦同馬塔蘭結成了聯盟。

  1608年,在萬丹,親王們同朋胡魯(區長或村長)相結合,發動騷亂。8月中,港舶長和他的書記官一同被殺。港舶長的職位由一個親王繼任。不久,又發生了宮廷政變。貴族同首相之間發生胡語是這次政變的起因。首相以幼王的繼父地位專擅大權,無視貴族們的利益,早為貴族們所嫉視,只因為幼王還無限依戀這位首相,他們沒有輕率下手。這次政變是在王叔臘納孟加拉親王策動下進行的。他派遣一位阿迪怕提叫尤達納加臘(Yuda Naga-ra)的去護衛幼王。而他則和其他人員一起,在10月的一個早晨,首先包圍了王宮,把幼王和王太后限制在宮內。接著他們閣入與宮殿相近的首相府,實行搏殺,首相受了傷,逃到大祭司的府邸。大祭司奇阿依要求代替首相而死,被政變者拒絕,首相終於被殺害了。這自然是一次宮廷政變,是封建主階級內部矛盾尖銳化的結果。

  幼王阿布爾·穆法濟爾自然不知道這次政變的內幕。政變的發動者臘納孟加拉被委任為國王的太傅兼任首相。但臘納孟加拉懷疑共謀者尤達納加臘會泄露政變內幕,決心翦除他。尤達納加臘耳聞這一風聲,就同許多朋胡魯,還有一位水師提督和二、三位親王等逃遁到海岸的下游地帶,推庫倫親王(Pangeran Kulon)為盟主,實行叛變。這位親王是國王的遠房親屬,也是王后的適當候補者。於是叛亂者和軍隊隔河相互對峙,雖然沒有大的戰鬥,卻使都市呈現一片恐慌,商業完全停止。後來還是依賴雅加達親王的力量,於1609年把叛亂鎮壓了。首謀者及其屬下7,000人全部移住雅加達,於1617年得以再回萬丹。

  自1608年臘納孟加拉掌握政權以來,萬丹政府對外國人採取顏為強硬的政策。據稱新首相是位封建主里頗為勵精圖治的人,善於體察國家利益,盡力維護國家的獨立。他對外國人的態度也從這一立場出發,首先認為外國商人的存在和到來對萬丹是有利的,他歡迎他們,但在給予外國人以任何權利時,總竭力防止他們勢力過大以致不易控制,有時予以限制,有時予以撤銷。因之,在荷蘭殖民主義者看來,臘納孟加拉是個反覆無常的人。

  前面已經提到過,在1601年,西班牙人封鎖著萬丹港口,阻止荷蘭船隊入潛,終於由哈爾梅茲所率領的5艘船的船隊擊破了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20隻大船隊,贏得了萬丹人的敬畏。這以後,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有不少船舶入泊萬丹港口。1603年,荷蘭在萬丹已有4個商館,成為荷蘭在印度尼西亞群島的商業基地。萬丹前首相看到荷蘭人的勢力日益擴大,也想予以限制。在萬丹,胡椒出產為最有名,除當地人民向國家繳納外,大半由中國人深入鄉村購進,轉賣給外國人,當時首相曾宣布禁止中國人把胡椒售予外國人,於是荷蘭人也向當地居民收購,以相對抗。同時,荷蘭的商館決不是普通的商行性質。他們4個商館,委任有一總館長,三年一任;並有12名助手,4個法官,受理荷蘭人的民刑案件,幾乎有治外法權。1605年,集中於萬丹的荷蘭人數以百計,並且還有傳教士傳道。

  1609年,荷蘭想方設法同萬丹王國締結了一個條約。條約規定:如果萬丹遭到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其他敵人的襲擊,荷蘭人應予以援功;但戰爭如果是萬丹人首先發動的,則荷蘭人便不負擔此項義務。萬丹作為報答,准許荷蘭人在萬丹享有貿易白由、居住自由、免除租稅等權利,並且禁止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其他外國人居住都市之內。這個條約對荷蘭人所應負的義務的規定是非常不明確的。因為當時萬丹和西班牙、葡萄牙不是處於交戰狀態,戰爭只不過是一種假設。而戰爭究竟由誰挑起,往往是很難確定的。荷蘭人在萬一戰爭發生時也可以隨意推說是萬丹人發動的,從而不負擔義務的。但是荷蘭人所得到的報答,卻又是實際的、非常確定的利益。同時整個條約充滿荷蘭對萬丹的獨占的精神,這對萬丹是非常不利的。首相臘納孟加拉無意履行對荷蘭如此有利的義務。他認為,荷蘭人要求禁止西班牙、葡藥牙等外國人在市內居住,即使從安全考慮,也米免太過分了。而事實上,當時荷蘭人在市區內真的萬事如意,任意做著不被允可的事,商館長也不加制止。首相臘納孟加拉為在條約外來對付荷蘭人,就提高輸出入稅。荷蘭商館館長提出抗議,他也表示沒有協商的餘地,並且在辦交涉中,乾脆說:如果荷蘭人不願支付所應徵收的關稅,那盡可以自行離開。

  首相還從馬魯古群島上得到消息:荷蘭同班達奈拉衝突時,因為荷蘭人設有要寨,就是打到糧盡援絕,還能堅持下去。在萬丹的荷蘭商館都是石造的建築物,是容易變為要塞的。因之,萬丹首相反對荷蘭人再建造這種石造的建築物,並且希望拆掉這類建築物。他深恐荷蘭人還會收買這種右造大屋,下令把中國人的石造大屋盡行破壞。白丁1610年萬丹得到馬塔蘭將要向萬丹遠征的消息,他才級和這種對付荷蘭人的辦法。馬塔蘭的遠征並未成為事實,萬丹和荷蘭人的矛盾又尖銳起來了。

  荷蘭殖民主義者總是利用矛盾,乘虛而入的。荷蘭人看到一時很難在萬丹實現獨占的日的,遂決定向雅加達親王進行交涉,希望在那裡獲得居住自由和貿易自由的權利。在這以前,荷蘭也曾試探同雅加達訂立條約,當時雅加達親王沒有接受荷蘭提出的條件。之後,因為外國船舶都雲集萬丹,雅加達港口冷落了,親王頗為遺憾。他想使自己的國土再一度繁榮起來,正在策劃種植胡椒,以利於貿易,並且要在都市內建造防禦工事。荷蘭人看到這一動向,就盡力表示同雅加達友好。但當時葡萄牙人已被驅逐,英國人剛來初到,貿易不大,荷蘭人依然是個大顧客,因此萬丹也不願荷蘭人真的撤退,在貿易上又給予荷蘭人某些方便。

  1610年11月間,雅加達的威查亞·克臘馬親王(Pangeran Wijaya Krama)同荷蘭人訂立了一個條約。威查亞·克臘馬是臘圖·巴古斯的兒子,當時統治著雅加達。根據條約,荷蘭人可在雅加達購得50尋(一尋等於94米)平方的土地,並可建立一座房屋,計值1,200里阿爾(約合2,700盾)。從雅加達購入商品輸出時必須償付關稅。只有糧食品輸出可以免稅。荷方輸入的商品不收關稅。締約雙方對敵必須互為援功。但在此也同萬丹一樣規定:如果戰爭由雅加達一方挑起,荷蘭人沒有援助的義務。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禁止在都市內居住。荷蘭殖民主義者這一獨占的鎖鏈套不到萬丹人的頭上,卻成功地套地雅加達人的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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