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印度尼西亞古代史> 第三節馬塔蘭統一爪哇的鬥爭

第三節馬塔蘭統一爪哇的鬥爭

2024-08-29 09:29:44 作者: 王任叔
  馬塔蘭第三世王素丹阿貢於1613年即位,正是年青有為的時候。他和他的祖父森納帕提、父親馬斯·佐朗一樣,幾乎屢年在征戰中渡過。在他統治的初期,得到二位年老的顧問的輔佐。其一是卡利法·伊曼大祭司,另一是奇阿依·蘇拉·達納,授予以首相的印綬。除這兩人以外,還有樞密顧問。素丹阿貢和他們一起處理國內改務及其他重要事項。凡有裁決,照例在宮廷前廣場上由國王和貴族口頭宣布。儀典極為威嚴和隆重。但在國王的直屬領地以外,尤其是海岸區域的各地太守,都擁有極大的權力。

  特別是荷蘭殖民主義勢力深入到萬丹和雅加達以後,從馬六甲到馬魯古的海上交通和貿易幾乎為荷蘭的艦隊所控制,海岸港口城市的貿易顯著衰落。過去各港口城市的太守都可以獲得大量商業利益,現在卻面臨著收入減少的危機;而對馬塔蘭的年資或賦稅是不可或缺的,因之往往發生這一地區的太守掠奪其鄰區的物資,作為貢納品,以邀馬塔蘭王室的信任,弓:起了各地區問的組紛。據當時荷蘭殖民主義者目擊的報導:馬塔蘭國上非常富饒,生活資料極為充裕,但居民由於統治者的貪焚和豪奢以至於衣食不給。看來這些話是有它真實性的,不是殖民主義者用來作為對封建主的貶詞而已。

  當時馬塔蘭人口極為稠密。平民只有沉重的義務,很少有政治權利。這本是封建王國的一般特徵。以當時的北加浪岸州為例:全州居民一年要向州長官貢納相當於4,000里阿爾(9,000盾)的米和椰子汕之類的實物。在戰時要儘量應徵服兵役,並無任何報酬。這也是以農村公社為基礎的封建國家的一般現象。但全國各地情形並不一致,即在北加浪岸州內,在山脈以南地帶,居民除年納金錢和椰子油外,就不必服兵役。此外又有不屬於農村公社的居民,既須交稅,又須服兵役。道路、橋樑以及一切公共工程大都用居民的義務勞役來修建和維持的。

  此外,又有所謂人頭稅。以1625年為例,已婚的爪哇人,每人收人頭稅10盾,未婚的收5盾。被征服的區域,如馬都拉人和蘇魯馬益人,則須付25里阿爾(約50盾),中國人已婚的應付50盾,米婚的40盾。當時的課稅是十分繁重的。

  但農產品還是十分半富的。即在港口城市除荷蘭人所占領的雅加達外,雞、羊充斥。1613年時35盾可以購米30擔,2盾可以購雞20隻,山羊一頭僅值60仙。馬塔蘭是爪哇主要產米區,查帕拉等地往往以數百艘腙舡載米往爪哇以外各地區去。如馬六甲、安汶、班達等地,主要是仰給馬塔蘭的大米的。國庫也以米稅的收入為大宗。凡有米輸出,須交納按其值的2%或3%的關稅,輸入則抽30%。此外,砂糖、洋蔥、蒜及棉紗,也課輸出稅。輸入稅則以來自科羅曼德爾和古吉拉特的棉布為主。胡椒、藤、蠟和錫的輸入稅,也是國庫中的重要收入之一。

  但此時印度尼西亞群島以外的商品,都是外國商船輸入的。當時爪哇人的航運顯然衰落了。航運業遠遠落後於農業生產。這就影響了海岸港口城市和馬塔蘭中央政府的關係。各地港口的太守依賴於內陸的生產程度就減弱了。而他們又必須負擔王國的稅務責任,這就發生了他們同中央政府的矛盾,而各自企圖獨立出去。曾經為馬斯·佐朗所征服過的東爪哇各地,又呈現出不穩和脫離羈絆的趨向。再加上從海岸地區到王國的中心區城的重要通道都設有關卡,據荷蘭人報導,在1622年他們看到那些關卡上設有守兵;如果沒有購入這些家畜的地方政府的證明書,禁止牛、馬、水牛出關。當時,據稱婦女出關,也須有通行證。

  但馬塔蘭的首府克爾塔,雖然沒有牆,不象一個王城,而人口則是極為稠密的。為了共境內人民需要,每日要殺4千頭家畜,畜肉幾乎分派到數以干計的市場上去買。克爾塔四面的角地上設有警鐘,只要打起這警鐘,就可以從鄰接的村鎮召集到30萬武裝人員。

  素丹阿貢即位之初,即抱有征服全爪哇、統一全爪哇的宏圖。為實現這個計劃,即以征服蘇魯馬益管轄的邦維坦(東部諸地)及馬都拉為第一步。這些地方,當他父王馬斯·佐朗死時,還在交戰之中,未曾徹底征服。其後數年,他們還竭力抵抗馬塔蘭的征伐,保持獨立。但素丹阿貢的最大敵手,卻是1619年後為荷蘭入所占領的雅加達,素丹阿貢企圖征服雅加達,總是同他征服萬丹的計劃聯結在一起的。

  1615年東爪哇各小國結成聯盟,反抗馬塔蘭;但因他們缺乏統一指揮,勢力微弱,終於為素丹阿貢所各今擊破。在那裡的盧馬姜、勒諾、瑪琅第一次為素丹阿貢所征服。這樣,馬塔蘭的勢力就由日惹、茉莉芬、諫義里,經瑪琅直到爪哇極東角的南部各地了。接著帕章、卡利涅馬特(查帕拉大公的舊日都城)、特臘延(在日惹之北,馬吉冷之南)也被征服。這些地方的君長都受馬塔蘭統轄,允許他們取用當地所納的貢賦的一部分,但必須承認素丹阿貢的最高統治權。


  馬塔蘭這一征戰的成功,使爪哇東部各地日益驚恐。1615年,蘇魯馬益、巴蘇魯安、杜板、威臘索諾、惹班、拉森、布倫東(在杜板以東的北海岸)、阿羅斯巴亞,及雙門納(後兩地在馬都拉)這些地方便訂立了攻守同盟,抵抗馬塔蘭的征伐。雖然他們都被馬塔蘭軍打敗了,但並未完全被占領。於是又有第二次戰役。在第二次戰役中,聯合軍準備極不充分,兵士苦於飢餓,困憊異常,又被打敗。素丹阿貢乃包圍了威臘索諾域,經過幾小時的激戰,城市陷落。這個威臘索諾的布帕提,在馬斯·佐朗王統治時期就曾經反抗過馬塔蘭的。太守在戰爭中為河水所溺斃。素丹阿貢為絕滅反叛之跡,把死亡的太守的兒子和他的居民,一起都移到萬由馬斯去。這種辦法是馬塔蘭對戰敗的城區所經常採取的策略。

  對內地的各部落,素丹阿貢也採取征服的辦法,使之隸屬子自己的統治之下。但對海岸的攻略是不很容易的,因為馬塔蘭海軍力量薄弱,僅有35艘戰艦和船舶.以及不多的海員。象杜板這樣的港口城市就占極大優勢。當它在陸地上被包圍時,它還可以從海上得到所需的補給品。因之,它的地位便相當鞏固。它同馬都拉的阿羅斯巴亞聯合,一向以兵力對抗加里曼丹的馬辰對它提出的領土主權的要求。

  但在1616年,素丹阿貢征服了拉森,在一次野戰中給聯合軍幾乎以致命的打擊。這一次勝利轟動了全爪哇。致有馬塔蘭人將遠征萬丹和雅加達的傳說。

  本來,在爪哇的革兒昔一查臘登,荷蘭在1613年以前便設有商館。當時馬塔蘭國的海岸各地太守都爭著向荷蘭入提議,在他們的領土內設立商館。當時的馬塔蘭王馬斯·佐朗也同荷蘭有往來,並允許公司在查帕拉建立商館。公司於1614年曾派使節去馬塔蘭,正是素丹阿貢即位以後一年。素丹阿貢接受了荷蘭使者的祝賀。素丹阿貢向荷蘭使者表示:白己不僅是一個國王,而且是個軍人,決不象其他各地的國王,不過是商人而已。素丹阿貢允許任何外國人在國境內經商,不征關稅及其他賦稅,並且可以在這國家內自由來往。素丹阿貢自始至終是把荷蘭人作為商人看待的。他雖然允許荷蘭人在查帕拉建立一座石造貨棧,但他認為不應作為要塞。只要敵人來犯能抵禦三日,他的援兵是一、二日內就可趕到的,沒有作為長久防守的要塞的必要。在這次會見中,素丹阿貢暗示要同荷蘭共同攻打萬丹。荷蘭方面也未作肯定的答覆。

  關於查帕拉商館的建立,荷蘭方面儘管受到國王的優待的約許,但實際上並不如此順利,管轄查帕拉的肯達爾的太守鮑列斯加曾加以種種刁難。1616年,荷蘭人曾試圖再派使節去克爾塔,同素丹阿貢訂立秘密進攻萬丹的盟約。在盟約的預擬計劃中規定:於占領萬丹後,允許荷蘭人在該都市自由居住和貿易;而馬塔蘭可獲得在萬丹的既存的大炮,並得在萬丹外國人那裡榨取二、三十萬里阿爾的金貨。但這個計劃並未實現,使者為肯達爾太守所阻攔,未能到達首都。1617年在查帕拉的荷蘭人石造貨棧沒有建立起來。第二年,荷蘭第四次派出使節去,僅得與杜孟公·辛加·臘納會晤,沒有見到素丹阿貢。在這期間,正是荷蘭同萬丹、雅加達關係日趨緊張的時期,荷蘭的企圖決無善意。不過借馬塔蘭來攻擊萬丹,自己好坐收漁人之利而己。正當荷蘭使

  者去馬塔蘭首都時,查帕拉的荷蘭人掠奪了當地的腙舡的事件發生了。這正是昆下的合令。荷蘭使者一行回到查帕拉就同當地荷蘭人一起被捕。有些荷蘭人在當地人襲擊荷蘭商館時戰死了。17名被捕荷蘭入被解送馬塔蘭。昆為了報復,就在這一年年末在前往馬魯古路過時,把查帕拉一部分予以破壞,將一部分停泊的船舶予以燒毀。1619年5月,他從安汶返雅加達而在查帕拉停泊時,被捕的荷蘭人尚未放回,他又把都市燒毀了一部分,極盡其殖民主義強盜的本色。

  這期間,素丹阿貢還置身於不斷的征戰。大概素丹阿貢每年6月起到10月止,總是置身於戰場之上。每年大約要動員30萬人從事於戰爭。每年要損失兵力二、三萬人。巴蘇魯安於1617年征服。再次背叛的帕章,於1618年被攻陷。這地方的居民正如威臘索諾的一樣,大部分被移到馬塔蘭,為建築新都從事勞役。帕章的首都就此荒廢了。杜板也於1619年屈膝投降。這對蘇魯馬益是一個極大的威脅。那時昆正同蘇魯馬益的大公講求提攜合作。昆贈送蘇魯馬益人3門大炮,其代價是凡革兒昔入港赴查臘登船舶得先停泊於荷蘭商館之前。素丹阿貢為此採取報復手段,禁止查帕拉的米糧輸往雅加達。1619年5月,荷蘭人占領了雅加達這件事給予馬塔蘭以極大的刺激。但素丹阿貢卻表現得十分泰然,還向荷蘭提議協問進攻萬丹,荷蘭人未予置答,只派出使節去克爾塔。素丹阿貢也予以接待,荷蘭此來不過來執陪臣之禮而已。

  1621年荷蘭以革兒昔附近的船舶援助蘇魯馬益大公,並且還阻止爪哇人的舵海。素丹阿貢也未予以報復,並且放還了荷蘭的6名俘虜,無價地送到巴達維亞。素丹阿貢企圖以此來試驗荷蘭人的反應。1622年他還通過肯達爾的杜孟公探詢巴達維亞的意見:能否協助征服萬丹。因為素丹阿貢知道,要征服荷蘭入占領的雅加達,最好先征服萬丹。萬丹征服之後,雅加達就處於兩邊受夾擊的地位了。荷蘭人自然洞察到馬塔蘭的這個企圖。但因關心到查帕拉的大米的輸入,還不能不與馬塔蘭周旋,並且派了一個以哈甘為首的使節團去克爾塔。素丹阿貢予以接見,又復提出協同:進攻萬丹的建議。荷蘭使節依然虛與委蛇一番。


  在1622年到1624年間,荷蘭人為獲得查帕拉的糧食,也為穩定馬塔蘭,使白己在巴達維亞的根據地得以鞏固起來,幾乎每年派使節到馬塔蘭去。1624年,素丹阿貢征服了馬都拉,公司為表示祝賀,也派使節去馬塔蘭,並要求允許把大米輸往巴達維亞。在荷蘭人奉呈國王的書表中,也隱隱地承認馬塔蘭的至上權。爪哇的大臣認為書表中開頭的稱呼還不夠確定,理應改為「國王陛下的臣屬謹奉此貢物」。對此使團長福斯予以爭辯,認為總督為毛里茲大公的臣屬,對於馬塔蘭乃朋友而非臣屬。

  在此次接觸中,素丹阿貢已改稱為蘇蘇胡南(Susuhunan,即蘇南的全稱),表明他不僅是政治上的領袖,而且是宗教上的領袖。他對荷蘭使節提出不許再有援助蘇魯馬益的事發生。之後,又經過大臣示意:荷蘭能否派一船隊封鎖蘇魯馬益的海口。事情自然不會有什麼結果。

  據爪哇史料記錄,1622年馬塔蘭已有8萬軍士出征蘇魯馬益。但因為兵站不足,不得不白行撤退。1623年蘇魯馬益請求巴達維亞的援助,荷蘭人也未敢遽然答應。同年,萬丹方面有消息流傳,柔佛將派遣大軍援助蘇魯馬益,這可能為荷蘭人暗中所策動,但未見實現。素丹阿貢為斷絕蘇魯馬益的海上接濟,建造了許多船隻,並擬先征服馬都拉,蘇魯馬益的同盟者,然後再回師攻擊蘇售馬益,足以杜絕它的外援。這個小島本來分為5個小國,都隸屬於蘇魯馬益。聯合軍起初打敗了馬塔蘭軍,但最後還是馬塔蘭取得了勝利。當時馬塔蘭軍有16萬人,而馬都拉的壯丁不過5萬人,強弱之勢極為明顯,但在初戰時馬都拉還是獲得一次勝利。在初勝之後,一夜,馬都拉軍擬夜襲馬塔蘭軍,指揮作戰的一位馬都拉王子,身負重傷,以致士兵意氣沮喪。面馬塔蘭的援兵又至,馬都拉駐三邦地方的親王又自動投降,這樣,全馬都拉便被素丹阿貢征服了。大都市被掠奪。馬都拉諸王公幾乎全部戰死或被殺。雙門納的大公率其家族逃至萬丹,萬丹的臘納孟加拉接到馬塔蘭引渡的要求,不敢拒絕,終於把他們送至克爾塔,結果被殺。投降的三邦親王,送到馬塔蘭後,受到素丹阿貢的寵遇。他在馬塔蘭國的名義下獲得了對馬都拉的統治權。素丹阿貢給予他以賈克臘寧格臘(意即「貴族的鐵輪」)的稱號。賈克臘寧格臘於鎮撫這個島以後,就留在素丹阿貢的宮廷中,掌握馬塔蘭王國的軍權。

  有4萬馬都拉居民被征服者移居於革兒昔和查臘登。這樣,這個最近歸於荒廢的都市又再次興建起來了。

  素丹阿貢不再請求荷蘭人的援助,決定以自己的力量征服蘇魯馬益。在1625年的征戰中,馬塔蘭人在布蘭塔斯河分流到博龍河和蘇臘巴亞河的下游地方築起了一道堤壩,把蘇臘巴亞河的水引導到博龍河上去。這樣,蘇臘巴亞河水便幾乎涸竭,而流入市內的少量的河水又飄浮著為馬塔蘭人所拋擲的動物屍體、腐敗植物等等,不能使用,為此蘇魯馬益居民死亡相繼,不得不投降了。被征服了的蘇魯馬益大公及其家族,得到素丹阿貢的赦免,並且繼續委任為馬塔蘭的太守,繼續統治蘇魯馬益,並以皇女許嫁給他,以資羈縻。

  這樣,素丹阿貢就轉而於西征了。勃良安大部分領土已歸屬於馬塔蘭。雙木丹在1624年由於參加馬都拉的征戰,召集了許多士兵,村落幾乎空虛。雙木丹太守參加征戰後也不再返雙木丹。

  這一地區的馬塔蘭權力由阿迪帕提·烏庫爾執掌。他居住於馬拉巴爾(萬隆的舊名),他得到指示:如果萬丹要求領土主權,必須予以強力拒絕。他的領域不包括牙律區。展玉、克拉旺、芝阿森,帕努坎,由他管轄,使它同爪哇海岸不至於隔絕開來。

  井裡汶已如前述,早為馬塔蘭所浸潤。年老的臘圖親王已日益聽命於馬塔蘭。1622年范·德爾·哈甘赴馬塔蘭訪問,途中訪問了井裡汶。臘圖親王當時已有80歲,他的孫子,後日襲位的帕南巴漢·吉里拉亞不敢接受范·德爾·哈甘的贈遺,以表明屬國不能先於宗主國而承受外國的禮贈。1624年素丹阿貢征服馬都拉後,他被召至馬塔蘭去,受到特殊的待遇,即贈以帕南巴漢·井裡汶的稱號。當時各屬國的藩王,得以不留位於宮廷的,也只有他一人。有人認為其所以得到這一特殊的禮遇,因為他的女兒是素丹阿貢的正妃,也就是以後素丹直葛旺宜(Sultan Tegalwa-ngi)的母親。但素丹阿貢之所以重視安撫西陲是他統一爪哇、征服雅加達整個戰略目的之一。

  1625年,素丹阿貢還希望先征服萬丹,然後再夾攻巴達維亞。但他這次不擬訴諸武力,他通過帕南巴漢·臘圖親王和肯達爾太守,勸說萬丹投降於馬塔蘭。但萬丹相信有巴達維亞荷蘭人中間阻隔,馬塔蘭要征服萬丹是不可能的,而由南部越過深山大嶺入侵萬丹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沒有接受這一勸說。封建主的利益相互矛盾,還不可能在外國強敵入侵之時,力求共同的對抗,驅逐共同敵人出境。於是1626年肯達爾和直葛的太守又希望荷蘭人能協助素丹阿貢進攻萬丹,以承認荷蘭人在巴達維亞的權利為條件。這自然與虎謀皮,荷蘭殖民主義者的希望決不限於此一隅之地。


  於是,萬丹的舊敵淳淋邦乃同馬塔蘭結盟:共同攻打萬丹。並且預擬巴達維亞必須置之於馬塔蘭的權力之下。但素丹阿貢對這計劃猶豫未決。原因是連年戰爭,生產荒廢,糧食不足。查帕拉供應巴達維亞的糧食也復銳減。荷蘭方於1624年派遣使節到馬塔蘭去。當時馬塔蘭首都已如戰營一般,素丹阿貢不欲示人以機。荷蘭使節到達直葛,就被攔住,未能進入內地。

  當時在中爪哇的帕提·普臘戈拉發動一次起義,原因即為糧食恐慌,居民的新收穫,盡為軍隊所徵用。素丹阿貢又不得不首先鎮壓起義。對巴達維亞的征戰延緩下米。看來普臘戈拉這次起義很為當時爪哇人民所擁護。起義雖然失敗,而歌頌他的歌曲,直到1654年尚為爪哇人所傳頌。1627年起義失敗後,帕提城陷落,城牆全被破環,普臘戈拉受到凌辱後被殺。一族人也被滅族。他的領地改為直屬領地,由一個縣長治理著。

  素丹阿貢對西爪哇的征討計劃,於1627年有了斷然的改變。他決定在征服萬丹之先,攻占巴達維亞。實際上,他自1625年來即有此意圖,到了1628年則已明確決定,以攻略巴達維亞和驅逐荷蘭人為他的第一個日的了。

  第四節英荷矛盾和荷蘭侵略的擴大與鞏固

  雅加達於1619年5月30日陷落,雅加達整個城市也毀壞了,居民也大部分逃到萬丹去。但荷蘭卻做了雅加達士地上的主人。的確,從此以後,荷蘭殖民主義者就有了一個地點適中、足以遙控東西部群島的殖民根據地了。因之,這個殖民主義強盜的急先鋒昆,就著手來規劃和建設新的城市。

  原來荷蘭人建築的要塞和居留地是在芝利翁河的東面,在戰爭中絲毫沒有破壞,但顯然是太小了,太少迴旋餘地了。於是就著手建築一座大於1619年建築9倍以上的新城。1621年這個新城被命名為巴達維亞。

  新城同要寨一樣,一方面面臨大海,另一方面面臨芝利翁河。其他兩個方面,有壕溝圍繞著。新城的南面,有一條沿芝利翁河敷設起來的出入大道。人們須通過一道有著防禦工事的橋樑,才能進入新城來。昆並不懷疑巴達維亞將來是有大希望的,因此他大規模地來建設這個都市。他曾經對此寫過這樣的話:「所有這些國家裡的國王,和有先見之明的歐洲政治家,都將會很好理解我們殖民地建設的意義及其後果將是怎樣的。」一個年老的井裡汶大公,即臘圖親王曾經吐露過他的憂慮:荷蘭人的要塞正如葡萄牙人征服馬六甲一樣,在最近的將來,將建設起一個他們的爪哇來。現在一切就集中在這方面,昆還將以雅加達的建設來使萬丹日益退居於不重要的地位。

  荷蘭人自然並不忽視馬塔蘭的強大,並且知道馬塔蘭屢次提議共同進攻萬丹,其最後目的卻在於雅加達。他們不能不事先有所準備。因之,於1623年,在巴達維亞東面看來是最危險的地帶,穿鑿了一條壕河,築起一道備有堡壘的城牆。這一城牆後來沒有築成,代替它的是南北一直線走向芝利翁河的一條河渠。這條壕河曲折地流向東面,成為巴達維亞的西面和南面的限界。在東面壕河的東端架起一座橋樑。從這裡出城市通向那時被命名為雅加達路的大道。橋和城門由小堡壘給掩護起來。東壕和河流的中間地域是市區,因為排水目的而設置的溝渠,縱橫地交叉著。溝渠還可以供都市輕便的運輸之用。把這些開闢壕河和溝渠時挖掘出來的泥土,填平了市區的地面,因為這都市是橫貫在沼澤地帶之中的。當時的主要街道是所謂太子街,它是從城塞一直線向南走的。在它的東面,穿鑿了一條和它平行的壕河,命名為虎壕。最重要的建築就集中在這裡。沿這條壕河向西是市政府及廣場。廣場的西邊,設有荷蘭的教堂。同虎壕成直角地交叉著,還有四條壕河,這就是雄獅壕和阿姆斯特丹壕等等。沿壕河的街路兩旁,都種上椰子樹,政廳常常努力於培育椰林。說是為防止火災,獎勵居民建築石造住屋。1622年大多數中國人的住屋被燒毀,就命令他們只許用石頭來重建住屋。

  芝利翁河的西岸已經有若干住宅建築起來,又敷設了場地,但那一區域大部分還是牧場和野菜地。到了1627年已經四面挖掘了壕河,實現他們的所謂保安計劃。

  事實上,荷蘭入把這一城市的初步建設完全要塞化了。顯然,荷蘭殖民主義者這樣設防,主要是為了防範深懷敵意的印度尼西亞人民的攻擊的。

  城牆以外的地方還是一片荒蕪的曠野。在那裡出沒著被驅逐.的雅加達人和不歡喜霸占著雅加達的荷蘭人的萬丹人。他們常常試著來狙擊到郊外探險的外國人。那些接近山林的地區,還常常有老虎和猛獸出沒。這一切,使荷蘭人不敢外出,因之他們就被局限於巴達維亞的市區內,對外間發生的事,也毫無所知。象馬塔蘭逐漸占領了勃良安區域,向巴達維亞一步步逼近,荷蘭人也並不知道。但是荷蘭殖民主義的盜魁昆,卻早已置念於過去的帕查查蘭國土,希望在若干年後能獲得更多的領土。他竟自行宣布那些從爪哇海到印度洋沿岸、包括萬丹領地及井裡汶領地這一域區是全屬於聯合東印度公司占有權範圍之內的。這完全暴露了荷蘭殖民主義頭目的狼子野心!


  昆於占領雅加達後,又企圖使萬丹屈服於他權力之下,把萬丹封鎖起來。凡是經過萬丹港口的胡椒船隻,他悉數予以扣留。

  他現在不一定需要萬丹供給胡椒,他可以直接向蘇門答臘薦淋邦.等地採購。他裝作無求於萬丹的樣子,同時還在海上用強力逼使外國的或東方人的商船駛向雅加達港口,繁榮了雅加達的城市。

  在這期間,英國商船無論在那裡總是遭到荷蘭船隻的攻擊。終於在1620年3月,從歐洲方面帶來了荷英兩個商業貿易公司之間達成了協定的報導,這使昆感到極大的不快。

  早在1612年英國已向荷蘭提出抗議,抗議他們在東印度群島的貿易受到荷蘭的阻礙。因之荷蘭派出一個包括法學家格羅求斯的委員會赴倫敦談判,沒有取得結果。其後,還經過幾次商議,同樣沒有結果。英王詹姆士一世,熱衷於解決這個問題,於1615年派一個使團去荷蘭。當時,荷蘭為加強前線對抗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也有同英國共同聯合起來的企圖。但因為英國人要求在馬魯古有同荷蘭對等的權利,而荷蘭不同意這一要求,談判也就中斷。又過了幾年,到1618年,荷蘭派出一個使團去英國,帶有兩公司合併的建議,展開了激烈的爭論,交涉幾乎瀕於中斷,但最後還是締結了一個協定。同年7月17日,締結一個12年和平通商協定,規定兩公司以友好關係相互協作,各自進行通商貿易。但當碰上當地國王和官吏們施行壓力時候,雙方必須共同合作,商品的價格不能相互哄抬。在商業習慣上的贈禮數額,力求適當。關於對中國的貿易事業必須共同進行,任何一方不得獨占。爪哇的胡椒收購平等分成。香料的收購也必須合作,英國人得有1/3的權利。又英國人可以定居在馬魯古群島的任何地方。兩國各派相等數目的代表,組成由8人組成的防務委員會,共同行使在東印度的行政權,英荷艦隊由20隻船艦構成,擔任防禦任務。迄今為止兩國各自所占領的地方,歸各方占有,今後新占領地則作為雙方共同的財產。

  這確實是道道地地的殖民主義強盜的分贓協定。但荷蘭的盜魁昆是抱有強烈的獨占欲望的,非常不滿意這個協定。他寫信給最高的董事會說:「英國正要自動地從東印度退卻,而你們竟那麼仁慈,為他們再一次打開了大門」。他雖然接受命令,就任防務委員,但內心卻是反對這一協定的。除協定規定的條款外,他沒有給予英國人任何其他權利或便利。英國人在芝利翁河西岸原本建有商館,他們要求予以修復;但昆以避免荷蘭要塞受到干擾為藉口,反對英國人修復舊要塞,讓他們在芝利翁河下游某地另建要塞。英國人一時也無可如何。不久之後,又以一個英國人在荷蘭占領區內犯了罪為理由,將那個英國人交付荷蘭的法官審判。對此,英國人提出抗議,認為他們有他們自己的司法權,不容許荷蘭侵犯。這樣,所謂分贓協定實際上並沒有解決英荷之間的矛盾,雙方仍然繼續相互對抗與對罵。英國人罵荷蘭人是背信棄義者,而荷蘭人則罵英國人是癩蛤蟆,各自顯出了強盜的本色。三年以後,英國人和荷蘭人終於又動了刀槍,發生了所謂「馬魯古事件」。

  這期間,正如上述,巴達維亞日益繁榮擴大了。本地入和中國人定居在市區內外的,日益增多。爪哇人居住於市內的還很少。昆嚴防他們與市區外的本地人通謀,嚴密地予以監視。昆竭力主張本國移民,屢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他認為要使巴達維亞成為一個真正的荷蘭殖民地,必須由本國輸送大批青年男女到此地來。但當時來航的荷蘭人大都是亡命之徒,或者是因為負債纍纍而逃避本國法網的人,或者是在社會上毫無信用的野心冒險家。很少會有所謂「富豪家子弟」來到東印度的。所以昆的建議,在本國的董事會認為是難於實行的。

  因之,昆就竭力獎勵中國人到巴達維亞來住。他不僅封鎖萬丹港口,而且還在海上攔阻中國人的商船到蘇門答臘各地去。中國人這些商船大都載有各種中國商品,用來換取胡椒的。他強迫中國商船在巴達維亞卸貨,藉此來引導爪哇和蘇門答臘需要中國貨的人,轉道運來胡椒,並在巴達維亞市場上換取中國貨。這樣,占碑人、提庫斯人(在甘光河流域)和伯里阿曼人(蘇門答臘西部口岸)就不得不到巴達維亞來了。他還要招徠工人、麵包師、小商人和農民等等到巴達維亞定居。中國人辛勤耐勞,精通各種工藝,在巴達維亞頗受歡迎。同時,中國人在萬丹有不少人還擁有相當資金,昆就封鎖了萬丹,使萬丹市內發生了糧食恐慌,逼著有資金的中國商人不得不移到巴達維亞來。儘管萬丹首相納臘孟加拉嚴禁中國人移居,也歸於無效。昆還用假仁假義辦法來羈縻中國人。開初時,不科他們重稅,鼓動他們勸誘同鄉人同來。因之,中國人從井裡汶和查帕拉來的也不少。十年之中,中國人增加到2千多人。實際上在這十年中對中國人租稅不但逐年增加,而且強制徵稅。當中國人日益加多時,昆就利用他們來構築防禦工事,以及在都市內外種植椰子、甘蔗和稻穀等等農作物,在昆的移民訃劃的背後,是抱有不惜把本地人消滅盡淨的兇殘目的的,如果木地人敢於反抗的話。這一目的在屠殺班達島居民的行動中就充分表現出來了。

  在班達群島上,荷蘭同當地酋長訂有購買契約。契約是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強迫下訂立的,十分不公平。契約限制當地人,不許他們將土產賣與別的外國人,這是當地人所不能接受的,因為這樣一來,他們的產品將不能獲得較好的價格。英國人利用當地人的不滿,想撇開荷蘭人,自己同本地人合作。而昆正醉心於雅加達占領的勝利,也想占領班達群島。他向英荷聯長防務委員會提出請求,派遣一個船隊前去班達。可是英國官員對此頗為冷淡,藉口沒有餘船可派。昆於是聲明:即使沒有英國入援助,他也要採取行動。在這樣情形下,英國人就休想分享成果的了。他首先征服了班達倫托爾島,之後又征服了魯姆島。儘管這個小島自1817年來已歸英國所占有,他也不管。昆推行這計劃時,就採取前些年水軍提督列希爾米特所推行的「絕對有效」的手段:即如果認為必要,就把島上居民全部殺絕。而昆竟也這樣辦了。本地人是很難逃到鄰近島上去的,不是被殺,就是被抓去當奴隸,另一部分人則逃到荒山大澤之中飢餓而死。這樣,昆就在班達群島上寫下了血淋淋的歷史的一頁。有1.5萬以上的班達群島居民便幾乎全部被消滅了。之後,在那裡的土地就被劃分為小塊,叫做豆蔻種植區,又把那些種植區讓渡給荷蘭人。接受這些土地的土人,一定得種豆蔻。收穫的豆蔻以固定價格賣給公司。這樣,公司就獲得了豆蔻的獨占權利。因為肉豆蔻是只在班達群島生產的。最高董事會對這一舉措,說不盡內心的喜悅,但又表面上裝做仁慈,責難昆的手段太殘酷了。這些吸血魔王總是扮著兩副面孔的。

  在加里曼丹,公司於1610年也在三發地方設立了一個商館。

  但在同年被當地居民「掠奪」了。於是在1612年公司派送了一支「征討軍」。結果,業務便有了起色。但接英國人也在那裡出現了。競爭便劇烈地展開。本來,在加里曼丹中南海岸的蘇卡達納,荷蘭於1622年前也設有商館,這一年被破壞,卻沒有再建設。

  同年,一支英荷聯合艦隊派到中國,想同中國締結通商關係,沒有結果。他們還想把西班牙人從菲律賓趕出去,同樣沒有成功。他們對澳門的葡萄牙人的租借地進行了攻擊,又進到失敗。他們乃想在澎湖列島建立個根據地,這計劃也為葡萄牙人艦隊所阻止。可是他們在1624年卻在台灣建立了商館。之後這商館全歸荷蘭人所有,荷蘭人在那裡建立起要塞來,命名為「西蘭地亞」,還把西班牙人趕走了。

  昆本來已在1620年提出了辭職書,但在1623年以前他並沒有啟程回國。繼任的總督是卡爾本提埃,是由東印度評議會派任的。

  聯合東印度公司的特許證延期到1623年。這是必然的:正如荷蘭當時的聯省共和國一樣,議會以至於大公或國王,當時已成為資產階級的工具。而其理由則說是如果不延期,那麼二年以前同奐國訂立的為期20年的協定就變成無效的了。這說法是可笑的。也有許多人叫嚷反對特許證的延期,那不過是資產階級中利害不同的叫嚷:諸如對財政管理不滿意,董事們一再怠忽十年一度的決算書,並旦用一種影響市場的專橫辦法來分配股息,以及把不必要大批補給品送到東方去謀取私利,濫用船隻等等。但實際上,在第一個特許證限期內,平均每年分到的股息有20%,他們沒有理由不感到滿足。在東方的費用300萬盾中,一半是用作商館的開支。流動資本和股分資本略略相等,可以用來收購東印度群島的香料和科羅曼德爾海岸的印花布。公司的營業實際上是建築在商品的掠奪上,自然是蒸蒸日上的。

  昆的繼任者卡爾本提埃是在比較平靜的時期中渡過的,因為有開闢和擴張,也須有穩定和鞏固以繼之。卡爾本提埃也安於這種安定的環境來加強公司的內部事務和組織。在昆任總督期內,在巴達維亞已完成了一切組織。大部分以荷蘭的慣例為範本而規定的。關於對付外國人的辦法則仿效葡萄牙人在印度施行的規章。新殖民主義者繼承了老殖民主義者的衣缽。卡爾本提埃繼任總督也有所補充和修改。他設立了市議會,公證人所、民兵團,規定木動產的贈與或讓渡規章,規定禮儀及風紀的規則,徵收關稅、人頭稅、市場稅及其他諸稅。釐訂法宮、陪審官等等司法制度。對街道的清潔、家屋的水準等等的監督,以及都市的建設和建設規劃等,都作了規定。這一切,都須著著進行。而連同都市建設一起,還注意防禦工事的構築,這就表明平靜是表面的,面危機卻是四伏的。特別是1624年,馬塔蘭的素丹阿貢在征服馬都拉後上尊號為「蘇蘇胡南」,政教歸於統一,他日益企望成為全部爪哇的國王,他是確實意識到了這個外國人的殖民地之為害的。

  在卡爾本提埃時期,還爆發了一件所謂「安汶事件」,或「馬魯古事件」。這表明殖民主義者之間的矛盾畢竟是無法調和的,20年的和平通商協定也不過是一張廢紙。英國人在安汶和其他地方一樣,也設有商館。在安汶,英國人總共有40名,還有20名僕役。當時商館的總經理是托維森。他和荷蘭人相互之間總是不和,怎麼也難於排除商業利益上的衝突。就因為如此,有一個日本士兵於1623年3月間向荷蘭駐馬魯古的監督范·斯包爾特告密:說英國人將在他們的船隊到來時,對荷蘭的維克多利亞要塞進行襲擊。並且還說,這個計劃也有許多日本兵士參加。於是,荷蘭人就對日本士兵審問,其結果,證明是確實的。因此,荷蘭人便將所有的英國人逮捕起來,又經過拷問,吐露了所謂實情。幾次審訊後,便對不少人宣判死刑,並且立刻執行。審問是經過油灌於頂,用火燃燒等等酷刑的。到底實情如何,始終是一件疑案。

  但9名英國人,9名日本士兵和1名本地人就這樣地迅速在刑場上處決了。其他2名英國入押送到巴達維亞。

  這一事件,使英國全四譁然了。輿論界責難之聲四起。英國人憤激異常-英國政府向荷蘭提出了強烈抗議,不僅要求給死者遺族賠償損失,而且要求懲辦有關的審判官。荷蘭答應賠償損失,但拒絕懲辦審判官。於是英國國王發下敕令:對荷蘭殷只採取報復手段。結果,荷蘭議會於1627年開始派特命審判官審議「安汶事件」。可是英國的律師提出各種要求,這一重行審議計劃也就放棄了。五年以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審判官被免職了,但雙方爭執依然沒有解決。事件就延容下來。直到1649年,英國克侖威爾當權,把國王查理一世處以死刑。英國在護民官克侖威爾的強力統治下,恢復了斯圖亞特王朝時失墜的海外威望。1652年,英國對荷蘭發動戰爭,1654年荷蘭不得不屈辱求和。其中安汶事件得以暫告一段落,荷蘭對有關方面付出了45,000盾賠償金。但事情還是沒有全部解決,直到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以後,即在1667年的布累達和約締結後才告結束。由此可見,所謂「安汶事件」不過是英荷殖民主義者獨占競爭中一個插曲而已。

  「安汶事件」的直接結果是英國在荷蘭的租借地內商館的全部撤除,儘管在魯姆島上英國不願撤走。英國人在1624年也被迫放棄了在巴達維亞的商館,改在巽他海峽鄰近的拉貢迪小島上建立新的據點,並且公開宣稱它是以反對巴達維亞為目的的。卡爾本提埃也馬上採取反擊措施。在那個小島附近的賽貝西小島上荷蘭人也建立一個基地,使英國的行動在荷蘭的嚴密監視之下。但這樣局面是不能維持多久的。拉貢迪島上英國守備兵為嚴重的熱病所苦,6個月中至少死去360人。這麼一來,英國人只好自動從這島上.撤退了,並且還靠荷蘭船隻將生存下來的人送回巴達維亞。幾年後,英國人又在萬丹建立一個商館,作為他們在東印度群島的指揮部。

  「安汶事件」的另一結果,民第二次被委任駐東印度的總督。1627年9月30日,昆就任總督。這促使在巴達維亞的英國人全部撤退。昆重回巴達維亞後,也想同一直被封鎖著的萬丹重開談判。本來昆知道,萬丹人一直處在兩難境地里:如果萬丹同荷蘭締結和平,那麼給予萬丹以極大利益的中國人將大批移居到巴達維亞去,使巴達維亞大大地勃興起來。如果戰爭狀態一直繼續下去,和外國的通商便被杜絕,中國商人也會被逼移居到巴達維亞去。幸而,萬開國王和大臣們同首相臘納孟加拉之間還能同心協力。他們對首相所取的政策表示擁護。荷蘭方面要利用國王,疏遠首相的策略,一時也未見成效。而想把這個都市復活過來的英國人,也屢次試驗,沒有成功。萬丹人也一樣憎恨英國人,英國人曾一度撤退。直到1628年英國人又從巴達維亞撤退以後,它才設法進入了萬丹。

  在昆任第一次總督時期。即在1620年前,萬丹的臘納孟加拉還曾勸誘過流放在萬丹山區的雅加達親王派刺客去刺殺昆。萬丹方面答應事成後,他可以恢復原職。雅加達親王的確三次派出了刺客,但沒有一次獲得成功。1625年,萬丹疫癘流行,人口減少1/3,臘納孟加拉也死於疫癘之中,而又苦於海上封鎖,於是乎從此萬丹迅速地衰落了。但萬丹人民還竭力設法維持自己的獨立地位。封鎖給萬丹的打出之一便是糧食的缺乏,大米不能進口。萬丹人乃自行種植稻穀,解決了糧食恐慌。由於萬丹首相的死亡,荷蘭殖民主義者認為可以設法使萬丹屈服了。從1626年起,萬丹和巴達維亞的關係有了一些接近。封鎖雖然沒有解除,但默認萬丹政府有權允許中國人輸出胡椒了。

  昆重來爪哇後,探悉萬丹傾向於和平,便派使節前去萬丹國王那裡。國王迎接了使節。但在使節還在萬丹,交涉還在進行的時候,萬丹人卻準備襲擊巴達維亞。在12月24和25日這兩天裡,萬丹人乘船來到巴達維亞,並且為了增援這些人,還誰備了二、三百隻小船,在翁東爪哇島上集中了2千名士兵。在巴達維亞的南方,又有不少當地人出沒,據稱這些出沒的人是企圖殺害總督及東印度評議員和其他官員的。可是這股人先為騎兵所驅逐了。而從海上來的裝擊隊伍,由於荷蘭加強了防禦組織,也難於發動進攻,而自行撤退了.看來,這一次襲擊的發動未必是萬丹政府方面組織的,而是萬丹人自發地進行的。但巴達維亞當時所面臨的敵人,已不是萬丹,而是馬塔蘭。由素丹阿貢策動的包圍戰終於在1628年和1629年連繼爆發了。


關閉
Δ